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工地验收评价标准
| 1 环境保护评价指标 | |||||||||||
| 序号 | 评价指标 | 条文说明 | 类别 | 评分范围 | 得分 | ||||||
| 1.1 | 现场施工标牌应包括环境保护内容。 | 现场施工标牌是指工程概况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机构牌、入场须知牌、安全警示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消防平面布置图等。其中应有保障绿色施工的相关内容。 | 控制项 | “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为非绿色施工项目) | 符合 要求 | ||||||
| 1.2 | 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环境保护标识。 | 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是指主入口、主要临街面、有毒有害物品堆放地等。 | 控制项 | ||||||||
| 1.3 | 施工现场的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 工程项目部应贯彻文物保律法规,制定施工现场文物保护措施;并有应急预案。 | 控制项 | ||||||||
| 1.4 | 现场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 | 控制项 | |||||||||
| 1.5 | 资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护场地四周原有地下水形态,减少抽取地下水。 2 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及污物排放应采取隔离措施。 | 本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中资源保护的两个方面: 1.为保护现场自然资源环境,降水施工避免过度抽取地下水。 2.化学品和重金属污染品存放采取隔断和硬化处理。 | 一般项 | {2,1,0} | |||||||
| 1.6 | 人员健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2 生活区应有专人负责,应有消暑或保暖措施。 3 从事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和强光、强噪音施工的人员应佩戴与其相应的防护器具。 4 现场危险设备、地段、有毒物品存放地应配置醒目安全标志,施工应采取有效防毒、防污、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应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 本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中人员健康的四个方面。 1.针对不同地区气温情况,分别采取符合当地要求的对应措施。 | 一般项 | {2,1,0} | |||||||
| 1.7 | 扬尘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2 对裸露地面、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抑尘措施。 3 运送土方、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应采取封闭或遮盖措施。 4 现场进出口应设冲洗设施,应保持进出现场车辆清洁。 5 易飞扬和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采取遮挡、抑尘等措施。 6 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池,高空垃圾清运应采用封闭式管道或垂直运输机械完成。 | 本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中扬尘控制的六个方面: 2.现场直接裸露土体表面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用临时绿化、喷浆和隔尘布遮盖等抑尘措施。 5.规定对于施工现场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等作业所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要求。 6.说明高空垃圾清运采取的措施,而不采取自高空抛落的方式。 | 一般项 | {2,1,0} | |||||||
| 1.8 | 固体废弃物控制: 1 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堆放。 2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应达到30%,拆除废弃物利用率应达到40%,碎石和土石方类利用率应达到50%。 3 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 一般项 | {2,1,0} | ||||||||
| 1.9 | 噪音污染控制: 1 应采用先进机械、低噪音设备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2 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应尽量远离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和周边住宅区。 3 混凝土输送泵、电锯房等应设有吸音降噪屏或其他降噪措施。 4 夜间施工噪音声强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一般项 | {2,1,0} | ||||||||
| 1.10 | 污水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周边应设排水沟。 2 工程污水和试验室养护用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 现场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化粪池应定期清理。 4 工地厨房应设隔油池,应定期清理。 | 本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中污水排放的五个方面: 2.工程污水采取去泥沙、除油污、分解有机物、沉淀过滤、酸碱中和等针对性的处理方式,达标排放。 3.和4.现场设置的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及时清理,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 | 一般项 | {2,1,0} | |||||||
| 1.11 | 光污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夜间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挡光措施。 2 工地设置大型照明灯具时,应有防止强光线外泄的措施。 | 本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中光污染的两个方面: 2.调整夜间施工灯光投射角度,避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 一般项 | {2,1,0} | |||||||
| 1.12 | 现场应设置可移动环保厕所,并应定期清运、消毒。 | 高空作业每隔5层至8层设置一座移动环保厕所,施工场地内环保厕所足量配置,并定岗定人负责保洁。 | 优选项 | {1,0.5,0} | |||||||
| 1.13 | 现场应设噪声监测点,并应实施动态监测。 | 本条说明现场不定期请环保部门到现场检测噪声强度,所有施工阶段的噪声控制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 限值内。 | 优选项 | {1,0.5,0} | |||||||
| 1.14 | 现场应有医务室,人员健康应急预案应完善。 | 施工组织设计有保证现场人员健康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涉及火灾、爆炸、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SARS、疟疾、禽流感、霍乱、登革热、鼠疫疾病等,一旦发生上述事件,现场能果断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和蔓延。 | 优选项 | {1,0.5,0} | |||||||
| 要素评价得分: 要素评价得分=一般项折算分+优选项加分=(实际发生项条目实得分之和/实际发生项条目应得分之和)X100+优选项实际发生条目加分之和 | |||||||||||
| 2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指标 | |||||||||||
| 序号 | 评价指标 | 条文说明 | 类别 | 评分范围 | 得分 | ||||||
| 2.1 | 应根据就地取材的原则进行材料选择并有实施记录。 |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 中第4.4.3条的规定,就地取材的是指材料产地距施工现场500Km范围内。 | 控制项 | “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为非绿色施工项目) | |||||||
| 2.2 | 应有健全的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等制度。 | 现场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废弃物排放和再生利用等制度健全,做到有据可查,有责可究。 | 控制项 | ||||||||
| 2.3 | 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应选用绿色、环保材料。 2 临建设施应采用可拆迁、可回收材料。 3 城市禁止现场搅拌区域内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 本条规定了材料选择的三个方面: 1.要求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库,材料采购做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所选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要求。 | 一般项 | {2,1,0} | |||||||
| 2.4 | 材料节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管件合一的脚手架和支撑体系。 2 应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3 材料运输方法应科学,应降低运输损耗率。 4 应优化线材下料方案。 5 面材、块材鑲贴,应做到预先总体排版。 6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提高回收利用率。 7 宜采用信息化管理,无纸化办公。 | 本条规定了材料节约的七个方面: 2.强调从实际出发,采用适于当地情况,利于高效使用当地资源的四新技术。如:“几字梁”、模板早拆体系、高效钢材、高强混凝土、自防水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竹材、木材和工业废渣废液利用等。 3.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堆场设计合理,布置有序,减少二次搬运。 | 一般项 | {2,1,0} | |||||||
| 2.5 | 材料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编制材料需求计划,减少材料损耗,材料损耗率宜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 2 板材、块材等下脚料和撒落混凝土及砂浆应科学利用。 3 现场临建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 | 一般项 | {2,1,0} | ||||||||
| 2.6 | 应采用建筑配件整体化或建筑构件装配化安装的施工方法。 | 优选项 | {1,0.5,0} | ||||||||
| 2.7 | 主体结构施工应选择自动提升、顶升模架或工作平台。 | 优选项 | {1,0.5,0} | ||||||||
| 2.8 | 建筑材料包装物回收率应达到100%。 | 现场材料包装用纸质或塑料、塑料泡沫质的盒、袋均要分类回收,集中堆放。 | 优选项 | {1,0.5,0} | |||||||
| 2.9 | 水平承重模板支架采用早拆支撑体系。 | 优选项 | {1,0.5,0} | ||||||||
| 2.10 | 使用高强钢筋 | 优选项 | {1,0.5,0} | ||||||||
| 2.11 | 用钢筋焊接网技术。 | 优选项 | {1,0.5,0} | ||||||||
| 要素评价得分: 要素评价得分=一般项折算分+优选项加分=(实际发生项条目实得分之和/实际发生项条目应得分之和)X100+优选项实际发生条目加分之和 | |||||||||||
| 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指标 | |||||||||||
序号 | 评价指标 | 条文说明 | 类别 | 评分 范围 | 得分 | ||||||
| 3.1 | 签订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应将节水指标纳入合同条款。 | 施工前,应对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的节水指标,以合同的形式进行明确,便于节水的控制和水资源的充分利用。 | 控制项 | “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为非绿色施工项目) | |||||||
| 3.2 | 应有计量考核记录。 | 控制项 | |||||||||
| 3.3 | 节约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工程特点,控制单位面积耗水量。 2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应采用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 3 混凝土养护和砂浆搅拌用水应合理,应有节水措施。 4 施工现场的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应分别计量。 5 管网和用水器具不应有渗漏。 | 本条规定了节约用水的五个方面: 1.以《成都市建筑项目施工单位面积耗水量参考表》作为现场施工用水控制指标,使施工过程节水考核取之有据。 2.节水器具指水龙头、花洒、恭桶水箱等单件器具。 3.施工现场混凝土养护采取薄膜包裹覆盖,喷涂养护液等技术手段,杜绝无措施浇水养护。 5.防止管网渗漏应有计量措施。 | 一般项 | {2,1,0} | |||||||
| 3.4 | 水资源的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宜建立可再利用水的收集处理系统,使水资源得到梯级循环利用。 2 冲洗现场机具、设备、车辆用水,应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 本条规定了水资源利用的两个方面: 1.尽量减少基坑外抽水。在一些地下水位高的地区,很多工程有较长的降水周期,这部分基坑降水应尽量合理使用。 2.尽量使用非传统水源进行车辆、机具和设备冲洗;使用城市管网自来水时,必须建立循环用水装置,不得直接排放。 | 一般项 | {2,1,0} | |||||||
| 3.5 | 施工现场应有雨水收集利用的设施。 | 优选项 | {1,0.5,0} | ||||||||
| 3.6 | 生活、生产污水应处理并使用。 | 将生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利用。 | 优选项 | {1,0.5,0} | |||||||
| 要素评价得分: 要素评价得分=一般项折算分+优选项加分=(实际发生项条目实得分之和/实际发生项条目应得分之和)X100+优选项实际发生条目加分之和 | |||||||||||
| 4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指标 | |||||||||||
| 序号 | 评价指标 | 条文说明 | 类别 | 评分范围 | 得分 | |||||||
| 4.1 | 对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和主要耗能施工设备应设有节能的控制措施。 | 施工现场能耗大户主要是塔吊、施工电梯、电焊机及其他施工机具和现场照明,为便于计量,应对生产过程使用的施工设备、照明和生活办公区分别设定用电控制指标。 | 控制项 | “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为非绿色施工项目) | ||||||||
| 4.2 | 对主要耗能施工设备应定期进行耗能计量核算。 | 建设工程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施工用电必须装设电表,生活区和施工区应分别计量;应及时收集用电资料,建立用电节电统计台帐。针对不同的工程类型,如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筑、仓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等进行分析、对比,提高节电率。 | 控制项 | |||||||||
| 4.3 | 国家、行业、地方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产品不应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七条: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 控制项 | |||||||||
| 4.4 | 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节能型设施。 2 制定合理施工能耗指标,定期进行耗能计算与核算。 3 临时照明采用节能灯具的数量应大于80%。 | 本条规定了选择临时用电设施的原则 1.现场临电设备、中小型机具、照明灯具采用带有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 2.现场耗电量指标应符合《成都市建筑项目施工单位面积耗电量参考表》要求。 | 一般项 | {2,1,0} | ||||||||
| 4.5 | 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的施工机械设备。 2 施工机具资源应共享。 3 应定期监控重点耗能设备的能源利用情况,并有记录。 4 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并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 本条规定了节能与能源利用中机械设备的四个方面: 1.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配置可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如逆变式电焊机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电动工具等,以利节电;机械设备宜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3.避免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空载运行的现象,如空压机等的空载运行,不仅产生大量的噪声污染,而且还会产生不必要的电能消耗。 4.为了更好地进行施工设备管理,应给每台设备建立技术档案,便于维修保养人员尽快准确地对设备的整机性能做出判断,以便出现故障及时修复;对于机型老、效率低、能耗高的陈旧设备要及时淘汰、代之以结构先进、技术完善、效率高、性能好及能耗低的设备,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可靠、能源高效利用。 | 一般项 | {2,1,0} | ||||||||
| 4.6 | 临时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临时设施应结合日照和风向等自然条件,合理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和外窗遮阳设施。 2 临时施工用房应使用热工性能达标的复合墙体和屋面板,顶棚宜采用吊顶。 | 本条规定了节能与能源利用中临时设施的二个方面: 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在同样照度条件下,天然光的辨认能力优于人工光,自然通风可提高人的舒适感。南方采用外遮阳,可减少太阳辐射和温度传导,节约大量的空调、电扇等运行能耗,是一种节能的有效手段,值得提倡。 2.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 规定,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建筑节能设计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比,全年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照明的总耗能应减少50%。这个目标通过改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空调采暖设备和照明效率实现。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参照执行,围护墙体、屋面、门窗等部位,要使用保温隔热性能指标达标的节能材料。 | 一般项 | {2,1,0} | ||||||||
| 4.7 |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应合理利用太阳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 |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我国可再生能源在施工中的利用还刚刚起步,为加快施工现场对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步伐,予以鼓励。 | 优选项 | {1,0.5,0} | ||||||||
| 4.8 | 临时用电设备应采用自动控制装置。 | 优选项 | {1,0.5,0} | |||||||||
| 要素评价得分: 要素评价得分=一般项折算分+优选项加分=(实际发生项条目实得分之和/实际发生项条目应得分之和)X100+优选项实际发生条目加分之和 | ||||||||||||
| 5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评价指标 | ||||||||||||
| 序号 | 评价指标 | 条文说明 | 类别 | 评分范围 | 得分 | |||||||
| 5.1 | 施工场地布置应合理并应实施动态管理。 | 施工现场布置实施动态管理,应根据工程进度对平面进行调整。一般建筑工程至少应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和装饰装修及设备安装三个阶段的施工平面布置图。 | 控制项 | “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为非绿色施工项目) | ||||||||
| 5.2 | 施工临时用地应有审批用地手续。 | 如因工程需要,临时用地超出审批范围,必须提前到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后方可占用。 | 控制项 | |||||||||
| 5.3 | 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人文景观保护要求、工程地质情况及基础设施管线分布情况,制订相应保护措施,并应报请相关方核准。 | 基于保护和利用的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做到充分了解和熟悉场地情况并制定相应对策。 | 控制项 | |||||||||
| 5.4 | 节约用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并应尽量减少占地。 2 应在经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组织施工。 3 应根据现场条件,合理设计场内交通道路。 4 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布置应与原有及永久道路兼顾考虑,并应充分利用拟建道路为施工服务。 | 本条规定了节约用地的四个方面: 1.临时设施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组织科学,占地面积小。单位建筑面积施工用地率是施工现场节地的重要指标,其计算方法为:单位建筑面积施工用地率=(临时用地面积/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100%。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地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和临时用地范围为准,必须在批准的范围内组织施工。 3.规定场内交通道路布置应满足各种车辆机具设备进出场、消防安全疏散要求,方便场内运输。场内交通道路双车道宽度不宜大于6m,单车道不宜大于3.5m,转弯半径不宜大于15m,且尽量形成环形通道。 4.规定充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一般项 | {2,1,0} | ||||||||
| 5.5 | 保护用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2 应充分利用山地、荒地作为取、弃土场的用地。 3 施工后应恢复植被。 4 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并应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保护用地。 | 本条规定了保护用地的四个方面: 1.结合建筑场地永久绿化,提高场内绿化面积,保护土地。 2.施工取土、弃土场应选择荒废地,不占用农田,工程完工后,按“用多少,垦多少”的原则,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3.施工后应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与当地园林、环保部门合作,在施工占用区内种植合适的植物,尽量恢复原有地貌和植被。 4.为减少深基坑施工过程对地下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基坑开挖与支护方案的编制和论证时应考虑尽可能地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 一般项 | {2,1,0} | ||||||||
| 5.6 | 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结构可靠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多层水泥活动板房等可重复使用的装配式结构。 | 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多层轻钢活动板房或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搭建,能够减少临时用地面积,不影响施工人员工作和生活环境,符合绿色施工技术标准要求。 | 优选项 | {1,0.5,0} | ||||||||
| 5.7 |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能充分利用和保护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等,职工宿舍应满足2m2/人的使用面积要求。 | 高效利用现场既有资源是绿色施工的基本原则,施工现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尽量做到占地面积最小,并应满足使用功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舒适性要求。 | 优选项 | {1,0.5,0} | ||||||||
| 要素评价得分: 要素评价得分=一般项折算分+优选项加分=(实际发生项条目实得分之和/实际发生项条目应得分之和)X100+优选项实际发生条目加分之和 | ||||||||||||
| 评价要素 | 要素得分 | 权重系数 | 要素得分×权重 | 专家签字 |
| 环境保护 | 0.3 | |||
|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0.2 | |||
|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0.2 | |||
| 节能与能源利用 | 0.2 | |||
|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 | 0.1 | |||
| 总 分 | \ | \ |
2.总分60(含)以上为合格,总分60以下为不合格;总分即五项要素得分×权重后得分之和。
3.本汇总表中五大要素每项得分不得低于6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