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上学期
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新生部及有关单位:
本学期期中考试将于4月24、25日开始。按照教育部制定并发布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文件)精神,要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高等学校要将学风建设作为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严明学习纪律,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严格评分标准,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此,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学习教育部〔2001〕4号、教育部〔2005〕1号文件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考场规则》、《监考守则》执行。现就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望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在期中考试开始前一周,各有关单位须组织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学生认真学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成绩考核条例》和《关于加强考试管理,抓好学风建设的通知》(校教字〔1996〕61号文件)及《关于落实“四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考风考纪整治工作的通知》(校学工字〔2001〕88号文件)和《关于继续做好考风考纪整治工作的通知》(西电学〔2003〕61号文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对违犯者将严肃处理,并通报全校。
二、期中考试期间上午考试开始时间为9:00;下午考试开始时间为13:00和15:40。
三、参加考试的各年级学生,均须携带本人的一卡通,并自觉摆放在座位左上角。一卡通丢失者,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学校卡务中心补办,无一卡通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四、各门课程的考试,各学院须按教务处安排的考场(见附件)安排学生座位。由外语系和物业办公室负责放音并保证放音设备正常运行。
五、任课教师在考试前要认真校对印刷好的试题,凡试题有误的须备好勘误表,在考试时交监考人员,考题出错严重(有三处以上的)且未备勘误表者要追查责任。
六、考试纸附页及草稿纸各学院要统一打上标记且不允许提前发给学生,须随考题同时发出。凡25人以上的考场须安排二人监考,50人以上的考场须安排三人监考。各监考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按第四条要求安排考生就坐,宣布考场纪律,逐人核实一卡通,并详细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认真履行监考守则。
七、各学院须于4月21日(星期一)前将公共基础课程各考场教室及考生人数报开课学院,各开课学院要按各考场学生人数提前分装好考题,做好考前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为严防考题失密,考题一律由开课学院送考场办公室。各学院办公室指定专人提前20分钟在考场办公室(设在B栋107,C栋209教师休息室)领取考题。
八、考试期间各学院要成立由院领导、教学管理干部和辅导员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检查、处理考试中的问题,彻底整顿考试秩序。
九、成立学校期中考试巡视小组,对全校期中考试情况进行检查,校巡视小组组成:
组 长:陈 平
副组长:龙建成 曾兴雯 任小龙
组 员:黄 伟 赵树凯 梁 玮 党文学 李 晖
石光明 王 泉 赵 克 曹全喜 刘东苏
王金金 李平舟 马 刚 夏永林 顾 新
张玉明 辛 红 肖 刚 赵韩强 辛 科
郭 涛 陈 武 周 伟 独国社
附件:1.2008年上学期期中考试巡视安排表
2.2008年上学期期中考试日程表
3.2008年上学期2006、2007级期中考试考场教室安排
4.考场规则
5.监考守则
二○○八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高校 期中考试 安排 通知
附件1
2008年上学期2006、2007级期中考试巡视安排
| 考试日期 | 考试开 始时间 | 召集人 | 巡视人员 |
| 4月24日 | 9:00 | 陈 平 黄 伟 | 党文学、李晖、曹全喜、李平舟、王金金、夏永林、郭涛、赵韩强、陈武、周伟、顾新、潘洪涛、单肃、苗卫平 |
| 13:00 | |||
| 15:40 | |||
| 4月25日 | 9:00 | 龙建成 曾兴雯 任小龙 | 石光明、王泉、赵树凯、赵克、刘东苏、辛红、辛科、肖刚、梁玮、马刚、张玉明、张廼绪、独国社 |
| 13:00 | |||
| 15:40 |
附件2
2008年上学期2006、2007级期中考试日程表
| 日期 | 考试起 始时间 | 年 级 | 课 程 名 称 |
| 4月24日 | 9:00—11:00 | 2006级 | 信号与系统(1、2、3、4、5、7、13、14院、教改班) 材料力学(4—0611、12班) 电工与电子线路(4—062班) 电子技术基础(6院) 电路与系统(7—061、2班) 统计学(8—062、3、5班) |
| 13:00—15:00 | 2007级 | 高等数学(1、2、3、4、5、6、7、8、13、14院) 数学分析(7—071、2、教改班) | |
| 15:40—17:40 | 2006级 |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1、2、4、5、7、14院、教改班) 造型基础(4—062班) 模拟电子线路(6院) | |
| 4月25日 | 9:00—11:00 | 2007级 | 英语(1、2、3、4、5、6、7、8、13、14院、教改班) 综合英语(8—0711、12、13班) 基础日语(8—074班) 日语(一外) 俄语(一外) |
| 13:00—15:00 | 2006级 | 英语(1、2、3、4、5、6、7、8、13、14、15院、教改班) 综合英语(8—061、12、13班) 基础日语(8—0班) 日语(一外) 俄语(一外) | |
| 15:40—17:40 | 2007级 | 大学物理(1、2、3、4、5、6、7、13、14院、教改班) 普通物理(7—073、4班) 英语听力(8—0711、12、13班) 西方经济学(8—072、3、5、6班) 视唱练耳(8—077班) |
2008年上学期2006、2007级期中考试考场教室安排
通信工程学院:800人+65人(教改班)注:B栋教学楼阶梯教室,按左右隔二个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 坐84人的教室: | B栋 | 306 | 314 | 320 | ||||
| 坐70人的教室: | 307 | 308 | 311 | 312 | 315 | 316 | 318 | |
| 坐60人的教室: | 301 | 303 | 坐91人的教室: | 105(教改班) | ||||
| 坐88人的教室: | B栋 | 433 | 434 | 437 | 442 | 443 | 528 | 529 |
| 532 | 537 | 538 | 坐60人的教室:513、506(教改班) | |||||
| 坐84人的教室: | B栋 | 206 | 216 | 坐70人的教室:106(教改班) | |||
| 坐70人的教室: | 201 | 203 | 207 | 208 | 211 | 217 | |
| 坐84人的教室: | B栋 | 414 | 421 | ||||
| 坐70人的教室: | 415 | 416 | 418 | 419 | 422 | 425 426 | |
| 坐60人的教室: | 411 | 412 | 507 407 408(教改班) | ||||
| 坐38人的教室: | C栋 | 104 | 107 | 110 | 115 | 116 | 117 | 125 126 | |
| 坐37人的教室: | 123 | ||||||||
| 坐36人的教室: | 124 | 127(教改班) | 坐38人的教室:128(教改班) | ||||||
| 坐38人的教室: | C栋 | 129 | 131 | 132 | 204 | 207 | 210 | 214 | 215 |
| 坐36人的教室: | 130 |
理学院(一):注:B栋教学楼阶梯教室,按左右隔二个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84人的教室:B栋 509 516
理学院(二):注:B栋教学楼阶梯教室,按左右隔二个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70人的教室:B栋517、520、521;坐60人的教室:B栋510、511、514
人文学院:(注:B栋教学楼阶梯教室,按左右隔二个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人文(一)(106人):坐84人的教室:B栋406;坐60人的教室:B栋401、403
人文(二)(143人):注:C栋教学楼平板教室,按左右隔两个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坐38人的教室:C栋307、310、314、315、316、322、324;坐36人的教室:C栋 323
软件学院:(418人)注:C栋教学楼平板教室,按左右隔两个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 坐38人的教室: | C栋 | 216、222、224、225、226、228、229、230、232、233、304 | |||
| 坐36人的教室: | 223 | 227 | 231 | ||
| 坐60人的教室: | B栋 | 601、602、603、605、606、609、612 | |
| 坐84人的教室: | 608 | ||
坐38人的教室:C栋 325、326
全校小语种:日语、俄语(注:B栋教学楼阶梯教室按左右隔二个座位,前后不隔排就座)
日语:坐60人的教室:B栋701
俄语:坐60人的教室:B栋703
附件4
考 场 规 则
1、学生必须于考前十分钟到指定教室对号入座,无故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作旷考处理。开考三十分钟后才允许交卷出场。交卷前不准离开考场,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前不得与他人在考场内交谈,不得将手机、小灵通等通信工具带入考场。
2、闭卷考试时,不得将有关书籍、作业本、参考资料、字典、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放在座位上,不得自行携带草稿本、纸等物。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老师的指挥和调动。
3、考生不得要求监考老师解答试题或解释与试题有关的问题,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提问。
4、学生必须解答试题,严禁作弊和弄虚作假行为。对考试作弊者要从严查处,该课程以零分计,并加注“作弊”字样,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并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学籍。作弊如有双方,均按作弊对待。
5、当监考老师宣布交卷时间已到之后,全体考生必须立即停笔,依次序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若到时仍不停笔或故意拖延时间,监考老师应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记下姓名和学号,评分时从严扣分。
6、考生应保持考场安静,考生之间不能擅自以任何方式发生联系,有事举手报告监考老师。
附件5
监 考 守 则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关怀考生。
二、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准备工作,清点人数,检查座位、课桌上的物品放置是否符合要求(桌上除了考试的必备用具外,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三、宣读考场纪律、明确考试方式,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的起止时间,提醒考生首先在试卷上写好姓名、班级、学号。
四、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以当众答复。
五、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闲谈,不准读书、报、杂志等,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不准擅离职守。
六、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监考情况登记表。发现考生有舞弊企图时应立即制止,对情节严重的应立即报告,及时进行处理,并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详细记载违犯考场纪律的学生姓名、学号及其情节。
七、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的监考人员以及其他非考试检查人员进入考场。
八、考试时间结束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结束时间一到,立即收卷并核对每份试卷的页数和整个试卷的份数,清点后同填好的考场情况登记表一起交给有关教师,不能随意延长考试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