第一节 防火的基本措施
防火的基本措施在企业设计、生产过程、装置检修等各个环节都应充分考虑,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其基本措施有以下四点:
一、控制和消除着火源
实际生产、生活中常见的火源有生产用火、火炉、干燥装置(如电热干燥器)、烟筒(如烟囱)、电器设备(如配电盘、变压器等)、高温物体、雷击、静电等。这些火源是引起易燃易爆物质着火爆炸的常见原因,控制这些火源的使用范围和与可燃物接触,对于防火防爆是十分重要的。通常采取的措施有隔离,控制温度,密封、润滑,接地,避雷,安装防爆灯具,设禁止烟火的标志等。
例如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就要谨慎用火,不要在易燃易爆物品周围使用明火;要注意着火源与可燃物隔离,灯具等易发热物品不能贴近窗帘、沙发,隔离木板等易燃物品,在配电盘下不许堆放棉絮、泡沫等易燃物品;要养成好的用火习惯,不乱扔火种烟蒂;易产生高温、发热的电器设备在使用过后要随手关闭电源,防止温度过高自行燃烧;一些易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应采取接地和避雷设施;在油库、液化气库及开那水等易挥发危险物品的存储空间均应用防爆措施,避免电器设备在使用中产生的火花点燃危险物品而酿成火灾。
二、控制可燃物和助燃物
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如在建筑装修及居家用品的选择中,以难燃或不燃的材料代替易燃和可燃材料;用不燃建材代替木材造房屋;用防火涂料浸涂可燃材料,提高其耐火极限。
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处理,要根据其不同性质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如黄磷、油纸等自燃物品要隔绝空气贮存;金属钠、金属钾、磷粉等遇湿易燃物品要防水防潮等。
三、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
工业生产特别是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和物料跑、冒、滴、漏,是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本措施。
防止超温采取除去反应热、防止搅拌中断、正确选择传热介质等;投料方面应严格控制投料速度、投料配比、投料顺序、原料纯度等。
四、防止火热蔓延
火灾爆炸扩散蔓延的措施从建筑、生产、城镇的设计就要加以统筹考虑。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装置,应采用分区隔离的方法;安装安全防火防爆设备,如安全液封、阻火器、单向阀、阻火阀门等。
第二节 灭火的基本方法
根据物质燃烧原理和人们长期同火灾作斗争 实践经验,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四种:
一、冷却灭火法
冷却灭火,是根据可燃物质发生燃烧时必须达到一定的温度这个条件,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的物体上,使可燃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从而使燃烧停止。用水进行冷却灭火,是扑救火灾的最常用方法。二氧化碳的冷却效果也很好。
在火场上,除用冷却法直接扑灭火灾外,还经常冷却尚未燃烧的可燃物质及建筑构件、生产装置或容器。
二、隔离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是根据发生燃烧必须具备可燃物这个条件,将已着火物体与附近的可燃物隔离或疏散开,从而使燃烧停止,如关闭阀门,阻止可燃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拆除与火源相毗连的易燃建筑等。
三、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是根据燃烧需要足够的空气这个条件,采取适当措施来防止空气流入燃烧区,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这种灭火方法,适用于扑救封闭的房间、地下室、船舱内的火灾。
四、抑制灭火法
抑制灭火法,就是使灭火剂参与燃烧的连锁反应,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形成稳定分子,从而使燃烧反应停止。
目前被认为效果较好、使用较广的抑制灭火剂是囱代烷灭火剂(如1211、1301)。但囱代烷灭火剂对环境有一定污染,国际环境卫生组织已使用。
此外,近年发展起来的干粉灭火剂,也有认为是属抑制法灭火剂之一,而且灭火效果较好,将被广泛地生产和使用。
在火场上,往往同时采用几种灭火法,以充分发挥各种灭火方法的效能,才能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
扑救初起火灾的简易方法
一、隔断可燃物
1、将燃烧点附近可能成为火势蔓延的可燃物移走。
2、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燃烧点的可燃气和液体。
3、打开有关阀门,将已经燃烧的容器或受到火势威胁的容器中的可燃物料通过管道导至安全地带。
4、采用泥土、黄沙筑堤等方法,阻止流淌的可燃液体流向燃烧点。
二、冷却
冷却的主要方法是喷水或喷射其他灭火剂
1、本单位(地区)如有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车或泵,应使用这些设施灭火。
2、本单位如配有相应的灭火器,则使用这些灭火器灭火。
3、如缺乏消防器材设施,则应使用简易工具,如水桶、面盆等传水灭火。如水源离火场较远,到场灭火人员又较多,则可将人员分成两组,采取接力供水方法,即:一组向火场传水,另一组将空容器传回取水点,以保证源源不断地向火场浇水灭火。但必须注意:对忌水物资则切不可用水进行扑救。
三、窒息
1、使用泡沫灭火器喷射泡沫覆盖燃烧物表面。
2、利用容器、设备的顶盖盖没燃烧区,如放下着火船舱舱盖,盖上油罐、油槽车、油池、油桶的顶盖。
3、油锅着火时,立即盖上锅盖。
4、利用毯子、棉被、麻袋等浸湿后覆盖在燃烧物表面。
5、用沙、土覆盖燃烧物。对忌水物质则必须采用干燥沙、土扑救。
四、扑打
对小面积草地、灌木及其他因体可燃物燃烧,火势较小时,可用扫帚、树枝条、衣物扑打。但应注意,对容易飘浮的絮状粉尘等物质则不可用扑打方法灭火,以防着火的物质因此飞扬,反而扩大灾情。
五、断电
1、如发生电气火灾,火势威胁到电气线路、电器设备,或威胁到灭火人员安全时,首先要切断电源。
2、如使用一般的水、泡沫等灭火剂灭火,必须在切断电源以后进行。
六、阻止火势蔓延
1、对密闭条件较好的小面积室内火灾,在未作好灭火准备前,先关闭门窗,以阻止新鲜空气进入。
2、与着火建筑相毗连的房间,先关上相邻房门;可能条件下,还应再向门上浇水。
七、防爆
1、将受到火势威胁的易燃易爆物质、压力容器、槽车等疏散到安全地区。
2、对受到火势威胁的压力容器、设备应立即停止向内输送物料,并将容器内物料设法导走。
3、停止对压力容器加温,打开冷却系统阀门,对压力容器设备进行冷却。
4、有手动放空泄压装置的,应立即打开有关阀门放空泄压。
盲目自信导致失败的有:
赵括纸上谈兵:战国时赵国名将赵奢之子赵括,年轻时学兵法,谈起兵事来父亲也难不倒他。后来他接替廉颇为赵将,在长平之战中。只知道根据兵书办,不知道变通,结果被秦军大败。
马谡失街亭:在街亭之战中,马谡自荐去守街亭。并立下军令状,若失街亭愿被斩首。当马谡到达街亭观察地形后,不依诸葛亮之吩咐,亦不听副将王平之言,执意扎营于山上,导致街亭失守,蜀国北伐失败。
违章心理分析案例材料
一、习惯性违章原因分析
现代安全管理理论认为:人的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动机是由三个因素决定影响的:
一是:行为者对违章行为追求的程度,即行为者对行为后果的期望程度。体现为行为者对行为后果价值的判断。行为后果对行为者的价值越大,行为的动机就越强烈。结合日常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学习心得体会,我认为行为者违章时存在有以下违章心理。
(一)侥幸心理
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在现场工作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太过于烦琐或机械,未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或执行没有完全到位,不是违章行为。况且认为即使偶尔出现一些违章行为也不会造成事故。
事故案例: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皮带运输机伤害事故(侥幸心理)
2001年6月14日,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发生了一起皮带机伤害事故,导致1名操作工死亡。
【事故经过】
6月14日15时,该厂备煤车间3号皮带输送机岗位操作工郝某从操作室进入3号皮带输送机进行交前检查清理,约15时10分,捅煤工刘某发现3号皮带断煤,于是到受煤斗处检查,捅煤后发现皮带机皮带跑偏,就地调整无效,即向3号皮带机尾轮部位走去,离机尾约5—6m处,看到有折断的铁锹把在尾轮北侧,未见郝某本人,意识到情况严重,随即将皮带机停下,并报告有关人员。有关人员到现场后,发现郝某面朝下趴在3号皮带机尾轮下,头部伤势严重,立即将其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勘察,皮带向南跑偏150mm,尾轮北部无沾煤,南部有大约10mm厚的沾煤,铁锹在机尾北侧断为3截,人头朝东略偏南,脚朝西略偏北,趴在皮带机尾轮下方,距头部约200mm处有血迹,手套、帽子掉落在皮带下。
从现场勘察情况推断,郝某是在清理皮带机尾上沾煤时,铁锹被运行中的皮带卷住,又被皮带甩出,碰到机尾附近硬物折断,郝某本人未迅速将铁锹脱手,被惯性推向前,头部撞击硬物后致死的。
【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分析,认为:(1)操作工郝某在未停车的情况下处理机尾轮沾煤,违反了该厂“运行中的机器设备不许擦试、检修或进行故障处理”的规定,是导致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皮带机没有紧急停车装置,在机尾没有防护栏杆,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3)该厂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山西运城某化机厂“3.18”死亡事故
2002年3月18日9时左右,山西运城某化机厂三车间,在起吊不锈钢板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因钢板脱钩坠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事故经过】
2002年3月18日早上8时,某化机厂三车间主任谢某召开车间会议,安排当天工作,大约8时30分会议结束。此时,运来一车不锈钢板,汽车进入三车间后,因下货处距汽车20m,需用行车起吊。当时,行车操作工王某操作行车,贺某负责指挥,赵某在汽车东边挂钩,伊某在西边挂钩。当时贺某站在汽车东边。抵某当时在闪蒸器南边打扫卫生。大约8时40分左右,第三次起吊钢板(每次起吊6块,前面已起吊过2次)。当钢板吊起离开汽车后,距地面大约2.5m左右,横向西2m左右,起吊钢板快接近切割转台时,王某发现不锈钢板南北上下出现晃动,此时吊车未停,向南点打。大约9时左右,贺某发现有人在闪蒸器北边站立(危险区),立即向王某打手势,并大声呼喊。王某看见贺某用手挥动,并大声喊“唉——”,按惯例,她意识到要紧急停车,于是王某立即紧急停车。此时钢板脱离吊钩,由南向下坠落,刹时,车间尘土飞扬。在场的贺某、赵某等人已意识到出事了。当他们赶到出事地点时,发现抵某仰躺在闪蒸器南边,脚在闪蒸器下面。贺某、赵某等人赶紧找车将抵某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因抵某脑部严重受损,抢救无效,于11时左右死亡。
【事故原因】
1 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王某违章操作,贺某违章指挥,抵某违犯劳动纪律。
1.1 行车操作工王某违章操作,在行车西行2m后,当她已发现钢板南北上下晃动时,应立即停车弄清原因,消除晃动因素后,再往南行。但王某违犯操作规程,点打吊车往南运行,导致钢板脱离吊钩,造成抵某死亡。这是事故发生的一个直接原因。
1.2 贺某现场违章指挥。一是起吊前贺某未对现场进行检查;二是物体离地面高度较高,贺某未特别加强安全警戒;三是指挥失误,当行车西行发现晃动时,应立即出示停车手势,但贺某未做;四是贺某站的位置不符合指挥者要求,应站在吊车的西边,便于检查和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但贺某却站在汽车东边一直未离开。因而对吊车西边抵某的出现不能及时发现。贺某违章指挥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3 抵某本应在闪蒸器南边清扫卫生,但抵某违犯劳动纪律,站到闪蒸器的北边(危险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 管理原因
2.1 车间主任谢某是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但谢某一是对制度、规程不完善失察;二是对职工教育抓得不力,班组不进行安全教育;三是在车间会议上强调安全措施不具体。
2.2 车间设备安全员卫某,一是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事故当班卫某已在车间,身为车间设备安全员,是车间安全直接管理者,但卫某没有在吊车区域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平时对行车操作工王某是否应有特殊工种作业证不清楚,也未要求和检查过持证上岗情况;三是对本车间存在的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2.3 分厂厂长李某,一是平时对安全教育仅是督促车间抓,分厂不进行安全教育;二是让分厂兼管安全,人员少且素质差;三是平时监督检查不力,对三车间内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不力。
2.4 总厂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厂长李某平时对生产强调得多,对安全强调得少,对分厂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抓得不力,对安全教育要求不严。
2.5 综管处分管安全的王某,身为总厂专管安全的,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管理上,而是放在全厂经济考核上,对三车间长期存在的隐患,监督检查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
2.6 厂长李某身为全厂一把手,是全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平时对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对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要求不严。
3 设备存在缺陷
一是行车锈蚀严重,未能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二是吊钩不防滑,也未采取防滑措施;三是未采用防滑吊钩。
4 现场环境不良
一是安全通道不畅。比如切割转台、闪蒸器、其他设备均在通道区域内;二是在用钢板、废料等摆放不定置,不规范,影响了操作人员的视线和行车的正常运行。
【防范措施】
1 完善制度,健全规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目标,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从严考核,严格落实责任。
2 强化有效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特别是对特殊工种的教育、对干部就职前的教育、在职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要落到实处。必须坚持严格考试,持证上岗,不能走过场。
3 推行定置化管理,优化现场管理。
4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采用防滑吊钩。
5 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反事故、反习惯性违章,查隐患、找漏洞,大整改活动。认真吸取血的教训,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二)惰性心理
惰性心理也称为“节能心理”,是指在作业中尽量减少能量支出,能省力便省力,能将就凑合就将就凑合的一种心理状态,也是懒惰行为的心理依据。
a.干活图省事,嫌麻烦。
b.节省时间,得过且过。
事故案例:抱省事心理违章作业 不幸挤压身亡(惰性心理)
2001年1月28日,四川省某磷矿化工厂磷铵车间磷酸工段化工一班操作工王某,在对磷酸工段盘式过滤机辅料情况检查时,致发生盘式过滤机翻盘叉及翻盘滚轮、导轨立柱、导轨挤压、辗压伤害事故,致王某左腰部、后背部挤压伤、双腿大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经过】
2001年1月28日0时30分,确铵车间化工一班值长陈某、班长秦某、尹某、王某等人值夜班,交后,各自到岗位上班。陈某、秦某俩人工作职责之一包括到磷酸工段巡查,尹某系盘式过滤机岗位操作工,王某系磷酸工段中控岗位操作工,其职责包括对过滤机进行巡查。5时30分,厂调度室通知工业用水紧张,磷酸工段因缺水停车。7时40分,陈某、尹某、王某3人在磷酸工段三楼(事发地楼层)疏通盘式过滤机冲盘水管,处理完毕后,7时45分左右系统正式开车,陈某离开三楼去其它岗位巡查,尹某在调冲水量及角度后到絮凝剂加料平台(距二楼楼面高差3m)观察絮凝剂流量大小,尹某当时看到王某在三楼过滤机热水桶位置处。经过一分多钟,尹某突然听见过滤机处发生惨烈的叫声,急忙跑下平台楼到操作室关掉过滤机主机电源,然后跑出操作室看见王某倒挂在过滤机导轨上。尹某急忙呼叫值长陈某和几个工人,一齐紧急施救。当时现场情况是:王某面部向上倒挂在盘过导轨上,双手在轨外倒垂,双脚在导轨(固定设施)和平台(转动设备,已停机)之间的空档(200mm)内下垂,大腿卡在翻盘叉(随平台转动设备)与导轨之间,已明显骨折。施救人员迅速倒转过滤机后将王某取出,并抬到磷酸中控室(二楼),经紧急现场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8时25分死亡。
【事故原因】
经事故调查小组多次现场考证、比较、分析,一致认为致伤原因如下:
(1)死者王某自身违章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直接原因。一是王某上班时间劳保穿戴不规范,钮扣未扣上,致使在观察过程中被翻盘滚轮辗住难以脱身,进入危险区域;二是王某在观察铺料情况时违反操作规程,未到操作平台上观察,而是图省事到导轨和导轨主柱侧危险区域,致使伤害事故发生。
(2)王某处理危险情况经验不足,精神紧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当危险出现后,据平台运行速度和事后分析看,王某有充分的时间和办法脱险。但王某安全技能较差,自我防范能力不强。
(3)车间安全教育力度不够,实效性不强,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王某虽然参加了三级安全教育,且现场有规章、有标语,但出现危险情况后,针对性、适用性不够,说明车间安全教育力度、深度和实效性不高,有待加强。
(4)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通过王某劳保用品穿戴和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可以看出,虽然现场挂有操作规程,但当班人员对王某的行为未及时纠正,说明职工在“别人的安全我有责”和安全执规、执法上还有死角,应当引以为戒。
【防范措施】
(1)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注重针对性,加强实效性,特别是第二、三级安全教育要讲个性,讲个体,讲个案,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做到安全知识和技能人人理解,人人掌握。
(2)加大安全工作的执规、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我的安全我负责,别人的安全我有责”,相互监督,相互关心。
(3)对事发地点盘式过滤机周围增设一圈防护栏,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4)加强节假日的安全工作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做到劳逸结合,有张有弛,警钟长鸣。
(5)加强安全管理,认真扎实地落实安全工作严、实、细、快的工作作风。勤查隐患,狠抓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逐利心理
企业制定奖勤罚懒制度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个别作业人员(特别是在记件、计量工作中)为了追求高额记件工资、高额奖金以及自我表现欲望等原因,将操作程序或规章制度抛在脑后,盲目加快操作进度,而不是科学的改进操作程序。
事故案例:违章蛮干脚踝被夹(逐利心理)
【事故经过】
某冶炼厂给料系统由一台皮带输送机送料,经腭式破碎机破碎后进入下一工序。某日夜班(零点至早上八点),职工王某在此岗位负责操作,由于当班所破碎的原料大块的较多,破碎机难于吃进,遇到大块的矿石必须停机将矿石取出,人工用大锤先将其砸成小块。按正常给料时的操作完成当班生产任务只要五个多小时,而这回到距离下班时间还有两小时时才完成当班工作任务的60%左右。凌晨六时左右,一块大料进入破碎机,操作人员王某看到破碎机只是在不停空转,矿石没有下去,便将皮带输送机停下,径直走到破碎机进料口,左脚踩在操作台边缘,右脚使劲往破碎机进料口踩矿石。石块终于被挤压进去,但由于王某用力过猛,右脚也进入了破碎机,脚踝以下全部夹碎。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王某违章操作。为了尽快完成当班生产任务,急于求成。按照该厂破碎机操作规程规定,破碎机被料卡住时,必须停机处理。而王某未采取停机处理措施,而是用脚踩大块矿石,从而导致此次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
1、该厂安全管理松懈。王某未按规定穿劳保鞋上班,当班班长发现这一情况也未加制止。
2、职工安全意识薄弱。本次事故中王某如果多一点自我保护意识,完全可以避免此次事故的发生。
3、重生产不重安全也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责任认定
该厂安全主管部门通过对事故现场及作业环境进行调查分析,认定这是一起人为责任事故。王某为事故主要责任人,当班班长由于疏于管理也对此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厂对两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王某已经构成重伤,不再做经济处罚,待康复后停工反省30天,并写书面保证。当班班长则给予免职处理。
【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大生产现场安全检查力度,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二是:行为者对自己行为能力过高的估计。行为者的个人能力越强,技术越好,经验越丰富,则自认为行为成功的把握就越大,行为动机就越强烈,就是人常说的“技高人胆大”,往往将规章制度抛在脑后。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人员误操作事故快报中,不少就是班组长、技术员等主要业务骨干人员违章违纪造成的。分析违章者的违章心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逞能心理
作业人员在生产现场工作时,不是凭借安全生产工作规程而是靠想当然,自以为是,盲目操作。还有部分作业人员自以为技术高人一等,按规定作业前应到现场核实设备,但是自己认为熟悉现场设备和系统,逞能蛮干,凭印象行事,往往出现违章操作、误操作或误调度,造成事故。
事故案例:未停车调机器 手指被绞伤(逞能心理)
【事故经过】
1、2006年6月15日,某厂车工刘某与郭某谈起零件加工任务,抱怨自己的机床太陈旧,离合器不灵便,停车位稍有偏差主轴便会反转,跟维修工说了几次也没调合适。
2、郭某听了之后说“这有什么呀,我给你调。”刘某半信半疑。郭一只手拿螺丝刀拨压弹簧,另一只手扭可调瓦螺帽。
3、突然主轴飞转,将郭两手多指绞成粉碎性骨折。
【事故原因】
郭某自恃是老师傅,懂机床结构,违章在不停车(马达工作)情况下冒险在离合器停止位置调整螺帽。因身体紧靠床头箱,腿不小心碰到床体前离合器操纵杆,致使主轴瞬间转动,郭某两手被齿轮绞伤。
【防范措施】
1、检修机床必须在撤掉电源箱刀闸在停机状态下方可进行,严禁开机时调整传动箱机件。
2、处理故障的维修应报由检修人员进行。
3、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机床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
(二)麻痹心理
麻痹大意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心理因素之一。行为上表现为马马虎虎,大大咧咧,口是心非。盲目自信。
a.盲目相信自己的以往经验,认为技术过硬,保准出不了问题。(以老同仁居多)
b.认为“违章”是以往成功经验或习惯的强化,多次做也无问题。我行我素
事故案例:旋转作业戴手套,违反规定手指掉(麻痹心理)
不同的工种都有不同的工作服装。在生产工作场所,我们不能像在平时休息那样,穿自己喜欢穿的服装。工作服装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员工的精神面貌,更重要的它还有保护你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的作用。忽视它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就是忽视了你自己的生命。有时我们的操作人员习惯了戴手套作业,即使在操作旋转机械时,也不会想到这样不对,但是操作旋转机械最忌戴手套。因为戴手套而引发的伤害事故是非常多的,下面就是一例。
2002年4月23日,陕西一煤机厂职工小吴正在摇臂钻床上进行钻孔作业。测量零件时,小吴没有关停钻床,只是把摇臂推到一边,就用戴手套的手去搬动工件,这时,飞速旋转的钻头猛地绞住了小吴的手套,强大的力量拽着小吴的手臂往钻头上缠绕。小吴一边喊叫,一边拼命挣扎,等其他工友听到喊声关掉钻床,小吴的手套、工作服已被撕烂,右手小拇指也被绞断。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劳保用品也不能随便使用,并且在旋转机械附近,我们身上的衣服等物一定要收拾利索。如要扣紧袖口,不要戴围巾等,上海某纺织厂就曾经发生过一起这样的事故。一名挡车女工没有遵守厂里的规定,把头巾围到领子里上岗作业,当她接线时,纱巾的末端嵌人平时没有注意的梳毛机轴承细缝里,纱巾被绞,该女工的脖子被猛地勒在纺纱机上,虽立即停机,但该女工还是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在操作旋转机械时一定要做到工作服的“三紧”,即:袖口紧、下摆紧、裤脚紧;不要戴手套、围巾;女工的发辫更要盘在工作帽内,不能露出帽外。
(三)帮忙心理
在生产现场工作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例如开关推不到位、刀闸拉不动等现象,操作者常常请同事帮忙,帮忙者往往障于情面或表现欲望,但是在不了解设备情况下,如果盲目帮忙去操作,极容易造成事故。
事故案例:擅自上机操作 伤害自己(帮忙心理)
【事故经过】
2000年11月28日,河南省某化肥厂机修车间,1号Z35摇臂钻床因全厂设备检修,加工备件较多,工作量大,人员又少,工段长派女青工宋某到钻床协助主操作工干活,往长3m直径75x 3.5不锈钢管上钻直径50的圆孔。28日10时许,宋某在主操师傅上厕所的情况下,独自开床,并由手动进刀改用自动进刀,钢管是半圆弧形,切削角矩力大,产生反向上冲力,由于工具夹(虎钳)紧固钢管不牢,当孔钻到2/3时,钢管迅速向上移动而脱离虎钳,造成钻头和钢管一起作360度高速转动,钢管先将现场一长靠背椅打翻,再打击宋某臀部并使其跌倒,宋某头部被撞伤破裂出血,缝合5针,骨盆严重损伤。
【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厂领导高度重视,对事故责任者送医院进行治疗,厂安委会组织安环处、劳资处、机修车间,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现场工作环境进行查看,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责任、原因。
(1)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宋某违反了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第“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擅自动用”的规定。因为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职工,都要使用设备和工具作为劳动的手段,设备、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本身和环境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不分管或不在自己分管时间内,可能对设备性能变化不清楚,擅自动用极易导致事故。
(2)宋某参加工作时间较短,缺乏钻床工作经验,对钻床安全操作规程不熟:①“应用手动进刀,不该改用自动进刀”;②工件与钢管紧固螺栓方位不对,工件未将钢管夹紧;③宋某工作中安全观念淡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
【防范措施】
(1)本着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案例现场教育。
(2)钻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安全培训,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并通过安全考试,持有特种工《安全作业证》才能上机操作。
(3)工件与工具夹应用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牢,严格按照钻床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切莫只对表面操作程序简单了解就上机操作。
(4)工段长在派人更换岗位工种时,首先交代本岗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特别是参加工作较短的青工。
(四)冒险心理
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生产现场的条件较为恶劣的情况,如果严格按有关规程制度执行确实有困难,我们的作业人员不是针对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是往往冒险去工作。冒险也是引起违章操作的重要心理原因之一。
a.理智性冒险,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b.非理智性冒险,受激情的驱使,有强烈的虚荣心,怕丢面子。硬充大胆。
事故案例:违章指挥卸钢管 当场砸死卸车人(冒险心理)
1991年6月12日,某发电厂因违章卸车致使一人死亡。
【事故经过】
1991年6月12日,某发电厂建安公司在灰场改造施工过程中,需由厂车队将厂内Ф273某9mm,90余米长的11根钢管运至厂外周源灰场工地。
6月12日8点上班,将厂内每根约长9米、重550公斤的钢管11根,分别装在东风50一06361号及50一D6365号车上,运到周源灰场工地。
建安公司领导张某及其他9人先后到达施工现场准备卸车。50一D6365号车利用现场地势坡度和管子后滑的作用,松开固定钢丝绳后,车向前开,利用管子后滑的惯性将管子一次全部卸了下来。50一06361号车也想采用同样的办法卸车,由于该车所处位置路基较软且有弯道,在倒车时车身向左侧倾斜,车上6根钢管整体向左侧移动了约40厘米,司机怕管子落下时撞坏车身或发生翻车,不同意再采取同样办法卸车。后由司机白某某和张某指挥将车倒至坝基上,车身恢复平稳,司机邵某某提出用绳子向下拉,并提供麻绳一根,由于麻绳被拉断而没有实施成。又改用人力一根一根往下撬,解掉固定绳后,张某、赵某和民工党某先后上了车,三人同时准备用小撬杠撬管子,张某一脚踩在驾驶室顶上,一脚踩在由左向右的第五、六根管子上,民工党某在车中间,赵某在车尾部,车下有人用一根长约4米,直径约50毫米的木杠插入管子尾部准备同时用力,赵某和党某站在第五、六根管子上。12时05分大家同时用力撬上边第一根管子,结果使第一、第二根管子先后落地,紧接着其余四根管子全部向左侧滚动。党某发现情况不对,随即翻身跳出车厢,赵某因身体重心失去平衡而随第五根管子掉入车下,被紧接着滚落下的第六根管子砸伤腰部,立即将赵某用汽车送往韩城市医院(时间为12时15分)抢救,至15时30分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医院诊断为: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没有明确的卸车方案。本次卸车作业中,既没有编制《起吊方案》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而且参加作业的10人当中,没有一名起重工,安全、技术措施都没有保证,缺乏起码的起重装卸常识。
2.现场卸车中形成的实际指挥人张某不胜任指挥工作,违章指挥,导致了本次事故的发生。
【防范措施】
具有高、大、长、重特点的物件装卸前,应编制专项《起吊方案》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在起吊方案中应规定由能胜任此项工作的起重工担任起吊指挥,全权负责起吊工作。
歪拉斜吊酿惨祸(冒险心理习惯性)
【事故经过】
2001年3月6日中午,鄂西山区某化工公司一分厂检修工班长严某、维修工饶某、王某3人根据车间主任殷某的安排,对二号炉检修现场进行清理,严某违章安排无证人员饶某在三楼顶端操作行车,王某和严某在二楼接放被吊运的物品(电机大套),当吊运第3只大套时,由于行车已经到位,但3人虽采用歪拉斜吊但仍无法使大套落到理想地点,严、王2人在没有取掉挂钩的情况下,强行推拉重达800多千克的大套,此时大套尾部着地,头部悬空使钢索已呈20度的斜拉状态,在外力的作用下,大套产生巨大的反弹力将严拍伤,被紧急送往县医疗中心接受治疗。经医院诊断,严某左大腿内侧成粉碎性骨折。
【事故原因】
这起事故是人为违章操作所致,属责任事故,一是操作者本人违章蛮干;二是当班领导没有对安全问题进行班前安排和要求;三是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进行有效监督,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有死角;四是班组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习惯性违章操作是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防范措施】
一、组织干部职工在事故发生地点开现场会,认真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使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用一个月的时间深化安规教育,使所有一线管理人员和职工对安全规程再一次进行系统地掌握,并进行专项闭卷考试,不及格的不得上岗工作。
三、每个生产岗位职工写一篇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相互约定违规责任,使安全生产在每个人身上都得到体现和保证。
四、着重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运行和即将运行的设施设备、生产现场,查人的思想认识和人的操作行为,对人身和财物有较大影响和威胁的隐患,必须整改后才能生产。
五、对事故责任者和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领导及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由集团公司安全保卫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五)无所谓心理
表现为尊章或违章心不在焉,满不在乎。
a.是本人根本没意识到危险的存在,认为章程是领导用来卡人的。
b.是对安全问题谈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比起来不要,不把安全规定放眼里。
c.认为违章是必要的,不违章就干不成活。
事故案例:一起钢丝绳夹手的重伤事故(无所谓心理)
2005年7月21日,某公司动力分厂机修班在检修吊车过程中,由于配合不当,造成一职工被吊车钢丝绳夹伤右手指的重伤事故。
【事故经过】
7月21日14时,动力厂机修班班长李某安排机修工卜某、王某到动力厂煤渣场维修断裂的7号吊车升降钢丝绳。煤场起重装卸机械工黄某配合卜、王两人工作。经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卜、王两人开始维修。14时50分左右,卜、王两人装好钢丝绳,随后调节滚筒钢丝绳排列和平衡杆。卜某站在吊车对面观察,在黄某点动吊车调节滚筒钢丝绳排列和平衡杆的过程中,王某突然用手去调整钢丝绳,被钢丝绳夹中右手手指(包括小指、无名指、中指、食指),后被急送往医院做手术,小指被截肢两节致重伤。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王某违章作业戴手套,机器在运转过程中,用手代替工具调整钢丝绳。
2.间接原因
(1)卜某作为现场安全监护人,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监护不力;
(2)检修作业过程参与人员联系、协调、配合不到位;
(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不足。
【防范措施】
1.在安全技术整改措施方面,应设置可以线控操作吊车的装置,使人可以在地面上操作吊车,避免操作吊车时司机视线无法达到抓斗部分区域。
2.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1)进一步细化检修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检修作业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班组安排作业任务时,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2)要落实好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等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各级各类人员要履行好自己的安全职责,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安全时时有人管”。
(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职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是:安全场(氛围)对个体的影响。任何违章行为者都不是孤立的一个人存在,都是与集体或班组紧密相联的,这种外界因素对行为者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是巨大的。下面具体分析一下安全场(氛围)对违章者心理的影响。
(一)从众心理
当一个班组的班长或技术负责人违章,或者看见大家以前都是这样干的,没有出现过问题,自己这样做也应没有问题,于是大家就会对违章违纪习以为常,这样就会对班组其他同志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即看见别人能违章违纪没出事,自己常常也跟着别人违章违纪。
(二)盲从心理
电力企业的培训制度,一般都是徒弟与师傅签定师徒合同,由于师傅带徒弟过程中,将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也传授给徒弟,然而徒弟如果不加辩识,全盘接受,不仅成为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传播者,同时极可能成为因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受害者。
(三)好奇心理
生产工作过程中,当运用一些新设备、新装备等平日难得一见的情况时,出于好奇心理(严格讲是一种求知欲望),作业人员往往会自己动手实践一番,由于行为者对设备情况不熟悉、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极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四)技术不熟练
对突如其来的异常情况,惊慌失措,甚至茫然。
无法进行应急处理,难断方向。
事故案例:气体机械6月20日吊装事故
以上对违章人员的心理进行了分析,我们认为人员违章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行为者的内因,即违章者的主观因素是决定性的。行为者之所以违章在于行为者过高的看重行为后果的价值,又过低的估计自己失败的可能性,形成了行为风险估量的错误,最后走上冒险违章违纪的道路。但是每次违章违纪并不是必定会发生事故,这就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好象事故是偶然的,违章违纪并没什么危险,出现事故主要是自己的运气不好,这种观点在事故分析中常常听到。其实不然,统计表明,对于事故不管有这样那样的客观原因,实际上都直接或间接的与违章违纪相关,这就是违章违纪与事故的必然性及规律性联系。
四、物的不安全因素,前面着重对违章人员的行为动机进行了分析,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部分是由于外界条件的影响或,导致直接诱发职工违章行为的发生。在此次调研过程中,职工对此反映特别强烈,作为管理技术人员不能忽视该影响因素对人员的影响作用。
1、人机界面设计不合理
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器具,由于人机界面设计不适应操作安全、高效、方便、宜人等要求是引发人员违章操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我国目前生产安全工器具的企业尚未全面实行产品安全质量认证制度,生产产品的企业对安全工器具人机界面是否适应操作需要的考虑很少,职工在使用过程中感到别扭难受,导致职工不愿意佩带或使用安全工器具。例如个别企业生产的安全帽,不具备透气功能,在炎热的气候下,职工佩带此类安全帽在野外露天作业时容易出现中暑现象。
2、作业环境不适
作业环境不适应工人操作也是引发违章违纪操作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工作现场的噪音、高温、高湿度、臭气等使人难以忍受,导致工人急于避开那个环境。或者作业面空间过于窄小,难以按规程作业等。正是由于存在这些原因,一方面容易导致工作质量无法保证,另一方面就易引发职工违章违纪冒险作业等。对此管理技术人员应根据具体实际,并按照科学性和合理性原则进行制定具体施工措施和方案。
业务不熟 有电当没电 违章作业 险丢命一条(技术不熟练)
2001年5月24日9时50分,辽宁省某石化厂总变电所所长刘某,在高压配电间看到2号进线主受柜里面有灰尘,于是就找来一把笤帚打扫,造成1Okv高压电触电事故。经现场的检修人员紧急抢救苏醒后,送住市区医院。经医生观察诊断,右手腕内侧和手背、右肩胛外侧(电流放电点)三度烧伤,烧伤面积为3%。
【事故经过】
5月24日8时40分,变电所所长刘某安排值班电工宁某、杜某修理直流控制屏指示灯,宁某、杜某在换指示灯灯泡时发现,直流接线端子排熔断器熔断。这时车间主管电气的副主任于某也来到变电所,并和值班电工一起查找熔断器故障原因。当宁某和于某检查到高压配电间后,发现2号主受柜直流控制线路部分损坏,造成熔断器熔断,直接影响了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接着宁某和于某就开始检修损坏线路。不一会儿,他们听到有轻微的电焊机似的响声。当宁某站起来抬头看时,在2号进线主受柜前站着刘某,背朝外,主受柜门敞开,他判断是刘某触电了。宁某当机立断,一把揪住刘某的工作服后襟,使劲往外一拉,将他拉倒在主受柜前地面的绝缘胶板上,接着用耳朵贴在他胸前,没有听到心脏的跳动声,宁某马上做人工呼吸。这时于某已跑出门,去找救护车和卫生所大夫。经过十几分钟的现场抢救。刘某的心脏恢复了跳动,神志很快清醒了。这时,闻讯赶来的职工把刘某抬上了车,送到市区医院救治。
后经了解得知,刘某在宁某和于某检修直流线路时,他看到2号进线主受柜里有少许灰尘,就到值班室拿来了笤帚(用高梁穗做的),他右手拿着笤帚,刚一打扫,当笤帚接近少油断路器下部时就发生了触电,不由自主地使右肩胛外侧靠在柜子上。
【事故原因】
(1)刘某违章操作。刘某对高压设备检修的规章制度是清楚的,他本应当带头遵守这些规章制度,遵守电器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但是,刘某在没有办理任何作业票证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擅自进入高压间打扫高压设备卫生,这是严重的违章操作,也是造成这次触电事故的直接原因。刘某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刘某对业务不熟。1992年,工厂竣工时,设计的双路电源只施工了1号电源,2号电源的输电线路没架设,但是,总变电所却是按双路电源设计施工的。这样,2号电源所带的设备全由1号电源通过1号电源联络柜供电到2号电源联络柜,再供到其它设备上,其中有1条线从2号计量柜后边连到2号主受柜内少油断路器的下部。竣工投产以来,2号电源的电压互感器、主受柜、计量柜,一直未用,其高压闸刀开关、少油断路器全部打开,从未合过。刘某担任变电所所长工作已经两年多,由于他本人没有认真钻研变电所技术业务,对本应熟练掌握的配电线路没有全面了解掌握(在总变电所的墙上有配电模拟盘,上面反映出触电部位带电),反而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此,把本来有电的2号进线主受柜少油断路器下部误认为没有电,所以敢于大胆地、无所顾忌地去打扫灰尘。业务不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5月21日,总变电所已经按计划停电一天进行了大修,总变电所一切检修工作都已完成。时过3日,他又去高压设备搞卫生。按规定,要打扫,也要办理相关的票证、采取了安全措施后才可以施工检修。他全然不想这些,更不去想自己的行为将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不把自身的行为和安全联系起来考虑,足见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车间和有关部门的领导,特别是车间主管领导和电气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由于工作不够深入,缺乏严格的管理和必要的考核,对职工技术业务水平了解不够全面,对职工进行技术业务的培训学习和具体的工作指导不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范措施】
(1)认真对待这次事故,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开展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职工学习和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的自觉性,杜绝违章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2)在全厂开展一次电气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在电气管理、电气设施、电气设备等方面,认真查找隐患,并及时整改,杜绝此类触电事故重复发生。
(3)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确实把懂业务、会管理、素质高的职工提拔到负责岗位上来,带动和影响其他职工,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保证生产安全。
(4)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责任明确落实,切实做到从上至下认真管理,从下至上认真负责,人人都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事业心,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常德某机械厂触电事故案
【事故经过】
常德某机械厂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定,不切断高压电源,导致死亡2人,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2.7万余元的严重事故。该厂设备动力科副科长李某某、电工班长刘某某的行为均触犯《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两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检察机关依法对二人作免予起诉处理。
1988年5月18日上午,李某某带领技术员邓某某和刘某某到该厂高频室检修高频感应加热设备。电工彭某某、张某某、刘某某也擅自进入高频室,李、刘未加制止,亦未作任何交代。李进行常规检查后,先后两次组织对B5变压器作付边空载测量,未能找出故障所在,便怀疑检测电表有问题,又从仪表室借来一只新万用表继续测试。9点40分,李与技术员邓某某及电工彭、张挤在高频控制屏后面观察电表,刘某某负责在高频控制屏前操作。载测试后,刘问李:“怎么样”?李答:“差不多了,没有变化。”刘说:“那我就上了”。李说:“等一下”。几秒钟后,李说:“好了”。刘误以为是全部检修完毕,就按了高压电钮。张某某发现万用表指针打荡,邓某某伸手去转换万用表档位开关,只见万用表火光一闪,邓某某、彭某某被电击倒,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相继死亡,张某某被电击伤。
对临时岗位陌生 违章操作损伤手指(技术不熟练)
【事故经过】
2005年5月22日,某钢铁集团选矿厂生产作业区,在竖炉区班前会上,主操作工张某临时安排皮带岗位工顶替竖炉焙烧岗位工,调用一工人李某顶替皮带岗位工。李某在皮带卸料小车装完一个漏斗向另一漏斗运行过程中,从小车操作箱下钻行时,下意识将左手扶在小车轨道上,结果被运行的卸料小车轮压伤。经医院治疗,将左手食指1节、中指2节截肢。
【事故原因】
1、选矿厂《安全通用规程》明确规定:“设备运转时严禁接近转动的机械部位。”工人李某对转动的卸料小车危害因素认识不足,个人安全防护意识淡薄,对现场作业环境确认不够,擅自钻越小车操作箱,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因竖炉焙烧岗位一名职工生病,竖炉区域主操工张某将皮带岗位工调至竖炉焙烧岗位,李某临时顶替到皮带岗位。李某上岗之前在区域内进行了口头安全交底,但是李某对皮带运行小车的具体作业环境及运行设备陌生,主操工张某对临时性调岗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够、危害因素认识不足,对现场作业指导、检查、控制不力,是事故发生的另一个原因。
【防范措施】
1、针对此次事故,强化作业区安全管理,查找作业区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定完善的管理措施,在临时安排岗位作业人员时,要进行明确的安全交底工作,明确岗位危害因素并进行现场作业环境、建筑设施、设备状况的安全确认交底,做好记录。
2、在全厂范围内,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掌握相关的规章制度,了解所管辖范围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害因素以及有关文件。作业区重点组织职工对危险辨识及控制措施加强学习,进一步对作业所涉及到的人、环境、物可能对人体造成的伤害进行深化辨识,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
3、认真开展作业区自检自查工作,严查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的检查考核力度,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一心二用 电动葫芦断手指
【事故经过】
1990年3月24日,四川某铝厂产品库房电动葫芦检修之后在辊筒上缠绕钢丝绳,检修工用左手(戴着线手套)拉紧松散的钢丝绳,用右手(也戴着线手套)拿着按钮盘点动按钮,企图将钢丝绳缠紧在辊筒上。但是,辊筒转动后操作按钮停不了电,以致检修工的左手离辊筒很近时未能及时将手脱开而被绞进辊筒上的钢丝绳间,造成4个指头压断,直到别人将电源闸刀拉下、反转辊筒,才将受伤的手取了出来。
【事故原因】
1、检修工一心二用,操作失当。他一个人用左手缠绕钢丝绳,另一只手既要抓住按钮盘又要操作该盘上的电动按钮,用力方向不准确,使按钮歪斜卡住、停不了车,心理一慌乱,顾此失彼,忘却将左手脱开,是造成左手断指事故的主要原因。
2、错误地戴手套操作,导致右手点动按钮失衡,左手感触迟钝,及至感触到了,手又难于及时抽出。
3、检修工风险意识差,该检修工是老师傅了,多次习惯性地错误操作,无人制止、教育,自认为很有经验;检修操作规程也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
【防范措施】
1、对电动葫芦按钮盘必须一人双手操作,即一手持盘,一手点按钮;不得戴手套。
2、检修中缠紧钢丝绳的操作必须由两人共同进行,一人缠绕钢丝绳,一人操作按钮;而且要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协调;两人都不得戴手套。在电源刀闸开关处还要有人值护,以防备万一按钮失灵时拉下刀闸开关。
3、在操作规程中明确补充上述内容,使得工人“有章可循”。
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风险意识;对老师傅也要“一视同仁”,而且尤其要在他们中间开展反习惯性违章的教育。生产实践中,“老人”容易犯习惯性违章,需要苦口婆心地反复讲违章与事故的关系,提高其安全文化水平,消除侥幸心理,珍惜生命,珍惜健康,遵章守纪,不怕麻烦。
卸酸不穿戴防护用品 遇险受伤
【事故经过】
2000年夏,安徽省某铁路货运场,3名装卸工卸危险化学品硫酸。按正常程序,他们先将槽车的上出料管与输送管法兰连接好,对槽内加压。当压力达到要求后硫酸仍没流出,随后采取放气减压打开槽口大盖,进行检查,发现槽内出料管堵塞。于是3人将法兰拆开,用钢管插入出料管进行疏通。当出料管被捣通时管内喷出白色泡沫状液体,高达3米多,溅到站在槽上的3人身上和面部。由于3人均没戴防护面罩,当时3人眼前一片漆黑,眼睛疼痛难忍,经用水清洗后送往医院,检查为碱伤害。经半年多的治疗,3人视力均低于0.2不等,且泪腺受损。
【事故原因】
经调查了解,该硫酸槽之前用于盛装液碱,此次装硫酸前经过清洗。分析认为,该槽上出料管没有清洗到位,附着干枯的液碱堵塞在出料管下部,当被疏通后由于硫酸压力作用,使碱、反应盐水、酸等先后喷出。
此事故一方面原因是槽车清洗不到位,另一方面原因是卸酸工未按规定穿戴防护面罩。遇此险情,得不到防护。
【防范措施】
事故发生后,货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分析,落实伤员的治疗,分清了责任,并对员工进行教育,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一起严重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分析
1999年1月东莞市一造纸厂发生一起因工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缺乏救助常识而导致10人中毒,其中4人死亡的重大伤害事故。
【事故经过】
按照惯例,工人于早上7点停机,并经过往浆渣池中灌水、排水的工序后,8点左右有2名工人下池清扫浆池,当即晕倒在池中。在场工人在没有通知厂领导的情况下,擅自下池救人,先后有6人因救人相继晕倒在池中,另有2人在救人过程中突感不适被人救出。至此,已有10人中毒。厂领导赶到后,立即组织抢救,经往池中灌氧、用风扇往池中送风后,方将中毒者全部用绳子拉出池来。由于本次中毒发生快,中毒深,病情严重,10例病人在送往医院后,已有6例心跳和呼吸停止,虽经多方努力抢救,至当日下午4时20分,已有4人死亡。
【事故原因】
2.1 中毒现场有害气体的测试及中毒化学物质的鉴定 浆池外型似一倒扣的半球状体,顶部有一40 cm×60 cm洞口,工人利用竹梯从洞口进出清洗浆池。走近洞口,就闻到一股较浓的臭味,事故发生后,在洞口处用快速检测管对洞口内10厘米处的气体进行检测:硫化氢(H2 S)55 mg.m-3(国家卫生标准为10 mg.m-3),一氧化碳、氯气和氯化氢未检出,可以推断,在实行向池中通风、送氧之前,其浓度一定更高。根据中毒病人的发病及临床特征,将本次中毒诊断为急性重度硫化氢中毒。
2.2 浆池硫化氢产生的原因 造纸的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含硫化学物质,通常的情况下,由硫化氢引起的职业危害多发生在蒸煮、制浆和洗涤漂白过程中。如果含硫的废渣、废水长时间存放在浆池中,再加上含硫有机物的,就会释放出大量的硫化氢气体,由于比重较大(1.19)而沉积于浆池的底部。
2.3 工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 硫化氢是剧毒的窒息性气体,在没有良好通风和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是绝对不能进入高浓度硫化氢环境工作的。但本次清洗浆池前,水仅灌注了四分之一,且工人在没对池内进行通风处理的情况下就下池清洗,随后一连串的救人更是在没有任何通风和防护的情况下进行的。
2.4 缺乏安全及应急措施 现场调查发现用于鼓风的排污口处却没有鼓风机,连电源插座都找不到;清洗浆渣池没有任何的个人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甚至连一根救助的绳子都没有,更没有发生事故时的抢救设备。
2.5 缺乏劳动安全卫生意识、管理混乱 事故发生后,当我们要求厂方提供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厂方虽说有,但无论如何却找不到,不知放到哪里。如果厂里有安全监督员,并负责对整个安全程序进行监督,便能做到及早发现、及早预防,这起事故就完全可以避免了。
2.6 缺乏必要的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本次中毒的10位工人,在该厂工作1~5年,却从未进行过有关的安全卫生培训和教育,不知道制浆过程中存在哪些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对人体能造成哪些伤害,也不知预防措施,更不知发生紧急情况如何救治。
火灾事故中盲目从众心理的危害
12月3日,公司举行了一场有针对性的局部消防演习活动。在演习活动结束后的总结过程中,同事反映的消防演习活动中发生的一个问题让我想起关于火灾事故中的盲目从众心理这个话题。此次的消防演习活动,可能由于事前准备说明会的沟通不充分,没有向参加演习的员工着重说明演习开始的特定信号,所以造成了在离演习开始的前两分钟个别员工听到现场消防广播“叮咚”的声响后,便误以为是消防演习开始的信号,在现场消防警铃尚未响起的情况下便开始了紧急疏散。其他员工看到有员工跑了起来,并不是认真地思考一下事前约定的演习开始的信号或是看一下时间是否到了约定的时间,而是盲目地随着其他已经跑动起来的员工涌向人群移动的方向。
心理学上把这种盲动称之为“盲目从众心理”或“盲目趋同心理”。在这种心理的影响下,当人们遭遇突发灾祸的袭击时,会使人们的心理结构紊乱,从而导致人们的神经系统无法形成统一的行为信号来支配身体的行为,只是随着视觉而动,看着别人往哪里冲,自己就跟着冲过去,根本不去考虑冲过去的意义和目的。
9?20龙岗“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事故相信大家至今仍记忆犹新,43人用生命的代价让我们记住了这次血的教训。事故幸存者事后的言论除了控诉经营者的无良,都在叙说着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火灾现场人们的盲目从众心理,使得绝大多数的人随着人流的方向疯狂地涌向被认为是唯一逃生通道的出口,从而酿成了群死群伤的悲剧。
血的教训使我们认识到这种盲目从众心理是造成灾难,特别是像“9?20火灾”事故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原因之一,火灾事故中这种盲目从众的心理危害有三:
∙第一,盲目从众心理的“传染性”很强,特别是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如在商场、车站、码头、繁华的街道等,火灾突然发生,人们便纷纷避之而犹恐不及。在面对灾难时,如果心理素质较差,一旦有人盲目奔跑,其他人亦会跟随而为之,而且会越来越多。这种趋同速度之快往往令人吃惊。那时,盲目趋同的人们由于失去理智的思考,其结果必然带来重大的损失或伤亡。
∙第二,不利于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火灾初期,那些因盲目从众心理而失去理智的人随着人流东奔西逃,等到消防人员赶到,已经很难再对这股人流进行很好的控制疏散了,错过了最佳的疏散时间,一切努力也无济于事。
∙第三,影响灭火。火场中“救人优先”的原则致使赶到的消防人员做出救人先于灭火的选择。疏散被困人员,控制由于盲目趋同心理影响的火场人流,这势必延误灭火的时机,就会使火灾持续更长的时间,造成更大的损失。对被困人员的指挥困难,不仅使被困人员伤亡机率增大,而且消防人员的死亡机率也相应加大,从而使火灾的损失成倍增加。
∙
∙
认识到盲目从众心理的种种危害,我们就应该知道如何克服火场中这种心理的产生,从而使身临火场的自己从容应对,减少损失。那么如何使我们的大脑在面对灾难的时候做出正确的选择呢?其实,平日消防知识的学习积累和消防应急训练活动的开展都可以塑造我们的大脑,减低我们身临火场的恐惧感,以克服盲目从众心理的产生。那怕是仅仅知道消防逃生楼梯在哪里,都会有助于我们的大脑在自身面临火灾的威胁时做出正确的判断。
积极地参与各项应急训练,学习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文化素养,是防止“盲目从众心理”产生、树立安全防灾意识的根本;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应急安全措施,使人们远离事故,远离伤害,生命与健康的基本保障。
研究安全行为科学 杜绝习惯性违章
2009-04-09 10:54:44 来源:安全文化网 评论:0 点击:2351
一、前言
新钢钒公司检修中心担负着新钢钒公司主要、关键生产设备的日检、定检、检修、抢修等任务。作业现场涉及带电设备多、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多、易燃易爆易中毒物品及特种作业多,生产环境复杂,极具有潜在的危险性,而且由于检修作业性质决定了作业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等高度危险性的作业较多,如果安全工作稍有疏忽,随时可能转变为人身伤害事故,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很大,安全生产工作极为重要。
二、开展安全行为科学研究的背景
㈠实践证明“人”这一要素在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工业发达国家和我全生产实践的研究均已证明: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最主要的事故原因。现代安全原理也揭示出:人、机、环境、管理是事故系统的四大要素;人、物、能量、信息是安全系统的四大因素。无论是理论分析还是实践研究结果,都强调“人”这一要素在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中的重要性。为了解决“人因”问题,发挥人在劳动过程中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的作用,通常采取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的手段,要使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的效能得以充分发挥,作用得以提高,需要研究安全行为科学,需要学会应用行为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㈡新钢钒公司近年来的事故情况说明维检作业事故率居高不下。维检人员在近三年共发生35起伤害事故,其中40人轻伤,1人重伤(2006年轨梁厂机加工),1人工亡(2007年热轧板厂维护电工)。反映了受伤害程度较重,且一起事故造成多人受伤的情况均发生在维检作业过程中(共有4起)。从统计表可看出,2006年和2007年维检人员发生的工伤事故起数均占到了总起数的近一半,说明维检作业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发生事故的概率也较高。
新钢钒公司2006—2008年维检工伤事故情况统计一览表
年度 | 事故起数 | 维检人员发生工伤起数 | 维检人员 伤害程度 | 维检人员发生 工伤占事故比例 | |
维护 | 检修 | ||||
2006 | 35 | 7 | 6 | 14人轻伤 1 人重伤 | 37.1% |
2007 | 34 | 9 | 5 | 17人轻伤 1 人工亡 | 41.2% |
2008 (1—9月) | 30 | 5 | 3 | 9人轻伤 (中心4人) | 26.7% |
三、安全行为、安全心理的内涵
安全行为安全心理与事故关系密切。根据近几年对事故的研究表明:80%以上的事故原因与人的行为和心理因素相关,即人通过生产和生活中的行为心理直接或间接地与事故发生联系。
通过对事故规律的研究,人们已认识到: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心理与行为。因此,研究人的行为规律,以激励安全行为,避免和克服不安全行为,对于预防事故有重要作用和积极的意义。
行为科学的理论指出:人的行为受个性心理、社会心理、社会、生理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因而,生产中引起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为失误和“三违”的原因是复杂的。有了这样认识,对于人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就不能停留在“行为”这一层次上,应该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例如在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表现时,应分清是生理还是心理的原因;是客观还是主观的原因。对于心理、主观的原因,主要从人的内因入手,通过教育、监督、检查、管理等手段来控制或调整;对于生理或客观的原因,除了需要管理和教育的手段外,更主要的是从物态和环境的方面进行研究,以适应人的生理客观要求,减少人的失误。行为科学中的人的行为模式、影响人行为的因素分析、挫折行为研究、注意与安全行为、事故心理结构、人的意识过程等理论和规律都有助于研究和分析事故的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原因分析:一是性格分析,人的性格特征与安全生产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具有较好性格特征的人,他们干起活来精力充沛。观察情况认真细致,思考问题全面周到,操作作业不莽撞、不蛮干,这种性格有利于作业的顺利进行,有益于安全生产。如果性格不好,头脑简单,马马虎虎、冒险蛮干,就会经常发生事故。据国外文献介绍,事故频发倾向者往往有如下的性格特征:(1)感情冲动,容易兴奋;(2)脾气暴躁;(3)厌倦工作,没有耐心;(4)慌慌张张,不沉着;(5)动作生硬而工作效率低;(6)喜怒无常,感情多变;(7)理解能力低,判断和思考能力差;(8)极度喜悦和悲伤;(9)缺乏自制力;(10)处理问题轻率、冒失;运动神经迟钝,动作不灵活。日本的丰原恒男发现容易冲动的人、不协调的人、不守规矩的人、缺乏同情心的人和心理不平衡的人发生事故次数较多。
根据研究资料表明,容易诱发错误行为的因素有4个方面:
(1)环境条件的影响,如在噪声、振动、高温、粉尘多、照明不良的环境下工作容易误操作,原因是容易引起心烦意乱。
(2)人的生理节律变化的影响,如人在早晨5—6点意识状态最低,休息不好,睡眠不足,疲劳作业,酒后上岗,疾病后遗症。(情绪周期23天,身体体力周期28天)
(3)人的意识状态差别和情感变化的影响,如愤怒、激动、烦躁、神志不安、“分心”、“走神”或者“自动想法”等等,这些影响容易造成人的手眼不协调,灵活性反映能力差,判断能力差。
(4)协同作业时两个人或两个以上的场合,无人负责时,受他人在场的心理影响,往往有互不负责的倾向。
四、习惯性违章行为分析
习惯性违章行为是指在操作作业中,表现出来的丧失自我保护和保护设备、工具等,违背劳动生产规律的不合理行为,错误行为。职工的这些行为与职工的工作背景有一定关系,是经历了一个过程,即过去我就是这么干的。当人最初以某种行为方式解决问题有效时,就会更加倾向这种行为,并经过反复实施逐渐形成,这种行为会成为习惯,这种习惯性行为往往在工作开始不出现,多出现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快要结束时,或者一瞬间,或者紧张时,特别急时。美国海因利希工程师根据大量统计资料得出这样的结论:有一个统计分析的结果330∶29∶1,即在330件同类的错误行为中有300件错误行为事件中不产生伤害,有29件产生轻伤,有1件产生重伤,这是著名的1∶29∶330法则。这个法则告诉我们就是一件事故的发生是多次错误行为的结果。
根据心理学所提示的规律,人的行为是由动机支配,而动机则是由于需要引起的。需要、动机、行为、目标四者之间的关系是很密切的。例如安全管理中开办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学员来自各个单位,都表现出积极的学习热情。这种热情是来源于其学习的动机。因为在工作中,一个特种作业人员,缺少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就不可能胜任工作,甚至会引发事故。就是这种实际工作的需要产生了学习的动机,进而导致了学习的热情。动机和行为有复杂的关系,安全管理中在对待事故责任者的分析判断上,要从分析行为与动机的复杂关系入手,为此,可从三个方面考虑:首先,在分析事故责任者的行为时,要全面分析个人因素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情况,任何行为都是个人因素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一种“综合效应”。因此,事故责任者的行为与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有关。分析个人因素时,要同时分析外在表现与内在动机。动机和行为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存在着复杂的联系,主要表现在:(1)同一动机可引起不同的行为。例如,想尽快完成生产任务,这种动机可表现在努力工作,提高效率;也可能出现蛮干违章,不顾操作规程等等。(2)同一行为可出自不同的动机。例如“三违”这类不良行为,有的是有意为之,明知故犯;也有无意失误的情况;(3)合理的动机也可能引起不合理甚至错误的行为。例如要提高工效,可能会忽视了劳逸结合,造成疲劳工作,从而导致事故。因此,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人的动机入手,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处理,这样才能既符合实际,又切中其弊,使事故责任处理准确合理。
通过研究和分析我们知道,一个人的能力和心理情感是不稳定的,它随着周围环境、时间、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比如,一个人在体脑俱疲的情况下,感觉技能变弱,听觉和视觉灵敏度降低,眼睛运动的正常状态被破坏,其心理技能就会改变。这说明,个人心理因素对安全生产有着巨大的影响,不正常、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可以直接、间接导致事故的出现。所以我们认为对安全工作的轻视心理,麻痹心理、侥幸心理和情绪心理等是事故边缘心理。
一是轻视心理:安全与生产,人和物之间的关系,在一些管理者深层次的认识中,认识模糊,心中没有摆正位置,当两者发生冲突时,潜意识中价值观还是见物不见人。还没有形成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有三种现象:“亡羊补牢”现象,对安全生产工作平时不重视,把安全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满足于表面化、形式化。事故隐患不及时排除,直至发生事故才悔之晚矣;“愚民”现象。为了满足某些人的虚荣心和小团体利益的需要,有的单位出了事故欺上瞒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极尽内部“摆平”之能势,把“四不放过”的原则抛在脑后。外归因的现象;出了事故不是从主观上找原因,而是怨天尤人,归因于外部,没有找出真正原因,就敷衍了事。
轻视心理实例:某单位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处事故隐患,设备上下扶梯开焊,但未完全断裂,并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由于未及时安排检修,在作业时一名检修人员在检修时,扶梯断裂,将这名检修人员摔伤。
二是麻痹心理:在多数情况下,习惯性作业简便易行,也没有出事故,从而“也不过如此”的思想慢慢成形,因此,这种习惯很容易被人接受或模仿。麻痹心理是安全生产的大故,其危害性在于有了麻痹心理就会逐渐丧失自我保护意识、降低人的感知觉的兴奋程度,出现抑制或愚钝。“无知型”、“糊涂型”就是麻痹思想的外在表现。绝大部分人身事故的发生就是麻痹思想造成的。
麻痹心理实例:某机加工厂的一名女工在立式压机上操作,上模下模行程很慢,通常都认为不会出事故,因行程较慢,即使手碰到上模也来得及抽脱开,但这位女工在手还是被压伤。分析其心理活动特征:一是因模子行程慢产生不会压到手的麻痹思想;二是注意力不集中,眼睛不注意模子的下行,注意力转移至压机以外的事物上;三是操作过程中手抽离模腔。分析其心理过程是:麻痹—不注意—忘记—触觉迟钝。其主要是麻痹心理问题。
三是侥幸心理:有这种心理的人往往耍小聪明,明知不该去做的事,也要去做。还会自觉不自觉地出现走捷径,或者自己欺骗自己“下不为例”而屡屡再犯,“凭经验办事”这些行为可能有时会让我们在工作中更快捷,有时也会让我们在行与不行中犯下大错,所以说侥幸心理就是事故的毒苗。
侥幸心理实例:某厂一名机关干部为了绕近道,有意识违章横穿厂内铁路,结果被火车撞导致死亡。
四是情绪心理:情绪是影响行为的重要因素,不良的情绪状态是引发事故的基本原因。情绪变化主要由应激事件对心理影响产生的,诸如:家庭暴力、离婚、家庭成员患重病或死亡、子女就业困难、家庭不和睦、操心日常开支、本人患病、人际关系出现问题等。
实例一:某个青年工人,因家庭问题与兄嫂闹纠纷,被哥哥打了两耳光,他一气之下拿了根绳子欲寻短见,被老母苦苦劝阻。没隔几天这个工人在一次作业中发生了事故而丧生。
实例二:某青年职工李××,父母双亡,工资很低,还要供养弟妹,本人又患肺病,27岁也未找到对象,生活的情绪非常低沉。他常常对人说:“不如死了清心。”上班经常迟到早退,违章作业不断发生。企业工会经常派人找小李谈心,发给他困难补助,并送他到苏州疗养,病好后又帮他找到对象,李结婚时工会还帮他找了房子,小李万分感谢组织,从此,他积极工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一年的工作中连续防止了两起重大事故,受到单位表扬和奖励。
上述两个实例从正反两方面说明,情绪对安全行为的作用和影响。因此,在安全管理中要善于了解职工的精神状态,有个班组总结出三看:既班前看情绪,班中看表现,班后看贡献。在和职工日常接触中通常要注意如下心理问题:低沉、兴奋、好奇、紧张、急躁、抵触、厌倦。
五、具体做法
检修中心自成立之初就将安全管控作为生产经营的重中之重,针对习惯性违章作业开展科学地研究和分析,结合检修作业实际制订并实施了十项对策。
1、宣传为先导。首先要充分发挥工具的作用,广泛开展反“三违”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方法,大力宣传遵章守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违章违纪的危害性;表彰安全生产中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谴责那些违章违纪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恶劣行为,并结合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法制宣传。形成视“三违”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通过宣传,使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勿忘安全,珍惜生命,自觉遵章守纪。由“要我反‘三违’”变成“我要反‘三违’”。实现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自觉搞好安全生产的目标。
2、教育培训为基础。教育培训是安全工作的重头戏。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的高低、防范“三违”的自觉程度和应变能力莫不与其密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除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形势任务、安全方针、法制法规、组织纪律、安全 知识、安全规程、工艺规程教育外,应重点抓好法制教育、主人翁思想教育,特别要注意抓好新干部上岗前、工人转换工种(岗位)时的安全规程再教育。做到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以提高全厂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为反“三违”打下坚实的基础。
3、企业领导是关键。“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三违’除不除,关键在干部”。所以开展反“三违”要以领导为龙头,从各级领导抓起。
(1) 从提高各级领导自身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入手,针对个别领导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而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进行灌输宣传。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身作则,做反“三违”的带头人。
(2) 要求各级 领导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三违”实行“四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综合治理,把反“三违”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之中。做到层层抓、层层落实,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约束作用和经济责任制的激励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反“三违”的强大推动力,充分发挥领导的龙头作用。
4、安监队伍是主力军。安监队伍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力军,不但是领导的助手和参谋,而且是企业内的“和裁判”,为企业的一方平安起着十分重要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各级领导要稳定安监队伍,建设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经验丰富懂技术、作风扎实制度熟,任劳任怨敢管理的安监队伍,赢得安全管理的权威性,促进企业生产的长治久安。通过实施车间月检周报和中心日检日报制度,不仅强化和完善了安全检查,而且增强了检查时效性,保障信息通畅。
5、班组是主阵地。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活动在检修作业和检修设备操作第一线,既是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反“三违”的主要阵地,要真正使“三违”销声匿迹,抓好对班组的管理无疑是重中之重。
(1) 抓好日常安全意识教育。针对“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通过自查自纠,自我揭露,同时查纠身边的不安全行为、事故苗子和事故隐患,从“本身无违章”做到“身边无事故”。
(2) 抓好岗位培训。让职工掌握作业标准、操作技能、设备故障处理、应知应会;掌握安全技能、消防知识和规章制度;向先进水平挑战,做到“四比”(比敬业爱岗态度,比职业技术水平,比实际操作能力,比安全作业标准),“三不”(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三种人是重点 。三种人即:
(1) 班组长。是企业生产一线的指挥员,是班组管理的领头羊。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这些人。班组长敢于抓“三违”,就能带动一批人,管好一个班;
(2) 特殊工种。他们都在关键岗位,或者从事危险性较大的职业和作业,随时有危及个人和他人安全的可能,是事故多发之源;
(3) 青年职工。多为新工人,往往安全意识较差,技术素质较低,好奇心切,好胜心强。在这个群体中极易发生违章违纪现象。
把这三种人作为反“三违”的重点。进行重点教育、培训、管理,并分别针对其特点加以引导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就可有效控制“三违”行为,降低事故发生率。
7、现场管理最必要。现场是生产的场所,是职工生产活动与安全活动交织的地方,也是发生“三违”,出现伤亡事故的源地,狠抓现场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要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就要建立一支素质高、懂技术、制度熟、敢管理的安监队伍,经常深入现场,钉在第一线上,查“三违”疏而不漏,纠违章铁面无私,抓防范举一反三,搞管理新招迭出,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8、良好习惯要养成。人们在工作、生活中,某些行为、举止或做法,一旦养成就很难改变。俗话说:习惯成自然。在实际工作中,养成的违章违纪恶习势必酿成事故,后患无穷,严重威胁着安全生产。
要改变这种局面,除了需要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矫正措施,克服不良习惯外,还要利用站班会、班组学习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开展技术问答、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标准、强调纪律,规范操作行为;实行“末位淘汰制”,促使职工养成遵章守纪、规范操作的良好习惯。
9、教罚并举是武器。要实现安全生产,不仅靠思想教育,还须搞好法制教育。运用法律武器和法制手段教罚并举,反“三违”,除隐患,灭事故。企业必须对国家、各级和本企业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宣传教育并自觉执行。
凡是“三违”都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追查分析,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给予帮教处罚。对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责任者,依据规定,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干部职工一视同仁,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10、群防群治作保证。在企业安全工作中,“企业负责,群众监督”是两项同抓并举的任务。“群众监督”是实现“企业负责”搞好安全生产的可靠保证,也是搞好反“三违”工作的可靠保证。要搞好群众监督,就应特别注意发挥各级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安全监督能力,广泛发动职工依法进行监督,开展以“群防、群查、群治”反“三违”的监督检查活动,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企业库
违章心理分析案例材料(二)
2010-04-24 13:29:02 阅读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五)无所谓心理
表现为尊章或违章心不在焉,满不在乎。
a.是本人根本没意识到危险的存在,认为章程是领导用来卡人的。
b.是对安全问题谈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比起来不要,不把安全规定放眼里。
c.认为违章是必要的,不违章就干不成活。
事故案例:一起钢丝绳夹手的重伤事故(无所谓心理)
2005年7月21日,某公司动力分厂机修班在检修吊车过程中,由于配合不当,造成一职工被吊车钢丝绳夹伤右手指的重伤事故。
【事故经过】
7月21日14时,动力厂机修班班长李某安排机修工卜某、王某到动力厂煤渣场维修断裂的7号吊车升降钢丝绳。煤场起重装卸机械工黄某配合卜、王两人工作。经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卜、王两人开始维修。14时50分左右,卜、王两人装好钢丝绳,随后调节滚筒钢丝绳排列和平衡杆。卜某站在吊车对面观察,在黄某点动吊车调节滚筒钢丝绳排列和平衡杆的过程中,王某突然用手去调整钢丝绳,被钢丝绳夹中右手手指(包括小指、无名指、中指、食指),后被急送往医院做手术,小指被截肢两节致重伤。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王某违章作业戴手套,机器在运转过程中,用手代替工具调整钢丝绳。
2.间接原因
(1)卜某作为现场安全监护人,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监护不力;
(2)检修作业过程参与人员联系、协调、配合不到位;
(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不足。
【防范措施】
1.在安全技术整改措施方面,应设置可以线控操作吊车的装置,使人可以在地面上操作吊车,避免操作吊车时司机视线无法达到抓斗部分区域。
2.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1)进一步细化检修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检修作业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班组安排作业任务时,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2)要落实好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等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各级各类人员要履行好自己的安全职责,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安全时时有人管”。
(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职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是:安全场(氛围)对个体的影响。任何违章行为者都不是孤立的一个人存在,都是与集体或班组紧密相联的,这种外界因素对行为者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是巨大的。下面具体分析一下安全场(氛围)对违章者心理的影响。
(一)从众心理
当一个班组的班长或技术负责人违章,或者看见大家以前都是这样干的,没有出现过问题,自己这样做也应没有问题,于是大家就会对违章违纪习以为常,这样就会对班组其他同志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即看见别人能违章违纪没出事,自己常常也跟着别人违章违纪。
(二)盲从心理
电力企业的培训制度,一般都是徒弟与师傅签定师徒合同,由于师傅带徒弟过程中,将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也传授给徒弟,然而徒弟如果不加辩识,全盘接受,不仅成为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传播者,同时极可能成为因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受害者。
(三)好奇心理
生产工作过程中,当运用一些新设备、新装备等平日难得一见的情况时,出于好奇心理(严格讲是一种求知欲望),作业人员往往会自己动手实践一番,由于行为者对设备情况不熟悉、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极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四)技术不熟练
对突如其来的异常情况,惊慌失措,甚至茫然。
无法进行应急处理,难断方向。
事故案例:气体机械6月20日吊装事故
以上对违章人员的心理进行了分析,我们认为人员违章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行为者的内因,即违章者的主观因素是决定性的。行为者之所以违章在于行为者过高的看重行为后果的价值,又过低的估计自己失败的可能性,形成了行为风险估量的错误,最后走上冒险违章违纪的道路。但是每次违章违纪并不是必定会发生事故,这就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好象事故是偶然的,违章违纪并没什么危险,出现事故主要是自己的运气不好,这种观点在事故分析中常常听到。其实不然,统计表明,对于事故不管有这样那样的客观原因,实际上都直接或间接的与违章违纪相关,这就是违章违纪与事故的必然性及规律性联系。
四、物的不安全因素,前面着重对违章人员的行为动机进行了分析,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部分是由于外界条件的影响或,导致直接诱发职工违章行为的发生。在此次调研过程中,职工对此反映特别强烈,作为管理技术人员不能忽视该影响因素对人员的影响作用。
1、人机界面设计不合理
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器具,由于人机界面设计不适应操作安全、高效、方便、宜人等要求是引发人员违章操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我国目前生产安全工器具的企业尚未全面实行产品安全质量认证制度,生产产品的企业对安全工器具人机界面是否适应操作需要的考虑很少,职工在使用过程中感到别扭难受,导致职工不愿意佩带或使用安全工器具。例如个别企业生产的安全帽,不具备透气功能,在炎热的气候下,职工佩带此类安全帽在野外露天作业时容易出现中暑现象。
2、作业环境不适
作业环境不适应工人操作也是引发违章违纪操作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工作现场的噪音、高温、高湿度、臭气等使人难以忍受,导致工人急于避开那个环境。或者作业面空间过于窄小,难以按规程作业等。正是由于存在这些原因,一方面容易导致工作质量无法保证,另一方面就易引发职工违章违纪冒险作业等。对此管理技术人员应根据具体实际,并按照科学性和合理性原则进行制定具体施工措施和方案。
业务不熟 有电当没电 违章作业 险丢命一条(技术不熟练)
2001年5月24日9时50分,辽宁省某石化厂总变电所所长刘某,在高压配电间看到2号进线主受柜里面有灰尘,于是就找来一把笤帚打扫,造成1Okv高压电触电事故。经现场的检修人员紧急抢救苏醒后,送住市区医院。经医生观察诊断,右手腕内侧和手背、右肩胛外侧(电流放电点)三度烧伤,烧伤面积为3%。
【事故经过】
5月24日8时40分,变电所所长刘某安排值班电工宁某、杜某修理直流控制屏指示灯,宁某、杜某在换指示灯灯泡时发现,直流接线端子排熔断器熔断。这时车间主管电气的副主任于某也来到变电所,并和值班电工一起查找熔断器故障原因。当宁某和于某检查到高压配电间后,发现2号主受柜直流控制线路部分损坏,造成熔断器熔断,直接影响了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接着宁某和于某就开始检修损坏线路。不一会儿,他们听到有轻微的电焊机似的响声。当宁某站起来抬头看时,在2号进线主受柜前站着刘某,背朝外,主受柜门敞开,他判断是刘某触电了。宁某当机立断,一把揪住刘某的工作服后襟,使劲往外一拉,将他拉倒在主受柜前地面的绝缘胶板上,接着用耳朵贴在他胸前,没有听到心脏的跳动声,宁某马上做人工呼吸。这时于某已跑出门,去找救护车和卫生所大夫。经过十几分钟的现场抢救。刘某的心脏恢复了跳动,神志很快清醒了。这时,闻讯赶来的职工把刘某抬上了车,送到市区医院救治。
后经了解得知,刘某在宁某和于某检修直流线路时,他看到2号进线主受柜里有少许灰尘,就到值班室拿来了笤帚(用高梁穗做的),他右手拿着笤帚,刚一打扫,当笤帚接近少油断路器下部时就发生了触电,不由自主地使右肩胛外侧靠在柜子上。
【事故原因】
(1)刘某违章操作。刘某对高压设备检修的规章制度是清楚的,他本应当带头遵守这些规章制度,遵守电器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但是,刘某在没有办理任何作业票证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擅自进入高压间打扫高压设备卫生,这是严重的违章操作,也是造成这次触电事故的直接原因。刘某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刘某对业务不熟。1992年,工厂竣工时,设计的双路电源只施工了1号电源,2号电源的输电线路没架设,但是,总变电所却是按双路电源设计施工的。这样,2号电源所带的设备全由1号电源通过1号电源联络柜供电到2号电源联络柜,再供到其它设备上,其中有1条线从2号计量柜后边连到2号主受柜内少油断路器的下部。竣工投产以来,2号电源的电压互感器、主受柜、计量柜,一直未用,其高压闸刀开关、少油断路器全部打开,从未合过。刘某担任变电所所长工作已经两年多,由于他本人没有认真钻研变电所技术业务,对本应熟练掌握的配电线路没有全面了解掌握(在总变电所的墙上有配电模拟盘,上面反映出触电部位带电),反而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此,把本来有电的2号进线主受柜少油断路器下部误认为没有电,所以敢于大胆地、无所顾忌地去打扫灰尘。业务不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5月21日,总变电所已经按计划停电一天进行了大修,总变电所一切检修工作都已完成。时过3日,他又去高压设备搞卫生。按规定,要打扫,也要办理相关的票证、采取了安全措施后才可以施工检修。他全然不想这些,更不去想自己的行为将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不把自身的行为和安全联系起来考虑,足见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车间和有关部门的领导,特别是车间主管领导和电气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由于工作不够深入,缺乏严格的管理和必要的考核,对职工技术业务水平了解不够全面,对职工进行技术业务的培训学习和具体的工作指导不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范措施】
(1)认真对待这次事故,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开展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职工学习和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的自觉性,杜绝违章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2)在全厂开展一次电气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在电气管理、电气设施、电气设备等方面,认真查找隐患,并及时整改,杜绝此类触电事故重复发生。
(3)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确实把懂业务、会管理、素质高的职工提拔到负责岗位上来,带动和影响其他职工,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保证生产安全。
(4)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责任明确落实,切实做到从上至下认真管理,从下至上认真负责,人人都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事业心,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常德某机械厂触电事故案
【事故经过】
常德某机械厂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定,不切断高压电源,导致死亡2人,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2.7万余元的严重事故。该厂设备动力科副科长李某某、电工班长刘某某的行为均触犯《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两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检察机关依法对二人作免予起诉处理。
1988年5月18日上午,李某某带领技术员邓某某和刘某某到该厂高频室检修高频感应加热设备。电工彭某某、张某某、刘某某也擅自进入高频室,李、刘未加制止,亦未作任何交代。李进行常规检查后,先后两次组织对B5变压器作付边空载测量,未能找出故障所在,便怀疑检测电表有问题,又从仪表室借来一只新万用表继续测试。9点40分,李与技术员邓某某及电工彭、张挤在高频控制屏后面观察电表,刘某某负责在高频控制屏前操作。载测试后,刘问李:“怎么样”?李答:“差不多了,没有变化。”刘说:“那我就上了”。李说:“等一下”。几秒钟后,李说:“好了”。刘误以为是全部检修完毕,就按了高压电钮。张某某发现万用表指针打荡,邓某某伸手去转换万用表档位开关,只见万用表火光一闪,邓某某、彭某某被电击倒,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相继死亡,张某某被电击伤。
对临时岗位陌生 违章操作损伤手指(技术不熟练)
【事故经过】
2005年5月22日,某钢铁集团选矿厂生产作业区,在竖炉区班前会上,主操作工张某临时安排皮带岗位工顶替竖炉焙烧岗位工,调用一工人李某顶替皮带岗位工。李某在皮带卸料小车装完一个漏斗向另一漏斗运行过程中,从小车操作箱下钻行时,下意识将左手扶在小车轨道上,结果被运行的卸料小车轮压伤。经医院治疗,将左手食指1节、中指2节截肢。
【事故原因】
1、选矿厂《安全通用规程》明确规定:“设备运转时严禁接近转动的机械部位。”工人李某对转动的卸料小车危害因素认识不足,个人安全防护意识淡薄,对现场作业环境确认不够,擅自钻越小车操作箱,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因竖炉焙烧岗位一名职工生病,竖炉区域主操工张某将皮带岗位工调至竖炉焙烧岗位,李某临时顶替到皮带岗位。李某上岗之前在区域内进行了口头安全交底,但是李某对皮带运行小车的具体作业环境及运行设备陌生,主操工张某对临时性调岗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够、危害因素认识不足,对现场作业指导、检查、控制不力,是事故发生的另一个原因。
【防范措施】
1、针对此次事故,强化作业区安全管理,查找作业区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定完善的管理措施,在临时安排岗位作业人员时,要进行明确的安全交底工作,明确岗位危害因素并进行现场作业环境、建筑设施、设备状况的安全确认交底,做好记录。
2、在全厂范围内,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掌握相关的规章制度,了解所管辖范围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害因素以及有关文件。作业区重点组织职工对危险辨识及控制措施加强学习,进一步对作业所涉及到的人、环境、物可能对人体造成的伤害进行深化辨识,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
3、认真开展作业区自检自查工作,严查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的检查考核力度,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一心二用 电动葫芦断手指
【事故经过】
1990年3月24日,四川某铝厂产品库房电动葫芦检修之后在辊筒上缠绕钢丝绳,检修工用左手(戴着线手套)拉紧松散的钢丝绳,用右手(也戴着线手套)拿着按钮盘点动按钮,企图将钢丝绳缠紧在辊筒上。但是,辊筒转动后操作按钮停不了电,以致检修工的左手离辊筒很近时未能及时将手脱开而被绞进辊筒上的钢丝绳间,造成4个指头压断,直到别人将电源闸刀拉下、反转辊筒,才将受伤的手取了出来。
【事故原因】
1、检修工一心二用,操作失当。他一个人用左手缠绕钢丝绳,另一只手既要抓住按钮盘又要操作该盘上的电动按钮,用力方向不准确,使按钮歪斜卡住、停不了车,心理一慌乱,顾此失彼,忘却将左手脱开,是造成左手断指事故的主要原因。
2、错误地戴手套操作,导致右手点动按钮失衡,左手感触迟钝,及至感触到了,手又难于及时抽出。
3、检修工风险意识差,该检修工是老师傅了,多次习惯性地错误操作,无人制止、教育,自认为很有经验;检修操作规程也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
【防范措施】
1、对电动葫芦按钮盘必须一人双手操作,即一手持盘,一手点按钮;不得戴手套。
2、检修中缠紧钢丝绳的操作必须由两人共同进行,一人缠绕钢丝绳,一人操作按钮;而且要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协调;两人都不得戴手套。在电源刀闸开关处还要有人值护,以防备万一按钮失灵时拉下刀闸开关。
3、在操作规程中明确补充上述内容,使得工人“有章可循”。
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风险意识;对老师傅也要“一视同仁”,而且尤其要在他们中间开展反习惯性违章的教育。生产实践中,“老人”容易犯习惯性违章,需要苦口婆心地反复讲违章与事故的关系,提高其安全文化水平,消除侥幸心理,珍惜生命,珍惜健康,遵章守纪,不怕麻烦。
卸酸不穿戴防护用品 遇险受伤
【事故经过】
2000年夏,安徽省某铁路货运场,3名装卸工卸危险化学品硫酸。按正常程序,他们先将槽车的上出料管与输送管法兰连接好,对槽内加压。当压力达到要求后硫酸仍没流出,随后采取放气减压打开槽口大盖,进行检查,发现槽内出料管堵塞。于是3人将法兰拆开,用钢管插入出料管进行疏通。当出料管被捣通时管内喷出白色泡沫状液体,高达3米多,溅到站在槽上的3人身上和面部。由于3人均没戴防护面罩,当时3人眼前一片漆黑,眼睛疼痛难忍,经用水清洗后送往医院,检查为碱伤害。经半年多的治疗,3人视力均低于0.2不等,且泪腺受损。
【事故原因】
经调查了解,该硫酸槽之前用于盛装液碱,此次装硫酸前经过清洗。分析认为,该槽上出料管没有清洗到位,附着干枯的液碱堵塞在出料管下部,当被疏通后由于硫酸压力作用,使碱、反应盐水、酸等先后喷出。
此事故一方面原因是槽车清洗不到位,另一方面原因是卸酸工未按规定穿戴防护面罩。遇此险情,得不到防护。
【防范措施】
事故发生后,货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分析,落实伤员的治疗,分清了责任,并对员工进行教育,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一起严重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分析
1999年1月东莞市一造纸厂发生一起因工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缺乏救助常识而导致10人中毒,其中4人死亡的重大伤害事故。
【事故经过】
按照惯例,工人于早上7点停机,并经过往浆渣池中灌水、排水的工序后,8点左右有2名工人下池清扫浆池,当即晕倒在池中。在场工人在没有通知厂领导的情况下,擅自下池救人,先后有6人因救人相继晕倒在池中,另有2人在救人过程中突感不适被人救出。至此,已有10人中毒。厂领导赶到后,立即组织抢救,经往池中灌氧、用风扇往池中送风后,方将中毒者全部用绳子拉出池来。由于本次中毒发生快,中毒深,病情严重,10例病人在送往医院后,已有6例心跳和呼吸停止,虽经多方努力抢救,至当日下午4时20分,已有4人死亡。
【事故原因】
2.1 中毒现场有害气体的测试及中毒化学物质的鉴定 浆池外型似一倒扣的半球状体,顶部有一40 cm×60 cm洞口,工人利用竹梯从洞口进出清洗浆池。走近洞口,就闻到一股较浓的臭味,事故发生后,在洞口处用快速检测管对洞口内10厘米处的气体进行检测:硫化氢(H2 S)55 mg.m-3(国家卫生标准为10 mg.m-3),一氧化碳、氯气和氯化氢未检出,可以推断,在实行向池中通风、送氧之前,其浓度一定更高。根据中毒病人的发病及临床特征,将本次中毒诊断为急性重度硫化氢中毒。
2.2 浆池硫化氢产生的原因 造纸的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含硫化学物质,通常的情况下,由硫化氢引起的职业危害多发生在蒸煮、制浆和洗涤漂白过程中。如果含硫的废渣、废水长时间存放在浆池中,再加上含硫有机物的,就会释放出大量的硫化氢气体,由于比重较大(1.19)而沉积于浆池的底部。
2.3 工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 硫化氢是剧毒的窒息性气体,在没有良好通风和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是绝对不能进入高浓度硫化氢环境工作的。但本次清洗浆池前,水仅灌注了四分之一,且工人在没对池内进行通风处理的情况下就下池清洗,随后一连串的救人更是在没有任何通风和防护的情况下进行的。
2.4 缺乏安全及应急措施 现场调查发现用于鼓风的排污口处却没有鼓风机,连电源插座都找不到;清洗浆渣池没有任何的个人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甚至连一根救助的绳子都没有,更没有发生事故时的抢救设备。
2.5 缺乏劳动安全卫生意识、管理混乱 事故发生后,当我们要求厂方提供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厂方虽说有,但无论如何却找不到,不知放到哪里。如果厂里有安全监督员,并负责对整个安全程序进行监督,便能做到及早发现、及早预防,这起事故就完全可以避免了。
2.6 缺乏必要的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本次中毒的10位工人,在该厂工作1~5年,却从未进行过有关的安全卫生培训和教育,不知道制浆过程中存在哪些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对人体能造成哪些伤害,也不知预防措施,更不知发生紧急情况如何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