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 号)、《四川省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眉山市教育体育局、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眉教体发[2019]4号)、《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全区农村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区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将于2019年9月2日起实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为了开展好本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孩子的困难、孩子回家无人照料安全存在隐患,综合施策破解“三点半问题”、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服务原则
(一)自愿选择、公开服务
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学生活动安排、安全防范措施、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向社会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第三方机构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校内实施、安全第一
为方便学生和家长,确保学生安全,利用学校场地和硬件设施设备,在校内实施课后服务。学校和家长建立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定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确保师生人生安全。
(三)公益普惠、成本分担
课后服务坚持公益、非营利性原则,建立多元化的经费分担机制,自愿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服务性费用。家长交纳的服务性费用,主要用于开支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补助和耗材等相关费用。
三、服务对象
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
四、组织领导
(一)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利国(副校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向成福(支部) 冯银贵(副校长) 史伟(副园长) 张敏(副校长)
成员:牟德华(教科室主任) 金勇(德育主任兼教导主任) 李敏(幼儿园教导主任) 白艳红(幼儿园教科室主任) 肖革平(报账员) 陈志忠(会计) 彭贵炎(食堂管理员) 候建群(保安队长) 各班班主任 各课后服务任课教师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杨利国:全面负责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兼居敬楼后服务日常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
向成福:负责九思楼学生课后服务日常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周一、周五)。
冯银贵:负责笃志楼学生课后服务日常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周三、周五)。
史伟:负责九思楼学生课后服务日常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周三);
负责笃志楼学生课后服务日常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周一)。
张敏:负责学生社团活动课后服务日常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音乐、美术书法类)兼任课。
牟德华:负责学生社团活动课后服务日常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科技、体育运动类)兼任课。
金勇:负责学生课后服务师资安排、调剂及课程设置、安排工作;负责学生课后服务思想教育及纪律、卫生等常规管理工作兼任课。
李敏:负责九思楼学生课后服务日常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周二、周四)兼任课。
白艳红:负责笃志楼学生课后服务日常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周二、周四)兼任课。
肖革平: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经费收支及后勤保障工作兼任课。
陈志忠: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经费收支核算及后勤保障工作兼任课。
彭贵炎:负责保障课后服务教师的晚餐服务工作。
候建群:负责课后服务期间校园安全及学生放学校门安全保卫工作。
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课后服务期间日常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
各课后服务任课教师:精心设计好本人负责的活动课程,精心组织学生参加好课后服务活动,确保服务质量,让学生学有所获,让家长满意;加强活动期间学生安全监管与防范,确保服务活动期间学生安全;负责参加本人组织的活动的学生的放学安全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抓好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
1、抓好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师德师风建设。
一是每位参加学生课后服务活动的教师要按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打造自己良好的师德,做到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敬业尽责、积极传播正能量,铸师魂、塑形象、 拥有爱、 肩负好责,把学生的事当作自已孩子的事来做。二是学校定期组织对教师进行师德培训师风培训,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监管,加强师德师风考评工作。继续坚持将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奖惩、培训、职称评聘、绩效工资、课后服务劳动报酬分配的重要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2、抓好课后服务师资队伍业务能力培训。
一是由学校教导处和教科室定期组织对课后服务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以现场指导、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各类活动课教师的业务水平。二是各课后服务教师要不断加强学习,向身边能力强的教师学习,向同学科的教师学习等,学习校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法,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确保和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活动课质量,让学生学有所获,让家长放心,让家长满意。
(二)确立服务时间、方式和项目
1、根据各级文件精神及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学生课后服务时为:1至6年级,本学期周一至周四正课结束—17:30,周五正课结束—17:10。
2、根据我校场地、师资、安全管理等实际情况,设置班级活动和社团(兴趣)两种形式,其内容为:一、班级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以班级任课教师为主体,教师固定到班。时间:每周四个下午。内容有:首先教师组织辅导学生完成家庭作业,然后开展课外阅读、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影视观赏等;二、学校社团(兴趣)活动:以年级为单位,重新编班,以学校艺术、体育、科学、计算机任课教师为主体,教师固定到班。时间:每个年级固定一至二个下午,2至3课时。内容有:合唱、舞蹈、乐器、绘画、书法、手工、球类、田径、信息科技等,滚动开展。
3.课后服务期间,不组织学科性的集中教学和集体补课,严禁上新课。
(三)制定具体课后服务活动安排
根据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报名,学校编班初步服务活动安排
表如下:
年级 | 项目内容安排 |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
一年级 | 社团(兴趣)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二年级 | 班级活动 | 社团(兴趣)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三年级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社团(兴趣)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四年级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社团(兴趣) | 班级活动 |
五年级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社团(兴趣) |
六年级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班级活动 |
我校课后服务采用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班级公示,家长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后实施。
1、学校制定并下发《东坡区思蒙镇中心小学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申请表》。
2、学校制定《东坡区思蒙镇中心小学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委托协议》,与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书。
(五)确立学校和家长权利和义务
1、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并进行管理。
确保各种教学设施安全。
对课后服务带来的风险尽告知、提示、警示义务。
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做好服务人员的培训管理。
对不履行委托协议的,可解除服务。
2、家长的权利和义务。
符合条件的自愿参加课后服务。
履行委托协议的相关内容。
承担接送过程的安全责任。
教育学生服从学校管理。
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相应的课后服务活动。
对服务不满意的,有权退出服务。
(六)确立学生课后服务收费原则
1、我校自愿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交纳服务性费用,具体交费标准和交费时间以市区物价部门审定的为准。
2、对我校家庭非常贫困生的学生视其家庭困难情况适当减免服务费用。
(七)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管理
1、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各施其职,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的监管,确保学校课后服务安全。
2、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学校后勤和活动课任课教师加强对课后服务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和整改,不能排除的立即向学校报告,由学校排除整改。
3、课后服务人员坚持“一岗双责”,负责本人组织学生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监管,确保活动过程安有序。每天最后一节活动课上课教师负责学生放学安全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放学送到家长手里。
4、建立《思蒙小学课后服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课后服务活动期间学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学校规定追究该节活动课组织者的直接安全责任。
(八)做好课后服务劳动报酬分配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东坡区思蒙镇中心小学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劳动报酬分配方案》。
2、分配方案坚持统筹兼顾、按劳分配的原则。
(九)做好未参加服务的学生指导
1、如有学生家长选择孩子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班主任须告知家长请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外服务机构。
2、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或不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的家长应在下午4点10分准时到校接孩子离校或回家。
注:本方案从2019年9月2日起试行,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试行期间学校可根据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和学生、家长、教师等的合理建议对本方案进行调整、优化。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