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 透水砖路面(地面)能减轻雨水对城市污水管网的压力,减少城市绿化用水,充分利用水资源,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改善局部气候。为适应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规范透水砖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我省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所配套的路面、景观广场以及市政路面人行道、步行街(无公交通行)、小型停车场、休闲广场、公园休闲道等透水砖路面(地面)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1.0.3 透水砖不宜在下列场所中应用:
1 车辆重量超过1.75T小车的路面或停车场;
2 车速大于20km/h的路面。
1.0.4 透水砖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建材行业标准《透水砖》JC/T945-2005及《混凝土路面砖》JC/T446-2000的要求。
1.0.5 透水砖路面(地面)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除符合本规程外,尚应遵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透水砖 Water permeable brick
以无机非金属材料为主要原材料,经成型等工艺处理后制成,具有较大水渗透性能的铺地砖。
2.0.2 烧结透水砖 Fired water permeable brick
原材料成型后经高温烧制而成的透水砖。
2.0.3 免烧透水砖 Unfired water permeable brick
原材料成型后不经高温烧制而成的透水砖。
2.0.4 透水系数 Permeability coefficient
表示透水砖水渗透能力的指标。
2.0.5 砂找平(结合)层 Sand troweling(combined)course
在路面基层与透水砖面层之间,能吸收和缓冲路面冲击荷载并将荷载传给基层,并能在路面基层与透水砖面层之间施工中起调整高低和结合作用的构造层。
2.0.6 垫层 Under layer
在建筑地基上设置承受并传递上部荷载的构造层
2.0.7 刮板法 Darby method
用固定架、导杆、刮板组成的用来摊铺垫砂层的施工方法。
2.0.8 切断块 Cut-off brick
用切割机切割透水砖所得到符合一定形状的砖块。
3 一般规定
3.0.1 透水砖路面(地面)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3.0.2 施工单位应按经审核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和设计标准。
3.0.3 透水砖路面(地面)工程应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施工单位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3.0.4 进场的透水砖路面(地面)材料及产品应进行现场验收。
3.0.5 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0.6 透水砖路面(地面)地基设计应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有关规定执行。
3.0.7 透水砖路面(地面)结构应由面层和基层组成,其面层在边缘应有约束。
3.0.8 透水砖路面面层中两块相邻透水砖之间的接缝宽度应为(4±2)mm;砂垫层厚度应为(30±5)mm。
3.0.9 基层根据采用材料不同可分为砂基层、手摆石基层、级配砂砾基层、无砂混凝土基层、水泥稳定基层等。
4 透水砖质量要求
4.1 透水砖分类、规格、等级
4.1.1 根据透水砖生产工艺不同,透水砖分为烧结透水砖和免烧透水砖两大类。
4.1.2 透水砖规格尺寸应符合表4.1.2规定或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表4.1.2 产品规格尺寸
| 边 长(mm) | 100,150,200,250,300,400,500 |
| 厚 度(mm) | 40,50,60,80,100,120 |
4.2 技术要求
4.2.1 透水砖产品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2.1规定。
表4.2.1 透水砖产品外观质量
| 项 目 | 要 求 | |
| 正面粘皮及缺损的最大投影尺寸(mm) | ≤10.0 | |
| 缺棱掉角的最大投影尺寸(mm) | ≤15.0 | |
| 裂 纹 | 非贯穿裂纹长度最大投影尺寸(mm) | ≤10.0 |
| 贯穿裂纹 | 不允许 | |
| 分 层 | 不允许 | |
| 色 差 | 不明显 | |
表4.2.2 透水砖产品尺寸允许偏差
| 项 目 | 要 求 |
| 长度、宽度(mm) | ±2.0 |
| 厚 度(mm) | ±2.0 |
| 厚 度 差(mm) | ±2.5 |
| 垂 直 度(mm) | ≤2.0 |
| 平 整 度(mm) | ≤2.0 |
| 直 角 度(mm) | ≤2.0 |
表4.2.3 透水砖产品抗压强度要求
| 抗 压 强 度 等 级 | 平均值(MPa) | 单块最小值(MPa) |
| Cc30 | ≥30 | ≥25 |
| Cc35 | ≥35 | ≥30 |
| Cc40 | ≥40 | ≥35 |
| Cc50 | ≥50 | ≥42 |
| Cc60 | ≥60 | ≥50 |
表4.2.4 透水砖物理性能要求
| 项 目 | 要 求 |
| 耐磨性 | 磨坑长度不小于35mm |
| 保水性 | 不小于0.6 g/cm2 |
| 透水系数 | 透水系数(15℃)≥1.0×10-2 cm/s |
| 抗冻性 | 25次冻融循环后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程4.2.1条规定, 且抗压强度损失率不得大于 20.0% |
4.2.6 透水砖产品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使用说明书以及包装与运输及贮存等按国家行业标准《透水砖》JC/T945的相关规定执行。
5 现场材料质量要求
5.1 面层材料质量要求
5.1.1 现场透水砖质量要求:
1 透水砖质量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章产品标准的相关规定外,每批透水砖的尺寸偏差不应大于2mm;
2 透水砖顶面四周应有5×45°的倒角。
3 透水砖表面应有一定粗糙度;
4 透水砖的彩色面层厚度不宜小于8mm,且宜采用耐候性好、不易退色的颜料。
5.1.2 透水砖接缝用砂质量要求:
1 通过2.5mm筛孔的累计余量不应大于5%;
2 接缝用砂级配应符合表5.1.2-2的规定;
表5.1.2-2 接缝用砂级配
| 筛孔尺寸(mm) | 累计筛余量(%) |
| 5.0 | 0 |
| 2.50 | 5~0 |
| 1.25 | 20~0 |
| 0.630 | 75~15 |
| 0.315 | 90~60 |
| 0.160 | 100~90 |
4 含水率宜小于3%。
5.1.3 找平(结合)层用砂质量要求:
1 找平(结合)层用砂宜采用中粗砂。
2 找平(结合)层用砂级配应符合表5.1.3-2的规定。
表5.1.3-2 找平(结合)层用砂级配
| 筛孔尺寸(mm) | 累计筛余量(%) |
| 10.0 | 0 |
| 5.0 | 5~0 |
| 2.50 | 15~0 |
| 1.25 | 50~15 |
| 0.630 | 75~40 |
| 0.315 | 90~70 |
| 0.160 | 100~90 |
4 含泥量应小于5%;泥块含量应小于2%。
5 含水率宜小于3%。
5.2 基层材料质量要求
5.2.1 砂垫层用砂和手摆石灌砂材料质量参照本规程第5.1.3条第2款规定执行。
5.2.2 手摆石所采用的拳石、碎石,其抗压强度不低于3级的石灰岩、花岗岩等,拳石尺寸为150~200mm,碎石为10~20mm或20~40mm,且规格均匀、无杂质。
5.2.3 采用的砂砾石含泥量不应大于3%。且宜采用人工级配,筛去小于0.074mm的土颗粒。
5.2.4 无砂混凝土材料质量要求:
1 无砂混凝土骨料(石) 分别采用5mm~10mm、10mm~20mm 的单一粒径的碎石,严格控制针片状颗粒。石子粒径5mm以下颗粒含量体积不应大于35%,含泥量不应大于砂砾(小于5mm)质量的5%。
2 无砂混凝土水泥应选用强度等级42.5以上普通硅酸盐水泥,主要性能指标见表5.2.4-2。
表5.2.4-2 水泥主要性能指标
| 凝结时间(min) | 抗压强度(MPa) | 抗折强度(MPa) | 细度(%) | ||||
| 初 凝 | 终 凝 | 3d | 28d | 3d | 28d | 80μm | 45μm |
| ≥45 | ≤600 | ≥17.0 | ≥42.5 | ≥3.5 | ≥6.5 | ≤10 | ≤30 |
5.2.5 水泥稳定材料质量要求:
1 水泥稳定层采用的碎石应洁净、坚硬、菱角、级配连续。石子最大粒径不应超过40mm,石子针、片状(≥ 1:3)颗粒含量小于20%。水泥稳定集料中石料的磨耗值不超过35%,石料的压碎值不超过30%。
2 水泥稳定集料的颗粒组成范围应符合表5.3.5-2规定,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0mm。
表5.2.5-2 水泥稳定集料的颗粒组成范围表
通过下列筛孔(mm)
| 的重量百分比(%) | 100 | — |
| 90~100 | 100 | |
| 75~90 | 90~100 | |
| 50~70 | 60~80 | |
| 30~55 | 30~50 | |
| 15~35 | 15~30 | |
| 10~20 | 10~20 | |
| 0~7 | 0~7 | |
| 液 限 (%) | <25 | |
| 塑性指数(%) | <6 | |
5.3 土工布质量要求
5.3.1 土工布应根据反滤、排水、防渗、增强、隔离功能选用。
5.3.2 其质量要求应符合表5.3.1规定:
表5.3.1 土工布质量要求
| 项 目 | 指 标 要 求 |
| 单位面积质量(g/m2) | ≥300 |
| 厚 度(mm) | ≥1.7 |
| 断裂强力(kN/m) | ≥6.5 |
| 断裂伸长率(%) | 25~100 |
| 撕破强力(kN) | ≥0.16 |
6.1 竖向设计
6.1.1 透水砖路面(地面)用于城镇路面人行道等,其竖向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的相关规定。
6.1.2 透水砖路面用于小区步道、小区路面、公园休闲道、景观广场等,其竖向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及《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相关规定。
6. 2 面层设计
6.2.1 透水砖路面(地面)面层的颜色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6.2.2 透水砖路面(地面)面层强度、最小厚度、块形及铺装形式设计应根据使用场所来确定,透水砖的强度、最小厚度、块形及铺装形式应符合表6.2.2规定。
表 6.2.2 透水砖的强度、最小厚度、块形及铺装形式
| 使 用 场 所 分 类 | 抗 压 强 度(MPa) | 最小厚度(mm) | 块 形 | 铺长形式 | |
| 平 均 | 单 块 | ||||
| 小区路面 (1.75T以下汽车通行) | 60 | 50 | 100~120 | 双向联锁 | 人字 |
| 市政路面人行道 | 50 | 42 | 80~100 | 双向联锁 或其它形式 | 人字 或其它形式 |
| 小区步行道 | 30 | 25 | 40~60 | — | — |
2 休闲广场、步行街(无公交通行)、大型景观广场等可按人行道(无停车)情况进行设计;
3 公园休闲道、景观广场等可按小区步行道情况进行设计。
6.2.3 透水砖路面(地面)面层的透水率应根据使用场所、汇水面积,并结合当地降雨量、路面(地面)坡度情况来确定,透水砖的透水率,透水砖的汇水面积、透水率应符合表6.2.3规定。
表 6.2.3 透水砖的汇水面积、透水率
| 使 用 场 所 分 类 | 汇水面积S(m2) | 透水率(cm/s) |
| 小区路面、小型停车场、大型休闲广场 | S≥2000 | 2.0×10-2 |
| 市政路面人行道、休闲广场、步行街、 大型景观广场 | S≥500 S<2000 | 1.5×10-2 |
| 公园休闲道、景观广场、小区步行道 | S<500 | 1.0×10-2 |
6.3.1 透水砖路面(地面)面层的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CJ122的有关规定。
6. 4 基层设计
6.4.1 透水砖路面(地面)用于小区步行道[包括:公园休闲道、景观广场等]基层设计要求:
1 中粗砂垫层或手摆石灌砂,压实度≥93%;
2 级配砂砾基层、垫层材料抗压回弹模量E≥180Mpa,压实度≥93%。
6.4.2 透水砖路面(地面)用于市政路面人行道[包括:休闲广场、步行街(无公交通行)、大型景观广场等]基层设计要求:
1 无砂混凝土应符合基层材料抗压回弹模量E≥1300Mpa,压实度≥93%;
2 级配砂砾底基层、垫层材料抗压回弹模量E≥180Mpa,压实度≥93%。
6.4.3 透水砖路面(地面)用于人行道(有停车)[包括:小型停车场、人行道(有停车)、大型休闲广场等]基层设计要求:
1 水泥稳定层类应符合基层材料抗压回弹模量E≥1300Mpa,压实度≥95%;
2 无砂混凝土应符合基层材料抗压回弹模量E≥1500Mpa,压实度≥95%。
6. 5 土基设计
6.5.1 透水砖路面(地面) 地基土应满足基土抗压弹性模量E0≥30MPa,不满足此要求者,应按相关规范另行设计。
6. 6 基层渗水、蓄水设计
6.6.1 透水砖路面(地面) 基层除应满足强度要求外,设计时还应考虑基层渗水能力和蓄水能力。
6.6.2 为提高基层的渗水能力和蓄水能力,基层宜采取下列设计:
1 中粗砂垫层或手摆石灌砂基层宜加厚或设置渗水沟,沟中填级配砾石;
2 无砂混凝土或级配砂砾基层宜设置渗水井,挖Φ1500间距30m,井中填级配砾石;
3 水泥稳定层类基层按梅花形设置Φ75 PVC-U塑料管,间距1.5m的透水管,管内填无砂混凝土;
4 在基层下设置连通孔(与地下透水层连通),钻Φ300间距30m连通孔,孔内填级配砾石。
6.6.3 透水砖路面(地面) 基层与砂找平(结合)层间或在渗水沟、渗水井、透水孔或连通孔上部应设置一道土工布。
7 施工技术要求
7.1 施工准备
7.1.1 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现场状况应进行调查,根据施工要求及调查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 施工地段应设置行人及车辆的通行与绕行路线的标志;
3 制定相应施工安全措施。
7.1.2 材料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设计要求对所用材料应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2 透水砖应按批量、块形、厚度、透水率、颜色、抗压强度等分别码放;
3 找平层用砂、接缝用砂、水泥及碎砾石及土工布等原材料应分别堆放,并应采取防止雨淋的措施。
7.2 基层施工
7.2.1 中粗砂垫层施工要求:
1 中粗砂垫层每层虚厚度不应超过150mm,摊铺虚厚度按设计厚度乘压实系数计算,压实系数为1.2~1.25。
2 中粗砂垫层铺摊长度宜控制在30m~50m开始灌水。灌水量与施工时气温、气候干湿及砂石料的含水量有关,并以水淹没砂石面为准。
3 中粗砂垫层施工完毕后,应立即进行面层施工,以防基层扰动。
7.2.2 手摆石灌砂基层施工要求:
1 手摆拳石:取不大于150mm的拳石,从一角开始摆放于槽内,要大面向下,小面向上,底面平整,逐块挤紧,先横向,后竖向,面朝拳石铺装,并适当移动横线,以控制面层预留厚度和平整度,及时将碎石片填人空隙中。
2 填撒嵌缝料:每块坑糟摆完拳石后,及时撤碎石嵌缝料,高度与挂线平齐,先用平夯稳压一遍,即可行车碾压。
3 养生:行车碾压3~5d,并及时回扫散落的石料。
7.2.3 砂砾料基层的施工要求:
1 砂砾料每层虚厚度不应超过200mm,摊铺虚厚度按设计厚度乘压实系数计算,压实系数为1.2~1.25;
2 摊铺砂石前应充分混合,做到材料均匀分布,无粗细颗粒分离现象;
3 摊铺时发现沙窝及梅花现象,应及时将多余的砂或砾石挖出,分别掺入砾石或砂后重新摊铺处理;
4 砂砾料基层铺摊长度宜控制在30m~50m开始灌水。灌水量与施工时气温、气候干湿及砂石料的含水量有关,并以水淹没砂石面为准;
5 待砂砾料表面收水后,采用平板振捣器振捣至不再下沉为止;
6 分段施工时,接茬处作成斜坡,每层错开宽500mm~800mm;
7 砂砾料基层施工完毕后,应立即进行面层施工,以防基层扰动。
7.2.4 无砂混凝土基层的施工要求:
1 搅拌:为了保证水泥浆能够均匀地包裹在骨料上,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时间适当延长;
2 投料顺序:水泥+ 水+ 外加剂,搅拌均匀后加入10mm~20mm 碎石再继续搅拌均匀;
3 浇筑:在浇筑前,用水湿润路面,防止混凝土水分流失加速水泥凝结;
4 碾压:浇筑后用轻型压路机压实压平拌合物。不得采用强烈振捣或夯实,否则将会使水泥浆沉积,破坏混凝土结构均匀性,并在底部形成不透水层;
5 养护:无砂混凝土由于存在大量孔隙,易失水,干燥很快。浇筑后应用塑料簿膜覆盖表面,并开始洒水养护;
6 养护期不应少于7天。
7.2.5 水泥稳定基层的施工要求:
1 水泥稳定基层水稳施工方法:
2 核验:对底基层进行检验,复核控制桩高程;
3 清扫、湿润:水泥稳定层摊铺前底基土应清扫干净,并适量洒水保持湿润;
4 预埋透水孔:按设计要求预埋透水孔,孔内填无砂混凝土;
5 搅拌:厂办设备使用前应先调试所用厂拌设备、各计量系统,使所拌混合物含水量、骨料级配、水泥含量均符合配比要求,使机器运转正常,拌和机出料量与所用摊铺生产能力相配套;
6 摊铺:摊铺碾压时,摊铺系数1.3~1.5之间,施工中应做到“宁高勿低、宁刮勿补”, 全部施工工程宜水泥终凝时间前完成;
7 检测:碾压完毕立即做密实度试验,若试验结果达不到标准重新进行碾压;
8 砌沿石:一般情况下水稳作业完成24小时后才可以砌沿石。其与砌沿石的时间间隔也不宜太久,否则混合料形成板体后,板体坚硬,增加施工难度,敲凿板体也极易破坏板体整体性;
9 养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天,每日洒水车洒水养护2~4遍,保持湿润,禁止车辆通行。
7.3 基层渗水、蓄水施工
7.3.1 透水砖路面(地面)渗水、蓄水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基层施工并在找平层(结合层)施工前进行。
7.3.2 为提高基层的渗水能力和蓄水能力,基层施工宜采取下列措施:
1 中粗砂垫层或手摆石灌砂基层宜加厚或设置渗水沟,沟中填级配砾石;
2 无砂混凝土或级配砂砾基层施工时,每间距30m宜设置Φ1500渗水井,井内填级配砾石。;
3 水泥稳定层类基层时,每间距1.5m按梅花形宜设置Φ75PVC-U塑料的透水管,管中填无砂混凝土;
4 若在广场或停车场等汇水面积大的基层施工时,间距30m宜设置Φ300连通孔(与地下透水层连通),孔内填级配砾石。
7.4 土工布及找平层(结合层)施工
7.4.1 土工布搭接分搭接和缝合对接,土工布搭接长度为100mm;缝合对接强度应不低于原土工布强度。
7.4.2 土工布应在找平层(结合层)施工前铺设。土工布四周应翻起或埋入不透水土层中200mm长。
7.4.3 根据工程量的大小,找平层(结合层)摊铺方法可采用刮板法、耙平法、摊铺机摊铺法等方法。
7.4.4 找平层(结合层)应分两层进行摊铺。第一层应以覆盖垫层为准。每一层在平整摊铺后应即时洒水并用抹子拍打抹平。
7.4.5 在已摊铺好的找平层(结合层)上,应立即进行面层施工,不得有任何扰动。
7.4.6 找平层(结合层)用砂经灌水密实后厚度不小于30mm,且密实度不应小于92%,取样频率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7.5 透水砖面层施工
7.5.1 透水砖基准点和基准线的设定:
1 根据设计要求设定透水砖铺装面基准点和基准线;
2 通过透水砖基准点,应设置两条相互垂直的透水砖基准线,其中一条基准线与路缘石基准线平行或夹角宜为45°;
图7.5.1-2 透水砖基准点与基准线的设置
3 设置两个及以上透水砖基准点同时铺装透水砖时,根据工程规模及透水砖块形尺寸,宜设间距为5m~10m的纵横平行透水砖基准线。
7.5.2 透水砖面层施工
1 透水砖铺装应根据设计要求从透水砖基准点开始,并以透水砖基准线为基准,按设计规定的图案铺装透水砖;
2 铺装透水砖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在找平层上作业,宜在刚铺好的砖面垫一块≥0.3m2(≥1m×0.30m)的木板上铺装;
3 透水砖之间接缝宽度不宜大于5mm。铺装到路边产生不大于20mm的缝隙时,可适当调整透水砖之间的接缝宽度来调整;
4 无路缘石路面其侧向定位的施工应符合本规程第7.5.1-1条的规定;
5 接缝应按本规程第7.5.1-2条规定,确定两条相互垂直的透水砖基准线为基准拉线进行调整;
6 铺装时,应随时检查透水砖之间缝间隙,用3m尺和水平尺平整度和坡度,用橡胶锤敲打及时调整;
7 透水砖铺装完成后,应采用小型振动碾压机由路边缘向中间路面碾压2~3次。一字型铺装时,振动碾压机前进方向应与透水砖的长度方向垂直,前进速度应与步行速度相当,并不宜使透水砖受到扰动;
8 透水砖之间的接缝中应采用砂灌满填实,接缝灌砂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路面(地面)均匀撒薄薄一层接缝用砂;
2 用苕帚或板刷等工具将路面上的砂子扫入接缝中;
3 用振动碾压机碾压使砂灌入接缝;
4 接缝灌砂与振压要反复进行,直至接缝灌满填实为止;
5 透水砖路面(地面)施工完后,应及时清扫路面上砂子。
7.5.3 特殊部位的施工
1 路面设施周围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查井、污水井等周围突出部位应予清除,并用基层材料修整至基层顶面标高;
2) 检查井等周围的透水砖铺装,可根据需要切割透水砖,采用细石混凝土局部座浆方式铺装;
3) 透水砖切割应采用专用切割机。采用切割块的最小宽度应≥30mm。
2 对人行道、广场等无路缘石路面边缘部位的施工,可采用现浇混凝土止挡法或透水砖竖砌法或预制混凝土或石条等方式进行边界约束。
3 平面弯曲路面的施工可采用调整透水砖接缝宽度进行,其接缝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当不满足下列要求时,应采用切割透水砖方式进行修正处理:
1) 弯道外周透水砖的接缝宽度不应大于6mm;
2) 弯道内周透水砖的接缝宽度不应小于2mm。
4 竖向弯曲路面的施工,应将路面基层及垫砂层采用竖向曲线过度,其接缝宽度宜为2mm~6mm。
图7.5.3-4 竖向弯曲路面的施工
5 一字形铺装的路面,转角处透水砖的铺装方法可采用一字形或人字形的形式。
图7.5.3-5 拐角处透水砖的铺设方法
6 人字形铺装的路面(地面),转角处应采用端部专用透水砖切断块,此部位宜用无砂石混凝土座浆方式铺装。
7 在振动较激烈部位铺装透水砖时,垫砂层宜改用无砂石混凝土座浆方式铺装。
8 市政道路的人行道盲道、坡道设置与施工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规定,其铺砌砖应采用相应的盲道透水砖。
8 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
8.1 质量检验标准
8.1.1 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对进场的透水砖产品或相关材料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1透水砖产品或相关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2透水砖的透水率、厚度、抗压强度、块形及颜色;
3 同一透水砖的透水率、厚度、抗压强度、块形及颜色以20,000块为一验收批,不足20,000块的按一验收批计,每一批中随机抽取50块试件;
4 每一验收批试件的主检项目应包括透水率、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和抗压强度等,应符合本规程第4章透水砖质量要求的相关规定。一般项目应符合本规程第5.1.1条的相关规定。透水砖的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8.1.2 施工中,应根据设计要求和透水砖使用功能要求,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
1 不同材料的基层厚度、施工特点、养生(养护)时间等;
2 基层渗水、蓄水措施是否到位;
3 土工布的设置和施工;
4 透水砖路面(地面)的基准点和基准线;
5 透水砖的透水率、厚度、抗压强度、块形及颜色;
6 透水砖路面(地面)的高程及纵、横坡度;
7 透水砖路面(地面)面层边缘约束;
8 特殊部位的施工;
9 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等。
8.1.3 施工后,应对透水砖路面(地面)面层进行下列检查:
1 透水砖有否破损、断裂;
2 相邻透水砖之间的缝宽及高低差;
3 透水砖路面(地面)面层平整度;
4 透水砖路面(地面)面层纵、横缝直顺度;
5 透水砖路面(地面)的高程及纵、横坡度;
6 透水砖的颜色和图案;
7 特殊部位的施工;
8 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等。
8.2 工程质量验收
8.2.1 透水砖路面(地面)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透水砖产品或相关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2 透水砖产品或相关材料的进场验收记录;
3 透水砖路面(地面)的高程及基准点和基准线;
4 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单;
5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
6 各工序之间的交接验收记录;
8.2.2 透水砖路面(地面)工程质量验收是按基层和面层两步验收的。
1 基层质量验收应根据基层不同材料进行的。
1)级配砂砾基层质量验收符合8.2.2-1-1规定;
8.2.2-1-1 级配砂砾基层允许偏差
| 序 号 | 项 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 范 围 | 点 数 | ||||||
| 1 | 厚 度 | ±10% | 100㎡或10m | 1 | 用尺量 | ||
| 2 | 平整度 | 15㎜ | 20m | 路宽(m) | <9 | 1 | 用3 m直尺取最大值 |
| 9~15 | 2 | ||||||
| >15 | 3 | ||||||
| 3 | 宽 度 | 不小于 设计规定 | 40 m | 1 | 用尺量 | ||
| 4 | 中线高程 | ±20㎜ | 20m | 1 | 用水准仪具测量 | ||
| 5 | 横 坡 | ±20 且不大于 ±0.3% | 20m | 路宽(m) | <9 | 2 | 用水准仪具测量 |
| 9~15 | 4 | ||||||
| >15 | 6 | ||||||
2) 无砂混凝土基层质量验收符合8.2.1-1-2规定;
表8.2.2-1-2 无砂混凝土基层允许偏差
| 序 号 | 项 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 验 频 率 | 检 验 方 法 | |||
| 范 围 | 点 数 | ||||||
| 1 | 厚 度 | +20,-10% | 1000㎡ | 1 | 用尺量 | ||
| 2 | 平整度 | 10 | 20m | 路宽(m) | <9 | 1 | 用3 m直尺取最大值 |
| 9~15 | 2 | ||||||
| >15 | 3 | ||||||
| 3 | 宽 度 | 不小于 设计规定 | 40 m | 1 | 用尺量 | ||
| 4 | 中线高程 | ±20 | 20m | 1 | 用水准仪具测量 | ||
| 5 | 横 坡 | ±20 且不大于 ±0.3% | 20m | 路宽(m) | <9 | 2 | 用水准仪具测量 |
| 9~15 | 4 | ||||||
| >15 | 6 | ||||||
表8.2.2-1-3 水泥稳定类基层允许偏差
| 序 号 | 项 目 | 压实度 (%) 及允许偏差(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 范 围 | 点数 | ||||
| 1 | 压实度 | 重型击实95;轻型击实98 | 1000㎡ | 1 | 灌砂法 |
| 2 | 平整度 | 10 | 20m | 1 | 用3 m直尺取最大值 |
| 3 | 厚 度 | ±10 | 50m | 1 | 用尺量 |
| 4 | 宽 度 | 不小于设计规定 | 40 m | 1 | 用尺量 |
| 5 | 中线高程 | ±20 | 20m | 1 | 用水准仪具测量 |
| 6 | 横 坡 | ±20且不大于±0.3% | 20m | 1 | 用水准仪具测量 |
表8.2.2-2透水砖面层允许偏差
| 序 号 | 项 目 | 允 许 偏 差 | 检验频率 | 检 验 方 法 | |||
| 范 围 | 点 数 | ||||||
| 1 | 直顺度 | ≤5mm | 50m | 1 | 拉20m小线量取最大值 | ||
| 2 | 纵缝直顺 | ≤10 mm | 100 m 缝长 | 1 | 拉20m小线量取最大值 | ||
| 3 | 横缝直顺 | ≤10 mm | 40m | 1 | 沿路宽拉线量取最大值 | ||
| 4 | 高 程 | ±5 mm | 20m | 1 | 用水准仪具测量 | ||
| 5 | 中线高程 | ±20 mm | 20m | 1 | 用水准仪具测量 | ||
| 6 | 抗压强度 | 不低于设计规定 | 每台班 | 1组 | 见CJJ 1-90附录三 | ||
| 7 | 抗折强度 | 试块强度平均值 不低于设计规定 | 每台班 | 1组 | 见CJJ 1-90附录三 | ||
| 8 | 平整度 | ≤5 mm | 块 | 1 | 用3 m直尺取最大值 | ||
| 9 | 邻块高差 | ≤3 mm | 100m | 1m2 | 用尺量 | ||
| 10 | 井框与路面高 差 | ≤5 mm | 每 座 | 1 | 用尺量取最大值 | ||
| 11 | 横 坡 | ±10 mm 且不大于 ±0.3% | 20m | 路宽(m) | <9 | 2 | 用水准仪具测量 |
| 9~15 | 4 | ||||||
| >15 | 6 | ||||||
| 12 | 蜂窝麻面 面 积 | ≤2% | 每 块 每侧面 | 1 | 用尺量蜂窝总面积 | ||
附录B 几种典型砖块型及铺设形式
(1)荷兰型:
规 格:200 mm×100 mm
每平方块数:50块/m2
(2)正方型:
规 格:150 mm×150 mm
200 mm×200 mm
250 mm×250 mm
每平方块数:150 mm×150 mm—44块/m2
200 mm×200 mm—25块/m2
250 mm×250 mm—16块/m2
(3)达科他型(联锁型):
规 格:225 mm×112.5 mm
每平方块数:39块/m2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1.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用“不应”或“不得”;
1.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规范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JC/T 945 《透水砖》
CJJ 37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 79 《联锁型路面砖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 50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CJJ1 《市政路面路面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GB/T 17638 《土工合成材料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
DB11/T 152 《城市道路混凝土路面砖》
NY/T 670 《触感引路面面砖》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1.1透水砖路面(地面)的推广应用,能充分利用水资源、改善环境,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对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建筑有着重要的意义。制定本规程的目的主要针对透水砖产品及其透水砖路面(地面)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提高透水砖路面(地面)的工程质量。
1.1.2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1.1.3本条对不适合铺装透水砖路面(地面)的场所进行适当界定。
1.0.5 本条指出透水砖路面(地面)工程设计、施工,还应符合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CJJ122、《触感引路面面砖》NY/T670等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
2 术 语
为规范透水砖路面(地面)工程设计、施工中的材料用语,统一透水砖、透水系数、垫层等标准术语。
3 一般规定
3.0.1 保证生产厂家依据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生产产品,并具有该产品生产能力。
3.0.2 施工中经常发现擅自修改设计,使设计人员的意图得不到贯彻。由于特殊原因需要修改图纸必须得到审批,使图纸和工程一致,保证实际工程满足标准要求。
3.0.3 除材料自身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还需要施工现场的严格施工管理、施工人员的施工质量来保证。
3.0.4 厂家提供的材料或产品的检验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只能说明该厂家具有生产相应材料或产品达到某个指标的能力,不能说明送到现场的材料或产品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因此应进行必要的抽检来保证现场的材料或产品质量。
3.0.5 规定透水砖路面(地面)工程施工验收程序。
3.0.7透水砖路面(地面)体系中包括面层和基层,面层主要考虑体系的耐磨性、美观性、透水性、平整度、结合力;基层主要考虑其对整个体系的抗压强度(刚度)支撑,还应考虑基层的透水性、保水能力。另外,强调面层边缘处应设置约束,如铺砌路沿石、砂浆抹边等。
3.0.8 为保证透水砖路面(地面)美观,本条规定了透水砖铺装接缝宽度。
3.0.9透水砖路面(地面)面层由透水砖、接缝砂和砂找平(结合)层组成。透水砖之间接缝宽度直接影响面层美观及铺装质量;砂找平(结合)层影响面层的质量,决定了透水砖路面及地面体系的透水、保水能力。本条对接缝宽度的控制及砂找平(结合)层厚度作出了规定。
4 透水砖质量要求
本章主要规定了透水砖产品质量标准,其质量要求参照国家建材行业标准《透水砖》JC/T945及《混凝土路面砖》JC/T446相关指标和规定。
5 现场材料质量要求
5.3.4 由于基层在透水砖路面(地面)中对抗压强度和透水性、保水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议大面积的应采用无砂混凝土基层,无砂混凝土主要由级配骨料及胶凝材料组成,颗粒间的粘结为点粘结,因此对无砂混凝土骨料粒径和胶凝材料(水泥)的粘结强度要求较高。本条对无砂混凝土骨料粒径和水泥的标号及主要性能指标都作了规定。是否需要在胶凝材料中使用外加剂,由试验确定。
5.3.5 同样,建议大面积的广场等应采用水泥稳定基层,水泥稳定基层整体性好、抗压强度高、稳定性强,但对水泥稳定层的骨料级配和水泥初凝、终凝时间要求较高。本条对水泥稳定层的骨料级配和水泥初凝、终凝时间及水泥品种都作了规定。
5.4.2 为满足基层对抗压强度和透水性、保水性要求,土工布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土工布质量主要参考《土工合成材料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 17638标准制定。
6 设计要求
6.1 竖向设计
本节强调透水砖路面(地面)的使用范围不同则竖向设计采用标准也不同,应有区别对待。
6.2 面层设计
6.2.2 透水砖路面(地面)面层强度、最小厚度、块形及铺装形式设计应根据使用场所来确定。实践证明,由于汽车重力、行车冲击力、刹车磨擦力等因素影响,对有行车要求的路面或地面破坏性大,因此本规程把有行车要求的透水砖强度、最小厚度提高到一般的1倍、块形必须采用联锁形,而路面或地面铺装形式应采用“人字形”。
6.2.3 透水砖路面(地面)面层不仅要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还要满足透水砖自身透水能力。透水砖路面(地面) 透水能力要考虑因素是比较多的,诸如:透水砖的透水率、使用场所、汇水面积、当地降雨量、路面(地面)坡度、空气粉尘度等因素有关。其中透水砖的透水率、使用场所、汇水面积是最关键,也是可以量化的指标,因此,本规程就采用这三个指标,但是其它因素在面层设计中也适当予以参考的,例如透水砖路面(地面)坡度较大时,雨水流失速度快,设计时就要求采用透水率较高的透水砖。
6.3 无障碍设计
关心、帮助、理解、尊重残疾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透水砖路面(地面)涉及无障碍设施范围广,应引起设计人员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CJ122的有关规定执行。
6.4 基层设计
本章基层设计是根据透水砖路面(地面)使用功能来确定基层的做法,并提出相应的基层材料抗压回弹模量及压实度指标。
6.5 土基设计
本规程注重于透水砖路面(地面)面层的使用功能,因此只对地基土满足基土抗压弹性模量E0≥30Mpa笼统规定。鉴于我省沿海或山区洼地存在大量的软弱地基的淤泥、淤泥质土以及冲填土、杂填写土或其它高压缩性土复杂情况,处理方式和方法不足而一,故应按《建筑基地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及《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的相关规定另行设计。
6.6 基层渗水、蓄水设计
6.6.1透水砖路面(地面) 基层除应满足强度要求外,设计时还应考虑基层渗水能力和蓄水能力。这条规定很重要,如果透水砖路面(地面) 仅仅是面层透水,而基层没有渗水能力和蓄水能力,那么其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可是透水砖路面(地面)基层渗水和蓄水提法与建筑基础或道路基础传统作法要求相孛的,因此做法上要有特殊构造来支持。
6.6.2 为提高基层的渗水、蓄水能力,基层宜本规程提供了几种特殊构造措施。
6.6.3 再次强调土工布在基层渗水、蓄水中作用。
7施工技术要求
7.2 基层施工
本节对不同基层材料的施工提出了具体的做法和技术要求,足以指导施工。
7.4 土工布及找平层(结合层)施工
1土工布质量对基层的强度、渗水、蓄水非常重要,因此土工布的搭接长度或缝合强度对土工布质量整体质量至关重要,应严格要求。
7.4.1土工布施工部位和土工布的收边做法。
7.5 透水砖面层施工
7.5.2 实践证明,透水砖面层施工完成后,采用小型振动碾压机由路边缘向中间路面碾压2~3次,对透水砖路面(地面)工程外观质量和使用质量都有很大的帮助。
7.5.3-2 实践证明,透水砖面层边界约束对提高对透水砖路面(地面)工程外观质量和使用耐久性帮助很大。透水砖面层应设置路缘石,对人行道、广场等无路缘石路面边缘部位的施工,可采用现浇混凝土止挡法或透水砖竖砌法或预制混凝土或石条等方式进行边界约束。
7.5.3-6、7 实践证明,振动较激烈部位或人形铺装的路面(地面)转角处宜改用无砂石混凝土座浆方式铺装。能大大改善透水砖路面(地面)工程外观质量和使用耐久性。
8 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
8.1 质量检验标准
8.1.1 影响透水砖路面(地面)工程质量的因素较多,施工前,检查透水砖产品或相关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以及透水砖的透水率、厚度、抗压强度、块形及颜色是很重要的手段,同时配合验收批的抽检工作,进一步保证了透水砖路面(地面)工程质量。
8.1.2 实践证明,透水砖路面(地面)工程施工中,能够按照本条所列的基层和面层的关键部位实行检查,是对施工质量和使用质量的保证。
8.1.3 实践证明,透水砖路面(地面)工程施工后,能够按照本条所列的面层关键部位实行检查,是对外观质量和使用质量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