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下机械车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地下机械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地下车位的位置、使用空间及车辆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下机械车位位于
2、机械车位使用空间约 立方米(长 ×宽 ×高 ),属于机械车位第 层,车位号为 。
3、车主姓名: 车牌号码:
车型(颜色): 行车证号码:
第二条 乙方应提供下列有效证件:
乙方应提供车主身份证、车辆保险单、行车执照等复印件,经甲方核实无误后存档(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乙方提供的有效证件需真实、有效。如乙方提供的车辆有虚假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在法律责任。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小区内车辆管理规定、按车位号停放车辆,不得给停车场内其他业主造成停放影响。如乙方未按位停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租用该车位期间,因不可归责甲方的原因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只负责提供租赁车位及负责地下停车场内土建和基本设施的维修维护,不负责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险和保管等事宜,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丢失和损坏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果在租赁期间,此车位出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乙方不购买则乙方应无条件腾出车位,由甲方安排调换至其他车位或双方协商按照实际租赁时间,给予退还剩余租金。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地下车位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于期满之日向甲方交还该地下车位。
2、乙方向甲方承诺,该地下车位仅作为停放机动车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闭或搭建其他构筑物,同时不得转租、转借。
第五条 费用收缴及支付方式:
1、该地下车位的租金费用: 元/年·位(大写: )。
2、交纳方式为一次性全额交纳上述费用。
第六条、地下车位使用:
1、乙方应严格将车辆停放到机械车位升降台内框的范围内,且停放完车辆后必须拉下手刹,如因乙方没有将车辆停到升降台内框范围内及没有拉下手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注:车辆倒车镜不得超过外框边缘,如超过外框边缘,倒车镜的损坏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发给乙方机械车位使用说明书在内容使用其所承租的地下机械车位。如因使用不当而给自己和他人造成的损坏由乙承担责任。
3、乙方不得转租或转借他人停车,如乙方承租的机械车位上停放的车辆与乙方登记的车辆不符,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续约及终止:
1、地下车位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地下车位,乙方剩余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回。
(1)转租、转借承租地下车位。
(2)利用承租地下车位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妨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活动。
2、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最终的决定权,可以根据市场价格重新调整租赁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双方达成协议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租赁期满,本合同终止。
第 安全及环保约定:
1、 出入地下车位的机动车实行“一车一杆,车损自负”的通行原则,并应迅速驶离门杆。否则,由此发生砸车、砸人事件,后果由车主自负。
2、 机动车进入通往地下车位弯道后,应减速(5公里/小时以内)慢行且不得鸣喇叭。出现一切交通事故,由车主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3、机动车停置后,应检查车门是否锁好,勿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若发生丢失事件,一切后果由车主自负。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相关费用按照实际使用量结算,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照整月计算多退少补。
2、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返还剩余租金。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出现其他违约或侵权等行为的,应对甲方或他人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