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有效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动火作业风险降至最低,避免瓦斯爆炸,着火事故及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维修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
2 、范围
1)、动火作业:指在站区防爆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瓦斯气柜或带有瓦斯气体的管路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公司各站区气柜以及瓦斯管路的防爆区域,发电机房、加压机房、阀门室、等场所。
3、职责
1)、带班人员为动火作业第一责任人,负责动火作业安全作业规程的有效执行。
2)、动火作业人员是动火作业的执行者,应熟悉现场安全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动火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3)、其他辅助人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措施,对动火作业安全监护负主要责任。
4、管理内容与要求
1)、动火作业的审批
在上述区域、容器和管道上动火属于危险作业,动火作业前必须按《动火作业审批单》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才能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安全作业规程
1、 每天动火作业开始前,必须认真检查供气管道及附属设备有无瓦斯泄漏,如有泄漏情况,必须立即处理,整改合格后,方能开始动火作业。
2、 动火作业必须在瓦斯气置换为空气作业完成后,便携仪测量作业现场20m范围内无瓦斯,方能开始动火作业。
3、 封闭容器或管道动火前,必须带水打孔测气,确认无瓦斯后才可动火。
4、 严禁在带气管道上进行电焊作业。
5、 动火作业时,已置换气动焊管道与带气管道必须彻底断开,不得有任何导体接触。
6、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电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动火点上方1m范围内必须有效悬挂便携仪,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7、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进行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如易燃气体、油脂等可燃物),确保动火区域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8、 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物、设备等,操作者必须用铁板、石棉瓦等将动火区域1m范围内与外部区域有效的隔离、隔绝,作业时必须将现场洒水浸湿。
9、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溅落区域,按规定清理火星可能溅落区域,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必须停止作业。
10、对有油脂等易燃易爆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确须动火时要有专门的措施。
11、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氧气瓶距离动火点不得小于10米的安全距离,乙炔瓶、氧气瓶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有防回火装置,并完好。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搭躺卧放使用,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搬运、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胶圈完好。氧气表和乙炔表必须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2、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电缆线等器具,确保完好,电缆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必须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13、焊接作业时,电焊机必须可靠接地,设专用开关,专人看守,焊接工作完毕后,立即断开电源。
14、动火作业施工现场10m范围拉警戒线,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行置换气20M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并派专人看守。
15、在动火施工现场准备3个5KG手提灭火器,一个手推灭火器,0.2立方米黄沙,上述物品离动火点距离在5M以内,消防水源接至动火点1m范围内,并由专人操作。
16、雨雪天气,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禁止室外作业。
17、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清理作业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观察半小时后方可离开动火现场。
施工作业审批单
填报人: 申请日期:2016 年 月 日
| 申请部门 | 维修中心 | 作业地点 | 作业时间 | ||||||||
| 作业简要内容及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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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作业人员姓名 | 工种 | 辅助人员姓名 | 工种 | ||||||||
| 安全防护措施 1、严格执行《维修中心动火作业安全作业规程》; 2、严格执行站区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 |||||||||||
| 现场监管人 | 现场安全员 | ||||||||||
| 现场负责人意见: (签名) | |||||||||||
| 维修中心审批: (签名) | |||||||||||
2、此表由带班人员或指派的负责人填写,单位安全员签署意见后,由生产分管领导批准。
3、此表一式二份审批后,由申报人和本单位安全员各保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