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与法律法规
课题(项目) | 12.1 概述 | 授课时间 | 2020-2021学年第2学期 | ||
周次 | 1 周 2 次 | 授课地点 | D406 | ||
班级 | 2019旅游管理 3.启发教学法。根据学生的展示、讨论、点评等环节,及时发现学生行为、思想、观念不当的地方,并对其进行积极引导与启发,着力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分析能力; 4.合作讨论法。通过 | 授课教师 | |||
教学资源 | 课件、微课、学习通APP、微信等。 | ||||
教学内容 | 一、旅游安全 二、责任保险 | ||||
教学目标 | |||||
知识目标 | |||||
教学重难点 | |||||
教学重点 | 旅游安全 | ||||
教学难点 | 责任保险 | ||||
教法学法 | |||||
教法 | 1.问题教学法 :教师设置思考问题,以问题为线索,引导学生学会思考、学会分析和解决问题。 2.小组讨论法:以学生为中心,针对任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组织学生讨论,学生自主活动,活跃课堂气氛,加强学生对知识内容的掌握度。 3.“启发引导”教学方法 由教师先提出问题,启发学生自主思考,教师再介绍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归纳总结出一般规律或概念。在启发引导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学生成为知识与能力的主动构建者,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 4.“案例分析”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学中,通过分析和研究现有的案例,来解释所要讲授的教学内容并推动教学内容的发展与完善。 5.理论讲授法 | ||||
学法 | 1.小组探究法:通过组内讨论学习,共同完成小组任务,在学习过程中充分调动每位组员参与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和求异思维,并培养团队协作的精神。 2.自主学习法:学生在课前通过超星泛雅平台自主学习微课、完成课前测试等,为课堂学习储备知识。 | ||||
教学过程 | |||||
教学过程 | 活动类型 | 活动描述 | |||
课前 导入 学习 (10分钟) | 教 学 活 动 | 1.通过学习通APP考勤 2.点评上次课程的课后小测和历年真题中错误率高的题目。 3.回顾上节重点内容 | |||
学 生 活 动 | 1.登录学习通APP进行签到。 2.通过学习通APP完成课前小测。 3.反思不足。 根据自己课前测试的错误,反思自己课前学习的不足,重新思考测试错误问题的答案,回答教师提问。 | ||||
新 课 教 学 (70 分钟) | 教 学 活 动 | 教师理论讲解:知识点1 一、旅游安全 1.旅游安全的概念 旅游安全,指旅游活动可以容忍的风险程度,是对旅游活动处于平衡、稳定、正常发展状态的一种统称,主要表现为旅游者、旅游企业和旅游地等主体不受威胁和外界因素干扰而免于承受身心压力、伤害或财物损失的自然状态。是旅游业的生命线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旅游安全管理,指面向整个旅业,通过提高旅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旅游突发事件,以保障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旅游企业安全运营为目标的各项工作的统称。 2.旅游安全立法概况 我国历来重视旅游安全,通过立法和采取相关措施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1990年2月20日,旅游主管部门发布了《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此后相继发布《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或相关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旅游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这些制度在旅游安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国内外安全形势的动态变化,旅业亟待出台适应旅游安全管理新形势的管理制度。 2013年出台的《旅游法》,旅游安全单设一章,使旅游安全管理规范日趋完善,为构建我国旅游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基础。9月27日,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旅游主管部门公布了同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根据《旅游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规制定的《旅游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法》)。《办法》共分为总则、经营安全、风险提示、安全管理、罚则和附则六章,基本覆盖了旅游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依据《办法》第2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我国旅游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呈现以下特点: ①从“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转变,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和采取综合治理手段。 ②从重监控”向“监管、协调、服务并重”转变,更加注重旅游主管部门的协调职能和旅游安全服务的提供。 ③从“重事中”向“事前、事中、事后并重”转变,事前的安全风险提示和预警以及事后的应急处置、救援和报告受到关注。 ④从“重、企业”向 “、企业、社会和个人并重”转变,旅游安全服务社会化,旅游者需要承担旅游安全义务成为规范内容。 | |||
学 生 活 动 | |||||
教 学 活 动 | 教师理论讲解:知识点2 二、责任保险 1.责任保险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本书简称《保险法》)第65条第4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约定由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由保险人承担投保人(被保险人)在生产、业务活动或日常生活中,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亡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旅游经营者责任保险立法概况 在旅业安全管理中,旅游经营者保险制度经历了从外国旅游者旅游意外保险,旅游者旅游意外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到住宿、旅游交通、高风险旅游项目责任保险的四个阶段,这些保险形式是旅游经营者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强制保险,对保障旅游者权益,化解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的矛盾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阶段,旅行社专门为来华旅游的外国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当时国家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尚处于起步阶段,1990年2月7日,旅游主管部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布了《关于旅行社接待的海外旅游者在华旅游期间统一实行旅游意外保险的通知》。 第二阶段,旅行社为所有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国民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国内旅游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出境旅游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为入境旅游者、国内旅游者和出境旅游者同时办理旅游保险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上。1997年5月13日,旅游主管部门第9号令发布了《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 第三阶段,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200年5月15日,国家旅游局第14号令发布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开始实行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2010年10月,由旅游主管部门、中国联合下发了更为科学、合理和人性化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第四阶段,住宿、旅游交通及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应投保相关责任保险。《旅游法》第56条规定,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住宿、旅游交通以及本法第47条规定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实施责任保险制度,其中第47条规定的高风险旅游项目包括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 高风险旅游项目。此外,根据《旅游法》第61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旅行社应当对 旅游者可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护自身利益做出提示,但这只是旅行社在包价旅游合同中的附随义务,不是承担为旅游者购买的义务。 | ||||
学 生 活 动 |
课
程
小
结
(10
分钟) | 教学活动 | 1.课堂总结 对本课堂中重难点的掌握程度进行分析总结。 2.课堂表现总结 对开展情况、学生团队表现、学生学习态度等进行总结。 3.让学生手绘思维导图 以“今天我学到了什么”为主题手绘思维导图。巩固课堂所学,增强对知识点的记忆。 | |||
学生活动 | 1.总结反思 对本堂课中知识点的应用掌握程度进行思考,对自己课堂表现进行总结提高。 2.通过课后小测和历年真题,归纳总结本次课的相关知识,巩固所学的知识转化成自身的知识和技能。 | ||||
作业布置 | 完成学习通APP课后拓展提高模块(课件、课后小测、历年真题、线上答疑、拓展提高)的内容。 | ||||
教学诊改 (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改进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