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为指导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统一主要技术要求,加强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技术指南。
1.1.2本指南适用于新建时速250~300km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时速250km以下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参照执行。
1.1.3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使其符合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保证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
1.1.4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从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等标准化管理,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等建设目标。
1.1.5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积极推行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
1.1.6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1.1.7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邻近运营接触网线路施工、牵引变压器运输和安装等,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通过风险监测等程序,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1.1.8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设计文物保护时,应根据相关管理法规和设计保护措施进行施工。
1.1.9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根据国家节约资源、节约能源、减少排放等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特点、施工环境编制并实施工程施工节能减排技术方案。
1.1.10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的各类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1.11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中采用的设备、器材。应符合与高速铁路设计行车速度相适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有关技术规定,并有合格证件。
1.1.12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时,应同步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做到系统、完整、真实、准确,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归档管理工作。
1.1.13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在营业线施工及有可能影响营业线运行安全的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1.1.14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接触悬挂
接触网中的悬挂部分,主要由承力索、接触线、吊弦、补偿装置、悬挂零件及中心锚结等组成。
2.0.2 无交叉线岔
在道岔处两支接触悬挂不相互交叉,以锚段关节方式来满足弓网关系的线岔。
2.0.3 带辅助悬挂的无交叉线岔
在道岔处增设第三支接触悬挂,并与两支接触悬挂分别形成锚段关节,来满足弓网关系的线岔。
2.0.4 线岔始触区
在道岔处,受电弓开始同时接触两条接触线的区域。
2.0.5 精密测量网
应用卫星定位技术设立并用于高速铁路上下行线路中心线三维定位的测量控制网络。分别为:CPⅠ、CPⅡ、CPⅢ三级。
2.0.6 综合接地引线
用于牵引变电所、接触网支柱基础预留接地端子或架空地线与高速铁路贯通地线间接地连接导体。
2.0.7 SF6全封闭组合电器
将各组成元件的高压带电部位密封于接地金属外壳内,壳内充以缘性能良好的气体、油或固体绝缘介质,各组成元件(一般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母线、避雷器、电缆终端等)按接线要求,依次连接和组成一个整体而各电器仍保持原性能的装置。结构紧凑,外形及安装尺寸小,使用方便,且各电器的性能可更好的协调配合。
2.0.28 SF6气体绝缘高压开关柜
使用SF6气体绝缘介质,将各组成元件间隔(一般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母线、避雷器、电缆终端等)按接线要求,依次连接和组成一个整体而各电器仍保持原性能的装置。
2.0.9 综合自动化系统
能够实现全所当地监控、当地维护、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预处理、当地和远程通信功能,以及线路变压器组、接触网馈电线的控制和保护功能为一体的自动化系统。
2.0.10 供电调度系统
用于指挥供电系统运行、事故处理、设备运营维修管理及集中调度的系统。
2.0.11 接触网静态检测
在接触网运营前,为检查接触悬挂的某些性能,运用测量装备检查测量接触网的空间几何参数以及在低速无电条件下受电弓沿接触网的滑行检测。
2.0. 12 弹性不均匀度
表征同一跨距内,接触悬挂最大弹性与最小弹性差别的静态特性指标。有U表示:
U=(Umax-Umin)/ (Umax+Umin) ×100%
2.0.13 联调联试
完成高速铁路静态验收后,采用试验列车和检测列车,对高速铁路各系统的工作状态、性能、功能和系统匹配关系进行综合测试、验证、调整和优化,使高速铁路整体系统达到设计要求。
2.0.14 动态检测
动态检测是动态验收的一个环节,通过采用检测车和试验列车,在规定速度范围内对系统功能和性能进行检测,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评定。
2.0.15 接触网精调
在联调联试或动态检测过程中,根据接触网静、动态检测数据及评估结果,进行精确调整,直至达到高速铁路验收标准。
3
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建设各方应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明确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等目标和措施。重点加强接触网架设及悬挂调整、电缆敷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环节控制,注重接口工程、交叉施工等施工细节管理。
3.1.2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强化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3.1.3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遵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法规和按照《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436和《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431的有关规定及建设单位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1.4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建立并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并实施环境管理计划,有效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3.1.5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重视职业健康和劳动卫生保护,制定管理计划并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3.1.6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前,应确保各重要工序的施工工艺;对工程有较大影响的关键工序,进行现场首段定标,统一工艺标准。
3.1.7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按照现行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关键工序的进度控制和管理。
3.1.8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根据施工方法、工期要求、工程特点、地质条件等综合因素,按照“技术先进、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配置使用机械设备,积极推进机械化施工。
3.1.9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应集中采购,预支电缆槽、接触网桩基钢筋框架、整体吊弦及腕臂结构等宜采用工厂化施工。
3.1.10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根据工程规模、工序特点和施工难易程度,组建专业管理结构和专业化的作业队伍进行施工。关键工序、关键岗位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组人员相对固定。
3.1.11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建立可靠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工程施工管理信息及时、畅通。
3.1.12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TB 10441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规划应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符合施工需要的原则,合理布置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等,防洪、防火、防爆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1.13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的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文明标志。
3.2建设单位
3.2.1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和铁路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
3.2.2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设计联络工作。
3.2.3建设单位在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应负责外电源供电方案报装,联系国家及地方电网公司商洽供用电、调度协议签订等事项。
3.2.4建设单位在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做好下列工程接口管理协调工作:
1 负责牵引变电所(包括分区所、自耦所、开闭所,下同)征地拆迁,排除干扰等制约电力牵引供电工程的工作;
2 负责协调跨铁路局(公司)交叉或支援供电、调度控制、产权归属、接管维护、计量计费等事项;
3 审查土建与电力牵引供电接口工程(含接触网与车站雨棚和架柱的建筑安装)安装质量,提供高速铁路线路精密测量网资料,并负责施工协调,对预留预埋件工程进行检查确认,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3.2.5建设单位应加强接触网施工及调 整、设备安装、系统防雷接地及回流等施工质量检查,根据现场实际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3.3设计单位
3.3.1设计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和铁路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
3.3.2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节点工期及供图计划,提供电力牵引供电施工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应加强接口设计,与设备基础、隧道洞口、桥台、涵洞、过轨设施、各专业电缆路径、铁路贯通地线等接口应同步设计、同步出图。
3.3.3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对电力牵引供电专业与通信、信号、土建、房屋建筑、给排水及其他专业之间工程接口等关键设计内容作出详细说明。
3.3.4设计单位应加强现场施工配合、设计变更等工作,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相关技术问题。
3.3.5设计单位应按要求参加工程检查和验收工作。
3.4施工单位
3.4.1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和铁路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
3.4.2施工单位应参加设计交底工作,重点关注接触网预留基础、所亭场坪、电缆沟槽管洞预留及相关专业接口等内容。
3.4.3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调查工作,现场核对设计文件,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报告。
3.4.4施工单位应编制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明确施工作业标准和工艺要求。
3.4.5施工单位应做好进场设备、材料的检查验收。
3.4.6施工单位应配齐试验检测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仪器设备,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准确。
3.4.7施工单位应做好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制定冬、雨季施工方案及防护措施。
3.4.8施工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
3.4.9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竣工资料的搜集整理,并及时向有关单位移交。
3.5监理单位
3.5.1监理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和铁路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
3.5.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和变压器的运输及就位,接触网架设,设备安装、涉及营业线安全的施工方案进行重点审查。
3.5.3监理单位应做好设备、材料等的进场检查验收。
3.5.4监理单位应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接触网基础、电缆槽道等于相关专业接口的现场核对工作。
3.5.5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变压器基础、变压器运就位、安装,电缆敷设及附件安装,防雷、接地装置设施安装,接触网架设、调整,系统调试等关键工序的现场监理。
3.5.6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测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测试数据真实可靠。
3.5.7监理单位应参加工程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4施工准备
4.1施工调查
4.1.1施工单位应依据获取的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施工调查,并编制施工调查报告。
4.1.2施工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环境、气候特征、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规模数量和特点;
2 工程的施工条件,包括施工运输、施工用水源、电源、通信、场地布置、征地、拆迁、青苗补偿情况等;
3 相关营业线技术设备现状、对施工的制约和要求、行车组织等于施工有关的资料;
4 牵引所的进出所道路、场坪土建,房屋建筑、给排水工程进度;电力牵引外电源方案落实及工程配套建设情况;
5 施工材料检查,包括供应条件及料源的分部情况。
6 施工生活保障调查,包括生活供应、医疗、卫生、防疫、民俗及工地周边社会治安情况等;
7 土建工程中接触网预留基础、沟、槽、管、线、人孔(井)、手孔等预留情况;施工范围内既有地下管、线、缆等设备径路。
8 相关防雷设施和综合接地条件。
4.1.3施工前应对电缆线路路径走向及过轨、桥、涵、隧、站台、公路、水沟、路基等具体数量、长度和防护方式进行定测。定测完毕应做好记录。
4.2施工图核对
4.2.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批准的施工图进行现场核对,确保无误后方可使用。
4.2.2施工图核对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图纸的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 施工图纸是否齐全,有无遗漏或错误,与现场实际是否一致。
3 设计说明书、工程数量表及主要设备和器材的规格、数量表是否与图纸相符。
4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主要设备的生产落实,新设备图纸及安装、检查验收技术标准。
5各设计专业的接口及相关衔接。
6 施工方案、方法和技术措施,对设计响应性的优化。
7 牵引供电外部电源供电方案。
4.2.3施工单位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并会同设计、监理单位进行现场核对,核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进行现场核对,核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联系解决。
4.2.4施工图核对完毕应留存完整记录。
4.3施工方案选择及资源配置
4.3.1施工方案的选择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施工方案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切实可行、好中选优的原则;
2 施工单位应根据土建、房屋等相关工程进度和设备到达等情况合理选择施工方案,安排进度计划。
4.3.2施工机具、仪器仪表和主要材料、设备等资源配置,应与施工方案和进度匹配。
4.3.3施工机具、仪器仪表配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的配置应符合施工内容、工期及质量控制需要,以及经济、高效的原则;
2 各种施工机具、仪器仪表应状态完好,仪器仪表应处于检定有效期内;
3 施工单位应设专人维护施工机具、仪器仪表。
4.3.4设备、材料的配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按照甲供、甲控、自购的相关规定,以及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和施工进度要求进行采购或进货。对特殊设备材料应提供较准确的供应计划,如有变化及时通知供应方调整,确保施工需要。
2 按相关规定核查设备、材料供应方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 应设置足够空间的设备、材料仓库,防盗、防火、防潮、防晒、防雨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4 建立健全设备、材料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4.3.5人力资源的配置应符合工程规模、进度安排、专业技术等要求。
4.3.6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人员的技术和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按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4.4施工作业指导书
4.4.1高速铁路牵引供电工程的各专业关键工序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
1 牵引变电所
1)基础施工;
2)隔离开关、断路器、组合电器等设备安装;
3)主变压器、自耦变压器安装;
4)电缆敷设、接续、测试及防护;
5)接地装置及回流安装;
6)综合自动化及交直流电源设备安装;
7)系统调试。
2 接触网
1)施工测量;
2)支持结构安装;
3)下锚补偿装置安装;
4)承力索及接触线架设;
5)弹性吊索等安装与调试;
6)接触悬挂调整;
7)接触网检测及受电;
8)接触网精调。
4.4.2关键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
2 作业准备;
3 技术要求;
4 施工程序及工艺流程;
5 施工要求;
6 劳动组织;
7 材料要求;
8 设备机具配置;
9 质量控制及检验;
10 安全及环保要求。
4.4.3施工作业指导书得编制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工艺工法先进成熟、生产组织科学合理;
2 质量目标、安全要求明确;
3 符合工程实际,可操作性强;
4 图文并茂,简明易懂;
5 符合首段定标要求。
4.4.4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通过组织现场作业交底和人员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全面掌握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和要求。
4.5施工技术交底
4.5.1施工单位应逐级组织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施工技术交底。
4.5.2施工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进度分阶段进行,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量目标和要求;
2 安全目标和要求;
3 环境保护目标和要求;
4 施工部位;
5 工艺流程及工艺标准;
6 验收标准;
7 施工材料、机具、仪器仪表;
8 操作要点;
9 施工质量控制点。
4.5.3施工技术交底可采用会议、书面、班前讲话等形式。通过施工技术交底,应使施工人员明确和掌握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4.5.4施工单位应做好技术交底的文件管理工作。技术交底双方应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5施工测量
5.0.1 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时,应充分利用精测网资料(CPⅡ、CPⅢ),宜采用全站仪、无接触接触网激光静态测量仪,长度测量应使用钢尺等进行精确测量和计算,进行设计布点与实地测点对应,三维标定。
5.0.2 根据CPⅡ精测网核定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矩形ABCD四电三维坐标,测量核实相对铁路线路里程、标高、与上行或下行线路中心线距离。同一轴线的基坑应一次测定,各类标桩设置齐全、稳固。
5.0.3 根据CPⅡ精测网数据,测量核定高速铁路接触网车站、区间分段测量起点,桩基一次准确定位。
5.0.4 根据CPⅡ精测网数据,测量核实隧道预留槽道、后植锚栓、下锚端面位置,路基、桥梁接触网支柱及拉线基础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0.5 根据CPⅢ精测网数据,测量核定接触网支柱垂直线路中心线偏差及上部孔位准确性、隧道内的吊柱及锚栓安装偏差,对支柱,吊柱(含各种安装底座)统一编号。
5.0.6 根据CPⅢ精测网数据,测量计算吊弦长度。
5.0.7 在联调联试过程中,根据CPⅢ精测网数据和线路拟合参数,进一步分析判定轨道与接触网耦合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
牵引变电所
7
接触网
7.1一般规定
7.1.1接触网工程应包括下列施工用设计文件:
1 接触网施工设计说明说;
2 接触网平面图、接触悬挂安装图及安装曲线;
3 基础设计图、支柱设计图、装配图及零配件图;
4 接触网供电分段示意图;
5 附加导线安装图及安装曲线;
6 特殊设计图;
7 概算或施工图预算;
8 线路轨面高程、曲线数据、坡度表。
7.1.2接触网施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高速铁路线路进行调查:
1 与铁路线路交叉跨越或接近的通信、信号、电力线路、其他建筑物及设备的拆迁、改建工程应有妥善安排或有协议;
2 桥梁预制场数量、位置及铺架方向;
3 无咋轨道作业面位置及数量,铺轨基地位置及数量;
4 施工便道起止里程、上桥通道的位置及数量;
5 土建单位施工的接触网支柱基础和拉线基础现场浇注进度,对预埋(留)件进行核查。
7.1.3设备、器材的运输、储存和保管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7.1.4运到工地的设备及零部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进场验收:
1 确认外包装完好;
2 装箱单,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合格证、检验单等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3 设备及附件、备品备件的数量、信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要求;
4 外观检查无缺损,无变形;
5 作好进场验收记录。
7.1.5接触网施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施工测量应采用激光测量仪、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等仪器设备;
2 腕臂支持结构及吊弦施工应采用电脑计算软件计算和工厂化集中预制;
3 预配件、零部件中螺栓应采用力矩扳手紧固,紧固力矩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7.1.6高速铁路接触网邻近运营接触网线路施工时,应及时将与营运接触网平行的附加线、电力电缆、承力索、接触线临时接地。
7.1.7接触网施工工序流程图如图7.1.7所示。
7.2预埋件
7.2.1预埋件施工主要包括:对土建施工单位施工的桥梁或路基上接触网基础、隧道滑型槽道、隧道及桥梁后植锚栓、桥梁上预留电缆槽与上桥电缆锯齿孔、贯通地线接地端子等施工质量的检查确认。
7.2.2施工进场后,接触网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组织下,与监理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共同对预留预埋件进行检查确认,并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报相关单位进行修正。
7.2.3桥梁和路基上预留的接触网支柱基础和拉线基础应按下列要求检查确认:
1 跨距(设计里程)。
2 基础型号、规格。
3 基础方向性偏斜。
4 基础顶面与轨面高差或基础顶面与路肩面高差。
5 基础距线路中心线侧面限界。
6 基础螺栓的材质、直径、螺纹长度、外露长度及防腐。
7 螺栓间距及配套螺母垫片。
8 拉线环朝向。
9 基础预留接地端子。
10 桥梁和路基区段预留支柱基础及拉线基础型号、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桥上H型钢柱基础预埋钢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11 预留基础螺栓顺线路放线中心线应与线路中心线平行,垂直线路方向中心线应与线路中心线垂直,两个方向的允许偏差均不大于1.5°。螺栓应呈竖直状态,螺栓外露长度、螺栓间距、基础位置及尺寸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7.2.4隧道预留滑槽应按下列要求检查确认:
1 隧道预留滑槽型号、位置、埋入深度、垂直度及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2 滑槽位置:
(1)顺线路方向的施工允许偏差为±0.5m;
(2)垂直线路方向的施工允许偏差为±30mm;
3 同组滑槽应平行,同组滑槽间距施工允许偏差为±5mm;
4 滑槽嵌入隧道二次衬砌深度的施工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5 滑槽中心线与隧道中心线的垂直度、平行度偏差为槽道长度的±5‰;
6 滑槽内泡沫填充物完好,不得被混凝土覆盖;
7 滑槽不得出现扭曲变形,滑槽本体倾斜不大于3mm;
8 接触悬挂下锚的隧道侧壁滑槽应铅垂,水平滑槽应水平。
7.2.5在桥墩、梁端预留的供电及回流电缆上桥滑槽、锯齿孔应无遗漏,并符合设计规定。
7.2.6隧道及桥梁后植锚栓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7.2.7为接触网接地预留的贯通地线接地端子位置、型号、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规定。
7.3基础
7.3.1基础施工包括基础定位测量、基坑开挖、钢筋框架预制安装、基础浇筑等。
7.3.2基础定位测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现场交桩时,会同土建施工单位,现场共同办理线路基础交接手续。交桩资料包括:直线和曲线,水准基点,里程表,直线转点桩,缓和曲线始、终点桩,圆曲线终点桩,岔心桩和线间距等。
2 纵向测量以土建施工单位提供的线路控制网(CPⅡ)基桩及其对应数据为依据,并符合设计要求。
3 站场横向测量中,同组硬横跨支柱两基坑中心的连线与正线中心线垂直。
4 基础位置满足信号机显示距离的要求。
5 施工测量宜采用全站仪。
7.3.3基坑开挖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基坑开挖前,复核基础位置、侧面限界、基础型号等;
2 桩基开挖应采用旋挖钻机作业方式,且每个基础钻孔应连续进行;
3 开挖的弃土宜装袋,搬运至指定地点;
4 基坑限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限界施工允许偏差为+5 0mm;
5 基坑达到设计深度后,应采取加盖等保护措施。
7.3.4基础钢筋框架预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温度低于-20℃时不得对钢筋进行冷弯,防止撞击钢筋,以避免钢筋脆断;
2 钢筋连接可采用点焊,拉线基础的拉环锚筋应与基础钢筋框架点焊连接;
3 地脚螺栓材质、规格、型号及防腐符合设计要求;
4 基础外形尺寸、地脚螺栓外露长度、间距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2的规定;
5 钢筋框架宜采用锥形锲片在四面卡紧固定;
6 钢筋框架距坑壁的距离不小于50mm,钢筋框架中心应与基坑中心重合;
7 钢筋框架的基地符合设计要求。
7.3.5基础浇筑应按下列要求要求进行:
1 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的规定。
2 宜选用商品混凝土。现场搅拌混凝土应采用混凝土搅拌机。
3 杯形基础浇筑:
(1)基础内模应采用钢板制作,形状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2)内模放置前,其外表面宜脱模剂;
(3)内模、骨架的中心线应与基坑中心线重合;
(4)内模、骨架定位后,复核内模外沿与坑壁的距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负偏差;基础内受力钢筋与内模外沿及坑壁的距离应保证设计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
(5)杯形基础的杯口平整、直径施工允许偏差+5 0mm;
(6)腕臂柱杯形基础中心线与线路中心垂直,施工允许偏差2°,基础顶面高出路肩面得施工允许偏差为±20mm。
4 硬横跨基础浇筑:
(1)同一组硬横跨的两基础中心间距施工允许偏差为±20mm,两基础中心连线与铁路正线中心线垂直,施工允许偏差2°;
(2)同一组硬横跨的两杯形基础杯底高程宜相等,施工允许偏差不大于50mm。当位于不同地形、地貌的情况下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拉线基础:
(1)模型板采用钢模或内衬钢板的木模,两对边长度应相等,施工允许偏差+5 0mm;两对角线长度应相等,施工允许偏差为+10 0mm;
(2)模型板高出地面100mm,施工允许偏差为±20mm;
(3)下锚拉线环相对支柱的朝向符合设计规定;
(4)拉线基础的位置、排水面及基础螺栓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拉线基础距锚柱的距离施工允许偏差±200mm,轨面处拉线基础距线路中心的施工允许偏差为+100 0mm;
(6)基础中心至线路中心的距离应符合设计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施工允许偏差+50 0mm;
(7)基础横线路方向的中心线应与线路中心线垂直,偏差不大于2°;
(8)基础中心与相应下锚支柱基础中心的连线应与线路中心线平行。
6 基础外形尺寸、地脚螺栓外露长度、间距施工允许偏差应符
合表7.2.3-2的规定,基础螺栓外露部分涂黄油包扎保护。
7.3.6杯形基础施工完成后如不能及时立杆,应采用混凝土盖板将杯口封严。
7.4支柱
7.4.1支柱施工主要包括支柱的外观质量检查、吊装及运输、安装及整正、支柱法兰底板下方填充混凝土及浇制基础帽等。
7.4.2支柱施工流程如图7.4.2所示。
7.4.3钢柱应按《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钢支柱》TB/T 2921进行外观质量检查,环形等径预应力混凝土支柱应按《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预应力混凝土支柱》TB/T 2286进行质量检查。
7.4.4支柱装卸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支柱起吊采用两点支承法,装卸、起吊时轻起轻放;
2 支柱装卸,一次起吊数量不应该超过2根;
3 支柱严禁由高处自由滚向低处。
7.4.5支柱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70%以上方可安装;
2 安装前应先清理基础面,复查预埋螺栓状态及相互位置尺寸;
3 安装时应先确认支柱容量、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 在施工便道上利用汽车吊车安装支柱应事先把支柱撒到位;在桥上利用专用吊车安装支柱应制定吊车倾覆措施;
5 在支柱安装前应安装下部螺母,用水平尺调整水平,再戴好垫片;
6 H型钢柱安装宜采用尼龙吊装带;
7 支柱吊装对位时严禁碰装基础螺栓,每个螺栓都戴上主螺母并预紧后方可收吊臂;
8 杯形基础的环形等径混凝土支柱安装后及时固定。
7.4.6支柱整正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利用经纬仪测量支柱倾斜度;
2 支柱倾斜度调整时应先松动主螺母,再利用专用调整工具调整支柱;
3 紧固螺母时应对角循环紧固,紧固力矩值符合设计要求后再依次紧固锁紧螺母;
4 支柱横、顺线路方向均应中心直立,顺线路方向支柱倾斜施工允许偏差±0.5%,锚柱顶部向拉线侧倾斜不应大于1%;横线路方向曲线外侧和直线上的腕臂柱柱顶应向受力反侧倾斜,施工允许偏差0~0.5%;锚段关节中心柱、曲线内侧支柱及转换柱均应直立,柱顶向受力反侧倾斜,施工允许偏差0~0.5%;
5 硬横梁支柱顺、横线路方向均应直立,施工允许偏差0~0.5%;支柱顶端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100mm;
6 隔离开关支柱应直立,施工允许偏差0~0.5%;
7 H型钢柱端面应垂直与线路中心线,施工允许偏差±2°;
8 支柱的侧面限界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50 0mm。
7.4.7支柱承受全部荷载后,应按设计要求在支柱法兰底板下方填充混凝土或浇制基础帽。H型钢柱法兰底板下方填充C40细石混凝土,并从法兰底板边缘抹制混凝土防水坡。
7.5隧道吊柱
7.5.1隧道吊柱施工包括后植锚栓及后植滑槽的定位测量,接触悬挂、附加悬挂所使用的吊柱及固定件安装。
7.5.2隧道吊柱施工流程如图7.5.2所示。
7.5.3后植锚栓或后植滑槽的定位测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隧道口顶部水平线与线路中心线的交点为隧道口起测点。
2 从测量点开始,根据设计平面布置图对悬挂点跨距进行测量,悬挂点跨距可在±0.5m的范围内调整,但调整后的跨距不得大于设计允许值,且相邻跨距差不得大于10m。
3 一个隧道纵向测量完成后,应把实际跨距与设计跨距相校核,如有施工允许偏差可在整个隧道内进行调整。
4 定位测量应避开隧道伸缩缝,不同端面接缝、石缝或明显渗水、漏水的地方,避开距离符合设计要求。
7.5.4隧道内的悬挂、中心锚结、补偿下锚等的后植锚栓施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锚栓的类型、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 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进行钻孔和清理孔内杂物、积水;
3 各埋入杆之间的距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为±20mm;
4 埋入杆横向中心线应与线路中心垂直,纵向中心线与线路中线先平行,顺线路方向的施工允许偏差为±0.5m;
5 锚固抗拔力检验:
(1)检验前,隧道衬砌应达到规定的设计强度等级,衬砌表面应平整,必要时进行磨平处理;
(2)检验化学粘结锚栓时,其粘结材料(剂)的养护(固化)时间应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3)锚固抗拔力不应小于设计值。
7.5.5隧道吊柱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吊柱型号、规格、防腐措施符合设计要求;
2 吊柱表面光滑、无裂纹、伤痕、砂眼、气泡等缺陷;
3 吊柱焊接处无裂纹,焊缝处无虚焊;
4 吊柱镀锌层均匀,无锌层剥落、漏渡、锈蚀现象;
5 吊柱法兰盘符合设计要求,螺栓孔间距允许偏差±2mm;
6 螺杆与螺母的配合良好。
7.5.6隧道吊柱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安装和调整:
1 吊柱安装前,使用吊柱底座检查模板及水平尺测量调整垫片的厚度,调整垫片宜采用镀锌闭环垫片。
2 调整垫片每片厚度宜为3mm、5mm、10mm,调整时不得超过2片,总厚度不超过20mm。若使用U型垫片,应从高向低插入,确保震动下不脱落。
3 吊柱安装应垂直,宜向受力反方向倾斜1°。
4 吊柱固定螺栓应配带双螺母,拧紧螺母后螺栓外露长度不得大于30mm。
5 吊柱侧面限界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20 0mm,但不得侵入邻线基本建筑限界。
6 吊柱斜撑连接螺栓、销钉与开口销应安装正确,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7 滑槽的T型螺栓距槽道端部距离不小于25mm。
8 吊柱法兰盘与隧道壁应结合密贴,连接螺栓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
7.6硬横跨及其吊柱
7.6.1硬横跨及其吊柱施工包括硬横梁组装、吊装,吊柱安装与调整。
7.6.2硬横跨及其吊柱施工流程如图7.6.2所示。
7.6.3硬横梁安装前应确认其容量、型号符合设计要求,硬横梁长度满足现场安装要求。
7.6.4硬横梁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安装:
1 硬横梁在地面组装后存放时,在硬横梁下面垫以垫木或临时支架,不应使横梁的弦杆承受硬横梁的重力;
2 硬横梁承载前的预拱度符合设计要求;
3 硬横梁吊装宜采用尼龙吊带;
4 硬横梁应一次吊起安放在支柱临时托架上;
5 硬横梁与支柱、硬横梁各梁段间结合密贴,连接牢固可靠,螺栓紧固力矩符合设计要求;
6 硬横梁承受全部荷载后,不得有正拱度;
7 硬横梁安装高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为+100 0mm。
7.6.5硬横跨吊柱的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吊柱长度以测量计算值为准;
2 吊柱底座与硬横梁间的钢垫片应镀锌,垫片面积不应小于50mm×100mm,片数不超过2片;
3 吊柱垂直安装,施工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
4 吊柱与硬横梁的连接牢固可靠,螺栓紧固力矩符合设计要求;
5 吊柱限界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侵入邻线建筑限界。
7.6.6硬横跨支柱承载后顺、横线路方向均应直立,施工允许偏差为0~0.5%;侧面限界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为0~20mm。
7.7拉线
7.7.1拉线施工包括拉线现场测量、预制和安装。
7.7.2拉线长度宜在现场测量并计算考虑拉线回头长度。
7.7.3拉线预制应先安装支柱下锚底座连接处的双耳楔形线夹并制作拉线回头。
7.7.4拉线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安装下锚拉线底座或角钢应与支柱密贴;
2 将安装好的下端双耳楔形线夹与下锚拉线板连接,调整UT型连接螺栓,使拉线处于受力状态;
3 应用紧线器等工具对拉线进行紧线,测出下端双耳楔形线夹回头位置,并做好回头;
4 拉线板底部应和拉线基础密贴,拉线基础螺栓应用力矩力矩扳手进行紧固,力矩值符合设计要求;
5 UT型楔形线夹在受力后,螺扣应外露,其长度不应小于20mm,其最大不得大于螺纹全长的1/2;
6 拉线不得有断股、松股、接头和锈蚀;
7 拉线应绷紧,两条拉线松紧度应一致;
8 拉线在楔形线夹内回头长度为500mm±50mm;端部用Φ1.6~2.0mm,绑扎丝绑扎3圈;拉线回头与本线用Φ1.6~2.0mm绑扎密实整齐地绑扎100mm,施工允许偏差±10mm;
9 连接螺栓由线路侧穿向田野侧,连接螺栓装好后,应穿开口销,开口销双向扳开角度不应小于120°。
7.8附加悬挂
7.8.1附加悬挂施工包括肩架安装、导线展放、导线下锚、接头制作等。
7.8.2附加悬挂应按设计位置安装,肩架呈水平状态,施工允许偏差+50mm。
7.8.3附加导线展放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附加导线宜配盘供应。
2 附加导线架设宜先于承力索、接触线架设,并宜采用展放机进行施工。
3 导线展放区段的各悬挂点应采用专用放线滑轮,铝包钢铝绞线及钢芯铝绞线应采用铝滑轮。
4 导线在展放过程中不得发生摩擦、断股、背扣等现象。
5 放线时应注意外观检查,发现缺陷和损伤时及时作出明显标志,以便处理。
7.8.4附加导线下锚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紧线时,下锚侧加挂拉力计,张力达到设计额定张力的110时,方可正式下锚;如不加挂张力计,其导线驰度应符合设计安装曲线规定,施工允许偏差为0~5%;
2 驰度测量应在距下锚处大于1/2锚段的跨距测量,测量跨距数不少于2个,也可取几个不同处所跨距驰度的平均值;
3 停止紧线时,预留出打开展放机制动后导线回窜的余量;
4 下锚连接零件的螺栓由田野侧穿向线路侧。
7.8.5附加导线的接头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不得直接进行接头;
2 跨越铁路,一、二级公路,重要的通航河流时,导线不得有接头;
3 一个锚段内接头数量不超过一个;
4 锚段长度不超过150m时,严禁接头;锚段长度超过500m时,接头位置距导线悬挂点应大于0.5m。
7.8.6附加导线在接头、下锚和补强保护处采用预绞丝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7.8.7附加导线断股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 铝导线断三股及以下时,可用预绞丝接续条或用铝绑线绑扎补强,预绞丝接续条缠绕方向应与导线外层绞向一致,绑扎长度应超出缺陷部分30~50mm;断3股以上时应剪断重接;
2 钢芯铝绞线钢芯断股时应剪断重接,有背扣、破股等不易复原的永久变形者,应剪断重接;
3 导线钳压示意图及压口尺寸见附录B。
7.8.8钢芯铝绞线与绝缘子或金具的固定处缠绕铝包带时,铝包带绑扎长度为200mm,铝包带规格为1mm×10mm,应一道道密贴缠绕,不得重叠,绕向应同导线绕向一致。
7.8.9附加导线对地面及相关距离应符合表7.8.9的要求。
7.8.10 作为电气连接的并沟线夹及电连接线夹施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并沟线夹、电气连接线夹内的导线不得包缠铝包带;
2 并沟线夹、电气连接线夹与导线连接面应平整、光洁;
3 应使用汽油清洗连接面及导线表面污垢,用细钢丝刷清除表面氧化膜,并在连接面涂一层电力脂;
4 螺栓的紧固力矩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7.9腕臂
7.9.1腕臂施工包括腕臂现场测量、计算、预配和安装等。
7.9.2腕臂施工工序流程如图7.9.2所示。
7.9.3腕臂现场测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支柱倾斜率宜采用经纬仪测量,精确到毫米。
2 现场实测线路曲线外轨超高,精确到毫米。
3 支柱限界及基础顶面标高测量:
(1)轨道未铺设前利用轨道工程基桩控制网(CPⅢ)测量;
(2)轨道铺设完成达标后,根据轨道直接测量。
4 测量腕臂上下底座中心距最低轨的高度。
7.9.4腕臂各部尺寸应采用腕臂预配软件计算,计算精确到毫米。
7.9.5腕臂预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腕臂实行工厂化预配。
2 腕臂利用专用预配平台具预配,预配完毕后应复测预配的各项长度尺寸偏差不大于5mm。
3零部件的连接螺栓,使用力矩力矩扳手进行紧固,力矩值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4 放松止动垫片的的长片弯折与零部件本体侧面贴紧,短片弯折在螺母六方侧平面并贴紧。
5 零部件连接销钉与开口销与开口销穿向正确,开口销双向夹角扳成120°,β型开口销应正确安装。
6 定位管吊弦预制:
(1)压接应使用专用压接嵌及配套的模具,压接力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2)心形环与压接管距离应小于6mm,线索重叠距离不得小于10mm,滑动荷载符合设计要求。
7 防风拉线制作采用专用预制平台及配套的专用工具。
8 需现场安装的线夹螺母应预拧紧。
7.9.6腕臂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螺栓应使用力矩扳手进行紧固,力矩值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2 连接销钉与开口销穿向正确,开口销双向夹角扳成不小于120°,β型开口销应正确安装;
3 定位管吊线套入拉线固定钩环时,宜先把线环顺绞制方向旋转90°后套入钩环里,再回复到正常位置;
4 腕臂棒式绝缘子排水孔朝下;
5 抬头的平腕臂和定位管应安装管帽,低头的平腕臂和定位管不宜安装管帽;
6 腕臂安装完成后,应复测腕臂上、下底座间距及下底座至轨面间距。
7.10 补偿装置
7.10.1补偿装置施工包括滑轮补偿装置及棘轮补偿装置的安装与调整。
7.10.2 滑轮补偿装置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滑轮转动灵活、补偿绳与滑轮轮体不应偏磨。
7.10.3滑轮补偿装置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安装前检查内容:
(1)棘轮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大小轮转动灵活;
(2)棘、小轮上的补偿绳应按照设计要求的长度固定、缠绕正确;
(3)补偿绳无扭劲、扭绞现象,对穿入楔形线夹内的楔子与补偿绳回头应用橡胶锤或木锤使其固定;
(4)应校核支柱顺、横线路倾斜度。
2 棘轮底座安装应水平,各连接件连接密实,制动悬挂轴架保持垂直。
3 棘轮安装后棘轮的垂直度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旋转轴应活动自如,底座调节板上的调整螺栓在棘轮调整正确后,再进行紧固。
4 制动卡块和大轮中心应对齐,制动卡块与大轮轮齿间的距离为20mm。
5 大轮补偿绳与坠砣进行连接后,坠砣提升至规定高度,制动卡块与大轮齿保持制动状态。
6 架线受力后,棘轮制动间隙应符合标准值,棘轮与补偿绳不得发生偏磨、小轮补偿绳不得出现扭绞、平衡轮应水平、导管与坠砣抱箍不得存在卡滞现象。
7 接触悬挂调整后安装下锚绝缘子时,应同时调整a值和b值,补偿绳长度符合设计要求。
8 隧道内棘轮补偿装置:
(1)安装前,检查槽道应平行、垂直,以保证棘轮安装后的垂直度及坠砣架安装后的平行与垂直度;
(2)安装调整后,补偿绳不应与制动卡块发生偏磨,坠砣两边不应与坠砣架发生卡滞;
(3)补偿坠砣挡板受风动影响较大,其固定应牢靠。
7.10.4棘轮补偿装置调整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 承力索、接触线在补偿器处的张力应符合设计安装曲线,坠砣距地面高度允许偏差100mm,在任何情况下距地面不得小于200;
2 下锚底座及坠砣架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
3坠砣表面光洁平整坠砣串排列整齐,其缺口相互错开180°,并保证坠砣不被支柱或其他物件卡滞;坠砣单块重量偏差小于3%,整串重量偏差小于1%;
4 补偿绳不应松股、断股等缺陷,不得有接头。
7.11 承力索及接触线
7.11.1 承力索、接触线施工包括放线前腕臂的临时加固、承力索和接触线架设、接触线平直度检测等。
7.11.2 承力索、接触线施工工序流程如图7.11.2所示。
7.11.3 承力索、接触线的规格、型号、机械电气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11.4 承力索、接触线应由生产厂家按施工单位提供的长度定盘生产供应,现场对号架设。
7.11.5 承力索及接触线架设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 架设前,对曲线区段上下行腕臂采取临时对拉加固措施;
2 承力索宜采用恒张力架设、接触线应采用恒张力架设;
3 承力索、接触线架设应采用专用放线滑轮;
4 正线承力索、接触线不得有接头;
5 承力索、接触线架线后,可在额定张力条件下保持数天拉伸,以消除新线蠕变对接触悬挂调整的影响。
7.11.6 接触线架设除符合7.11.5条要求外,尚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 架设前应根据恒张力架线车类型、接触线类型要求在恒张力架线车上安装接触线调制器。
2 架线张力根据接触线材质、恒张力架线车类型等因素选取,且不应小于线盘绕线张力。
3 架线张力恒定,架线张力偏差不得大于8%。架线速度宜为3~5km/h并应保持匀速,中途不应停车。
4 接触线架设应在每个跨距内均匀悬挂不少于4个带有滑轮的工具吊弦。
5 架设完成后,应使用接触线专用检测尺和塞尺对接触线平直度进行检测,每300m检测一处,接触线平直度不应大于0.1mm/m。
6架设后,应在48h内安装中心锚结和定位器,以防接触线新线蠕变过程中发生扭面。
7.12 中心锚结
7.12.1 中心锚结施工主要包括锚结绳长度预配、承力索中心锚结安装与调整、接触线中心锚结安装与调整。
7.12.2 中心锚结施工流程如图7.12.2所示。
7.12.3 中心锚结安装位置、形式、采用的线材及连接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7.12.4 承力索中心锚结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承力索架设完成后应及时安装承力索中心锚结;
2 承力索中心锚结绳的安装驰度和张力应符合设计安装曲线;
3 硬横跨防窜中心锚结安装时,先预安装一个承力索中心锚结线夹,然后检测中心锚结线夹处接触线高度符合要求后,再安装另一个承力索中心锚结线夹。
7.12.5 接触线中心锚结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在接触线新线蠕变及两端坠砣高度符合要求,且中心锚结中心柱定位器及相邻两跨吊弦布置完毕后方可安装接触线中心锚结:
2 两端坠砣高度不能同时符合要求时,可在接触线中心锚结和相邻两跨吊弦、中心锚结定位器安装后,解除起锚处棘轮补偿装置的临时固定,先使一端坠砣高度基本符合要求,接触悬挂安装完成后再将两端坠砣高度调整到位;
3 中心锚结辅助绳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20mm;
4 接触线中心锚结线夹处接触线高度应与相邻吊弦点处接触线高度相等,施工允许偏差为0~10mm。
7.12.6中心锚结线夹与接触线、承力索、中心锚结绳等的接触面应图电力脂。线夹间距、连接螺栓紧固力矩符合设计要求。
7.13 定位装置
7.13.1 定位装置施工包括定位管、定位管吊线或支撑、定位器、防风拉线、锚支定位卡子等安装与调整。
7.13.2 定位装置施工流程如图7.13.2所示。
7.13.3 定位管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安装:
1 定位管支撑两端连接的销钉、开口销、β销完整齐全,安装正确;
2 定位管吊线应顺直受力,定位管吊线与弹性吊索间隙大于50mm;
3 定位管外露长度不应少于50mm;
4 定位管在支持器外外露长度为50~80mm,水平或抬头得定位管应带管帽。
7.13.4 定位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安装:
1 在设计平均气温时,定位器安装垂直与线路中心线,温度变化时,偏移量与接触线在该点的伸缩量一致;
2 接触线拉出值及工作面正确,定位线夹或锚支定位卡子受力面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定位线夹与接触线的接触面应涂电力脂;
3 接触线能随温度变化自由伸缩;
4 转换支柱处两定位器能分别随温度变化自由移动、不应卡滞;
5 接触线非工作支和工作支定位器、定位管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螺栓紧固力矩值符合设计要求。
7.13.5 定位装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调整:
1 腕臂顺线路偏移量与腕臂安装偏移曲线一致,定位管与腕臂在同一垂直面内,定位管的状态符合设计要求;
2 有“V形天窗”运营要求的线路,复线上、下行两定位管的绝缘距离不应小于2000mm,困难时不小于1600mm;
3 定位器不应处在受压状态下,其倾斜度符合实际受力平衡状态;
4 定位器的抬高应在控制范围内,采用异径塞尺测量限位定位器的限位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1mm;非限位定位器根部与接触线高度只差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10mm;
5 定位器的防风拉线长环安装在定位管端,短环在定位器端;
6 电气连接线安装的弧度不应与定位器底座上的限位止钉相互摩擦,铜铝双面垫片安装正确,铝面与定位器和底座接触,铜面与电气连接线鼻子接触;
7 所有连接螺栓应逐个拧紧,U形螺栓应循环拧紧,紧固力矩符合设计要求;
8 拉出值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为±30mm,宜采用激光测量仪测量拉出值。
7.14 接触悬挂
7.14.1 接触悬挂施工包括吊弦测量、计算、预配、安装,弹性吊索安装与调整,接触线高度调整,锚段关节调整等。
7.14.2 接触悬挂施工流程如图7.14.2所示。
7.14.3 接触悬挂调整时,严禁踩踏接触线或给接触线施加任何外力。
7.14.4 吊弦测量与计算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承力索悬挂点的高度宜采用激光测量仪测量,精确到毫米;
2 现场测量悬挂点承力索的高度,应在承力索、接触线架设并初伸长完毕,且承力索归为、腕臂承受接触悬挂的全部质量、腕臂顺线路方向已按温度调整至标准位置后进行;
3 支柱跨距宜采用激光测距仪测量,精确到厘米;
4 吊弦长度采用计算软件计算;
5 软件应考虑预留驰度及曲线、竖曲线引起的增减量因素。
7.14.5 吊弦预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吊弦用铜绞线应进行预张拉;
2 吊弦的下料、测量、制作采用吊弦制作专用平台,压接采用专用压接钳,压接后的滑动荷载符合设计要求;
3 吊弦制作长度允许偏差±1.5mm;
7.14.6 吊弦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消除接触线蠕变的影响后方可安装吊弦;
2 吊弦安装位置的测量从悬挂点向跨中测量,其偏差在跨中调整,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50mm;
3 吊弦在任何温度下均垂直安装,承力索吊弦线夹与接触线吊弦线夹在垂直方向的相对施工允许偏差±20mm;
4 直线区段吊弦线夹端正、牢固,曲线区段吊弦线夹应垂直于接触线工作面;
5 吊弦载流环应固定在吊弦线夹的螺栓尾侧,承力索吊弦线夹与接触线吊弦线夹的螺栓安装反向相反;
6 承力索吊弦线夹的载流环与列车前进方向相反,载流环的大小符合设计要求并保持一致,载流环不得与吊弦线交叉;
7 曲线段接触线吊弦线夹的螺栓应穿向曲线内侧,接触线吊弦线夹的载流环与列车前进方向一致。
7.14.7 弹性链型悬挂的弹性吊索、吊弦安装、调整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安装前先检查腕臂偏移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补偿坠砣符合额定张力、补偿装置功能正常后,方可安装弹性吊索。
2 弹性吊索预安装与吊弦安装、定位器调整一次平推进行。一个锚段只允许两个作业小组,分别从中心锚结向下锚方向安装调整。
3 弹性吊索安装时从悬挂点平分,弹性吊索的中心位置标记与腕臂管中心对齐,施工允许偏差20mm。弹性吊索长出200mm的一端朝向下锚方向。
4 中心锚结方向的弹性吊索线夹外露,以线夹外沿为基准不大于30mm。
5 中心锚结方向的弹性吊索线夹紧固后,在下锚侧预安装弹性吊索线夹,用专用弹性吊索张力紧线器,将弹性吊索张力调整到设计值。
6 弹性吊索张力调整时,不得对接触悬挂附加其他外力。
7 安装弹性吊索上的吊弦后,在靠近中心锚结侧跨中和悬挂点处测量接触线高度符合要求后,逐个循环拧紧弹性吊索螺母,其紧固力矩达到设计要求值。
7.14.8 接触悬挂调整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接触悬挂调整宜一次到位,接触线高度、拉出值、定位器偏移、限位定位器的限位范围等符合设计要求。
2 整体吊弦安装位置正确、顺直受力、载流环方向统一。
3 接触线高度宜采用激光测量仪测量。
4 接触线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30mm,并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相邻悬挂点接触线高度变化允许偏差不超过如图7.14.8所示的阴影范围;
(2)1个跨距内两相邻吊弦处的接触线高度差不得大于10mm;
(3)定位点两侧第一吊弦处接触线高度应相等,相对该定位点的接触线高度施工允许偏差±10mm,且不得出现“V”形;
(4)简单链型悬挂接触线预留驰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不应大于5mm;
(5)接触线中心锚结线夹处接触线高度与相邻吊弦处接触线高度应相等,施工允许偏差0~10mm。
5 接触线工作支悬挂点高度变化是,时速250km,接触线坡度不得大于1‰,坡度变化率不得大于0.5‰;时速300km及以上接触线坡度为0。
7.14.9 锚段关节调整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锚段关节调整应检查承力索水平位置及高度、非工作支承力索与工作支腕臂连接零件的距离符合设计要求;悬挂点承力索与接触线在同一垂直面上,施工允许偏差20mm。
2 腕臂随温度变化顺线路偏移量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20mm。
3 当非工作支接触线位于定位管上方时,其间隙应大于50mm,困难情况下应大于30mm。
4 螺栓用力矩扳手进行紧固,并达到设计值,放松止动垫片安装到位,更换吊弦、线夹宜安装在原位置。
5 四跨锚段关节调整:
(1)由转换柱从工作支向其下锚方向顺序调整;
(2)转换柱拉出值的调整:先确定工作支接触线的位置,再确定非工作支接触线的位置;
(3)转换柱处两接触线垂直、水平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10mm。
(4)中心柱处两接触线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为±5mm。
(5)等高点(段)位置接触线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为±20mm。
7.14.10接触网的空气绝缘间隙应符合表7.14.10的要求:
7.15 电连接线
7.15.1 电连接线施工包括:现场测量及预制、安装电连接线、复测安装处接触线高度等。
7.15.2 电连接线施工流程如图7.15.2所示。
7.15.3 电连接线安装位置、线夹及电连接线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允许偏差±500mm。
7.15.4 电连接线现场测量及预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电连接线长度由现场实测长度再增加预留长度制作;道岔、关节及股道电连接线尚应预留因温度变化而产生的位移长度;
2 裁剪电连接线时,应用胶带缠绕固定裁剪处两端;
3 剪线应采用带弧形刀口的剪线钳,防止裁剪时线头散开、变形。
7.15.5 电连接线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电连接线夹与承力索、接触线、电连接线等的接触面应涂电力脂,压接采用专用压接机具及模具。
2 道岔电连接线安装在线岔始触区外。
3 多股道电连接线安装在1/3跨的位置,并处在同一横断面内。
4 横向电连接线宜安装在吊弦附近,安装后,吊弦不得卸载。
5 安装时根据温度计算两电连接线夹安装的相对位置,注意电连接与行车方向的配合。
6 压接承力索电连接线夹和接触线电连接线夹:
(1)先用承力索电连接线夹压接电连接线与承力索,再用接触线电连接线夹压接电连接与接触线;
(2)电连接线与承力索、接触线电连接线夹压接孔内不得有胶带等影响电气性能的夹杂物;
(3)压接模具应与压接线夹配套,液压泵和电动液压钳的压接力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将压接处的接触线、电连接线及电连接线夹内表面用砂带(或砂纸)打磨,去除氧化物及污秽,清理后的表面目测为金属亮色;
(5)打磨后用软刷清理干净打磨的粉末等杂物,确保压接部位清洁;
(6)在零件需要压接的内表面,涂一层电力脂。在线夹的通孔内、沟槽及接续线索的压接部位涂一层电力脂。
7 接触线电连接线夹与线槽契合的U形螺纹卡子,从电连接线末端侧插入后,在另一端露出1~3mm,应保证平行压接于线槽内,不得出现一侧或者两侧被压出线槽的现象。
8 压接后,接触线电连接线夹应端正,不得偏斜,电连接线夹与承力索、接触线的滑动荷载符合设计要求。
9 电连接线安装后,应复测电连接线夹处接触线高度与最近吊弦处高度相等,施工允许偏差0~5mm。
7.16 线岔
7.16.1 线岔施工包括交叉线岔和无交叉线岔安装及调整。
7.16.2 交叉线岔施工流程如图7.16.2所示。
7.16.3 交叉线岔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交叉线岔安装前,检查两承力索的位置,承力索的交叉点和接触线的交叉点应在支柱的同一侧。
2 交叉线岔安装时,先测量相邻悬挂点的拉出值,调整线岔拉出值和接触线高度。
3 岔区腕臂顺线路偏移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20mm,两支承力索垂直间隙不得小于60mm。
4 道岔定位柱拉出值应保证两接触线交叉点位于设计规定的范围内,且非工作支抬升量符合设计要求。
5 在始触区至接触线的交点处,正线和侧线接触线应位于受电弓的同一侧。
6 正线接触线距侧线线路中心线,侧线接触线距正线线路中心线,对于宽1950mm的标准受电弓,在相邻一支接触线距受电弓中心距离600~1050mm的平面和受电弓动态抬升200mm高度构成的立体空间区域为始触区范围,在该区域内不得安装除吊弦线夹外的其他任何线夹或设备零件。
7 交叉吊弦安装:
(1)在始触区前550~600mm处(到对侧线路中心距离),安装一组;
(2)两交叉吊弦的间距2m;
(3)安装顺序应保证受电弓从道岔开口方向进入时先接触到吊弦为侧线承力索与正线接触线间的吊弦。
8 38#及以上道岔,在正线接触线距侧线线路中心线,侧线接触线距正线线路中心线,水平投影大于850mm处,按设计规定,个增设一根吊弦,接触线端的吊弦线夹螺栓从两接触线间向外穿。
9 线岔安装应按设计偏移量安装,螺栓循环拧紧,紧固力矩符合设计要求。侧线接触线与正线接触线及管之间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10 定位器抬升量符合设计要求,并用动态包络线检查尺进行检查,保证支持装置各部位均在包络线以外。
7.16.4 无交叉线岔施工流程如图7.16.4所示。
7.16.5 无交叉线岔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岔区腕臂顺线路偏移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20mm;
2 两支承力索垂直间隙不应小于60mm;
3 调整接触线高度和拉出值,侧线支岔尖侧第一根吊弦以保证侧线支定位点处的接触线高度为准,岔尖侧侧线支第二根吊弦处接触线高度高于正线接触线;
4 承力索及定位环高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20mm;
5 定位管安装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6 岔区处接触线拉出值、侧线接触线与正线接触线的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7 定位器抬升量符合设计要求,并用动态包络线检查尺进行检查,保证支持装置各部位均在包络线以外。
7.17 锚段关节
7.17.1 锚段关节式电分相施工包括锚段关节式电分相的安装及调整、复核地面传感器位置等。
7.17.2 锚段关节式电分相施工流程如图7.17.1所示。
7.17.3 锚段关节式电分相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安装及调整:
1 安装前的复核:
(1)复核各悬挂点的承力索高度及水平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20mm;
(2)复核腕臂顺线路方向的偏移量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20mm;
(3)复核各吊弦点的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为±50mm。
2 先安装锚段关节的工作支部分的吊弦,后进行非工作支部分的调整。
3 安装定位器,并依据承力索的水平位置调整接触线的拉出值,施工允许偏差±30mm。
4 非工作支调整时,以工作支接触线为基准,使锚段关节的两支接触悬挂呈直连型,带电部分的空气绝缘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50 0mm。
5 锚段关节中间转换跨中心两接触线等高处接触线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为±10mm,五跨锚段关节中间转换跨两接触线在垂直面交叉点宜在跨中。
6 中性段锚段的绝缘子串安装:
(1)从硬锚段向补偿端进行;
(2)绝缘锚段关节电分段绝缘子串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为±50mm;
(3)承力索、接触线上两绝缘子串中心对齐,施工允许偏差为±30mm。
7 两端口分相绝缘锚段关节中性段和无电区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17.4 应复核地面传感器纵向距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允许偏差±1m。传感器若位于轨枕内,安装位置需调整时,应背离中性区方向。
7.18 开关、避雷器及分段绝缘器
7.18.1 开关、避雷器及分段绝缘器施工包括:隔离开关、负荷开关、避雷器、分段绝缘器的安装、调试。
7.18.2 隔离开关施工流程如图7.18.2所示。
7.18.3 隔离开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开关托架的位置、方向符合设计要求;
2 用水平尺测量开关托架水平度,如不满足要求,可加垫片;
3 吊装采用尼龙吊带,使用圆钢作为安装引到螺栓,对准安装孔位进行螺栓预连接;
4 螺栓连接后用水平尺调平开关底座,呆扳手、套筒扳手循环紧固,并用力矩扳手检测达标;
5 隔离开关置于“开”位,用钢尺检查开关触头与螺母间隔套螺栓的间隙,通过调整螺钉调整行程器,使其间隙符合要求;
6 隔离开关置于“分”位,微调操作连接件的长度,使开关“分”、“合”到位;
7 电动隔离开关操作机构箱的二次回路接线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使用万用表或校线灯对敷设到位的电缆校线,并把电缆接到开关操作机构箱内;
8 隔离开关的闭锁装置应动作灵活,准确可靠;带有接地刀闸的隔离开关,接地刀与主触头间的机械或电气闭锁准确、可靠;
9 电动隔离开关操作机构箱箱体应进行可靠的保护接地。
7.18.4 隔离开关调试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调试方法及步骤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2 连接部件紧固,各转动部分灵活,并涂以适合当地气候的润滑脂;
3 传动部件安装位置正确,固定牢靠,传动齿轮咬合准确,传动操作轻便灵活;
4 电动开关操作机构箱的电动机转向正确,机械传动系统润滑良好,动作平稳、噪声小、无卡阻、冲击等异常情况;电动开关操作机构的分、合闸指示与开关的实际分、合闸位置相符;
5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合闸后触头间的相对位置、备用行程、分闸状态时触头间的净距或拉开角度,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6 具有引弧触头的隔离开关,由分到合时,在主触头接触前,引弧触头先接触;从合到分时,触头的断开顺序相反;
7 双极联动的隔离开关,触头接触时,不同期值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无规定时,其值不大于10mm。
7.18.5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导电部分的施工流程如图7.18.5所示:
1 触头表面平整、清洁,并涂以薄层中性凡士林;载流部分的可挠连接不得有折损;
2 触头间接触紧密,接触压力均匀,用0.05mm×10mm的塞尺检查,线接触应塞不进去,面接触塞入深度不大于4mm;
3 设备接线端子涂薄层电力脂;
4 开关上网引线预留因温度引起的位移量,并在最大风偏时,满足绝缘距离要求;
5 接线调整完成后,电动操作机构通电试验开关“分”、“合”进行开关当地的模拟试验;
6 正式送电后应在供电调度所遥控操作,验证电气闭锁关系的正确性。
7.18.6 避雷器施工除符合本指南第6.4.10条的相关要求外,尚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避雷器安装位置,尺寸及引线方式符合设计;
2 避雷器引线连接不应使端子受到超过允许的外加应力;
3 避雷器接地体的安装方式及接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规定;
4 避雷器的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7.18.7 分段绝缘器施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施工流程(如图7.18.7)。
2 安装位置确定
(1)分段绝缘器的安装位置宜使用作业车和激光测量仪配合进行确定;
(2)先用激光测量仪测出分段绝缘器安装中心点;
(3)利用铅垂将分段绝缘器中心引到承力索和接触线上,并做好标记。
3 分段绝缘器安装
(1)分段绝缘器应使用作业车安装;
(2)高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施工允许偏差为±5mm;
(3)用钢尺测出承力索终端锚固线夹安装位置并做好断线标识,做好承力索终端锚固线夹,安装连接绝缘棒及吊环的滑轮;
(4)组装好分段绝缘器接触线部分,从接触线分段绝缘器中心向两边测量出分段绝缘器的1/2长并作标记,在其外侧适当位置安装接触线紧线器,在接触线上串联链条葫芦并紧链条葫芦至安装处接触线不受力;
(5)把分段绝缘器两端的终端线夹安装在接触线上,用两个梅花扳手和力矩扳手配合从外侧向内侧紧固接触线终端线夹连接螺栓,力矩值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6)把所有滑轨外部附加装置的线夹安装在接触线上,紧固力矩值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7)紧固接触线终端线夹和滑板连接线夹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后,用断线钳在接触线终端后约120mm处断线,并用专用工具向上弯曲接触线尾部;紧固接触线终端线夹的螺栓,并用力矩扳手加固两次滑轨。
4 分段绝缘器调整
(1)松开悬挂装置的吊索锁紧线夹,粗略调整分段绝缘器的高度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后拧紧螺母;
(2)调整螺栓细调高度,使用水平尺测量滑轨横向连接与轨面连线平行度,用激光测量仪检测分段绝缘器高度;
(3)旋松调节板的螺栓并左右移动调节板,调整滑轨与轨道平行,调整滑轨下缘,使其低于绝缘棒终端金具下缘值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4)用水平尺检测横向轨道的滑轨位置与轨平面平行度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5)用力矩扳手对长孔调节板螺栓进行紧固,力矩值符合设计要求;
(6)当全部调整到位达标后,锁紧调节螺栓,调节分段绝缘器前后吊弦,使其受力。
5 分段绝缘器模拟检测
(1)用带模拟受电弓的作业车进行分段绝缘器模拟检测;
(2)以时速40km在分段绝缘器200m范围内进行两次模拟冷滑检测;
(3)在滑轨内及外端部不得有打弓现象。
7.19 接触网接地及回流引线
7.19.1接触网接地及回流引线施工包括接触网的金属结构接地连接、跨越接触网的建筑物或构筑物防护网接地、接地体和接触网回流引线施工。
7.19.2 接触网的金属结构接地连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7.19.3 跨越接触网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防护网应按设计要求接地。
7.19.4 接地体的施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接地体的连接加工采用搭接焊:
(1)扁钢的搭接长度为其宽度的2倍,且四面施焊;
(2)圆钢的搭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且双面施焊;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搭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除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2 向土壤打入接地极前,应进行地下电缆或管路的调查和探测。
3 裸导体接地引线应做防腐固定处理,接地连接引线安装完成后从接线端至地中接地端进行导通测试,检查接地可靠性。
4 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要求,实测接地电阻值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采取降阻措施。
7.19.5 回流引线施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回流引线的材质、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回流引线与扼流变压器或空心线圈中点的连接应牢固,接触良好。
3 回流引线采用电缆连接时,电缆的固定方式和长度符合设计要求。
4 回流引线采用扁钢连接时,应搭接封闭电焊,回流线扁钢与设备线夹连接处应挂锡处理。埋入地下的扁钢涂沥青或防腐油,地上部分除锈、涂防锈漆。
5 无架空回流线或保护线(PW)的车站、枢纽、动车所(库)以及相邻线路的接地回流系统应畅通并符合设计要求。
7.20 供电电缆
7.20.1 供电电缆施工包括27.5kV供电线电缆的路径测量、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安装、电缆屏蔽及铠装护层的接地安装、电缆标识等。
7.20.2 27.5kv供电线电缆的路径测量应根据施工设计图(路径图、断面图),从起点到终点实际调查复测电缆路径,确定电缆预留、电缆长度、敷设方式和电缆防护措施。预见电缆易受机械外力作用的地段应采取加强防护措施。
7.20.3 电缆敷设前的作业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按照施工设计图检查桥隧预留电缆槽道并清理杂物;
2 全路径检查顺沟接槽(管),重点检查桥隧、桥路、隧路过渡段;
3 确认并砌筑电缆检查井,保证电缆敷设全路径顺畅和具备电缆展放条件;
4 路基段坡脚检查井,保证电缆敷设全路径顺畅和具备电缆展放条件;
5 开挖电缆沟应考虑与排水沟(路堑段天沟、路堤段地沟)、护栏、绿化带施工的土地占用、工序配合、防洪安全等问题;
6 在铁路地界外开挖电缆沟或敷设电缆应事先办理允许施工手续,排除干扰;
7 核对电缆型号、电压、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8 检查电缆外观无损伤、密封状态良好,并用2500V兆欧表测试电缆绝缘电阻;
9 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进行电缆敷设方法、牵引方式、中间电缆接头位置、绑扎固定方法、电缆保护措施等施工工艺设计。
7.20.4 电缆敷设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2 非定长生产电缆应根据实际测量数据,按长、中、短的优先次序合理裁放敷设电缆。
3 电缆放线架应安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匹配,敷设电缆的机具合格,电缆盘有可靠的制动措施。
4 电缆敷设时,电缆从盘得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及地面摩擦拖拉,应放入路径中专门摆放或设置地滑轮、转向滑轮槽中。地滑轮每隔1.5~2m设一个。
5 电缆敷设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20倍。
6 机械敷设电缆:
(1)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7.20.4的要求;
(2)在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引钢缆(钢丝绳)之间装设防捻器;
(3)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
(4)电缆在牵引变电所至接触网上网开关路径敷设,且电缆防护方式在两种及以上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或改用人工展放电缆。
7 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镀锌钢管内。若确需穿入,应对镀锌钢管全长方向切割开缝3~5mm。
8 电缆直埋敷设:
(1)电缆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穿越铁路两侧绿化带、复耕农田或车行道下敷设时不应小于1m;在引入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地下建筑物处,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2)电缆上下路基护坡可明砌筑钢筋混凝土预制电缆槽、电缆保护管。坡脚挖沟敷设电缆,可浅埋,采取铺沙盖砖、置放钢筋混凝土预制电缆槽或电缆保护管等防护措施,避开路基护坡延长线,避免危及路基护坡稳定性。
(3)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直埋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作用、地下电流、振动、热影响、复试物质、虫鼠等危害。
(4)直埋或以直埋电缆槽方式敷设的电缆,敷设后应及时填埋电缆沟,在电缆四周填充沙土、以起减振、阻燃、阻断鼠道作用。同路径并排展放的多根电缆,相邻两根之间使用砖块或混凝土隔板隔离。困难时可使用具有防腐性的钢质槽隔离。
(5)当直埋电缆敷设于冻土地区时,电缆宜直埋于冻土层以下。
9 沿桥墩、箱梁扇面、锯齿孔、桥面系预留槽道敷设电缆固定防护:
(1)桥墩相邻电缆之间间距、扇面电缆吊架或托架间距按施工设计图的标注尺寸安装。施工设计图无标注时,相邻电缆支架间距按1000~2000mm安装,扇面电缆吊架或托架间距按400~800mm安装;流水河道桥梁电缆支架沿非迎水面安装;
(2)数条电缆敷设后,经梳理并排用S形卡子卡箍电缆;
(3)扣合镀锌钢制电缆槽盖、螺钉或U形抱箍固定电缆槽盖;
(4)旱桥墩地面下800mm至地面上2000mm高度,采用扣合钢筋混凝土预制电缆槽方式或砖砌保护墙方式进行电缆机械防护。
10 在河流湖泊中敷设电缆,电缆宜置于河床或湖塘低泥沙下0.5m,暴露水中的电缆应采取防冲撞、挂划断等加强措施。
11 整盘电缆截取一段展放时,在截取电缆头部位应立即采取密封措施。
12 电缆展放完成后,应及时检查外护套状况,密封封堵好电缆头并填写相应施工记录,跟随回填埋设电缆标志(桩)。
13 电缆转弯处、中间电缆接头处,穿过建筑墙体处、过轨过道两旁等均应埋设电缆标桩或永久性标识。直线地段每35~50m设1根电缆标桩。
14 将电缆两头开始展放的临时标签置换系挂成永久标牌。
7.20.5 电缆头制作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电缆头制作场地环境:
(1)宜选择无降雨雾霾天,风力5级及以下,空气质量良及以上(空气污染指数API小于等于100),温度不低于5℃,相对湿度70%以下;
(2)制作场地环境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搭建小工棚等系列措施,确保电缆头制作质量。
2 电缆头制作小组人员应经过电缆附件厂家或公共电网公司所属专门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小组人员及其分工固定,制作人员双手保持干净,无汗湿,严禁灰尘落入接头处。
3 使用电缆头制作剥削接续等专用工机具,表面干净,无粘附油污渍。
4 制作过程中所使用的辅助性材料应合格洁净。
5 电缆头制作前应清点核对电缆附件,具作符合本指南第6.12节相关条款要求。
6 根据施工设计图和电缆附件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制作完成并经试验合格的电缆头,现场固定安装在接触网支柱上、支(托)架上、GIS开关柜制定部位,中间电缆接头应水平放置安装,电缆头不应处于受力状态。
7 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的接地:
(1)接地方式依据施工设计图选定和施工;
(2)电缆屏蔽、铠装层一端直接接地,制作电缆头是引出的裸露接地层导线应分别做防水、绝缘包缠和绝缘绑扎固定处理;
(3)需要安装电缆护层保护器时尚应符合本指南6.12.10条的相关规定。
7.21 杆号牌和标志牌
7.21.1 杆号牌和标志牌施工包括接触网支柱号码牌,“高压危险”、“预断”、“断”、“合”、“禁止双弓”、“接触网终点”等标志牌的施工。
7.21.2 接触网支柱号码牌施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接触网支柱号码牌采用白底黑字的逆反射标志品,逆反射材料的光度性能及字体、型号等符合设计要求。
2 接触网支柱号码牌字迹整齐、端正、清楚。
3 支柱号码按区间或站场分别编号。号码数达不到该区间或站场最大数字位时,以“0”补充前面孔位。
4 车站两端锚段关节处支柱号码应编入车站,硬横跨支柱及区间双线区段接触网支柱号码,下行为单数,上行为双数。
5 区间、站场编号方向与线路公里标一致。
7.21.3 标志牌施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标志牌采用逆反射标志品,逆反射材料的光度性能及字体、型号等符合设计要求。
2 标志牌自己清晰、便于瞭望,并不得侵入基本建筑限界,与行车有关的标志牌设于列车运行方向左侧。
3 “高压危险”标志牌设于安装由电气设备及行人较多的支柱上。
4 “预断”、“断”、“合”、“禁止双弓”等预告标志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接触网终点”标志牌设在接触网终点处,其位置应高于接触线。
7.22 接触网检测
7.22.1 接触网工程竣工后,应采用无接触测量装置的接触网检测车或综合检测列车对接触网几何参数进行检测,测量方法采用接触式或非接触式。
7.22.2 接触网检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检测区间的接触网工程已全面竣工;
2 接触网已采用激光测量仪和动态包络检查尺,进行接触网几何尺寸检查检测。检测记录完整,符合设计文件和《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1要求;
3 带电体与接地体绝缘距离、接触网不同带电体间安全电气距离符合《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1要求;
4 影响检测的绝缘包扎物等已全部拆除。
7.22.3 接触网检测应包括下列项目:
1 接触线高度和拉出值;
2 吊弦线夹、定位线夹、中心锚结线夹、电连接线夹、分段绝缘器、电分相、线岔等安装状态;
3 接触线弯曲、扭转等;
4 带电体与接地体绝缘距离;
5 运行受电弓与定位管、绝缘子、接地体之间的距离;
6 接触线平顺性。
7.22.4 采用无接触测量装置的接触网检测车运行时速宜为20~80km;采用综合检测列车检测前应用接触网检测车对接触网空间安全参数进行复核,运行时速80~160km。
7.22.5 对检测不合格处,所应进行接触网调整,调整完毕后应复测,在进行下一步检测。
7.23 接触网受电
7.23.1 接触网受电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受电区段的接触网工程已通过检测;
2 受电区段的接触网安全施工临时接地已拆除;
3 接触网绝缘子及绝缘部件已全部清扫干净,绝缘包扎物已全部清理;
4 受电重点地段的安全设施完备;
5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路内外电线路、建筑物、构筑物及树木等已处理完毕;
6 按供电臂确认受电区段接触网绝缘良好;
7 牵引变电所具备向接触网送电条件,远动系统已调试完毕;
8 接触网受电方案已编制并经过相关单位批准;
9 受电专业通信设施畅通、可靠;
10 接管单位供电调度组织已成立,并已介入;
11 接触网受电公告已发布,并已通知铁路内部相关单位。
7.23.2 接触网受电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电时间、区段、范围;
2 受电程序;
3 受电区段供电示意图;
4 受电组织及人员配备表;
5 受电用的机械工具、器材分布地点及数量;
6 受电安全技术措施;
7 事故抢修措施;
8 通信联络方法。
7.23.3 接触网受电前检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确认受电组织及人员。参加受电人员应熟知接触网受电方案;
2 牵引变电所向接触网送电前,检查牵引变电所馈线保护装置功能符合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
3 对供电臂进行供电回路复核、绝缘测试和导通试验;
4 接触网接地及回流可靠;
5 上网开关、分相开关、分段开关等分合状态与接触网受电方案要求一致;
6 接触网受电范围以外的接触网线路,应可靠接地,并设明显标志。
7.23.4 接触网受电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确认受电人员到位,设施完好;
2 确认接触网上临时接地线拆除完毕,人员已撤到安全地点;
3 向接触网送电宜以远动方式进行,由供电调度中心按受电方案和操作卡片,远动操作向供电臂送电;
4 供电臂上、下行方向应分别受电,并在必要的车站、自耦变压器所、分区所或供电臂末端上、下行单独验电,核对上下行并联点相位,相位一致时方可按受电方案操控并联开关。
7.23.5 接触网受电期间应按下列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1 在车站支柱、上跨桥、路桥与道口相邻的支柱及有关作业车辆上悬挂“高压危险禁止攀登”警告牌;
2 接触网施工作业应依据调度命令限定的时间、地点执行,严禁违令操作;
3 所有接触网施工作业应采取安全接地措施;
4 检查、巡视人员不得近距离观察避雷器、放电间隙等电气设备。
7.24 接触网精调
7.24.1 接触网精调以CPⅢ紧密测量网为基准、以轨道平顺为基准、以综合检测列车提供的检测数据为依据。
7.24.2 接触网精调前需要的技术资料:
1 建设单位应提供高速铁路线路、轨道达标资料文件及CPⅢ紧密测量网最终资料文件。
2 动车专业应提供受电弓高速空气动力试验合格报告,其报告应含受电弓开、闭口空气动力试验情况。
3 综合检测列车应提供接触网非接触式光学检测报告和动态检测报告。其中接触网检测波形图资料应包含:定位点、吊弦点接触网高度波形图;定位点、吊弦点接触网线高度及拉出值波形图;受电弓接触力波形图;轨道相对CPⅢ精密测量网绝对坐标纵横面全线图。
7.24.3 施工单位应结合检测报告编制接触网精调细则,精调主要包括下列项目:
1 补偿装置。
2 隧道吊柱。
3 腕臂结构内重点部件精调检查。
4 整锚段接触线高度平顺性调整。
5 锚段关节式电分相装置。
6 电连接线。
7 中心锚结。
8 上网隔离开关远动功能。
9 隔离开关引线驰度。
10 隧道入口、隧道内、低净空桥、接触网非工作支下锚处动态电气绝缘(含开关引线)。
11 分段绝缘器。
12 线岔及岔区接触网布置。
13 静态几何尺寸调整:
(1)跨中相邻吊弦处接触线高度、相邻悬挂点接触线高度;
(2)跨中接触线正或负驰度、接触线走向突变、连续跨距接触线高度不合格;
(3)锚段关节跨中交叉点不合格;
(4)定位点处相邻吊弦不平顺;
(5)拉出值超标等。
14 动态检测调整:
(1)未处理的静态检测问题;
(2)电连接、供电线上网点、中心锚结、分段绝缘器等集中荷载处接触力不合格;
(3)接触线平直度;
(4)锚段关节结构性问题等。
7.24.4 接触网精调应在白天进行。联调联试期间,每次非接触检测和不同速度下动态检测后,施工单位均应按检测报告及时进行精调。
8供电调度系统
9工程验收
9.1单位工程验收
9.1.1高度铁路牵引供电工程应按照《高速铁路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1完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达到合格要求。工程现场和工程资料符合静态验收条件要求。
9.1.2建设个方应按照高速铁路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办法及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动态验收等标准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和验收工作。
9.2 静态验收
9.2.1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静态验收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1 承包商或集成伤按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自检合格,并提供测试报告;
2 相关工程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
3 接触网达到受电条件;
4 变电所整组试验完毕,具备向接触网送电条件;
5 远动系统基本调试完毕。
9.2.2施工单位应成立静态验收配合工作组,并做好下列工作:
1 成立验收配合工作组,一般以专业划分为接触网组、变电组、自动化组(含被控端)。
2 施工单位应配足静态验收各专业小组组长、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配合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
3 施工单位应配置配齐必要的,合格的检测工具,如卡尺、卷尺、塞尺、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便携式接触网测量仪、接地挂杆、安全工具及抽检、抽试所需检测设备等。
4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单元配置足够的轨道车、交通车辆,并保持通信联络。
9.2.3参建各方对静态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应认真记录并研究,制定缺陷消除计划,按期完成整改,达到静态验收复验要求并签认完善相关手续。
9.3 动态验收
9.3.1动态验收前应完成静态验收复查工作,静态验收问题整改完成,不影响行车安全。
9.3.2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动态验收工作,对动态验收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达到动态验收复验要求并签认完善相关手续。
9.3.3施工单位在整改期间应加强与有关单位联系,严格做到试车不施工,施工不试车,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9.3.4施工单位在车站应安排值班人员,保证动态验收顺利进行。
9.3.5施工单位应成立应急抢修小组,避免设备故障造成的影响。
9.3.6施工单位应配置足够的人员、机具、车辆、仪器仪表和通信工具,配合动态验收的进行。
9.3.7施工单位参与建设单位或运行单位组织的牵引供电短路试验,应提出试验大纲和实施计划,配置合理的配合试验人员、专项试验设备、轨行车辆及交通工具等,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牵引变电所、AT所,分区所和短路点试验人员应做好试验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