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____________(委托加工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被委托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不锈钢)卷板,该(不锈钢)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委托加工所涉及的商标及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甲方合法持有,不存在侵犯其他第三人之利益,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开具加工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开始加工。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
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乙方制定的《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
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另行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
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
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
均免负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
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__ 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