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结构专业送审资料
•1、计算书的完整性
•结构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输入的结构总体计算总信息、周期、振型、地震作用、位移、结构平面简图、荷载平面简图、配筋平面简图、底层柱、墙内力简图,荷载计算,地基(桩基)计算,人防计算,挡土墙计算,水池计算,楼梯计算等。
•2、地质勘察报告、 (丙级以上基础)试桩报告
二、关于违反“强条”的定性问题
•1、施工图审查有三个要点:1)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2)强制性条文以外的强制性标准;3)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
•2、施工图审查的宗旨是:维护公共利益,保证公共安全。
•3、关于对具体设计做法是否违反“强条”的定性问题
•规范有的条文很具体,有的条文是原则性的,对具体问题的判定应记住施工图审查的宗旨。规范强制性条文很多,有的设计说明未写入某些强条规定内容,例如,钢材强度的95%保证率或用了φ6钢筋。这类问题要看按设计执行其后果是否影响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钢结构对防火、防腐蚀未作要求,其后果是严重的,应算作违反“强条”,受力构件配筋不满足计算,其性质与违反“强条”相同。
三、基础审查
•1、基础设计计算资料
1)单桩承载力估算,地基承载力修正取值计算,桩顶竖向作用力计算(GB50007-2002第8.5.3三个公式), 承台计算
2)抗浮计算
3)地下室底板、地梁、外墙承载力计算,正常使用(裂缝宽度)验算
•2、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应验算变形,复合地基基础与地基础力应验算变形。
• 3、地质报告应提供的工程特性指标
四、抗浮设计
•《 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
建筑物重量(不包括活载)/水浮力≥1.0
建筑物重量及水浮力的分项系数取1.0
广东省《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W/F≥1.0 5
南京市《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 W+ Ra)/F≥1.0
上海市《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在抗浮稳定验算中,基础及上覆土的自重分
项系数取1.0;地下水对箱形基础的浮作用 分项系数取1.2。
五、关于结构的薄弱层、软弱层、转换层、框支层概念
•薄弱层:
该楼层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80%,结构强度判断
• 软弱层:
该楼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70%,或小于其上相邻三个楼侧向刚度的80%;除顶层外,局部收进的水平向尺寸大于相邻下一层的25%;结构刚度判断。
2、关于结构的薄弱层、软弱层、转换层、框支层概念
• 转换层:
(高规)定义,转换层是结构转换构件所在的楼层;而转换构件包括转换梁,转换桁架,转换板等。在正常使用情况和地震作用下,转换构件将其上一层的竖向抗侧力构件(柱,墙,抗震支撑等)的内力向下传。
• 框支层:
如果一个结构单元的转换层以上为剪力墙,转换层以下为框架,那么转换层以下的楼层为框支层
六、关于住宅建筑设置转角窗的问题
抗震措施:
A、宜提高角窗两侧肢的抗震等级,并按提高后的抗震等级满足轴压比限值要求。
B、角窗两侧的墙肢应沿全高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C、抗震计算时考虑扭转耦联影响。
D、转角窗房间的楼板适当加厚,配筋适当加强。
E、加强转角窗窗台连梁的配筋与构造。
七、关于抗震验算最小地震剪力系数的调整问题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5.2.5条对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的规定是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满足:
(1)如果个别楼层计算结果地震剪力系数与“抗规”5.2.5条规定相差不大,可采用地震作用系数或调整结构总信息中的周期折减系数的办法进行调整
(2)如果地震总剪力与规定相差很多,则表明结构整体刚度偏小,需调整结构总体布置,增强结构抗侧刚度。不应只用调整计算的方法来调整剪力系数。
八、剪力墙连梁
1当连梁计算超限时可作如下处理:
A、减小连梁截面高度(或在连梁中加水平缝)
B、当连梁的破坏对于承受竖向荷载无明显影响时,可对连梁弯矩进行再调幅,当部分连梁降低弯矩设计值后,其余部分的连梁和墙肢的弯矩设计值相应提高。(可按减小后的连梁进行第二次多遇地震作用下的结构内力分析,墙肢应该按两次计算所得的较大内力进行配筋)
2剪力墙若承受较大跨度(Lo>6m)楼面梁,宜设置壁柱或暗柱承受梁的端部弯矩,暗柱宽度可取梁宽+2倍墙厚,大梁与剪力墙的连梁可采用半刚接计算,墙平面外弯矩宜与梁端弯矩对应。大梁在剪力墙支座处其纵向钢筋宜用较小直径的钢筋,并满足锚固要求。
3剪力墙连梁不宜承受较大跨度的楼面梁,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大震时连梁不发生脆性破坏:如在梁内设型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