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贫困学生营养改善工程,旨在通过推动,逐步改善农村中小学生,尤其是贫困家庭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其一生的健康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为了切实把这一涉及千家万户的好事办好,保证此项在我校的顺利实施,我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为扎实推进我校此项工程的实施,成立李大小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学生营养改善工程的规划、组织管理与实施操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秀玲
副组长:谈新 张生瑞 王建青
组 员:王丽莲 卢金平 杨启仓 邓桂莲 孔生莲 王淑桂
杨 花 鲁 平 张建虎 张生元 景占萍
(二)组织实施
1、供应方式
我校以加餐的形式进行供应。加餐时间为每天10:45。加餐要做到荤素合理搭配,周一至周五以以下食品为主,适当按季节和物价的变化进行调整。
时间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食品 | 奶 | 点心 | 水果 | 肉制品 | 蛋 |
(1)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等配套制度,配足生活指导教师,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2)学校要对受营养改善学生人数核对后造册登记。
(3)学校要每天核定当天在校学生人数,按数发放鸡蛋、牛奶等实物,管理人员要做好详实的记录登记。同时要确保供应过程安全流畅。
(4)我校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三个必须”。必须做到根据学生实有人数适量发放(营养餐),不能浪费;必须做到每日一登记每月一汇总一报告,做好与供应商相关资料的留存归档工作;必须做到一学期一总结,切实把这一涉及千家万户的好事办好。
(三)保证供应食品的安全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检查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3、学校要保证进货渠道的安全。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建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5、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6、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要求。
7、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8、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9、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10、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的食品)。
11、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学校每次进货要向供货方索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票据。
12、学校对每天供应的食品登记造册,建立食品安全台账,由专人负责。
13、学校要保证食品发放过程的安全。发放人员和学生在发放前要洗手。
李大小学
201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