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使园林绿化系统在城市绿化美化施工和日常养护管理过程中把扬尘污染降到最低限度,达到专业化施工、科学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园林绿化部门防止二次扬尘的管理规定。
一、城市绿化施工中的绿化施工队伍都必须具备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资质,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严禁从事城市绿化施工。
二、施工现场必须树立明显的明示牌,注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期限、工程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三、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周密的控制扬尘计划和措施,确定一名控制扬尘污染的质量监督员,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在绿化施工和养护管理过程中,要因时因地采取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一)在场地平整工程过程中,4级风以上天气停止施工。
(二)在换土工程过程中,4级风以上天气停止施工。
(三)在原土过筛工程中,4级风以上天气停止施工。
(四)土地平整工作结束后,应于3天内必须进行下一步建植工作,否则必须加以启遮盖。
(五)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但尚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适时洒水防尘,如遇4级风以上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
(六)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必须加以整理,如有条件应拍实。
(七)植树所挖树穴3天内建植。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必须加以覆盖,确保不扬尘。
(九)4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大树移植。大树移植后所形成的穴坑,必须随移随填。大树移植后的场地必须及时恢复绿化。
(十)绿化生产垃圾,重点地区、主要干道要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段要在24小时内清理干净,达到场光地净。
(十一)园林绿化施工场地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围挡。
(十二)道路、绿地内市政、电信等配合工程必须在工程完工后1周内恢复绿地景观,做到场光地净,不留裸露土地。
(十三)在道路(中心隔离带、分车带及路边便道地区)进行绿化施工时,应做到“黄土不落地”,产生的弃土、垃圾等要随时清运,不得在道路旁堆放,完工后积极联系环卫部门清扫。
(十四)运输车辆驶出工地不得带泥土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
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