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目的
为体现整个宁夏发电集团红寺堡发电一厂50MWp工程现场管理严肃性,确保指令畅通,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宁夏发电集团红寺堡发电一厂50MWp工程所有参建单位
3 管理内容
3.1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宁夏发电集团红寺堡发电一厂50MWp工程各项管理制度,对于违反纪律者视情节处以50~5000元的处罚。
3.2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月到位率不得低于20天,每少1天,考核300元。
3.3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离开现场必须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请假,返回须销假。未请假离开现场者,每天考核500元。
3.4监理单位领导离开现场必须向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或工程技术部请假,其他人员向工程建设部对口专业主管请假,返回须销假。未请假者,每天考核100元。
3.5各参建单位项目部领导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每发生一次联系不到考核50元。
3.6各参建单位必须准时参加各类会议,迟到一次考核100元,无故不到者每次考核1000元,会议期间手机打到振动档。
3.7固定型会议必须由指定人员参加,不得随意更换。若有急事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确定其他参会人员。否则每次考核500元。
3.8现场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服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指令,若对指令有疑义,可向工程指挥部申诉。若违反指令每次考核1000元。
3.9考核均针对各施工单位,不针对个人。
3.10罚款必须在收到考核通知单24小时内交到有关单位,每拖延一天,增加一倍。
4 附则
4.1未尽事宜执行监理、宁夏宁电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有关管理制度。
4.2本办法解释权归宁夏宁电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
4.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5 附件
1. 施工现场请假单
2. 罚款通知单
附件1 :
宁夏发电集团红寺堡发电一厂50MWp工程
施工现场请假单
| 姓 名 | 性别 | 单位名称 | 岗 位 | |
| 请假原因 | ||||
| 休假时间 | ||||
| 监理单位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工程技术部意见 | 专工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部门领导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公司主管领导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备注 | 年 月 日 | |||
附件2:
宁夏发电集团红寺堡发电一厂50MWp工程
罚款通知单
| 受 罚 单 位 | ||
| 处 罚 事 由 | ||
| 罚 款 金 额 | ||
| 考核单位 | 提 出 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 见 证 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
| 批 准 | 单位(章) 签字: 年 月 日 | |
| 受罚单位确认 | 单位(章) 签字: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