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上级为文件要求,结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生产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灾害情况,特编制预防井下人员窒息和co中毒安全技术措施相关规定。
一、一氧化碳中毒和缺氧将产生的危害
1、一氧化碳对人体的危害程度:
| Co(%) | 中毒时间 | 人体的反应 | 中毒程度 |
| 0.0024 | 无 | 无害 | 无 |
| 0.016 | 2~3小时 | 无征兆及轻微头痛 | 无 |
| 0.048 | 1~2小时 | 耳鸣、头痛、眩晕、心跳 | 轻微 |
| 0.128 | 0.5小时 | 肌肉酸痛、四肢无力、呕吐 | 严重 |
| 0.4 | 0.2小时 | 丧失知觉、痉挛、呼吸停顿 | 致命 |
| 1.26 | 1~3分钟 | 停止呼吸、死亡 | 致命 |
2、当空气中含氧量减少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
| 氧气浓度 | 人体的反应 |
| 17% | 静止时无影响,工作时喘息,呼吸困难 |
| 15% | 呼吸急促,脉搏跳动加速,判断能力和意识减弱 |
| 10--12% | 失去劳动能力,失去理智,时间长有生命危险 |
| 6--9% | 失去知觉,呼吸停止急救不及时会导致死亡 |
| 备注 |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空气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 |
1、任何人发现井下任何地点有以下征兆时,即视为存在煤炭自然发火隐患及一氧化碳超限,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未处理完毕前,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点和警标、栅栏,严禁人员进入。并汇报调度室,查明原因,必要时迅速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离。
巷道中空气温度升高,湿度加大,巷道中出现雾气和挂汗,冬季冒出蒸汽和冰雪融化。
在巷道中有煤焦味
从自然发火的流出的水或空气,温度比平时高,co2浓度异常加大
巷道中或密闭出现co气体,并且对人体不舍感觉,头痛精神疲惫。
2、发现以下情况时,即视为巷道空气缺氧,必须立即撤离现场,采取措施处理未处理完毕前,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点和警标、栅栏,严禁人员进入。
巷道内空气不流动或风速低于0.15m/s
超过6米的巷道没有通过风的
现场人员赶到呼吸困难急促,判断意识减弱是时
三、防止人员人员窒息和co中毒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通风系统及井下局部通风系统合理、完整、可靠,巷道风量、风速及各类有毒有害气体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分析,矿井瓦斯日报表及安全检测日报表必须按规定坚持每天报审。检阅。测风报表必须当日而完成,并及时汇报审批,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2、所有人员入井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自救器必须定时检查,报废的自救器必须更换,每个人必须熟悉自救器使用方法,新工人必须经过通防科培训。
3、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保证正常通风,杜绝无计划停风停电。个掘进工作面严格按照机电、通风调度部门审定的«双风机双电源供电系统图≥和«风电闭锁图、瓦斯电闭锁图≥完善局部通风机的供电系统,严禁任何人随意停止风机运转,掘进工作面停送电时必须由瓦检员监督检查。
4、严格按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就健全和完善各类通风设施,确保正常使用。严禁随意破坏通防设施,严禁两道风门全部打开照成风流短路,非瓦斯检查人员严禁进入栅栏、密闭和停风的掘进堵头巷道
5、在独头巷道或通往采空区的巷道施工作业前,必须设置局部通风机,并且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风筒要接到迎头3--5米
6、独头巷道施工时,必须有专职瓦检员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只有当各种气体浓度符合煤矿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佩带便携仪和瓦斯两用仪,一氧化碳报警仪,并且悬挂在规程规定位置,每位职工必须佩带自救器,如果出现气体超限报警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上报调度室通防科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井下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设有栅栏的独头巷道或密闭附近进行休息。应每周对井下栅栏密闭进行检查,检查事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气体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法克进入栅栏内进行检查。
8、井下各掘进工作面停风时,迎头所有工作人员换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到负压通风地点,在巷道口悬挂严禁入内牌,设置栅栏,禁止人员入内,并汇报调度室。
9、矿井主扇停止运转时,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停止工作,撤到进风巷中,由矿值班领导决定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离至地面,并迅速打开风景防爆门,利用自然风压供风。
10、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时,所有人员立即戴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离,不到达安全地点不得摘掉。
11、矿井建设制氮车间和束管检测系统,随时监测工作面、采空区、回风顺槽中的各种气体浓度。
12、通防科每班必须派一名瓦斯检查员随时对工作面及其回风中的氧气、一氧化碳、瓦斯进行检查。必须保证风流中氧气浓度符合规程规定,否则必须打栅栏,挂严禁入内牌并上报调度室及通防科。
13、井下不得出现盲巷,凡超过3米,宽度不小于1、5米的巷道必须实现局部通风,保证正常有效通风。盲巷、废弃巷道、采空区等地点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管理,必须及时封闭。
14、采掘工作面遇有地质变化发生地段和瓦斯异常时要停止作业采取相应的安区技术措施。
15井下采掘工作面爆破作业时,要坚持使用水炮泥,坚持放炮前后洒水灭尘,加强通风管理,炮烟未炊烬严禁人员入内。
16、必须配齐各类仪器仪表,并定期效验。启封井下密闭时,必须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待恢复通风后人员方可进入施工。
17、井下瓦斯检查员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检员必须现场交,杜绝漏检、假捡现象,必须做到三对口。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制度,班组长,电钳工及以上管理人员必须佩带便携仪。
18、对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独头巷道或长期停工地点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井下有计划停风地点,要严格按照停风、无风地点瓦斯管理制度执行,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正常后施工。
19 、通防科和机电科必须定期检查测试通风机性能和选型。加强通风管理,风筒要吊挂平直,杜绝漏风。
20井下出现瓦斯积聚时,无论何处都属于重大隐患,任何人都不得麻痹大意,掉以轻心,通防科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21、每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对所检查的区域内防止井下人员窒息和中毒安全技术措施和中毒措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不安措施执行的,不得开工作业。
22、安全科必须每旬组织机电,通风、生产、调度等部门专业人员对进行所有部位进行一次 防止人员窒息和中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及时将检查存在问题以指令下发到工区进行整改落实,对于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处理。
施签审表
| 预防井下人员窒息和中毒安全技术措施 |
| 编制: 年 月 日 |
| 通防科: 年 月 日 |
| 技术科: 年 月 日 |
| 调度室: 年 月 日 |
| 机电科: 年 月 日 |
| 安全科: 年 月 日 |
| 机电矿长: 年 月 日 |
| 安全矿长: 年 月 日 |
| 生产矿长: 年 月 日 |
| 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
| 矿长; 年 月 日 |
预防井下人员窒息和中毒安全技术措施
通防科
二零一二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