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技术交底表
| 表AQ-C1-5 | 编号 | |||||||||
| 工程名称 | ||||||||||
| 施工单位 | 交底部位 | 工种 | ||||||||
|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与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高大模板支架及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人员应参加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作业。其他相关施工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支架搭设作业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支架及构配件进行验收,使用前应对其外观进行检查,并应核验其检验报告以及出厂合格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4、经验收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并标挂数量规格铭牌备用。构配件堆放场地排水应畅通,无积水。 5、模板支架立杆搭设位置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放线确定,不得任意搭设。 6、模板支架水平方向搭设,首先应根据立杆位置的要求布置可调底座,接着插入四根立杆,将水平杆、斜杆通过扣接头上的楔形插销扣接在立杆的连接盘上形成基本的架体单元,并以此向外扩展搭设成整体支撑体系。垂直方向应搭完一层以后再搭设次层,以此类推。 7、可调底座和垫板应准确地放置在定位线上,并保持水平,垫板应平整、无翘曲,不得采用已开裂的垫板。 8、立杆应通过立杆连接套管连接,在同一水平高度内相邻立杆连接套管接头的位置应错开;水平杆扣接头与连接盘通过插销连接,应采用榔头击紧插销,保证水平杆与立杆连接可靠。 9、每搭设完一步支模后,应及时校正水平杆步距,立杆的纵、横距,立杆的垂直偏差与水平杆的水平偏差。控制立杆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H/500,且不得大于50mm。 10、模板支架搭设应与模板施工相配合,可利用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调整底模标高。 11、建筑楼板多层连续施工时,应保证上下层支撑立杆在同一轴线上。 12、支架搭设完成后混凝土浇筑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13、架体拆除时应按施工方案设计的拆除顺序进行。拆除作业必须按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从顶层开始,逐层向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拆除时的构配件应成捆吊运或人工传递至地面,严禁抛掷。 14、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应确定分界处的技术处理方案,保证分段后临时结构的稳定。 | ||||||||||
| 针对性交底: 1、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规范标准及本工程《超限模板支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搭设;如搭设过程中,个别部位与方案搭设要求不符,无法按方案施工时,必须将问题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安全技术部门,出具解决方案,严禁私自改动方案内容搭设。 2、模板支架搭设过程中,劳务分包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时刻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看护,发现违章作业、不按规范要求施工的及时予以纠正、制止,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自身无法排除的安全问题、隐患时,不得私自、盲目施工作业,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撤离危险区域,将安全问题、隐患,上报总包单位安全、技术部门,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 ||||||||||
| 交底人 | 职务 | 专职安全员 监督签字 | ||||||||
| 接受交底单位 负责人 | 职务 | 交底时间 | ||||||||
接受 交底 作业 人员 签名 | ||||||||||
2 本表由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填写,交底人、接受交底人、专职安全员各存一份。
3 签名栏不够时,应将签字表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