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生个人安全责任
1、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校园公共设施和清洁卫生,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具有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
2、在校期间在安排的校舍内住宿,不在外租房住宿;不擅自在宿舍内留宿外人;未经准假,不得夜不归宿。否则引发的不良后果由违规学生本人负责,并接受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3、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在校园内生火、烧纸屑,否则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4、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引发火灾、失盗、受骗等,造成学校、本人或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违规学生承担责任并赔偿。
5、自觉遵守教学活动、集体活动和日常生活规章制度,因学生过错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违规学生承担责任并赔偿。
6、清扫教室、宿舍卫生或凉晒衣物时,不攀越危险出口或将身体探出窗外或阳台外。
7、不抽烟、不酗酒、不、不打架斗殴、不聚众喧哗;不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在网络上发布有损或人身攻击的言论;不参与“功”等邪教组织及活动。
8、不进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场所,引发事端的概由本人负责。
9、不以过生日、老乡聚会等名义聚众喝酒,引发事端的除赔偿相关损失外,自觉接受学校给予的行政处分。
10、不到江河、水库、堰塘游泳。
11、节假日(寒暑假除外)离校去外地者,自觉向班主任请假、向学生科报告并按时返校。
12、保管好个人物品,注意防窃、防骗;学习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防交通事故发生;加强自我修养,增强自控能力,不到危险场所活动,不到险要地带游玩,防止意外伤害。
13、自觉在校内食堂就餐,若到校外就餐,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概由本人负责。
14、办理离校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离校,否则在校内引发的意外事故,概由本人负责。
15、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从窗口向外丢扔废弃物等。造成损坏或伤害由当事人负责。
16、在校外玩耍或在网聊时慎交朋友,不与陌生人交往,不听信甜言蜜语,否则引发的上当受骗概由本人负责。
17、自身私自离校引发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学生,学校及相关部门对其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视情节轻重程度和责任关系,给予行政处分。
三、以上规定我们赞成,并保证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凡因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们本人负责。
四、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班级: 监管部门:(盖章)
班主任签字:
责任人(学生)签字: 201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