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奖惩的约束作用和激励作用,调动广大员工及承包商项目部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11》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规定(QG_SBC_AB_111-2016_F)》
1.3 本细则用于明确郑州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管理要求,规范和控制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工作。
1.4 本细则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1.5本细则适用于分公司所有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与奖惩管理。
2、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季度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考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3、管理要求
3.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在分公司的领导下,代表分公司安全生产季度考评领导小组,行使对各项目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
3.2 安全生产季度考核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正,采取奖励与处罚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以公司内部经济奖罚与授“安全优胜流动”奖牌、挂“安全生产警告”黄牌相结合的办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正真推动“安全管理三大责任体系”的联动,起到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作用。
3.3 考核内容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附件四《安全环保系统管理考核表》中的六大块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管理;隐患整改及违章管理;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业务基础资料管理;消防管理)为依据,以安全环保部日常巡检、季度检查和基层单位周、月安全信息沟通报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核情况择时在公司内网及安委会上公布。
3.4 安全生产季度考评实行加分和扣分制。
3.4.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单位、项目部予以考核加分:
3.4.1.1 获得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安全文明工地荣誉的项目,在当季综合考评分的基础上给予加十分;
3.4.1.2 获得市(地区)级文明工地荣誉的单位,在当季综合考评分的基础上给予加五分;
3.4.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单位、项目部予以扣分:
3.4.2.1 凡发生重、特大安全、火灾事故的项目,在当季综合考评分中扣五十分;
3.4.2.2凡发生一般安全、火灾事故或重、特大有责交通事故的单位,在当季综合考评分中扣三十分;
3.4.2.3 凡发生安全、火灾等事故造成重伤或重大安全生产险肇事故以及发生较大有责交通事故的单位,在当季考评综合分的基础上扣二十分;
3.4.2.4 凡发生安全、火灾、有责交通事故或事件隐瞒不报(超过两小时内不上报)的,事后不积极处理造成闹访的,在当季的考评综合分中扣二十分。
3.4.2.5 凡发生安全、火灾、有责交通事故等造成轻伤或安全生产险肇事故的单位,在当季考评综合分的基础上扣十分;
3.5 在当季“安全生产季度考评”中成绩突出(综合考评90分以上的),并名列前三位的单位,公司将在安委会上分别给予奖励、授“安全优胜流动”奖牌。
当季安全生产季度考评奖励标准:
3.5.1 获得第一名的单位给予奖励现金壹万元(其中单位负责人奖1500元起,班子成员、安全主管各奖1000元起,余额由单位负责人自主分配);
3.5.2 获得第二名的单位给予奖励现金捌千元(其中单位负责人奖1000元起,班子成员、安全主管各奖800元起,余额由单位负责人自主分配);
3.5.3 获得第三名的单位给予奖励现金伍千元(其中单位负责人奖600元起,班子成员、安全主管各奖400元起,余额由单位负责人自主分配)。
3.6 凡在当季“安全生产季度考评”中综合得分低于75分,并排名最后二位的单位给予“安全生产警告”黄牌挂牌,并进行经济处罚。
3.6.1 当季安全生产季度考评处罚标准:
3.6.1.1 凡在当季“安全生产季度考评”中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扣罚该单位次月的工资含量或效益奖10000元(其中:单位负责人扣罚1500元起,班子成员、安全主管各扣罚1000元起,其余的由单位负责人分摊扣罚到本单位全体管理人员);
3.6.1.2 凡在当季“安全生产季度考评”中排名倒数第二位的单位,扣该单位次月的工资含量或效益奖8000元(其中:单位负责人扣罚1000元起,班子成员、安全主管各扣罚800元起,其余的由单位负责人分摊扣罚到本单位全体管理人员)。
3.7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管理制度、规程、规范执行。
附:安全生产季度考评表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属公司安委会。
本规定于 年 月 日发布,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季度考评表
被考核单位:
| 序号 | 类别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考核简述 | 考核得分 | 备注 | 
| 1 | 制度管理安全生产 | 10 | 1、未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扣10分,未报批扣5分 | |||
| 2、未建立安全组织体系(网络)扣10分,与实际不符扣5分 | ||||||
| 3、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扣5分,无目标考核扣2分 | ||||||
| 4、未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一项扣2分 | ||||||
| 2 | 安全设施管理 | 30 | 1、未执行施工方案,没有安全设施,每发现一次扣2分 | |||
| 2、安全设施不规范、不齐全或存在安全通病,每发现一次扣2-10分 | ||||||
| 3、动火作业未审批扣5分,没有监护人扣5分,没有配备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不齐全扣5分 | ||||||
| 4、特种作业未持证或证件过期扣5分 | ||||||
|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按JGJ46-2005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设置,每发现一次扣5分 | ||||||
| 6、模板工程无作业平台及支撑、土方工程无边坡和安全设施,每发现一次扣5-10分 | ||||||
| 7、临时用电的配电箱及电缆无保护扣5-10分 | ||||||
| 8、施工机械进场无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搭设未验收、使用过正中无检查维修记录5-10分 | ||||||
| 9、安全设施、用品进场未进行验收的10分 | ||||||
| 10、存在的其他不符合标准、规范现象5分 | ||||||
| 11、未执行JGJ130-2001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 | ||||||
| 3 | 及违章 隐患整改 | 20 | 1、隐患整改未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发现一次扣10分 | |||
| 2、隐患整改未按规范进行整改到位,发现一次10分 | ||||||
| 3、违章指挥,每发现一次扣5分 | ||||||
| 4、个人违章作业,每发现一次扣2-4分 | ||||||
| 5 | 环境管理 文明施工 | 15 | 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未封闭管理扣2分。 | |||
| 现场大门处未挂设“五牌一图”,标牌不整齐、规范。扣3分 | ||||||
| 施工现场地面未做硬化处理,道路不畅通、排水设施不齐全,工地积水,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进入下水道、河道,发现一处扣2分。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一次扣1分。 | ||||||
| 材料堆放布局不合理,材料名称、品种、规格内容无标识、标牌,发现一处扣1分。 | ||||||
| 大临、生活区环境安全、卫生防疫不达标,发现一次扣2分。 | ||||||
| 未配备保健药箱,无有急救措施、急救器材及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扣2分 | ||||||
| 无有防尘、防噪音措施,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未制定扰民措施。扣2分 | ||||||
| 6 | 基础资料管理 | 15 | 1、发生各类事故不及时报扣5分,不报的扣10分 | |||
| 2、各类台帐、协议、策划、报表、总结不及时、不完整、低质量填报每缺一项扣1~5分 | ||||||
| 3、系统布置工作落实不及时每项扣1~5分,系统信息沟通不及时、准确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情节扣1~5分 | ||||||
| 7 | 消防管理 | 10 | 消防措施、消防制度不齐全,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每缺以项扣2分 | |||
| 易燃易爆场所无禁火标志,无消防安全通道,周围有易燃物,每一项扣2分 | ||||||
| 动火审批手续不齐全、动火无监护,无消防器材。扣2-3分 | ||||||
| 消防器材不合格扣2-5分 | ||||||
| 8 | 合计 | 100 | 考核得分 | |||
| 加分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