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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概述(与法律法规 第五版 教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9 10:54:51
文档

10.1 概述(与法律法规 第五版 教案)

XX职业学院教案课程名称:与法律法规课题(项目)10.1概述授课时间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周次1周2次授课地点D406班级2019旅游管理3.启发教学法。根据学生的展示、讨论、点评等环节,及时发现学生行为、思想、观念不当的地方,并对其进行积极引导与启发,着力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分析能力;4.合作讨论法。通过授课教师教学资源课件、微课、学习通APP、微信等。教学内容一、旅行社及其立法二、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原则三、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四、旅行社的分支机构五、外商投资旅行社教学目标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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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XX职业学院教案课程名称:与法律法规课题(项目)10.1概述授课时间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周次1周2次授课地点D406班级2019旅游管理3.启发教学法。根据学生的展示、讨论、点评等环节,及时发现学生行为、思想、观念不当的地方,并对其进行积极引导与启发,着力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分析能力;4.合作讨论法。通过授课教师教学资源课件、微课、学习通APP、微信等。教学内容一、旅行社及其立法二、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原则三、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四、旅行社的分支机构五、外商投资旅行社教学目标知识
XX职业学院教案

课程名称:与法律法规

课题(项目)10.1 概述授课时间2020-2021学年第2学期
周次1   周   2  次授课地点D406
班级2019旅游管理

3.启发教学法。根据学生的展示、讨论、点评等环节,及时发现学生行为、思想、观念不当的地方,并对其进行积极引导与启发,着力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分析能力;

4.合作讨论法。通过

授课教师
教学资源课件、微课、学习通APP、微信等。
教学内容一、旅行社及其立法 

二、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原则

三、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

四、旅行社的分支机构

五、外商投资旅行社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关于旅行社(包括分支机构)设立与变更的规定。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旅办发“2013170号)关于旅行社经营范围、经营原则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原则
教学难点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
教法学法
教法1.问题教学法 :教师设置思考问题,以问题为线索,引导学生学会思考、学会分析和解决问题。 

2.小组讨论法:以学生为中心,针对任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组织学生讨论,学生自主活动,活跃课堂气氛,加强学生对知识内容的掌握度。 

3.“启发引导”教学方法

由教师先提出问题,启发学生自主思考,教师再介绍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归纳总结出一般规律或概念。在启发引导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学生成为知识与能力的主动构建者,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

4.“案例分析”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学中,通过分析和研究现有的案例,来解释所要讲授的教学内容并推动教学内容的发展与完善。

5.理论讲授法

学法1.小组探究法:通过组内讨论学习,共同完成小组任务,在学习过程中充分调动每位组员参与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和求异思维,并培养团队协作的精神。

2.自主学习法:学生在课前通过超星泛雅平台自主学习微课、完成课前测试等,为课堂学习储备知识。

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活动类型活动描述

课前

导入

学习

(10分钟)

1.通过学习通APP考勤

2.点评上次课程的课后小测和历年真题中错误率高的题目。

3.回顾上节重点内容

1.登录学习通APP进行签到。

2.通过学习通APP完成课前小测。

3.反思不足。

根据自己课前测试的错误,反思自己课前学习的不足,重新思考测试错误问题的答案,回答教师提问。

(70

分钟)

教师理论讲解:知识点1.2

一、旅行社及其立法 

1.我国的旅行社立法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发布《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旅游主管部门发布《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09年月3日起施行。全国常委会通过的《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施行。2016年2月6日,发布并于同日生效的《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对《旅行社条例》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2016年12月12日,旅游主管部门发布并于同日生效的决定对《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2.旅行社的概念

依据《旅游法》第29条和《条例》第2条的规定,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边境旅游业务和其他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依据《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主要包括:

①安排交通服务;②安排住宿服务;③安排餐饮服务;④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⑤导游、领队服务;⑥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接受旅游者委托提供的旅游服务包括:①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出境、签证手续等服务,应当由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代办);②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③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④其他旅游服务。

3.《条例》的适用范围

《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第67条规定,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旅行社,参照适用《条例》。

二、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原则

1.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旅游法》第29条规定,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①境内旅游;②出境旅游;③边境旅游;④入境旅游;⑤其他旅游业务。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与边境旅游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由规定。

具体包括:

(1)境内旅游,指在我国领域内,除港、澳特别行政区以及地区之外的地区进行的旅游活动。

(2)出境旅游,指中国内地居民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赴港、澳特别行政区旅游;中国居民前往地区旅游;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内地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的地区居民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旅游。

(3)边境旅游,指经批准的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我国及毗邻国家的公民,集体从指定的边境口岸出入境,在双方商定的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的旅游活动。

(4)入境旅游,指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旅游者来中国境内旅游;港、澳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地区旅游者来旅游。实践中,对在中国境内长期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港、澳、台居民在境内旅游也作为人境旅游管理。

(5)其他旅游业务,是兜底条款,例如代订旅游服务、代售旅游产品、提供旅游设计、咨询等业务。根据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旅行社可以从事的业务经营范围还可能不断拓展。

2.旅行社的经营原则

依据《条例》第4条规定,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1)自愿原则,指旅游者有权自主自愿选择旅游产品,旅行社不得违背旅游者的意愿,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与自己签订旅游合同,或者干涉旅游者与其他旅行社订立旅游合同。

(2)平等原则,指旅行社和旅游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双方就旅游合同相关条款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旅行社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旅游者。  

(3)公平原则,指在设立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等方面应当公平、平等,合情合理,保证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  

(4)诚信原则,也称诚实信用原则,诚实指旅行社在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时,不得对旅游者进行隐瞒、欺骗;信用是指旅行社应当善意地、全面地履行旅游合同,按照约定的旅游项目、标准或者档次提供服务。

【历年真题】:

1.【2018年真题·单选】广东某旅行社接待居民进入内地旅游则该经营活动属于旅行社的(     )业务。

A.境内旅游     B.出境旅游    C.边境旅游     D.入境旅游

2.【2018年真题·单选】《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     )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A.合法         B.公正       C.合理       D.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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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理论讲解:知识点3.4.5

三、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

1.旅行社的设立

(1)设立条件

《旅游法》第2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①有固定的经营场所;②有必要的营业设施;③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④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⑤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据《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3]280号)规定,具体条件包括:

①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指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为旅行社拥有或能为旅行社所使用的固定的营业场所。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尚主朗渐中联受

②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③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基础,也是其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托。出资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等非现金资产。申请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经营的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④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与导游,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必要的导游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⑤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为兜底条款,《旅游法》对旅行社设立条件的规定比较原则化,具体条件还有待行规细化。 

(2)提交的文件

依据《实施细则》第的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  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旅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①设立申请书

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②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③企业章程;

④经营场所的证明;

⑤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旅行社的设立登记与许可

(1)登记与许可

我国旅行社登记制度变革后,依据《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旅行社登记、许可,具体包括:

①营业执照的领取。申请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领取。申请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的相关证明文件。

受理申请的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办理税务登记。旅行社正式成立后,申请人应当向当地税务部门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经税务部门审核同意,可获得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完成后,旅行社即可开始正式营业。

(2)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特别规定

依据《实施细则》第10条的规定,旅行社申请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旅政主管部门提交两项文件:

①经营旅行社业务满两年,且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承诺书;

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依据《条例》第9条的规定,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规定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属于在线旅游。为规范发展在线旅游,《旅游法》第4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应当保证其信息真实、准确。

通过网络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按照法律规定必须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的许可,与此同时在其网站主页要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并应当载明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以及原许可的旅政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并且保证自己发布的旅游经营信息真实、准确,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并有利于行政部门与社会的有效监督。  

4.登记事项变更及注销登记

《条例》第12条规定: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主管部 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旅行社的分支机构

1.分支机构的管理

(1)类别及法律属性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是企业法人依法在一定区域内设置的、隶属设立企业并在设立企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单位。

旅行社分支机构包括旅行社分社(以下简称分社)和旅行社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服务网点)。分社和服务网点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设立分社、服务网点的旅行社(以下简称设立社)的名义从事《旅游法》《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业务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

(2)备案登记

依据《条例》第10条及《实施细则》第19、23条,设立分社和服务网点的旅行社,在向分社或者服务网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社或者服务网点设立登记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持规定的文件向分社或者服务网点所在地与工商登记同级的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并领取备案登记证明。若没有同级旅游主管部门的,向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分社、服务网点备案后,受理备案的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向旅行社颁发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者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分支机构登记证明与营业执照中所载明的经营范围与设立社应当一致。

2.旅行社分社的设立

(1)设立条件

分社,指旅行社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以设立社名义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其设立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固定的经营场所

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②必要的营业设施

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主管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③分社的名称中应当包含设立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和“分社”或者“分公司”字样。

(2)设立登记与备案登记

①设立登记

依据《实施细则》第19条,设立社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②备案登记

设立社应当在设立登记之后持法定文件办理备案登记。法定文件包括:分社的营业执照;分社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但是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设立服务网点。设立社应当加强对分社的管理,对分社实行统一的人事、财务、招徕、接待制度规范。

3.服务网点的设立

(1)设立条件

服务网点,指旅行社设立的,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并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门市部等机构。

服务网点应当设在方便旅游者认识和出人的公众场所。服务网点的名称、标牌应当包括设立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等,不得含有使消费者误解为是旅行社或者分社的内容,也不得做易使消费者误解的简称。服务网点应当在设立社的经营范围内,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2)设立登记与备案登记

①设立登记

依据《实施细则》第23条,设立社应当向服务网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②备案登记

设立社应当在设立登记之后,3个工作日之内,持法定文件办理备案登记。法定文件包括: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服务网点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依据《实施细则》第21条规定:设立社可以在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内设立服务网点;设立社在其所在地的省、等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外设立分社的,可以在该分社所在地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内设立服务网点。设立社不得在前款规定的区域范围外,设立服务网点。

设立社应当加强对服务网点的管理,对服务网点实行统一管理、统财务、统一招徕和统一咨询服务规范。

五、外商投资旅行社

由于外商投资旅行社在许可主体、许可程序和经营范围等方面的特殊性,《条例》专设“第三章外商投资旅行社”,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条例》其他规定。

1.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界定

依据《条例》第21条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三类企业的投资方式、分配方式、风险方式,回收投资方式、承担责任方式、清算方式都有所不同。

(1)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是指外国的服务提供者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境内与中国合营者共同投资开办的合资备营旅行社。

其法律特征为:

①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间:②为股权式合营企业,投资各方“我同投资、共同经营,核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③采取税后分配原则;

④董事会负责制  

(2)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

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是指外国的服务提供者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境内同中国的合作者以合作企业合同为基础而共同开办的旅行社。

其法律特征为:

①契约式企业,以合作企业合同  为合作基础;

②合作各方达成的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也可以是其他财产权利。我国目前还没有出现这种形式的旅行社。

(3)外资旅行社

外资旅行社,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个人、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的旅行社。其法律特征为:经营、核算,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法律责任。

2.设立与经营范围

(1)设立条件

依据《旅游法》《条例》,我国对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已经实行了国民待遇,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的条件与我国旅行社的设立条件相同。此外,《条例》第22条规定,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还应当遵守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意网一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条例》第6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经营范围

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历年真题】:

1.【2020年真题·判断】分社在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内设立的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设在方便旅游者认识和出入的公众场所。(     )

A.正确     B.错误  

2.【2018年真题·判断】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服务网点以设立社的名义从事《旅行社条例》规定的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    )

A.正确          B.错误

1.【2017年真题·单选】《旅行社实施条例细则》规定,设立旅行社应当加强对服务网点的管理,对服务网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和(    )服务规范。

A.统一咨询    B.统一人事

C.统一经费    D.统一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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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钟)教学活动1.课堂总结

对本课堂中重难点的掌握程度进行分析总结。 

2.课堂表现总结

对开展情况、学生团队表现、学生学习态度等进行总结。 

3.让学生手绘思维导图

 以“今天我学到了什么”为主题手绘思维导图。巩固课堂所学,增强对知识点的记忆。

学生活动1.总结反思

对本堂课中知识点的应用掌握程度进行思考,对自己课堂表现进行总结提高。 

2.通过课后小测和历年真题,归纳总结本次课的相关知识,巩固所学的知识转化成自身的知识和技能。

作业布置完成学习通APP课后拓展提高模块(课件、课后小测、历年真题、线上答疑、拓展提高)的内容。
教学诊改

(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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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概述(与法律法规 第五版 教案)

XX职业学院教案课程名称:与法律法规课题(项目)10.1概述授课时间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周次1周2次授课地点D406班级2019旅游管理3.启发教学法。根据学生的展示、讨论、点评等环节,及时发现学生行为、思想、观念不当的地方,并对其进行积极引导与启发,着力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分析能力;4.合作讨论法。通过授课教师教学资源课件、微课、学习通APP、微信等。教学内容一、旅行社及其立法二、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原则三、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四、旅行社的分支机构五、外商投资旅行社教学目标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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