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理公司突发事件,公司每个岗位负责人,既要对自身工作岗位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
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各副组长:协助主要负责人工作,负责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公司员工安全;
三、各部门主管:
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员工的日常生活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上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四、工作制度1、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安全稳定工作,部门车间主管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督导检查制度:每个分管负责人对所承担的项目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楚隐患。
3、例会制度: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总结,通报公司安全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4、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