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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9 23:19:49
文档

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南人社党组发[2012]号 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县人社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县人社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县人社系统二〇一二年新闻宣传任务分解表2012年3月19日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营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一、奖励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坚持上稿采纳分类奖励的原则,奖励宣传报道全系统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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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人社党组发[2012]号 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县人社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县人社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县人社系统二〇一二年新闻宣传任务分解表2012年3月19日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营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一、奖励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坚持上稿采纳分类奖励的原则,奖励宣传报道全系统为建设
南人社党组发[2012] 号

 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发县人社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的

通  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县人社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县人社系统二〇一二年新闻宣传任务分解表

                        2012年3月19日

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营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坚持上稿采纳分类奖励的原则,奖励宣传报道全系统为建设平安南郑、和谐南郑、幸福南郑所取得的新经验、新成就的新闻作品。

二、奖励对象

全系统新闻宣传撰稿人员。

三、奖励标准

被新闻媒体采用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新闻作品(含图片新闻),按照稿件所刊(播)发的新闻媒体、版面(栏目)、篇幅等予以不同的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凡被《人民日报》或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3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5000元;被《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和《中国工人报》采用的,每篇奖励2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的每篇奖励4000元;被《中国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10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二)凡被《陕西日报》或陕西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5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1000元;被《当代陕西》或《陕西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8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400元。

(三)凡被《汉中日报》或汉中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200元,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400元;被《汉中经济》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3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150元。

(四)凡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头条播报或3分钟以上专题播报的每篇奖励200元。

(五)凡被汉中其他新闻媒体或市级部门宣传材料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头题刊播每篇奖励100元。

(六)凡被省网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头版或醒目位置登载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市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登载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或醒目位置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

(七)凡200字以下的简讯(含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按标准的30%奖励。

(八)各项奖励不计作者人数,只按篇数计算,一稿多发的以奖励最高的一篇兑现。

(九)负面报道及关于案件等社会新闻的报道不在奖励之列。

四、组织实施

(一)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设专人负责,凡对外宣传材料要及时报局办,由局办把关后统一上报。

(二)局办每季度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新闻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年末进行总结,并评选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

(三)稿件发表后,作者可凭样报、样刊或电视台、电台、网站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局办核实后,填写兑奖通知单,统一报批后予以兑现,每季度兑现一次,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稿件丢失、剽窃、虚报者,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奖励资格,并退回奖励资金。

(五)本办法从2012年4 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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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南人社党组发[2012]号 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县人社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县人社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县人社系统二〇一二年新闻宣传任务分解表2012年3月19日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营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一、奖励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坚持上稿采纳分类奖励的原则,奖励宣传报道全系统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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