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某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该企业2010年发生以下情况:
(1)2月,任命张某为会计主管人员,张某于2009年2月大学本科毕业以后便参加工作,已取得初级职称,具有比较丰富的会计从业敬仰。
(2)5月,企业受到转账支票一张,审核时发现支票中的金额栏数字有更正迹象。更正的金额处加盖了出票单位公章,会计人员认为不符合规定,立即退回支票,要求对方重新开具。
(3)6月,企业受到铺面租金收入6万元,经理授意公司出纳,让出纳单独记账保管,未纳入单位同意会计核算。
(4)7月,原出纳王某在出纳工作期间的有关资料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陈某在交接时并未发现,检查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王某说:“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责任由接替者陈某承担。”
(5)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企业管理层研究决定,企业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后只要由会计主管张某确认签字即可对外报送,张某需要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1)该企业对张某的任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该企业退回支票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该企业将租金收入单独记账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原出纳王某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其余人管理层做出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参要点:
(1)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张某没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也没有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所以不能担任会计主管人员。
(2)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3)不合法。按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企业将租金收入单独记账属于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行为。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是严重违法行为。
(4)王某的说法不正确。因为《会计法》规定交接工作完成以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问题,那么如果事后发现,仍然应当是由移交人员负责,那么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以移交而推脱责任。
(5)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另外,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2009年10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钢铁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获悉如下情况:
(1)2008年2月,厂长张某上任后,将其朋友的女儿小王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监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小王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同月,厂长张某将其朋友杨某调入该厂担任会计科科长,杨某于2003年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
(3)2008年5月,经厂长张某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借出了该企业2005年度的会计档案,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相关档案1个月后如数归还。
(4)2008年12月该厂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对会计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照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含一张购买固定资产的凭证,该固定资产仍在使用中。
(5)2009年1月,会计部门在审计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原始材料的,其“金额”栏中的数据有变更的现象,经查阅有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出具单位在的“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1)该厂对小王的任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该厂对杨某的任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该厂向业务往来单位借出会计档案的操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该厂在会计档案销毁中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该厂对购买原材料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参要点:
(1)该厂对小王的任命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该厂任命小王为出纳,同时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2)该厂对杨某的任命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除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杨某于2003年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任命其为会计科科长符合规定。
(3)该厂向业务往来单位借出会计档案的操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该厂将2005年的有关会计档案原件借出不符合法律规定。
(4)该厂在会计档案销毁中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如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程序销毁。该厂将保管期满但尚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法律规定。
(5)该厂对购买原材料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该公司对购买原材料的金额栏数字进行更改不符合法律规定。
3、齐河公司是一家小企业,属于生产规模小、会计账册不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较低、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纳税人。
公司今年引入一项新的技术,新技术的运用使得公司的生产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产品成本也大幅度下降。公司会计张某,一直从事成本核算的工作,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了王某,王某所担任的公司恰好是齐河公司的竞争对手,了解到齐河公司引入新技术的事实后,王某向张某许诺,只要张某将齐河公司现在的成本情况向其透露一些,一定重重答谢。张某认为透露成本信息又不是透露技术本身,对公司影响应该不大,遂向王某告知了齐河公司的产品构成情况,并如约得到了高额的回报。
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齐河公司适合哪一种税款征收方式?并阐述该税款征收方式的概念。
(2)根据上述材料的分析,你认为张某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基本内容中的哪一条?并具体说明该条的基本要求。
参要点:
(1)齐河公司适合查定征收方式。查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耗用原材料等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2)张某违反了诚实守信。诚实守信基本要求:(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3)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4)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4、阳光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2010年11月,公司所在地财政局在对其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下列事项:
(1)刘某是阳光公司会计科长。刘某的儿子在大学也就读会计专业。暑假,刘某的儿子向其提出了到阳光公司进行暑期实践的要求。刘某考虑再三后决定,直接将公司的部分会计工作带回家处理,以便儿子观摩,在未经任何领导批示的情况下,他将公司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带回家。
(2)2009年1月,公司收到立信公司前欠款4万元。该欠款属于已被注销的坏账,董事长程某只是刘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以备业务招待之用。
(3)2009年4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总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董事长程某因出差在外,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4)2009年12月,公司采购员江某出差借款2000元,填写借条时误写为3000元,所以采用了划线更正法更正并由会计科长刘某签字后入账。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将公司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带回家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公司董事长程某指示刘某将已被注销的坏账收入4万元,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3)公司董事长程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千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4)公司对采购员江某出差借条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
(1)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会计人员不得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带出单位。
(2) 不符合规定。按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企业将租金收入单独记账属于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行为。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是严重违法行为。
(3)公司董事长程某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根据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需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4)公司对江某出差借条的处理不正确。根据规定,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正确做法是,江某应重新填写借条。
5、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一批原材料,价值20万元,双方约定使用转账支票进行结算。于是甲公司出纳王某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20万元的转账支票,王某在浅粉色支票时使用普通的蓝色水笔填写,并且没有盖章。乙公司将20万元的转账支票交给银行,银行认为此出票行为不合法。不予转账。同时发现,甲公司的账户上只有8万元,银行遂退还了该支票,并且提出要对甲公司处以罚款。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在对乙公司签发支票时犯了哪些错误?并说明理由。
(2)当银行发现甲公司账户中余额只有8万元的事实后,要对其进行处罚,试阐述银行进行处罚时依据的相关规定的内容,并计算具体的罚款金额。
参要点:
(1)甲公司签发支票,用蓝色墨水填写错误。根据规定,填写支票应当用墨汁或碳素墨水书写。没有签章错误。根据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事项有:①表明“支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任何一项的,支票都为无效。
(2)甲公司属于签发空头支票。根据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 000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银行可以对甲公司罚款:200000×5%﹦10000元。
6、.2010年6月25日,国有企业A公司经过严格考核后,决定录用本公司财务科长老张的女儿——刚毕业于某财经院校会计系的本科毕业生小张在公司财务部门从事出纳工作。由于小张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故公司领导要求小张在一年内必须取得该资格证书,否则将予以辞退。2010年7月3日,财务科长老张根据人员变化及工作需要,对财务科部分会计岗位进行了调整:原出纳员小李改为从事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原该岗位人员老胡协助稽核员老王,加强单位内部的稽核工作。上述岗位变动人员均办理了移交手续,并由稽核员老王进行了监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对照有关会计法律制度,回答以下问题:
(1)A公司录用小张从事会计工作是否符合规定?请简要说明理由。
(2)财务科长老张对财务科部分会计岗位进行调整,是否符合规定?请简要说明理由。
(3)财务科长老张安排自己的女儿从事出纳工作,是否符合规定?请简要说明理由。
(4)原从事成本、费用核算工作的老胡协助稽核员老王从事稽核工作,是否符合规定?请简要说明理由。
(5)岗位变动人员的手续移交工作,是否符合规定?请简要说明理由。
参要点:
(1)不符合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小张尚未取得该证书,故不能从事该公司的会计工作。
(2)符合规定。根据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3)不符合规定。根据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该资料中显示,小张为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老张的直系亲属,故按规定不能担任出纳工作。
(4)符合规定。根据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岗一人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不符合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等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而该单位派稽核员老王负责监交,不符合规定。
7、A公司是一家股份公司,2010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
(1)3月20日,市财政部门到公司进行检查,公司领导以“单位最近正在进行生产整顿,没有时间”为由,予以了拒绝。
(2)5月18日,从事公司财务部门内部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李某休产假,公司决定由出纳员陈某临时顶替一下工作。
(3)6月9日,公司财务科长张某退休,公司决定任命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了10年的吴某担任财务科长。
(4)6月29日,公司出纳员陈某顶替李某从事单位内部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期间,应自己爱人要求,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本公司开发新产品的成本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复印后交给其爱人单位有关人员。
(5)8月27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货物,收到后,发现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经办人员便在原始凭证中作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6)9月15日,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重申,公司今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钱某、主管会计的副总经理刘某和财务科长吴某三人同时签名、盖章后方能报出。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拒绝市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检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请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让陈某顶替李某兼任单位的内部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请简要说明理由。
(3)该公司会计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请简要说明理由。
(4)公司出纳员陈某顶替李某从事单位内部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期间,私自将本公司开发新产品的成本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复印后提供给其爱人单位有关人员,这一做法是否符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请简要说明理由。
(5)该公司任命吴某担任财务科长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请简要说明理由。
(6)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重申决定是否符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请简要说明理由。
参要点:
(1)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所以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
(2)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不符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根据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会计人员应做到诚实守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5)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注册会计师不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故吴某没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也没有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6)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8、滨江市万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公司)2010年发生以下情况:
(1)3月12日,为方便公司支取现金,在已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下,公司财务经理李某通过私人关系,经中国工商银行滨江市分行领导同意,在其下属的分理处又设一基本存款账户。
(2)4月10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一批原材料,出纳人员张某在审查相关单据时,发现购货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经核对有关合同查明:大写金额不错,小写金额是计算错误造成的。张某要求经办人员在上作了更正,并加盖了经办人员的印章。
(3)6月25日,公司财务部签发了一张价值为12000的转账支票,用于支付B运输公司的运费,而在B公司提示付款时,万达公司账户的存款余额仅为8000元。开户银行除退票外,对万达公司处以1000元的罚款;B公司也要求万达公司赔偿其损失1000元。
(4)8月9日,公司处理一批报废的办公用电脑,收到变价收入3000元,会计人员刘某按财务经理李某的意思将该笔款项以个人名义存储。
(5)10月18日,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夏某因病住院,张某被临时安排接管夏某的工作。移交时,夏某直接将档案室的钥匙交给张某,总账会计孙某在场。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会计、金融、会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万达公司在工行滨江分行下属分理处设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出纳人员张某要求经办人员更正金额做法是否符合规定?正确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3)万达公司财务部签发支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开户银行对万达公司的处罚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4)B公司要求万达公司赔偿其1000元的损失是否合理?说明理由并正确计算赔偿金额。
(5)会计人员刘某将电脑的变价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储是否合法?其行为违反哪些会计职业职业道德要求?
(6)出纳人员张某临时接管夏某的工作是否符合规定?会计工作交接存在哪些问题?分别说明理由。
参要点:
(1)不合法。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存款人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多头开设基本存款账户。万达公司财务经理利用私人关系,在工行滨江分行下属分理处另设基本存款账户,属于多头开设,应予撤销。
(2)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由原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正确的做法:出纳会计张某应当退回该原始凭证,由经办人员到原出具单位重开。
(3)万达公司财务部签发支票的行为不合法,出票人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开户银行对其处罚是正确的,按支付结算制度的规定,单位签发空头支票,开户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出票金额处5%但不少于1000元的罚款。该案例中,按出票金额的5%计算的罚款(12000×5%=600)小于1000元,应处以1000元罚款。
(4)不合理,按支付结算制度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持票人有权要求赔偿出票金额2%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应为240元(12000×2%=240)。
(5)不合法。按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或单位的各项收入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储)。会计人员刘某未如实核算、反映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违反了客观公正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对财务部经理李某的意见,未能依法办事,违反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6)出纳人员张某接管夏某的工作不合法。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移交中存在的问题:①夏某应当编制移交清册,并将各种会计档案资料逐项点交,不能直接将档案室钥匙直接交给张某②一般会计人员的移交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而不应总账会计监交。
9.A、B、三方C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振华有限责任公司。3月份A按规定手续在当地工商银行开立了临时存款账户,出资人A、B、C分别存入40、30、10万元。在验资期间,鉴于设立公司需活动经费,A欲在临时存款账户上取出5万元现金。5月20日振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按规定在工商银行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存入70万元,并要求银行于开户当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光宏公司30万元用于购置一设备。6月中旬,振华公司在农行、建行又开立了两个一般存款账户,并决定今后公司职工工资、奖金统一从农行的一般存款账户上中支取。
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从临时账户上支取5万元的想法能否实现?为什么?
(2)公司于银行账户开立当天付款给光宏公司30万元的要求能否实现?为什么?
(3)公司开立两个一般存款账户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4)公司职工工资、奖金从一般存款账户上支取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参要点:
(1)不能实现。根据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2)不能实现。根据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自正式开立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3)符合规定。根据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存款人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且没有数量。
(4)不符合规定。根据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支取工资、奖金和现金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10、2006年初某集团公司财务部拟组织本系统会计职业道德培训。为了使培训工作更具针对性,公司财会部就会计职业道德概念、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以及组织实施等问题,分别与会计人员王晴、周雯、姚萍、范涛等4人进行了座谈。现就4人回答的主要观点摘录如下:
(1)关于会计职业道德概念问题,王晴认为,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 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2)关于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问题,周雯认为,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两者在性质、实现形式上都一样。
(3)关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姚萍认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全部内容归纳起来就是两条:一是廉洁自律。会计职业是一项极为特殊的职业,整天与钱、财、物打交道,如果爱贪爱占,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会计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会计人员必须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二是强化服务。会计人员的根本任务就是为单位负责人提供服务,应当无条件服从领导,不折不扣的贯彻领导意图。
(4)关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问题。范涛认为,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唯一途径就是依*学历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培养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强化会计道德情操。
要求: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分别分析判断王晴、周雯、姚萍、范涛、陈进等5人的观点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阐述正确的观点。
参要点:
(1)王晴关于会计职业道德概念的观点不正确。
正确的观点是: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2)周雯关于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两者在性质、实现形式上都一样的观点不正 确。
正确的观点是: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法律制度两者在性质和实现形式上不同。
在性质上,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在实现形式上,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 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3)姚萍关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内容的观点不全面。姚萍关于“强化服务”的观点不正 确。
正确的观点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除廉洁自律、强化服务外,还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会计人员应当坚持准则,不能无条件服从领导。
(4).范涛关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观点不正确。
正确的观点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包括:会计学历教育、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的自我修养与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需要内外结合,不能片面强调学历教育,无视或忽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我教育与修养。
11、安徽王某,23岁,大学专科毕业后分配到某市一国债服务部,担任柜台出纳兼任金库保管员。1999年5月11月,王某偷偷从金库中取出1997年国库券30万元,4个月后,王某见无人知晓,胆子开始大了起来,又取出50万元,通过证券公司融资回购方法,拆借人民币.91万元,用来炒股,没想到赔了钱。王某在无力返还单位债券的情况下,索性于1999年12月14、15日,将金库里剩余的14.03万元国库券和股市上所有的73.7万元人民币全部取出后潜逃,用化名在该市一处民房租住隐匿。至此,王某共贪污1997年国库券94.03万元,折合人民币118.51万元。案发后,当地人民检查院立案侦查,王某迫于各种压力,于2000年1月8日投案自首,检查院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案例中犯罪嫌疑人王某年轻,有学历,在比较重要岗位工作,但胆大妄为,从学校刚刚走上工作岗位就犯罪。这说明什么?
(2)结合上述案例简述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
(3)简述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层次。
参要点:
(1)这说明该会计人员在学校缺乏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没有丝毫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内心深处没有构筑道德的防线,或者说道德防线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角度分析,该会计人员违背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此外,此案也说明了建立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2)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培养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情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树立会计职业道德信念。
(3)层次:一是对潜在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二是对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进行岗前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12、2010年1月,某服装厂发生如下事项:
(1)7日,该厂会计人员郑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会计科长指定出纳王某兼管郑某的债权债务项目的登记工作,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10日,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未报经厂领导批准,也未变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后未履行任何手续。
(3)20日,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将本年度利润亏损20万元,调整为盈利50万元,并将调整后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经厂长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向有关单位报送。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出纳王某临时监管郑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2)会计人员郑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是否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该服装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在程序上是否符合规定?
(4)该服装厂厂长对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参要点:
(1)不符合规定。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做工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3)不符合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需变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销毁,销毁后,监销人员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4)应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3、2009年4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8年10月,新厂长李某上任后,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原会计科科长赵某调到计划科任科长,提拔会计钱某任科长,并将厂长孙某战友的女儿李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监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李某没有会计证。
(2)2008年11月,会计周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
(3)2008年12月10日,该厂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5万元用于职工福利。会计科长吴某称当时曾口头向厂长反映这样做不妥,但厂长仍要求其办理。
(4)2007年1月6日,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监销。经查实,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5)该厂2007年10月以来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用圆珠笔书写的,未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有跳行、隔页现象。
请分析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要点:
(1)情况(1)中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
①厂长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将会计科长赵某调任计划科长,提拔会计钱某任会计科长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法》规定,对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的统一。
②将李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2)情况(2)中周某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记办理调动手续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3)情况(3)中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
①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5万元用于职工福利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银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②吴某仅以口头方式反映坐支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4)情况(4)中销毁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终时为止。
(5)情况(5)中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
①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用圆珠笔书写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书写。
②会计账簿未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有跳行、隔页现象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各种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14、某大型国有企业,2009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人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工作;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8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4)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的出具单位在的“金额”栏更改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请分析: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说明理由。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参要点:
(1)给企业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
①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以下原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②任命王某为主管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而王某一直从事的是文秘工作,且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法定资格。
③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规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其中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因此,王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其女儿不能在本单位任出纳工作。
(2)该企业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而该企业则是是由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法律规定。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符合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处理不符合规定。
根据相法律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15、某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9年度发生了一下事项:
(1)1月21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检查。
(2)3月5日,公司会计科一名档案管理人员生病临时交接工作,胡某委托单位出纳员李某临时保管会计档案。
(3)4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一批原材料,收到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4)6月30日,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
(5)9月9日,公司人事部门从外省招聘了一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该高级会计师持有外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资料仍保存在外省的原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
(6)12月1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盖章后报出。
请分析: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合资企业不受《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2)该公司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3)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4)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5)该公司招聘的高级会计师是否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如需办理,应怎样处理?
(6)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参要点:
(1)胡某的观点是错误的。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
(2)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有关制度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经办人员更改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公司档案部门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会计档案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
(5)该公司招聘的高级会计师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因调任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且到其他地区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于办理调出手续后的90天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6)公司董事会作出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的决定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16、开成公司因购货向浩新公司签发了一张汇票,金额记载为20万元,签章为开成公司公章,出票日期为2月12日。浩新公司收到汇票后在规定期限内向付款人银行提示承兑,但银行以票据不符合要求而拒绝受理。
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汇票上的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并说明理由。
(2)该汇票上的签章是否符合要求?并说明理由。
(3)银行拒绝受理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参要点:
(1)该汇票上的出票日期的填写不符合要求。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规范写法为“零贰月壹拾贰日”。
(2)该汇票上的签章不符合要求。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单位在票据上额签章和单位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3)银行拒绝受理的行为合法。
根据相关规定,因票据填写不符合要求,导致票据无效,银行有权不予受理。
17、甲向乙签发了一张10万元的支票,出票日期未2009年3月1日,乙于3月5日背书转让给丙。
要求:
(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应当何日前提示付款?
(2)如果丙在4月20日提示付款,是否丧失票据权利?
(3)如果丙于2009年12月30日才提示付款,是否丧失票据权利与民事权利?并说明理由。
参要点:
(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未自出票日起10日。丙应当在3月10日前提示付款。
(2)由于已过提示付款期限,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但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并未丧失,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而丧失票据权利,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18、开成公司财务科被盗,有关人员在清点财务时发现除金、财务印章外,还有5张票据被盗,包括付款方签发的尚未送交银行的现金支票一张,转账支票2张,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2张。上述票据均在法定提示付款期限内。
要求: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票据被盗后,哪些票据可以挂失止付?并说明理由。
(2)公司对票据挂失止付后,还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参要点:
(1)付款方签发的尚未送交银行的现金支票1张,转账支票2张可以挂失止付。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具体包括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四种。
(2)公司对票据挂失止付后,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