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试验目的:考核锅炉不投油稳燃的最低负荷。
二、试验条件:
1.试验期间#2机组不能有功率超过300KW的设备试转;
2.锅炉经燃烧调整,满负荷运行燃烧稳定,各辅机运行正常;
3.高加投入运行且工作正常;
4.各风门、挡板动作灵活,指示正确;
5.制粉系统运行正常,制粉量充足,并能按试验要求进行调整;
6.试验期间全部燃用阳泉煤,煤质允许波动范围如下:
收到基水分:Mar: ±2%
收到基灰份:Aar: ±2%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500 kj/kg
7.检查和确认火焰检测系统和燃油系统良好;
8.最低稳燃负荷下试验时间≥2小时。
三、试验方法及步骤:
1.试验前5台磨煤机运行,A磨(或F磨)在停运状态;
2.试验前对再热器全面吹灰一次;
3.试验前对燃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全部点火油试投一次,以确保在事故情况下油能正常投入;
4.试验开始前应退出所有油;
5.从当前负荷下以每分钟2.5%BMCR的速率降至85%BMCR(约560MW,主蒸汽流量为1519.9t/h)。在85%BMCR(约560MW)负荷下稳定一个阶段,检查炉膛(燃烧)情况,记录有关性能数据。(若当时负荷低于560MW,则该步不执行)
6.以每分钟2.0%的速率将负荷由85%BMCR降低至55%BMCR(约360MW,主蒸汽流量为1114.6 t/h)。在55%BMCR(360MW)负荷下稳定一个阶段,检查炉膛(燃烧)情况,记录有关性能数据。从480MW负荷开始投入准备停运的F磨(或A磨)对应的油,走磨煤机停运程序;至420MW负荷停运完F磨(或A磨),退出对应的油,实现无油助燃;
7.以2MW的幅度将负荷由55%BMCR降低至50%BMCR。每降低一次负荷,都应密切注意炉膛内的燃烧情况。在50%BMCR(330MW)负荷下稳定一个阶段,检查炉膛(燃烧)情况,记录有关性能数据;
8.上述减负荷率只是预定的数值,操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减负荷;
9.在50%BMCR负荷下稳定的时间至少为1小时;
10.如果各方对试验工况表示满意,将负荷由50%BMCR恢复至调度曲线规定的负荷。
四、试验注意事项:
1.试验前管理处、电科院、英巴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到场,在值长统一指挥下进行;
2.英巴提供的运行数据作为参考数据,试验过程中的每一步的运行数据应得到在场各方的许可后,才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3.试验期间的煤样、灰、渣样的取制化工作由具体人员负责;
4.如在降负荷的过程中出现燃烧不稳时,运行人员应立即投油助燃:
1)任一支煤火检信号低于80%(根据具体情况,低于80%但稳定,可以不投油,低于80%信号不稳定,则投油;)
2)炉膛压力波动达±300Pa。
5.其它未尽事宜,按《集控运行规程》规定处理。
200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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