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全球经济危机形势下,中美贸易摩擦频繁发生,使得双边经贸关系受到了一系列的挑战,如果美国依旧为自身利益而实行贸易保护,必将会产生市场的扭曲,进而会损害数十年来为两国繁荣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双边经贸合作。
一、当前中美贸易摩擦现状
近年来,中美之间贸易摩擦不断出现,使得我国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在中美贸易争端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国家利益的博弈有可能导致中美贸易争端进一步升级,将给中美经贸关系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消极影响。
2009年1月到2009年9月,美国继续保持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地位,占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额的12.84%。而与此同时,中国是美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三大出口目的地和首要进口来源地,这反映了中美经济交往日益密切,相互依存度也越来越高。2008年全年,美国对中国发起了15起贸易诉讼案件,占同期中国对外贸易诉讼案件的16.13%。2009年1至8月,美国对中国发起了14起贸易诉讼案件,占同期中国对外贸易诉讼案件的17.72%。
二、美国对华贸易摩擦的原因分析
当前中美贸易摩擦高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国际经济贸易环境因素,也有内部经济结构和因素。
(一)当今世界经济低迷不景气,世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鉴于世贸组织对各国反倾销行为约束比较软弱,因此即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倾销存在,某一国产品仍然可能被认为是倾销,反倾销规则的这种软弱性使得反倾销与世界经济形势的起伏紧密相连,每当世界经济形势低迷的时候,反倾销往往成为世界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首选方案。贸易保护主义根深蒂固是贸易摩擦激化的根本原因,而由于WTO某些规则的模糊性,当发达国家经济不景气时,这种保护倾向尤为严重。
(二)中国经济威胁论的关联影响。
各国经济发展不均衡,而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导致中美经贸领域摩擦加剧。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使世界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更有效的配置,使全世界的总体福利得到提高。但是的民族国家在参与经济和贸易往来时,首要目标是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利益最大化。随着我国贸易规模扩大和在国际经济中影响力的增强,美国对中国的疑虑加重。中国经济的快速崛起必然要改变传统的国际经济格局,可以预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与美国在经济领域的摩擦只会不断增加。
(三)国际贸易规则不完善。
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了一些例外条款来协调和维护各成员国的利益以避免贸易自由化对国内经济的过分冲击,但是这些例外条款存在一定的模糊和漏洞,经常被贸易保护主义利用来制造贸易摩擦。另外,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影响调解作用的充分发挥,而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发达国家成员与发展中成员谈判地位的差异造成的,实际上促成了贸易摩擦的发生和加剧。
(四)美国对中国市场经济认识的偏差导致贸易摩擦增加。
为遏制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份额的大幅攀升,美国对中国实行双重标准,视我国为“非市场经济体”,继续采取“替代国”等歧视性办法,为对中国出口产品滥用反倾销提供了便利,极大阻碍了中国贸易的正常发展,是我国成为全球反倾销第一目标国的重要制度性原因。
三、美国对华贸易摩擦新动向
(一)中美轮胎特保案
1、案件概况
2009年4月20日,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中国输美轮胎发起特保调查。案件涉及产品为充气式橡胶轮胎,用于客车、货车、运动型多功能车及小型卡车等。美方称,近年来中国乘用车轮胎对美出口激增,中国低价产品的大量涌入对美国内产业造成市场扰乱,要求美实施每年2100万条的配额。2009年9月11日,美国不顾中国方面和美国业者的强烈反对,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惩罚性关税,根据这一决定,从2009年9月26日起,美国将对中国输美的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收为期3年的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最终的关税加征幅度虽低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此前的建议,却不能改变这一举措的贸易保护主义实质。
2、案例评述
美国对中国输美轮胎产品采取的这一特殊保障措施,不但违背了WTO的规则,也违背了美国在G20金融峰会上的有关承诺,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在当前世界经济处于危机的背景下开了极坏的先例,为脆弱复苏中的世界经济雪上加霜。
首先,这一涉案金额约为22亿美元的轮胎特保案是奥巴马对中国发起的首例特保调查。奥巴马没有顶住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为了通过迎合国内的劳工阶层,取得工会的支持,以求得医疗改革等重大议题上的突破而自食其言。这一措施是一项极其危险的策略,将中美关系推到了争端加剧的危险阶段,如果中美间的贸易摩擦升级,就有可能破坏全球贸易体系,并使全球经济刚开始出现的脆弱复苏遭遇挫折。
其次,美对中国采取轮胎特保措施不符合两国的利益。美国在中国的4家轮胎生产企业占据了中国对美轮胎出口的三分之二,本案直接影响到了这些美资企业的利益。同时,据美国罗格斯大学经济学教授托马斯•普吕萨称,美国借助轮胎特保措施每保住1个就业岗位,结果将会损失25个就业岗位,美国总计将因此损失2.5万个就业岗位,这种保护主义行为对当前失业率居高不下的美国劳动力市场是雪上加霜。另外,美国轮胎市场可以划分为高、中、低三档,中国产品主要供应中、低端市场,而美国内生产的同类产品主要供应高端市场。中国出口到美国的轮胎主要供应美国的维修市场,而美国的自产轮胎主要供应原配市场和替代市场,两者并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中国产品进口不会削弱美国内产业面临的竞争,解决美产业面临的真正问题,美市场只会转而寻找第三国替代进口产品。最后,中国对美出口轮胎大部分都是低端产品,美国的相关制裁将大大提高美国国内消费者的购车成本,对购买低端轮胎的美国消费者带来“最为沉重的打击”,削弱美国力图振兴汽车产业相关措施的效果。
最后,作为轮胎特保案的受害国,中国应该予以坚决的反击。利益问题只能通过利益手段来解决。为了防止轮胎特保案可能形成的连锁反应,最重要也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坚决的反击,明确地将贸易反制措施纳入我们的贸易武库之中,正如商务部做出的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一样。实施坚决反击的目的并非挑起全面的贸易战,而是为了遏制贸易伙伴的保护主义倾向,从而为国际贸易创造更平稳更可预期的环境。另外,我们应当尽快熟悉特保调查的相关程序,预先采取防控措施,同时调整国内产业结构,加快经济转型,促进内需提高。
(二)中美无缝钢管反倾销案
1、案件概况
2009年10月6日,欧盟理事会就对中国无缝钢管反倾销案发布终裁公告,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征收17.7-39.2%的最终反倾销税。紧跟欧盟的步伐,2009年10月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调查,可能对该货物遭课近100%的重税。此举可能导致美国对此类产品设置新关税。这无疑与刚刚达成的共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11月2日前后作出初步裁决,一旦获得通过,中国无缝钢管可能失去全球最大出口市场。这意味着中国向美出口的钢管产品基本全部受限。
2、案例评述
近期美国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增多,包括钢管在内的钢铁产业已成为贸易摩擦的重灾区。此次美国对华无缝钢管发起“双反”调查,涉案金额大约为4亿美元,是自2007年以来,对中国钢管产品的第六起“双反”调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同意裁决的可能性很大。此前,欧盟仅以“损害威胁”为由即对中国采取了反倾销措施,这对外界发出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信号,有可能导致美国步欧盟的后尘。美国无缝钢管双反的立案调查,反映了当前美国贸易带有浓重的保护主义色彩,其主导思想直接危害着中美贸易关系,导致中美贸易关系进入了一个十分敏感的时期。不过,中美贸易摩擦还未进入失控的状态。两国应该担负起大国的责任,以中美经贸关系主流为大局,以世界经济恢复为着眼点,加强对话与经贸合作。
四、美国对华贸易摩擦特点分析
作为贸易往来最大的两大经济体,中美的贸易摩擦实际上一直没有间断过。这一问题,不仅仅涉及两国的个体经济活动,更反映出双方政治、经济等力量的制衡以及国际环境的复杂性。而这次的金融危机下的中美贸易摩擦,由美国的经济状况、中国贸易的缺陷和两国的贸易格局共同作用,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
(一) 贸易摩擦的领域更加广泛。
中国加入WTO以来,伴随着我国更多的产业融入国际贸易的大环境,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已经从最初的家具、纺织品服装等领域扩展到了钢铁产品、彩电、集成电路、轮胎、无缝钢管、化工原料、农产品和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呈现出了从最初的初级产品向工业制成品、高科技产品转移的特点。此外,美国将单纯的贸易问题与社会保障、劳工福利、货币汇率、财政等相结合的倾向越来越明显。
(二)贸易摩擦呈现出更大的政治化倾向。
当前美国对华贸易摩擦政治化的倾向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美国在将中美贸易不平衡、人民币汇率问题、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投资问题等政治化之后,在对华贸易摩擦的处理上又呈现出了政治化的倾向。在反倾销、反补贴、特殊保障措施等贸易救助问题上,美国实行双重标准,严重违反了国际惯例、有关法律规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精神。为了将美国民众的视线从国内的经济疲软转移到国外,美国不惜危害两国经贸关系,屡次向中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来施压。
(三)特保条款成为当前美国我国出口的重要手段。
特保条款是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在中国出口激增对进口国造成市场扰乱的条件下,允许WTO成员对中国产品实行撤销减让和进口的条款。特保条款只针对我国,且其认定只要求对产业造成“市场扰乱或者市场扰乱威胁”即可。因此,它成为了目前美国我国出口的一种简便易行的重要手段,严重阻碍了我国出口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四)非经济因素对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更加明显。
中国现阶段仍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立法、规制、竞争等必然会和国外的相冲突。美国关注的目光逐渐从诸如中国出口产品的价格和质量、出口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公平竞争等微观层面的问题转向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和补贴、人民币汇率等宏观层面的问题。贸易摩擦从产品、企业等微观经济层面向宏观经济、和制度层面不断延伸。
五、中国的应对策略
作为一个新兴的贸易大国,中国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会面临持续不断的贸易摩擦,且会越来越多。应对贸易摩擦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保持平常的心态,以科学的态度来积极应对,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摩擦,同时尽量减少已发生摩擦带来的损失。
(一)调整外贸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的国际经贸关系。
我国多年来奉行的“出口至上”外贸战略使得我国的贸易条件不断恶化,财政负担也不断加重,因此,我国应该将关注的重点从贸易顺差和贸易额转移到贸易平衡和生产率的提高上来,逐渐改变出口增长的方式,鼓励、促进和指导企业自主创新,尽可能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档次,从而开辟更广泛的国际市场。另外,我国要合理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关系,积极扩大内需,同时要树立全球战略意识,坚持全面发展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贸合作,全面构建和谐的经贸关系,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国内国际经济环境。
(二)建立健全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和贸易摩擦救济体系。
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企业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三者分工合作的专业化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要对重点行业、重点出口商品和重点国家进行实时监控,在对华反倾销等苗头出现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化解矛盾,避免摩擦。此外,我国应当借鉴国外成熟的贸易救济,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有中国特色的贸易摩擦救济体系,积极做好对外交涉和应诉的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参加反倾销应诉,努力做好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加大贸易救济工作的专项资金支持,从而更好的维护中国的产业安全。
(三)妥善解决国外对华反倾销应诉中我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非市场经济国家”问题是困扰我国出口企业很严重的问题,它使得我国出口企业很容易遭受国外反倾销的沉重打击。在反倾销调查中,由于属“非市场经济国家”,导致中国商品的价格形成不被认可。而财政补贴、补贴等因素成为了“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主要指责之处。因此,我国应当力争让更多的国家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我国企业被认定为反倾销的可能性,且大大提高我国企业反倾销胜诉的几率。截止到目前,WTO成员中已有97个国家承认了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然而,美国、欧盟、日本等占据了中国进出口额45%的贸易大国至今为止仍不予承认。
(四)努力培养应对贸易摩擦的专业人才。
我国应当大力培养公平贸易方面的专业人才,这是应对贸易摩擦的长期人力资源储备。我国目前十分缺乏既了解国际经贸实务、国际市场和中国经济又精通国际反倾销惯例的涉外高级法律人才,远不能满足未来开放型经济的需要。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加大反倾销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即采取措施,投入必要的经费,来壮大中国的专门人才队伍。
(五)积极利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来应对贸易摩擦。
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各成员国可以正确、合理地采用反倾销措施来抵制外国商品的低价倾销.对于滥用反倾销措施,各成员国拥有回击的权利;如缔约方之间发生贸易分歧.应相互协商;发达国家在考虑对发展中国家征收反倾销税之前,应先寻求采取反倾销税以外的补救措施。因此,我国应当抛弃传统的“和为贵”思想,对一些对我国滥用WTO规则的国家,应当诉诸于WTO。
(六)扩大内需,降低对美国市场的依赖性。
在现阶段,我国应将宏观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扩大内需上,中国国内内需的不足导致中国企业在大量对外出口的时候形成了巨大的贸易顺差。我国拥有13亿人口,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国内存在国外无法比拟的大量潜在市场需求,因此,我国应及时调整经济与贸易发展战略,按照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增长模式,在处理外需和内需的关系上,采取更加均衡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