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力打造社会满意的行政服务大厅,大力响应我市“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不断挖掘行政服务新理念,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让政务服务更高效,让群众办事更方便!”的目标,不断突破传统理念,努力在“转变”中求突破,大力开创服务新理念,打造服务新局面。
抓好两个结合,力求工作实效。
中心以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为契机,转变工作观念、提升服务质量,坚持做到“二个结合”,即与争创“星级窗口”和争创“星级个人”相结合,力求工作作风建设有明显进步,窗口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与强化内部管理相结合,窗口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中心自组建以来,一直着力于完善和贯彻执行中心运行相关规章制度。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了《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件操作规范》等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中心自运行以来,未接到过因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办件不规范、服务不到位而导致的投诉。
提升服务效能是行政服务大厅生存的基础,我中心从规范窗口业务程序着手,提高办事效率。从每一事项的审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6个方面进行规范,努力做到法律法规依据充分,办事程序简便,申报材料规范,承诺时限尽可能缩短,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申报材料,压缩承诺时限,从而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人民群众办事。中心自2010年以来,共对71项审批事项进行了流程精简再造,占驻厅审批事项的二分之一强,缩短了办事时限,做到了即办件当场办结率百分百,承诺件办结时限平均只有法定时限的一半。
行政服务大厅的目的是为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廉洁、规范、高效、便民”是行政服务中心的宗旨。中心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实行挂牌上岗制度,明确窗口的岗位职责,工作人员都能够严格履职,没有出现其他问题。同时,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进一步理清了工作职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并可在中心网站上查看申办事项的实时办理情况;对于各项收费项目,都以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做到收费标准和票据完全符合要求,杜绝行政不作为、服务乱收费现象。
行政服务大厅是一个政务运行的平台,就如同一个给市民提供生活便利的大超市,只有品类齐全,服务贴心,才能满足群众需求。中心加大业务进驻力度,强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完善中心服务功能。目前,已有28个部门单位在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窗口,进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7项,做到工作人员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业务进驻到位、办事程序规范到位。据统计,中心今年受理行政许可(审批)申请月均752件,提前办结率达98.8%。
强化三大举措 打造便民利民服务大厅
结合“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实行窗口信息政务公开,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到措施便民化、工作实效化、服务优质化,着力打造行政服务绿色通道。一是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各项信息发布工作,并在大厅安置有专用电脑信息查询导航机,维护群众知情权;二是在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岗位,安排值日人员负责答复业务咨询及业务导办;三是实行非国家法定工作时间预约服务制度,将原来的“5+2”工作制拓展为全天候式的“永不关门”的行政服务大厅,极大地方便了那些因特殊原因急需办事的市民和企业。
增强“三个意识”,全面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素质。
1、增强责任意识。坚决防止和纠正行政服务工作不作为、不负责任、执法不严,甚至放纵违法等问题。
2、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方便群众办事的观念,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增强争先创优意识。中心认真执行“星级窗口”和“星级个人”考核方案,按照方案进行双月考核,每两个月评选一次“五星级窗口工作人员”、“五星级服务窗口”,并以宣传栏的形式进行张榜公布,极大地激励着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评先积极性,创先争优气氛浓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