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医院急救部门、手术室、产房等紧急输血,及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需马上输血,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一、病人意识清楚时,必须与病人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病人意识不清楚时,必须告知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征得同意后签字,上报医务科及主管院长备案。
二、经治医生开具输血申请单,抽起血样,尽快送输血科,并建立静脉通道。
三、输血科紧急ABO、RH(D)血型鉴定,并进行交叉配血,在危及生命且无ABO同型血液成分供应的紧急情况下,可遵循血液成分输注相容性原则进行输注:
1、输注红细胞时:O型病人输O型红细胞,A型病人可输A、O型红细胞,B型病人可输B、O红细胞,AB型病人可输AB、A、B、O型红细胞;
2、输注血浆或含血浆的成分时(包括血小板、冷沉淀):AB型血浆可输给任何ABO血型病人,A型血浆可输给A 、O型病人,B型血浆可输给B、O型病人,O型血浆只能输给O型病人;
3、RH(D)阴性病人立即启动RH(D)阴性紧急用血预案。
四、血液配合后,科室医务人员立即到输血科取血,并严格按领发血制度领血,尽快输注,并相互保持联系,避免延误输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