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号 | 资 料 清 单 | 原 件 | 复 印 件 | 资 料 说 明 | 
| 01 | 护 照 | 1本 | 1份 | A,护照有效期须还有半年有效,如有旧护照请提供。 B.广州领区:护照签发地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C.如果护照签发地不在这个领区,可提供这个领区所辖省市的有效暂住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半年前开始生效的,不足半年者还需提供旧暂住证),到该领区办理。 | 
| 02 | 照 片 | 3张 | 近期半年的白底或蓝底两寸彩色照片。 | |
| 03 | 日方邀请资料 (必须遵循样板,由日方担保人做成) | 1份 | 1份 | 1.身元保证书(身元保证书必须盖章) 2.招聘理由书 3.滞在预定书(其中行程表安排必须有效) 4.申请人名单(多个人同行时需提供) | 
| 03注释:在日亲属、朋友必须持有三年以上居留资格才可以做为担保人。 | ||||
| 04 | 日方担保人资料 | 1份 | 1.在日担保人在职证明,如果是公司的经营者则提供会社登记誊本、如果是个体经营者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在日担保人纳税证明书(需记载有全年总收入。也可以使用市区町村发行的所得证明、课税证明) 3.在日担保人的住民票,也可以使用驾驶执照的正反面复印 如探访亲属不是担保人,还须提供:(1) 在日亲属的户籍誊本及住民票(2) 在日亲属的在职证明或在学证明。 | |
| 04注释:1.国费留学生邀请父母、配偶、子女赴日时若能提交国费留学证明书或奖学金受给证明书,可省略以上04-1至04-3项,只需提供在日亲属在学证明。 2.在日亲属为留学生且在校常勤教师做担保人时,可省略04-2和04-3项. | ||||
| 05 | 在日亲属的简历 | 1份 | 由在日亲属作成、格式自由.(访友者无需提供) | |
| 06 | 双方关系的证明 | 1份 | 能证明与在日亲属间关系的亲属公证书或能证明申请人及担保人之间朋友关系的资料,如合影、信件等(目的为访友时) | |
| 07 | 赴日理由书 | 1份 | 申请人本人做成、格式自由(本人签字) | |
| 08 | 个人资料 | 1份 | 1份 | A.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清晰。 B.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夫妻同行)。 | 
| 09 | 申请表 | 2份 | 1.日本签证申请表。 2.日本签证亲属名单表。 3.亲属关系表。 | |
1.签证审核时间一般为6个工作日(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
2.签证费:有效期3个月,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
3.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
4.提供材料必须真实,递交领事馆的所有资料领馆均不予退回。
特别提示 签证未有结果请不要出机票,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