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名称 | 武(汉)深(圳)高速公路仁化至博罗段 | 施工单位 | 中铁十二局 |
| 合同段 | 仁博高速公路TJ16合同段 | 监理单位 | 广东翔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致:仁博高速公路J4总监办 现上报仁博高速公路TJ16合同段《平交路口施工方案》,请予审查和批复。 承包人: 日期: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 |||
| 总监办意见: 总监办(签名): 日期: | |||
平交路口施工方案
(S244省道K203+500)
编制:
复核:
审核:
仁博高速公路TJ16标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
一、工程概况
武深高速仁化至博罗段起点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的会前大利峡附近,设新丰枢纽立交与大广高速相交,往南经朱洞村、赵洞村、板岭村,终于龙门县蓝田乡上东村。路线相交道路有大广高速、S244省道,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
仁博高速TJ16标段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分离式路基宽度,桥梁宽度。起讫桩号为K376+440~K388+120,全长,主要含路基挖土石方163万m3,填土石方157万m3,主线桥5座,匝道桥 m/8座,隧道5480 m/1座,互通两个。
二、指导思想
为保证本工程的施工安全进行,切实做好交叉路口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本着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原则,特编制了交叉路口安全施工方案。方案要保证施工过程中交通车辆能够安全畅通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证施工区的安全有效性,无人员伤亡。
三、安全目标
无人身伤害事故,无安全责任事故,无交通事故,确保施工期间,交叉路口安全畅通。
四、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
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
5、《广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
6、本合同设计图纸以及招投标文件;
五、交叉路口交通概况
我标段与省道S244平面交叉有一处,位于省道S244(K203+500)处。
新丰南互通立交位于新丰县朱洞村北侧,与省道S244相接,主要服务于新丰县~深圳方向的车辆出入本项目。互通区省道S244为二级道路,双向双车道,路基宽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及专家建议,需对连接A匝道平交口附近进行改造,改造后路基宽度为15m,设计速度6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
新丰南互通立交交叉连接部设计图
六、交叉路口施工计划
平面交叉路口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7月30日。
七、交叉路口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为了交叉路口施工能够安全顺利进行,项目部已建立健全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了交叉路口施工领导小组。
交叉路口施工领导小组成员结构如下:
组 长: 何伟
副组长: 李海明 付文国 陈明忠
组 员: 徐伟 杜彬 孙猛 郭钰铌 李特 常越 周国忠
交叉路口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评估、检查、管理、整改。负责本单位或项目“预案”的制定和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和实施救援行动;组织事故调查和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八、交通管控保证体系
根据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理”,我单位将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在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各工程队主要领导组成;并在项目部和各施工队设置专职安全员,与项目部交通管控小组共同负责本工程交叉路口施工的交通管控和施工安全工作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九、交叉路口施工安全器材准备
我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等有关法规、规范,制作了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标志标牌等交通工程设施设备。具体设备及图示见下表:
| 交通安全设备及图示表(表1、表2) | |||
|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数量 |
| 1 | 标志、标牌 | 解除60 | |
| 2 | 标志、标牌 | 限速40 | |
| 3 | 标志、标牌 | 限速60 | |
| 4 | 标志、标牌 | 左道变窄 | |
| 5 | 标志、标牌 | 右道变窄 | |
| 6 | 标志、标牌 | 向左改道 | |
| 7 | 标志、标牌 | 向右改道 | |
| 8 | 标志、标牌 | 左侧绕行 | |
| 9 | 标志、标牌 | 前方施工禁止通行 | |
| 10 | 标志、标牌 | 前方施工减速慢行 | |
| 11 | 标志、标牌 | 左单导向 | |
| 12 | 标志、标牌 | 右单导向 | |
| 13 | 标志、标牌 | 禁止驶入 | |
| 14 | 路栏 | ||
| 15 | 防撞桶 | ||
| 16 | 安全锥 | ||
| 17 | 彩旗 | ||
交通安全组织作为整个交叉路口施工安全组织的重中之重,通过同相关单位讨论研究,在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基本原则下,平交路口施工时采用彩钢瓦围闭施工,围闭带在原路基外侧2米处,行车带宽度约米,可保证双向行车。
围闭施工说明:
在施工区域范围外用彩钢瓦进行围闭。
在车行道施工,必须保证车辆、行人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带有反光标志的头盔、反光衣,交时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技术交底,所有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必须在安全围闭范围内作业,不得影响道路上正常行使的车辆、行人,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止施工,看清事故发生地点后立即通知交警并协助疏导交通,待情况可行时才继续施工。
平交路口施工平面图(工作区)
(一)、交叉路口施工安全措施
1、在施工路口的上下游方向,按照要求及时设置安全标志标牌,标牌设置要求醒目,易于观察。
2、夜间施工,施工区域应有足够的照明,施工路口及时设置安全警示灯和爆闪灯。
3、与交警部门保持联系,必要时由交警和交通部门中断交通,确保交叉路口施工安全。
4、如果场地、道路情况不允许,在施工时,将采取临时中断交通,等施工完毕,确保安全后,方可开放交通的方案。
5、项目部配备交叉路口施工专职安全员,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
(二)、封闭区域设置
在施工前先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及《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设置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警告区长度1Km,且警告牌为4块;上游过渡区的长度为100m;缓冲区长度为100m;工作区长度为280m;下游过渡区长度为50m;终止区最小长度为30m。锥形桶摆设原则为工作区及下游过渡区内摆设间距为5m,上游过渡区内布设间距为2m,上游缓冲区内布设间距为2m。
(三)、封闭区域内人员设置及职责
封闭区域内设置一名交通管制队长,负责本区域内安全锥、标志标牌的巡视,出现事故时的上报工作以及发现安全隐患时的处理上报工作。每500M安排一名看护人员专门进行反光锥看护工作,在发现倒伏及缺损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扶起或补充。看护人员必须使用青壮年工人。在扶起及补充作业时,要注意观察双向通行区域内的车辆,待双向无车时迅速到位并扶起及补充。标志、标牌残缺不能使用时及时更换,出现破损时及时维修,版面模糊不易识别时更换版面。安全锥如果破损则及时更换,反光膜出现破损或污染,反光面积小于1/2更换套皮,如果尘土遮盖严重时及时擦干净,保证安全锥的反光效果。
封闭区两头的缓冲区内各设置二人进行安全设施看护及交通疏导,发现有堵车迹象及有交通事故时迅速报告并组织交通疏导。施工现场安全员佩戴安全员袖章,施工人员穿着工作服及反光服。
(四)、与交警、路政监管部门联勤联动
路警联勤,加强合作。与新丰路政部门、交警支队采取“路警联勤联动”方式,为施工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施工路段交通事故引发交通堵塞时,施工单位在第一时间通知新丰县交警支队和新丰县路政中队赶赴现场迅速抢救伤者,保护财产,实行交通管制,立即采取临时通行、变道通行、车辆分流等疏导措施,路政、交警部门迅速勘验现场、牵引排障,清理现场,尽快恢复道路交通。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施工警示标志
限速标志
十一、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
(2)《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的通知》
(3)《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相关的应急预案
(1)交通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仁博高速TJ16标段平面交叉路口施工的各类安全事故。
(三)、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在应急工作中要首先保障施工工作人员及行人行车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做好应对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采用科学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处理水平。
3.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项目部要与属地交警、路政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施工队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4、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施工队要加强对施工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自救、呼救和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素质,实现本工程安全生产的形式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危险源评估
1、事故类型
省道平交路口工程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事故风险,其类型主要有:
1)交通事故、交通拥堵、中断交通
2)车辆事故、机械伤害;
3)人员意外伤害;
4)触电事故;火灾事故;
5)环境污染事故;
2、危险源(点)
结合本工程特点,根据项目存在的事故风险类型、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使用、贮存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事故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危险场所(设备)为事故危险源(点)。
下列场所作为危险源的主要考察对象:
1、交通管制区段
2、施工车辆、机械管理
3、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4、机械设备、物体打击
(五)、应急组织机构
指挥中心是项目部各类重大事故的最高指挥机构,由项目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环境部、工程部、机料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项目部应急救援机构组成如下:
组 长: 何伟
副组长: 李海明 付文国 陈明忠
组 员: 徐伟 杜彬 孙猛 郭钰铌 李特 常越 周国忠
指挥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或项目“预案”的制定和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和实施救援行动;组织事故调查和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指挥领导小组下设指挥协调、交通疏导、安全设施维护、应急抢险、后勤保障五个小组。
(1)、信息协调小组
组 长:李海明
成 员:郭钰铌
发生意外事故时,由现场的信息员何秉龙第一时间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道路拥堵情况报告给郭钰铌,由郭钰铌上报应急救援总指挥何伟,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评估事故等级,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通知新丰路政大队和新丰交警赶往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和交通管制,并协助交警和路政做好相关工作。
(2)、交通管控小组
组 长:付文国
成 员:李特
负责突发意外事故时,及时评估事故情况,如果是一般事故,能够短时间内恢复通行,采取开启应急车道,疏导车辆。
(3)应急救援保障小组
组 长:陈明忠
成 员:周国忠
在交警勘察完现场后,协助交警部门清理路障,恢复交通。
负责事故现场的设备、物资、人员的救援工作,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时,及时联系医疗、火警部门进行救援,对现场伤员进行急救及简单包扎处理。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车辆、机械保障。
(六)、突发天气应急处置
1)大雾天气
大雾弥漫在大气中使视野不清,难以正确判断路上施工标志、标线或其他信号,能见度减弱,影响车辆行驶速度和安全,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甚至发生事故。为尽可能避免上述危害,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雾天气停止施工。
应急措施:
⑴、停止施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⑵、无关施工车辆撤离现场;
⑶、设备停放区域用安全锥防护;
⑷、在关键路段设置警示灯,提醒车辆注意安全;
⑸、加强看护管理,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扶起倒地的安全锥。
2)、大雨天气
大雨天气使视野不清,路面较滑,司机难以正确判断路上施工标志、标线或其他信号,能见度减弱,影响车辆行驶速度和安全,容易造成交通堵塞。
雨天的应急措施:
⑴、停止施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⑵、无关施工车辆撤离现场;
⑶、设备停放区域用安全锥防护;
⑷、加强看护管理,及时扶起倒地的安全锥。
3)、大风天气
⑴、停止施工、无关人员撤离管控现场;
⑵、对标志牌用沙袋或石块固定;
⑶、对设备的顶棚等加固处理;
⑷、对看护人员的帐篷加固处理;
⑸、对风口处的安全锥采用两个(或更多)叠放,以增加抗风能力。
(七)、紧急救援
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紧急救援系统,紧急救援任务包括:通过观察、巡逻、通讯等手段迅速发现突发事件,并确认事故类型、位置等信息;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救援行动;依据事故类型,提供紧急服务,包括消防、救护、特种物品处理、故障车辆牵引、现场事故快速处理等。
对于未发生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可采取就近停放或迅速转移事故车辆等处理措施。若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救援车辆需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对于半幅封闭半幅双向通行施工段,救援车辆可利用对向封闭的半幅通行。对于封闭半幅某侧车道,另半幅正常通行施工段,救援车辆可利用硬路肩通行或在交通中断方向上逆向通行。当救援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实施救援,然后根据就近原则,转移至临近服务区或利用互通离开高速公路。事故处理完毕后迅速恢复交通。
(八)、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除立交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快打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项目部经理和公司安全部;
重伤事故:公司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会组织。
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公司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公会组织和人民监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小时应到达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监察机关和监督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门。
安全事故后,积极做好配合调查工作,要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即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部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坚持“三同时”(劳动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