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御溪湖畔项目部C区
乙方:钢筋工施工队--龙春文
甲方因施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施工工种--钢筋工施工人员及相应的管理人员进入御溪湖畔项目部C区C1、C2拣承揽该工程的钢筋工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御溪湖畔项目部C区C1、C2拣。
2、工程地点:苏仙区锁石路。
3、建筑面积;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约22000㎡,其中:C1栋20000㎡,C2栋2000㎡;实际结算建筑面积按照湖南省06计价表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4、结构类型:框架和框剪。
5、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主合同的质量要求。
6、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必须达到郴州市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标准。
二、工程工期:
总工期:按甲方计划工程执行.计划进场日期为:2011 年10月28日(实际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分段控制工期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周计划、月计划执行实施。主体完成时间及终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及综合管理情况由甲方确定。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员进场施工,并接受业主代表及其委派的监理公司对进度的检查督促,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即使甲方代表批准同意进度计划调整,总工期仍然不能顺延。
三、劳务承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御溪湖畔项目部C区C1、C2栋所有属钢筋工施工内容(含化粪池、塔吊基础、附属工程等)。
(1)、除甲方供应的钢材外、施工所用的其它材料均在乙方承包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铁丝、镀锌绑扎丝、焊条、电渣压力焊接头及钢筋连接焊等。
(2)、除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外,施工所需的钢筋加工机械,包括钢筋弯曲机、调直机、切断机、电碴焊机、对焊机、交、直流焊机、电缆等小型机具、工具均在乙方承包范內。
2 、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内包工、包钢筋工施工、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等。3、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钢筋工程包括本工程所有的钢筋(包括主体柱、梁、板、墙、圈、过梁构造柱、拉结筋(制作)等所有的现浇、预制构件的钢筋、铁件)制作、吊输、绑扎、预埋,加工场地及现场装卸、堆码、场内运输含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转运,钢筋余料按甲方要求进行调直、焊接使用等处理。
(2)、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测量放线,提前10 天负责填写钢筋下料表,料表送审,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制作:包括钢筋装卸车、收料交接、平直、切断、弯曲、机械连接、焊接、现场场地内的材料分区堆放、搬运和半成品的取放,保护层垫块制作。
(4)、绑扎:
a、清理模板内杂物,按设计要求将钢筋绑扎成型并放入模内.
b、捣制构件包括安放垫块:预制构件包括绑扎成型构件的挂牌(挂牌自备)、垫楞、堆放及入模和安放垫块、卡具.
c、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搭、拆能保证安全及施工需要的所有自用操作脚手架.
d、横纵和垂直向钢筋对焊接头,钢筋以短接长的对焊连接及所有配合用工。
(5)、运输装卸,钢筋装卸,包括施工现场以加工场地内全部水平及垂直运输、装卸、分区堆码、取料。
(6)、清理:清理每次绑扎后多余的钢筋、扎丝、废渣等垃圾,剩余的半成品钢筋按甲方要求进行调直等处理,钢筋绑扎完毕后,要卸下所有自用操作架钢管上的夹具、扣件,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须分类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每夭做到工完场清。
(7)、现场可能的零星钢筋铁件制安,主体工程后浇加强带的钢丝网制作、安装。
(8)、配合甲方施工员基础(坑) 分中放线以及其他工种的穿插施工。
(9)、配备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组织自检,对班组内施工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10)、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四、承包工程费用:
1、工程承包单价按C1栋23.8元/㎡,C2栋26元/㎡(建筑面积按湖南省06计价表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因地面为钢筋砼和多一层承台梁经协商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另计算架空层地面面积。如质量达不到施工图和规范要求的,或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动退场,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80%进行结算。
2、以上合同价均包括完成本工程所有用工及其它所有费用。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按承包单价×建筑面积,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按乙方己完合格工程价款的80%进行结算支付。
2 、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每完成一层(指楼面砼浇注完成) 按该楼层工资价款的80 %支的支付,余款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半年内全部付清。
3、预结工资实行分层划分,C1栋主体结构为18层(含1层架空层和屋面斜坡层),钢筋工计算建筑面积为19层(含1层硁地面层),制安绑扎层为20层,预结工资按20层分层预付,即该栋总工资(该栋总建筑面积×单价)÷20层=该层制安绑扎完工工资×80%。C2栋参照C1栋计算原则。
4、如遇甲方资金困难, 乙方暂替付每完成楼层工人工资80%,但乙方替付不能超过3层以上。
六、材料供应与管理:
本工程的主要材料为钢筋, 其下料时应满足施工图和规范要求,严禁钢筋型号替换,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严禁长材短用,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赔偿,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照施工图纸计算钢筋各种型号用量送报甲方备料,乙方须按规范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材料用量,乙方使用的材料用量严格控制在损耗范围内。废钢筋等材料由甲方负责统一回收,乙方予以配合回收但不能私自对外出卖。
七、质量要求:
l、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 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公司、质安站和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捡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质检员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
4、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标准:
(1)、钢筋保护层误差:基础±10 mm :梁柱±5 mm :墙板±3 mm ;
(2)、钢筋间距:间距±10mm :排距±5mm ;
(3)、钢筋位移:10mm ;
(4)、钢筋制作偏差:箍筋±5mm :主筋±10mm ;
(5)、钢筋观感:横平竖直,缺扣、松扣数量不超过应绑扣数的10%,且不应集中。
八、安全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用塔吊吊运钢筋和其它材料时,指挥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材料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材料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材料碰人坠落。
3、离地面2米以上绑扎柱、墙、过梁、雨篷、小平台时等,不准扒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4、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应正常;严禁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5、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6、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严禁安全帽放在一边不佩戴。
7、所有的工人都不得从高处向下扔掷钢筋、工具等物体。
8、严禁乙方施工人员在作业层违章作业,严禁乙方施工人员打赤膊、穿拖鞋、不戴安全帽进入工地等违章形为, 否则, 甲方有权每次每人罚款50元。
9、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本工程乙方确保无死亡、重轻伤安全事故。
10、乙方按项目部的安排做好三级安全教育,乙方每天工作前,应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的指令,并接受相应的奖惩.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他方人员轻伤,对项目造成损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九、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整齐堆放。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从乙方结帐单中加倍扣出。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不得与其他劳务队伍因材料、设备等原因发生争吵、打架等事件,否则,每发生一次,双方各罚款200 元。
十、其它
1、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 及时将支付民工工资情况用工资表形式上报给甲方(工资表中必须有民工身份证号和本人签字),如有拖欠民工工资现象的,甲方有权从工资款中直接支付民工工资。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对乙方行为进行的处罚款和要求乙方赔偿款, 乙方无权拒付, 该两项款由甲方在每层或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时扣除。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以上条约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