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根据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弃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等法规,结合血透室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来加强血透室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医患健康。
二、医疗废弃物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1、包装袋标准
1.1包装袋以聚乙烯(PE)为制造原料,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裂、穿孔;
1.2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
1.3包装袋型号为:大、中、小。
2、利器盒标准
2.1利器盒整体为硬质材料制成、能防刺穿,其盛装的注射器针头、破碎玻璃片等锐利器具不能刺穿利器盒;
2.2利器盒易于焚烧,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制作的产品;
2.3利器盒整体颜色为黄色,在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弃物”。
3、警示标识要求
3.1材料:坚固、耐用、抗风化、淋蚀;
3.2颜色:背景色为黄色,文字和字母为黑色。
三、医疗废弃物的范围
(一)属于医疗废弃物的物品有:
1.患者使用过的透析器、管路、深静脉导管等;
2.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3.使用过的一次性帽子、口罩、床单、被套、治疗单等;
4.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
5.废弃的锐利品如缝针、针头、刀片等;
6.吸氧管、吸痰管、导尿管等;
7.废弃的玻璃安剖类物品;
8.使用后的医疗用品如:手套、压舌板、吸痰管等
9.感染患者生活垃圾按医疗垃圾处理。
(二)不属于医疗废弃物的物品为:
1.生活垃圾是没有危害的,可按普通垃圾处置;
2.各类一次性物品的外包装。
四、分类收集
(一)按照下列要求,收集医疗废弃物: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医疗废弃物置于黄色垃圾袋内,生活垃圾置于黑色垃圾袋内,各种缝针、针头、刀片置于利器盒内;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已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使用后的输血袋由输血科先行点数,再由消毒供应科的工作人员进行收集处理;带血的医疗废弃物必须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收集;使用后的各种输液软包装袋、软塑料瓶(置于黑色垃圾袋内),定点放置,由消毒供应科的运送人员进行集中收集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废物不需要消毒毁形。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使用紧实、严密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五、废弃物存放、登记与管理
1、当日待回收医疗废弃物收集统一存放于处置室;
2、供应科定时每日7:00至血透室收集科室医疗废弃物,第三透析室医疗垃圾做标识;
3、科室治疗班负责与供应室一同称重,双向登记签名,留三联单。
4、严禁工作人员、工勤人员私自另行处理医疗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