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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9 09: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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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高台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汇报市治理工作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要求,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张治工发【2010】12号文件精神,迅速行动,专题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全面部署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同时组织各牵头单位迅速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及整改工作。就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交办,责成项目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并要求各项目单位于8月11日前将整改情况以文件形式,向县扩大内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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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高台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汇报市治理工作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要求,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张治工发【2010】12号文件精神,迅速行动,专题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全面部署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同时组织各牵头单位迅速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及整改工作。就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交办,责成项目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并要求各项目单位于8月11日前将整改情况以文件形式,向县扩大内需领导
高台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

情   况   汇  报

市治理工作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要求,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张治工发【2010】12号文件精神,迅速行动,专题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全面部署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同时组织各牵头单位迅速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及整改工作。就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交办,责成项目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并要求各项目单位于8月11日前将整改情况以文件形式,向县扩大内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上报。

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第三检查组于4月9日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共抽查项目20项,其中:房屋建筑项目3项、水利项目2项、道路交通项目3项、市政工程项目2项、其他项目10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15个,涉及四个方面25个的问题。针对、省、市检查出的问题,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纠改督办会,制定整改意见,立即进行整改。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对于存在问题的项目建立了问题台账制、整改销号制、限期整改制等制度,通过制度保证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针对部分单位整改工作滞后,不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县监察局又以文件形式,对市县项目检查组反馈问题不及时整改的个别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促进了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了我县扩大内需和纳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范围的全部项目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及时发现和整改落实,这些问题目前已全部得到了整改落实,整改率达到了100%。现就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项目前期工作不完整的问题

1、关于罗城乡综合文化站和农民健身工程擅自变更建设地址的问题。

国家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实施后,下达我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6项,分别是新坝乡综合文化站、骆驼城乡综合文化站、南华镇综合文化站、黑泉乡综合文化站、宣化镇综合文化站、城关镇综合文化站。由于城关镇地处城区,辖1个村民委员会—国庆村居民委员会,所属居民大都居住在县城规划区域内,辖区内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宣传文化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影剧院、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文化资源比较集中,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文化需求。而距县城50公里的罗城乡是、市命名的全市首批文化艺术之乡,文化底蕴丰厚,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高,文化活动活跃。原乡文化站已成危房,于2003年被拆除,目前没有一处群众文化活动阵地。为了满足该乡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根据2009年第一次办公会议纪要,经研究,同意文化局将省市发改部门批复的城关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调整到罗城乡实施。

国家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实施后,下达我县农民健身工程26项,但有些下达投资的村委会对项目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拟建项目所涉及的场地规划、硬化等工作滞后,健身场地达不到省市要求,严重影响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进度。为了进一步激发乡(镇)、村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积极性,改善群众健身娱乐条件,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增强群众身体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县2009年第6次办公会议纪要,以高发改〔2009〕175号文件对项目建设地点进行了调整批复。

2、关于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和三中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餐厅、多功能厅项目资料归档混乱的问题。

由于乡镇文化站建设项目前期报批手续由县文化局统一办理,资料收集过程中未按分项目进行分装,造成资料归档混乱;三中教学楼建设项目在资料收集过程中未按工程建设程序进行资料收集,造成资料归档混乱。以上问题我县已责成项目单位按照检查组要求认真进行了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3、关于摆浪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项目和高台烈士陵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问题。

因摆浪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项目是对原坝体及渠道进行维修、建设,在项目实施前未办理环评手续;高台烈士陵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申报时由县环保部门出具了环境影响证明,投资下达后未补办环评。以上问题我县已责成项目单位按照检查组要求补办环评手续,目前已整改完毕。

4、关于县工业园区道路建设工程和三中教学楼等项目未编制可研和初设的问题。

我县工业园区道路建设工程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即上报省,但省未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评审,并且该项目初设未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经与省联系后,要求项目单位邀请市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审批。目前该项工作已整改完毕。

新建三中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总投资3750万元,项目资金大部分由我县自筹解决。由于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资金有限,同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均需支付一定额度的资金,为了节约项目建设资金,我县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的施工图设计,并委托酒泉设计院对施工图进行了审核。针对此项问题,我县已责成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并补办相关评审、审批手续。

5、关于格瑞斯公司番茄、葡萄等果实皮籽综合利用项目报建手续不全的问题。

该项目在申报过程中采取多头申报的方式,项目单位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将省经委的文件纳入整理范围,造成审批文件与项目投资下达时间不相符,报批手续不全。我县已责成项目单位按照检查组要求进行整改,现已办理了张发改工业(备)[2008]20号项目备案通知。

6、关于巷罗公路、格瑞斯公司番茄、葡萄等果实皮籽综合利用项目、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项目没有选址意见书,摆浪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没有规划手续的问题。

因巷罗公路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项目是对原道路及渠道进行维修、建设,在项目实施前两个项目未办理选址意见书,摆浪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没有规划手续。葡萄等果实皮籽综合利用项目未办理选址意见书,这些问题已按照检查组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超越资质施工,评标委员会人员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该项目分项较多,且投资规模小,由我县相关部门组织招投标。由于我县没有招标中介机构,同时相关专业人员较少,在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致使评标人员不符合招投标要求。目前,已对人饮工程、渠道工程、道路工程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做了调整,使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到评标委员会人员的70%以上,同时对投标资料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了整改,现已整改完毕。我县将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招标程序,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关于三中教学楼等四个项目设计、监理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问题。

我县城区原有一所初级中学,无法满足城区及周边乡镇学生入学就读,严重影响了我县普九工作的顺利实施,为解决此问题,经县委、县研究决定修建三中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当时由于建设工期紧、任务重,因此未招标,均采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设计工作直接委托了张掖市勘察设计研究院,监理工作直接委托了张掖市建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我们按市第三检查组的要求,对设计、监理招投标手续进行了补办,现该手续已办理齐备。

3、关于罗城中心卫生院、三中四个项目、高台烈士陵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和县工业园区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资料缺失较多,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等问题。

由于五个项目主体已完工,但尚有部分建设内容仍在建设,相关施工资料在施工单位处,致使检查组检查中发现项目建设资料收集不完整。我县已责成项目单位按照检查组要求进行整改,按要求和进度做好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加快项目决算、审计,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4、关于大部分建设工程监理资料不齐全的问题;

在抽查的15个建设项目中,由于大部分项目尚未进入综合验收阶段,大部分监理资料建设单位未进行收集整理,我县已责成项目单位按照检查组要求进行整改,按要求做好项目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同时根据市通知要求,责令项目单位积极要求监理单位补充完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等内容,确保监理资料完善、齐备。

5、关于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我县已责成项目单位按照检查组要求进行整改,按程序、按工期、按规定补充完善相关项目质量资料。

(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

1、关于收入不规范,新坝乡综合文化站项目自筹资金没有按规定入账的问题。

已经责令项目单位在原现金进账单后,附上乡经费帐的现金支出凭证复印件,以补充说明以现金入帐的原因。

2、关于支出不规范,罗城乡卫生院存在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记账的问题;

县已责令责任人将原始票据丢失的详情写出书面说明,并经县卫生局核实后,附在复印件后,以补充说明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记账的原因。

3、关于高台烈士陵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制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相符、购置设备没有正规,不符合会计制度的问题。

我县已要求县审计局配合项目单位按照市检查组要求,重新制作会计凭证。经核实该系税务部门核发的正规,由销货单位出具了购置清单,作为附件对该购置账目进行了说明。

4、关于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项目没有按规定单独设帐和核算的问题。

项目单位已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立了专帐,进行了规范核算。

5、巷罗公路管理费开支过大的问题。

巷道至罗城通乡公路是经张掖市交通局、张掖市张交发[2009]115号《关于高台县高石公路巷道至罗城段通乡公路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文件批准,总预算金额22045469元,其中建设单位现场管理费207531元。截止2010年3月,共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80532.60元,占批复管理费的38.8%,开支费用主要为会议费、办公费、宣传费、手续费、零星购置费、人员工资、交通费、差费、评审费、培训费等项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检查组的要求,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管理费支出管理,努力节约管理费用开支。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为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合规合法。

一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确保项目依规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履行审批程序,完成土地、环保、规划、开工许可等各项手续。严格按照上级投资主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文件,尽快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评审和项目审批、备案手续,坚决杜绝未办理审批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发生。

二是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要求项目建设规模必须控制在上级批复的规模及总投资的范围之内,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情况发生。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管理的“四制”要求,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项目法人,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理,以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必须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签订合同,以保证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合法性;必须实行项目招标投标制,凡投资50万元以上的新增项目,必须由市工程交易发包中心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50万元以下项目由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公开招标投标,坚决制止规避招标、非法分包和转包。

四是强化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按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强化资金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资金管理使用做到公开透明。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投资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是切实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保证落到实处。对于在建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加快建设的进度。对已完工的项目抓紧办理决算、审计手续,尽快邀请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对进度缓慢的项目进一步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指挥调度,确保达到进度要求;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采取部门联动、现场督办、限期完成前期工作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力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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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高台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汇报市治理工作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要求,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张治工发【2010】12号文件精神,迅速行动,专题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全面部署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同时组织各牵头单位迅速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及整改工作。就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交办,责成项目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并要求各项目单位于8月11日前将整改情况以文件形式,向县扩大内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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