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根据《全国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 (2010年卷一20题,单选)
A.十个以上代表团联名
B.全国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C.全国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
D.全国常委会和全国团
正确答案:C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2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经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故C项正确。题干的“哪一”确实有误导嫌疑,出题人应该认真点! 知识模块:学
2. 根据《全国组织法》规定,下列关于全国团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20题,单选)
A.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B.两个代表团以上可以向全国提出属于全国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C.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可以提出对于全国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副,和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长的罢免案
D.一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出对及其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4条第1款,全国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注意是“推选”,而非“选举产生”,故选项A错误。根据该法第10条,1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提出属于全国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据此,1个代表团即可提案,而非“两个代表团以上”,故选项B错误。 根据该法第15条,全国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副,和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长的罢免案,由团提请大会审议。故选项C正确。另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39条,全国团也可提出罢免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6条,在全国会议期间,1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和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注意“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中的“或者”二字,而非“和”,故选项D错误。 知识模块:学
3. 根据《》规定,关于全国的专门委员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26题,单选)
A.各专门委员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决议,具有全国及其常委会所作决定的效力
B.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全国及其常委会任命
C.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全国及其常委会的任期相同
D.全国及其常委会领导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正确答案:D
解析:《》第70条第2款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据此,专门委员会仅能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其不能作出决议,更谈不上作出与全国及其常委会同等效力的决定。故A项错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35条第3款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委员长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据此,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只能由全国任命,不能由全国常委会任命。故B项“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全国及其常委会任命”的说法错误。 《》第71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调查委员会是为调查特定问题的临时委员会,其任务完成即应撤销。故C项错误。 《》第70条第2款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据此,全国专门委员会由全国及其常委会领导,故D项正确。 知识模块:学
4. 中华人民共和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关于军事委员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5年卷一26题,单选)
A.实行负责制
B.每届任期与全国相同
C.对全国及其常委会负责
D.副由全国选举产生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第93条第3款规定:“军事委员会实行负责制。”故A项对。该条第4款规定:“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故B项对。 《》第94条规定:“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军事委员会须对全国及其常委会负责,故C项对。 根据《》第62条第(6)项和第67条第(10)项,全国或其常委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副、委员的人选。换言之,军事委员会副不是选举产生的,故D项错,应选。 知识模块:学
5. 根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22题,单选)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C.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正确答案:C
解析:《地方组织法》第41条第1、2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据此,省级、地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除主任、副主任、委员外,还有秘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常委会裁决。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学
6.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关于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4年卷一26题,单选)
A.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B.以口头答复的质询案,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
C.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D.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13条规定:“专项工作报告由、人民或者人民的负责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故A项说法正确。该法第3规定:“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故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42条第3款规定:“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故C项“应当”二字错误。该法第46条第3款规定:“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故D项说法正确。 知识模块:学
7. 关于专门人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18题,单选)
A.专门人民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
B.军事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的基层设在师级
C.海事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最高管辖
D.铁路运输、森林只设基层
正确答案:A
解析:专门人民是人民组织体系中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它们是设在特定部门或者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目前我国设有军事、海事、森林和铁路运输等专门人民。故选项A正确。 军事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选项B称“军事的基层设在师级”错误,应该是设在“军级”。 海事只设一级,设立在广州、上海、武汉、天津、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海口和北海等港口城市,相当予地方中级人民。海事管辖民事主体之间的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对海事的判决和裁定上诉的案件由海事所在地的高级人民管辖(参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的决定》第3条第3款)。故选项C“由最高管辖”错误。 铁路运输是设在铁路沿线的专门人民,负责审判由铁路机关侦破、铁路起诉的发生在铁路沿线的刑事犯罪案件和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纠纷。森林是审理破坏森林资源、严重责任事故等案件,它分为两级:一是一般设置在某些特定林区的一些林业局(包括木材水运局)所在地的森林基层;二是在地区(盟)林业管理局所在地或国有森林集中连片地区设立的森林中级。故选项D称“只设基层”错误。 知识模块:学
8. 关于实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年卷一22题,单选)
A.的遵守是实施最基本的形式
B.制度保障是实施的主要方式
C.解释是实施的一种方式
D.适用是实施的重要途径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执行、适用和遵守均是实施的方式;遵守既是实施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实施的最基本的方式;解释既是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施的重要前提。故A、C、D项均正确。制度保障是对实施的保障。为保障实施而进行的活动,也属于实施,但不是实施的主要方式,故B项错误。 知识模块:学
9. 关于我国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22题,单选)
A.我国修宪实践中既有对的部分修改,也有对的全面修改
B.经十分之一以上的全国提议,可以启动修改程序
C.全国常委会是法定的修宪主体
D.修正案是我国规定的修改方式
正确答案:A
解析:我国1975年、1978年、1982年都属于全面修改,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分别对1982年进行了部分修改,故A项正确。 《》第条第1款规定:“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故B项“十分之一以上”说法错误。法定修宪机关是全国,而非全国常委会,故C项错误。我国对修改方式并无明确规定,修正案是实践中对1982年的修改方式。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学
10. 关于我国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23题,单选)
A.《》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
B.《》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立法法》规定,修正案由国家令公布
D.《全国议事规则》规定,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
正确答案:C
解析:《》第条第1款规定:“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该条对修改程序作了规定,而不是通过“专章”规定,故A项正确。 《》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故B项正确。《立法法》第2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签署令予以公布。”第44条规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签署令予以公布。”《立法法》对法律的公布主体作了规定,对修正案的公布主体并未作规定。在实践中,修正案是由全国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的。例如,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是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团于同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的。故C项错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53条第2款规定:“的修改,采用投票方式表决。”据此,D项正确。 知识模块:学
11. 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规定始于下列哪一部?(2009年卷一17题,单选)
A.1958年法国
B.1787年美国
C.1799年法国
D.1908年苏俄
正确答案:C
解析:一般认为,美国由普通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苏俄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故排除选项B、D。一般认为,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起源于1799年法国设立的元老院。根据规定,元老院有权撤销违反的法律,故选项C正确。1958年法国确立的是委员会这一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实施。 知识模块:学
12. 根据省制定的地方规章,省质监部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被处罚人认为,该省规章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不能作为处罚依据,遂向起诉,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关于对该省规章是否违法的认定及其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25题,单选)
A.由审理案件的进行审查并宣告其是否有效
B.由该省审查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改变或者撤销的决定
C.由将其提交全国常委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
D.由该省常委会审查其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
正确答案:D
解析:人民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行政诉讼法》第63条第3款);在参照规章时,应当对规章的规定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判断,对于合法有效的规章应当适用(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对于违法无效的规章不予适用,但《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并没有赋予人民在裁判理由或裁判主文中“宣告其是否有效”的权限,故A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97条第(3)项和第(5)项,对省规章,有权处理的机关是和该省常委会。根据该条第(4)项,省有权改变或撤销其常委会制定的和批准的地方性法规,但对省规章无权改变或撤销,故B项错误。根据该条第(2)项,全国常委会有权撤销行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对省规章无权撤销,故C项“全国常委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说法错误。根据该条第(5)项,省常委会有权撤销不适当的本省规章。根据该法第96条,此处的“不适当”包括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超越权限、违背法定程序等违法情形,也包括不合理情形。故该省常委会对该省规章,既可以审查合法性,也可审查合理性。总之,D项正确。 知识模块:学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13. 根据《》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全国的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题,多选)
A.享有绝对的言论自由
B.有权参加决定各部、各委员会主任的人选
C.非经全国团或者全国常委会许可,一律不受逮捕或者行政拘留
D.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正确答案:B,D
解析:《》第7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故代表的言论免责权有场合方面的,故A项“绝对”二字错误。 《代表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决定组成人员和军事委员会副、委员的人选。”据此,B项正确。 《代表法》第32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据此,C项错误。 根据《》第61条第1款,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故D项正确。 知识模块:学
14. 关于全国及其常委会的质询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0年卷一93题,多选)
A.全国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可书面提出对的质询案
B.全国会议期间,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书面提出对各部的质询案
C.全国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可书面提出对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D.全国常委会会议期间,委员长会议可书面提出对的质询案
正确答案:A,B,C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和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据此,A、B项正确。《监督法》第35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及其部门和人民、人民的质询案。”据此,C项正确。委员长会议无权提出质询案,故选项D错误。 知识模块:学
15. 根据《》规定,关于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61题,多选)
A.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B.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C.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D.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正确答案:B,C,D
解析:《》第86条第1款规定:“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据此,A项错误。注意: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地位与各部相同,也属于组成人员。 《》第8第2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常务会议。”据此,B项正确。《》第条规定:“行使下列职权:……(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据此,C、D项正确。 知识模块:学
16. 甲市对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迟迟未予公布,社会各界意见较大。关于这一问题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66题,多选)
A.市应当主动公开该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
B.市可向市常委会要求就该类事项作专项工作报告
C.市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依法向常委会书面提出针对市不公开信息的质询案
D.市举行会议时,市可依法书面提出针对市不公开信息的质询案
正确答案:A,B,C,D
解析:《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信息:……(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据此,A项正确。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9条第2款规定:“、人民和人民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报告专项工作。”据此,B项正确。 《地方组织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人民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据此,C项正确。 《地方组织法》第2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人民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据此,D项正确。 知识模块:学
17. 关于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监督法》规定?(2009年卷一61题,多选)
A.可以向县常委会提出撤销个别副职务的撤职案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依法向本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
C.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D.撤职案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正确答案:B,C
解析:根据《监督法》第45条,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的主体限于:本级、人民和人民;本级常委会主任会议(故选项B正确);本级常委会1/5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无权提出撤职案,故选项A错误。根据该法第46条第1款,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故选项C正确。根据该法第46条第3款,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选项D“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的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学
18. 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为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全国常委会于1994年通过了《审计法》,并于2006年进行了修正。关于审计监督制度,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65题,多选)
A.《审计法》的制定与执行是在实施的相关规定
B.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常委会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C.各部门和地方各级的财政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D.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正确答案:A,C,D
解析:审计法是根据制定的,故A项正确。《》第10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故B项“本级常委会”字眼错误。《》第91条第1款规定:“设立审计机关,对各部门和地方各级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据此,C、D项正确。 知识模块:学
19. 根据《》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构,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一60题,多选)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B.军事委员会实行负责制
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D.市辖区的经本级批准可设立若干事处,作为派出机关
正确答案:A,B
解析:《》第7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故A项正确。 《》第93条第3款规定:“军事委员会实行负责制。”故B项正确。 《》第10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地方各级审级机关除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外,还须对本级负责,故C项错误。 《地方组织法》第6第3款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D项“经本级批准”的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学
20.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卷一61题,多选)
A.和地方各级可以向全国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B.经授权,行规可设定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C.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的时候,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
D.地方各级有权撤销本级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立法法》第46条规定:“、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据此,地方各级无权向全国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A项错误。 该法第9条规定:“本法第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据此,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得授权给行规来设定。故B项错误。 该法第15条第2款规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第27条第2款规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故C项“应邀请”说法错误。 该法第97条第(5)项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该法并未授权地方各级撤销本级规章的权限,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学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21. 根据《》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一86题,不定项)
A.地方各级非经本级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
B.乡、民族乡、镇的、副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C.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行使审计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全国常委会的决定,进行国事活动
正确答案:B
解析:选项A所称“地方各级”包括乡级(乡、民族乡和镇)、县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地级(设区的市、自治州)和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35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该条规定有“县级以上”的,不包括乡级。另根据《代表法》第32条第4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上述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非经本级团许可,在本级闭会期间,非经本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而乡级被逮捕、受刑事审判的,不需要经许可,仅需要报告即可,故选项A说法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14条第2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副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副的职务。”据此,选项B表述正确。 《》第91条规定:“设立审计机关,对各部门和地方各级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10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据此,审计机关须接受总理领导,地方审计机关须接受本级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故选项C“审计机关……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的表述有误,而应表述为“审计机关……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的干涉”(此处的“其他行政机关”,是指除本级和上级审计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 《》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据此,国家代表中国进行国事活动,不需要根据全国常委会决定,故选项D“根据全国常委会的决定”表述错误。 知识模块:学
22. 预算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监督。根据《》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预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5年卷一93题,不定项)
A.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B.经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C.有权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
D.全国常委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正确答案:A,B,C
解析:《预算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故A项对。《预算法》第13条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故B项对。 《》第条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故C项对。 《》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据此,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机关应当是全国,而非全国常委会。故D项错。 知识模块:学
23. 根据《》和《监督法》的规定,关于各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卷一91题,不定项)
A.各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报告,接受监督
B.全国常委会可以委托下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C.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的机关的负责人签署
D.依法设立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正确答案:A,C,D
解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6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据此,A项正确。 该法第2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受委托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据此,全国常委会只能委托“下一级” (非“下级”)常委会(即省级常委会)进行执法检查。下级包括下一级、下两级、下三级等。故B项错误,不应选。 该法第3规定:“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据此,C项正确。 该法第42条第3款规定:“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据此,D项正确。 知识模块:学
24. 根据《》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卷一88题,不定项)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B.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应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C.最高作出的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常委会备案
D.撤职案的表决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A,B,C
解析:《监督法》第15条规定:“应当在每年六月,将上一年度的决算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决算草案应当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预算数、调整数或者变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并作出说明。”根据该条第2款,选项A正确。 《监督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研究处理。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根据该款最后一句,选项B正确。 《监督法》第31条规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该条规定,选项C正确。 《监督法》第46条第3款规定:“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据此,撤职案表决采无记名投票方式,故选项D“记名投票”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学
25.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设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09年卷一94题,不定项)
A.县设立审计机关
B.县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县批准,并报上一级备案
C.县在必要时,经上级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派出机关
D.县的工作部门受县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规的规定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正确答案:A,D
解析:根据《地方组织法》第条第2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据此,选项A正确。根据该法第条第4款,地级、县级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报请上一级批准,并报本级常委会备案。故选项B所称的批准机关和接受备案机关均是错误的。 根据该法第6第2款,县、自治县在必要的时候,经省级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据此,选项C所称的批准机关错误。根据该法第66条第2款,地级、县级的各工作部门受本级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规的规定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据此,选项D正确。 知识模块:学
26. 修改是指有权机关依照一定的程序变更内容的行为。关于的修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年卷一93题,不定项)
A.凡规范与社会生活发生冲突时,必须进行修改
B.我国的修改可由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提议
C.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D.我国1988年《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
正确答案:B,C
解析:凡规范与社会生活发生冲突时,如通过解释即可解决该冲突的,不需要进行修改。故A项错误。 《》第条第1款规定:“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据此,B项正确。 在修宪实践中,我国修正案以全国会议团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的形式公布施行,故C项正确。 1988年《修正案》第2条将《》第10条第4款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据此,D项多了“法规”字眼,故错误。 知识模块:学
27. 解释是保障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关于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5年卷一94题,不定项)
A.由司法机关解释的做法源于美国,也以美国为典型代表
B.德国的解释机关必须结合具体案件对含义进行说明
C.我国的解释机关对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
D.我国在制定行规时,必然涉及对含义的理解,但无权解释
正确答案:A,D
解析:由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解释的起源于美国。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首席法官马歇尔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作出了著名的判决,确立了“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释是法官的职责”的规则,从此开创了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目前,世界上六十多个国家采用司法机关解释的制度。故A项对。 德国联邦负责解释(即该国基本法)。根据该国基本法规定,当联邦内阁或众议院三分之一议员认为国会制定法可能与基本法有冲突时,可向联邦提出审查申请。这种审查与具体案件无关。故B项错。 我国现行《》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监督的实施;……”据此,全国常委会有权解释。全国常委会对的解释具有普遍约束力,但并不具有“最高”效力,因为全国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包括解释决定)。故C项“最高的”字眼错误。但司法部公布的答案认为C项也应选。 我国《》第条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规,发布决定和命令;……”据此,可以根据制定行规。故我国在制定行规时,必然涉及对含义的理解,但无权解释(因为并没有赋予解释权)。D项对。 知识模块:学
28. 根据《》和法律,关于我国监督方式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6年卷一94题,不定项)
A.地方性法规报全国常委会和备案,属于事后审查
B.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报全国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属于事先审查
C.全国常委会应的书面审查要求对某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属于附带性审查
D.全国常委会只有在相关主体提出对某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要求或建议时才启动审查程序
正确答案:A,B
解析:事后审查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颁布实施以后,由有关机关对其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审查。备案不影响生效,故全国常委会和对地方性法规的审查属于事后审查。A项正确。 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制定过程。当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尚未正式颁布实施之前,由有关机关对其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审查。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其违宪,即可立即修改、纠正。全国常委会在自治条例生效前所进行的审查属于事先审查。故B项正确。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主要指)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诉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故C项错误,因为全国常委会并非司法机关,不可能进行附带性审查。 《立法法》第99条第3款规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据此,D项“只有”字眼错误。 知识模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