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为学生学习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高锡军
副组长:张希敏 韩乐祥 孙海军 路兰英 郑忠杰
组员:郭建新 张云鹏 吕承波 耿超兰 张凤 王成 武杰
二、救助对象:
1、持有农村特困户资助证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学生(并出示当地村居证明)
2、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学生。
3、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学生。
5、父母生活能力低,又无经济外援的困难家庭学生。
6、烈士子女。
三、救助措施:
1、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班主任调查了解学生在校消费情况。
3、学校安排专人进行家庭走访。
4、由领导小组公平公正评审受助学生候选人。
5、张榜公示。
6、按相关发放助学金。
四、建立特困学生助学金发放资料库
学校对受助学生进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使特困生完成基本学业。
周村三中
2011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