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承
诺
书
工程名称:
施工总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承诺人信息
姓 名 | 身份证编号 | |||||
电 话 | 户籍所在地 | |||||
注 册 证 书 | 编 号 | 类 别 | ||||
专 业 | 期 限 | |||||
备 注 |
一、本《承诺书》采用白色 A4 纸双面打印,文字内容为黑
色;签字、抄写部分应当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抄写部分字迹 工整;盖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签盖红色或蓝色印章;《承诺书》 载明内容应当清晰,不得涂改,《承诺书》复印件无效。
二、工程建设期间,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 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序,继续签署《承诺书》,并按规定提交有 关单位。质量终身责任范围按照变更日期及实际情况进行界定。
三、本《承诺书》应当分别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 监理、施工等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按规定 将本《承诺书》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其他单位留存的《承诺 书》由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本《承诺书》应当由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有关单位,集中
张贴于工程项目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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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本人 (身份证编号: )
受 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工程名称)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对该 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并依法对该工程项目在设计 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本人将严格遵守职业 道德,并代表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我本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文件规定和工程设计文件、合同约定,认真履 行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义务。保证不违反法律法 规和标准规范,不降低建设工程施工质量。
二、本人持有符合规定且有效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在符合 注册许可范围和聘用单位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进行执业。保证不 以他人名义执业,不让其他人员借名替代,不超越许可范围执业。 保证不违法分包,不与分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三、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保证相关人员持证上岗,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不让分包 单位以包代管;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不让未经教育培训 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四、对应当实行抽样检测的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 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见证 下取样送检,经检测合格后使用;保证取样、封样、送检工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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