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Ⅰ.评估说明
一.通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概述:
为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对于通信网络安全建设我们应当坚持光缆网络工程
项目与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同步建设, 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验收和投入运行;
光缆网络工程的具体施工作业在制定技术方案时必须落实网络安全防护和技术
保障措施; 光缆网络工程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满足
网络安全要求等等基本原则。 通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提供科
学依据,对建设项目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或单元提出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及后
期整改建议。
二.通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依据:
1.YD/T 1742-2008 《接入网安全防护要求》
2.YD/T 1743-2008 《接入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
3.YD/T 1744-2008 《传送网安全防护要求》
4.YD/T 1745-2008 《传送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
三.通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目的、内容及范围:
1.评估目的与内容
1)通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
通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是按照《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方法》 (工信部令第
11 号)第六条的要求,落实网络安全保障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同步投入使用及网络信息安全考核相关要求, 在落实工程建设网络安全 “三同步”
工作时,按照下发的实施细则,确保网络安全“三同步”相关要求落到实处。为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对建设项目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或单元提出
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2)通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内容
检查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交付
生产和使用; 评价建设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 行业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规、 规定和技术标准; 从整体上评价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和安全管理是
否正常、安全、可靠。
2.评估范围
根据本项目(线路部分)服务合同书的规定内容,经与建设单位商定:对通
信施工当中的光缆线路防强电、光缆线路防雷、光缆线路防机械损伤、光缆线路
防潮、光缆线路防鼠害、防飞禽等的安全风险评估。
四.通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的具体对象及评估的具体标准
1 光缆线路防强电
(1)架空通信线路与电力输电线(除用户引入被复线外)交越时,通信线
应在电力输电线下方通过并保持规定的安全隔距。且宜垂直通过 ,在困难情况下 ,
其交越角度应不小于 45 度。
(2)架空通信线路与电力输电线(除用户引入被复线外)交越时 ,交越档两
侧的架空光缆杆上吊线应做接地。
A 架空通信线路与 10KV 及以上高压输电线交越时, 在相邻电杆做延伸式地
线,杆上地线在离地高 2.0m 处断开 50mm的放电间隙。
B 架空通信线路与电力输电线 (除用户引入被复线外) 交越时,两侧电杆上的
人字拉线和四方拉线应在离地高 2.0m 处加装绝缘子,做电气断开。 (选择路由时
通信线路要避开在电力输电线两侧做终端杆或角杆 ) 。
(3)光缆的金属护套、金属加强芯在光缆接头盒处作电气断开。
(4)新设吊线每隔 1 公里左右作电气断开(加装绝缘子) 。
(5)与 380V 和 220V 裸线交越时,如果隔距不够,相应电力线需换皮线。
(6)架空光缆线路 (含墙壁式光缆 )与电力线交越处, 缆线套三线交叉保护套
保护,每端最少伸出电力线外 2 米(垂直距离 )。
(7)通信管道光缆与电力电缆同时并行时 , 光缆可采用非金属加强芯或无
金属构件的结构形式。
(8)在与强电线路平行地段进行光缆线路施工或检修时,应将光缆内的金
属构件作临时接地。
2 光缆线路防雷
(1)年平均雷暴日数大于 20的地区及有雷击历史的地段, 光缆线路应采取
防雷保护措施。
(2)无金属线对,有金属构件的直埋光缆线路的防雷保护可选用下列措施。
A 直埋光缆线路防雷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a.ρ10<100Ω?m 的地段 ,可不设防雷线。
b.ρ10为100Ω?m~500Ω?m 的地段,设一条防雷线。
c.ρ10>500Ω?m 的地段,设两条防雷线。
d.防雷线的连续布放长度一般应不小于 2km。
B 当光缆在野外塑料管道中敷设时,按下列原则设置防雷线:
a.ρ10<100 Ω? m 的地段,可不设防雷线。
b.ρ10≥ 100Ω? m 的地段,设一条防雷线。
c.防雷线的连续布放长度一般应不小于 2km。
(3)光缆接头处两侧金属构件不作电气连通。
(4)光缆内的金属构件, 在局(站)内或交接箱处线路终端时必须做防雷接地。
(5)雷暴日数大于 20 的空旷区域或郊区, 架空光缆应做系统的防雷保护接地。
(6).光缆线路应尽量绕避雷暴危害严重地段的孤立大树、杆塔、高耸建筑、
行道树、树林等易引雷目标。无法避开时,应采用消弧线、避雷针等措施对光缆
线路进行保护。
A.每隔 250m左右的电杆、 角深大于 1m 的角杆、飞线跨越杆、 杆长超过12m
的电杆、山坡顶上的电杆等应做避雷线,架空吊线应与地线连接。
B.市郊或郊区装有交接设备的电杆应做避雷线。
C.重复遭受雷击地段的杆档应架设架空地线,架空地线每隔 50~100m 接地
一次。
3 光缆线路防机械损伤
(1)杆上预留弯 ,在光缆上套纵剖塑料子管保护。
(2)管道及引上光缆套塑料子管保护。
(3)垂直引上光缆采用钢管或塑料管保护。
(4)人孔内光缆要用蓝色阻燃胶带缠绕。
(5)直埋部分铺钢管或塑料管保护。
(6)在接近房屋或从房顶过的光缆套阻燃塑料管保护。
4 光缆线路防潮
光缆外护套具有良好的防潮性能, 在线路上一般不另考虑外加防潮措施。 为
了保证光缆及接续处的完好及密封性, 要求光缆的金属护层及接头的对地绝缘性
能符合部颁规定。
5 光缆线路防鼠害、防飞禽等
管道光缆穿放在塑料子管内,架空光缆具有钢带护层,均有防护作用。
Ⅱ.评估检查表
一. 光缆线路防强电
| 序 号 | 检查项目及内容 | 是否 满足 | 备注 |
1 满足 符合规范
信线在电力输电线下方通过并保持规定的安全隔距。且宜垂直通
过, 在困难情况下 , 其交越角度应不小于 45 度。
| 2 | 架空通信线路与电力输电线(除用户引入被复线外)交越时 , 交越 档两侧的架空光缆杆上吊线做接地。 | 满足 符合规范 |
4 新设吊线每隔 1 公里左右作电气断开(加装绝缘子)。 满足 符合规范
| 5 | 与 380V和 220V裸线交越时,如果隔距不够,相应电力线需换皮 线。 | 满足 符合规范 | |||
| 6 | 架空光缆线路 (含墙壁式光缆 )与电力线交越处, 缆线套三线交叉保 护套保护,每端最少伸出电力线外 2 米(垂直距离 )。 | 满足 符合规范 | |||
| 7 | 通信管道光缆与电力电缆同时并行时 , 光缆可采用非金属加强芯 或无金属构件的结构形式。 | 满足 符合规范 | |||
| 8 | 在与强电线路平行地段进行光缆线路施工或检修时,应将光缆内 的金属构件作临时接地。 | 满足 符合规范 |
| 序 号 | 检查项目及内容 | 是否 满足 | 备注 | ||||||||
| 1 | 年平均雷暴日数大于 20 的地区及有雷击历史的地段, 光缆线路采 取防雷保护措施。如电杆防雷接地的制作。 | 满足 符合规范 | |||||||||
3 光缆接头处两侧金属构件不作电气连通。 满足 符合规范
4 雷害严重地段, 光缆采用非金属加强芯或无金属构件的结构形式。 满足 符合规范
| 5 | 光缆内的金属构件,在局(站)内或交接箱处线路终端时做防雷 接地。 | 满足 符合规范 |
6 满足 符合规范
建筑、行道树、树林等易引雷目标。无法避开时,采用消弧线、
避雷针等措施对光缆线路进行保护。
| 7 | 通信管道光缆与电力电缆同时并行时 , 光缆采用非金属加强芯或 无金属构件的结构形式。 | 满足 符合规范 | |||
| 8 | 在与强电线路平行地段进行光缆线路施工或检修时,应将光缆内 的金属构件作临时接地。 | 满足 符合规范 |
| 序 号 | 检查项目及内容 | 是否 满足 | 备注 |
2 管道及引上光缆套塑料子管保护。 满足 符合规范
3 垂直引上光缆采用钢管或塑料管保护。 满足 符合规范
4 人孔内光缆要用蓝色阻燃胶带缠绕。 满足 符合规范
5 直埋部分铺钢管或塑料管保护。 满足 符合规范
6 在接近房屋或从房顶过的光缆套阻燃塑料管保护。 满足 符合规范
Ⅲ.评估结论
项目评估组依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安全法规、规范及标准,运用安全系
统工程的理论及方法,对 XXXXXX 工程建设内容及安全管理,全面进行了现场
查验、查证及综合性安全评价,得出该工程施工满足工艺要求,环境要求,安全
保护设施设置齐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结论。
评估部门:
施工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