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孵化功能,满足创业项目及催生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让游筹与进驻企业双赢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1条 以资金换股权形式,甲方提供10万元(大写)壹拾万圆整作为乙方创业投资资金,所有资金需于2015年7月5日前足额拨付乙方。
第2条 如乙方创业项目孵化成果,注册成公司,本投资资金自动转化为乙方所属公司原始股权15%。
第3条 如乙方需回购甲方所占乙方公司股权,需计算自投资资金拨付之日起至还清借款所发生利息及本金,利率按年利率4.7%计算(当期银行利率低于4.7%时,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
第4条 甲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乙方提供借款。
第5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创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追究乙方其它相关违约责任。
第6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乙方违反本投资借款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提前收回借款,包括直接从乙方存款账户中扣收,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其它相关违约责任。
第7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 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有限公司
| 日期:2015年7月2日 | 乙方:
日期:2015年7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