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起始年级积分项目及标准
| 序号 | 项目 | 条件和标准 | 积分 | 提供材料及说明 | 
| 1 | 居住证(非惠州市户籍申请人此项为必备条件,最高得分20分) | (1)截至申请日居住证连续办理满5年(60个月)及以上计20分。 | 20分 | 区外户籍:提供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居住证等相关证明;区内户籍:有房屋产权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居委会证明及缴交水电费、电视电话费票据。区内户籍积分说明:有房屋产权且在产权房所在镇(街道)学校申请入读的,该项计20分;无产权房,居住满1年的记15分,不满1年的记10分。 | 
| (2)截至申请日居住证连续办理满3年(36个月)计15分,超出按0.15分/月计分。 | 15分 | |||
| (3)截至申请日居住证连续办理满1年(12个月)计10分,超出按0.15分/月计分。 | 10分 | |||
| (4)截至申请日办理居住证未满一年计5分。 | 5分 | |||
| 2 | 在惠城区参加社保(最高得分60分) | (1)截至申请日累计购买满5年(60个月)及以上计60分。 | 60分 | 提供由区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 
| (2)截至申请日累计购买满4年(48个月)计40分,超出按0.5分/月计分。 | 40分 | |||
| (3)截至申请日累计购买满3年(36个月)计30分,超出按0.5分/月计分。 | 30分 | |||
| (4)截至申请日累计购买满2年(24个月)计20分,超出按0.5分/月计分。 | 20分 | |||
| (5)截至申请日累计购买满1年(12个月)计10分,超出按0.5分/月计分。 | 10分 | |||
| (6)截至申请日累计购买未满一年(12个月)计5分。 | 5分 | |||
| 3 | 住房保障(最高得分30分) | 在惠城区有产权房,且在产权房所在镇(街道)学校申请入读的,计30分。 | 30分 | 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自建房提供合法手续。 | 
| 4 | 投资纳税(最高得分20分) | (1)近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每千元计3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其企业或工商户缴纳各税累计每2万元计3分。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计0分。 | 最高 12分 | 身份证、纳税编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上下载并打印的近五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 
| (2)(个体户/企业)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按0.2分/月计分)。 | 最高 8分 | |||
| 5 | 计划生育(最高得分30分) | (1)符合计生,无外生育。 | 30分 | 内生育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材料;外生育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及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书及计生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选项(1)(2)只取其中之一。 | 
| (2)不符合计划生育,但社会抚养费已缴清。 | 15分 | |||
| 6 | 加分奖励(最高得分10分) | (1)最近5年内,在参加惠城区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期间,获得区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的,按5分/人/次计分。 | 最高5分 | 获奖证书或表彰单位证明。 | 
| (2)在惠城区有见义勇为行为并受到区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的,按5分/人/次计分。 | 最高5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