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提高医疗救治水平和保障医疗安全,我院决定实行病人专科专病专治以及会诊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门诊管理:
1.门诊医师应根据诊断结果,将患者留在本专科门诊进行诊治。
2.如果患者不属于本专科门诊的疾病,门诊医师应详细了解病史和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并引导患者前往有关专科诊室诊治,或通知相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接诊。严禁将其他科室的病种收入本专业科室诊治。
3.对于需要住院或门诊诊断、治疗有困难的患者,应立即收住相关科室住院治疗,不能截留在门诊治疗。同时要随时加强与病房联系,掌握患者病情和病床使用情况。
4.落实首诊负责制,门诊医师应对患者的诊治过程全程负责,包括转科和收住入院等。门诊医师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发现传染病时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门诊医师应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向患者交待清楚在检查方面和治疗方面注意的事项。对重病员、65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久病体弱患者应主动接待,要优先安排就诊。
5.对于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应按先急后缓原则处理。如需住院治疗,根据患者的主要诊断收入相关科室住院,科室不得拒收患者。危重病人接诊后门诊医师必须立即亲自陪送入病房住院治疗,并马上通知相关科室进行抢救。严禁在门诊输液、检查。对于可能加重病情的搬动,应抢救至病情允许时再行搬动。对于中毒患者,应协助家属立即送急诊科治疗。
3.首诊医师在诊查患者后,如果发现患者的病情需要其他专科或其他科室的治疗范围,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对于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实施抢救措施,然后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科。抢救后,如果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应迅速送入病房或手术室,并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如果患者病情不稳定,应待病情许可后再转入病房治疗。如果遇到复杂病例,需要两个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在患者未正式转科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于需要住院的患者,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收入相应专业病房。如患者病情较复杂,接诊医师一时难以确定收治,须立刻报告科主任或请示相关专科主任会诊,根据会诊意见处理。病情复杂的,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召集内外科集体会诊,会诊后根据会诊意见,办好转科交接手续,由转入科接病人。对于腹痛病人,原则上先请普外科会诊。
4.对于患者有高危疾病或需要立刻手术的患者,应通知相关科室主任或科主任委派人员接诊。对于需要急救手术的患者,还应通知手术室,在急科科医师的指导下,做好术前准备。这些患者应直接送入相应病房或手术室进行治疗或手术,以尽最大可能抢救患者生命。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5.如果遇到不能明确诊断或诊断、治疗有困难、涉及多科室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亲临现场查看患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记录病情。必要时,应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牵头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各科在做出除外本专业疾病的结论时均应非常慎重,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6.如果科室突然接收大批伤病患者,如外伤、中毒等,应立即报告院有关领导。科主任及护士长应调动科室有关医护人员前来抢救处理。当遇有特殊情况时,当值医师要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白天应向急诊科主任及医务科主任报告,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请求处理意见,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7.中毒、传染病由急诊科留观。中毒抢救有困难时要立即通知内科、麻醉科帮助,并报告医务科。传染病留观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8.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急诊抢救记录应按住院抢救记录书写,时间具体至分,遵循ABC抢救原则。
住院医师应根据诊断结果,将本科专业疾病的患者留在本专业科室治疗。如果发现患者为非本专业疾病,则应立即转到有关专业诊室治疗。严禁将非本专业疾病收入本专业科室诊治。例如,内科不能接诊儿科、妇产科、骨科、外科患者;儿科不能接诊内科、妇产科、骨科、外科患者;骨科不能收普外、泌尿病以及内、儿、妇科病人;普外科不能收骨科以及内、儿、妇科病人。但是,内脏损伤属于普外科,小清创可到普外科,肌腱断裂属于骨科,胃十二指肠溃疡内科治疗无效的顽固性溃疡、胃溃疡巨大(直径>2.5cm)或高位溃疡、胃十二指肠复合型溃疡、溃疡不能除外恶变者收普外科,上消化道大出血内科止血无效需转普外,上消化道反复出血的转普外,输尿管扩张,有肾积水的,泌尿结石超过1cm的,结石疼痛反复发作的,反复尿血的归普外科,前列增生、甲状腺瘤、乳腺肿块归普外科,下肢静脉曲张归普外科。
如果患者住院期间出现非本科疾病或确诊为非本科疾病,或者非本科疾病比本科疾病更加紧急,需要转到其他科室。在经过转入科会诊同意后,应办理转科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诊治非本专业范围的患者。经治医师应写好转科记录,并按联系时间及时转科。对于危重病人,需经治医师与转入科会诊医师一起陪同病人与其病历一起到转入科,立即完成转出记录,并向值班医师交待病情。转入科接诊医师应及时检查处理患者,书写转入记录,并对转入患者采取优先诊疗措施,例如疑难、危重患者;有可能产生纠纷征兆的患者;外宾、侨胞、上级领导等患者;病情需要优先诊疗的其他患者。
一线医师(包括门诊)无权将患者转院。如果因医院技术水平、设备条件或患者特殊疾病诊治困难或不宜在本院继续治疗,必须经过上级医师、科主任诊查患者,经___讨论,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方可转院(原则上转___)。
出院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后予以出院。患者出院时,经治医师应向患者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骨科病人出院都要要求病人出院后不能过早负重,以免钢板断裂。并征求患者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出院后要做好定时随访工作,要求病人定时复查。医院规定:患者出院后第三日、六日、十二日、二十四日、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一年半、二年为随访日或每周星期五下午为随访日,由各科护士办公室统一登记。由护理、经治医师与患者联系;由质控科监管;医务科抽查。
2、对于有高危疾病或需要立刻手术的患者,若未按照第二条第3、4款操作,每人每次罚款500元。由此引发的纠纷由当事人负责承担责任。
3、未落实首诊负责制或未当面交接患者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4、对于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有困难、涉及多科室的患者,未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进行会诊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5、未及时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6、接到急诊通知后未在10分钟内赶到的,罚款500元。
三)、住院管理:
1、发现将他科病种收入本专业科室诊治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由此引发的纠纷由当事人负责承担责任。
2、患者住院期间出现他科病情或确诊为他科疾病,或他科疾病比本科疾病更为紧急时,未及时会诊转科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由此引发的纠纷由当事人负责承担责任。
3、一线医师(包括门诊)未经请示上级医师、科主任诊查就将患者转院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科主任未报请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4、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5、患者病情需会诊,经治医师未提出科内讨论或未申请会诊的,每次罚经治医师100元,每次罚科主任50元。接受会诊医师未写会诊记录的,每次罚款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