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纪录 | 编号 | |||||||
工程名称 | ×××工程 | |||||||
施工单位 | ×××建筑工程公司 | |||||||
交底提要 | 施工现场环境设施安全技术交底 | 交底日期 | ×年×月×日 | |||||
交底内容: 施工现场环境设施安全技术交底 1.当建筑楼层临近街道和人员来往频繁的交通地带时,应装设防护挡板或张挂安全网,防止物件下坠伤人。 2.道路跨越涌沟,应架设临时便桥;人行便桥宽度不得小于80cm;手推车行便桥不小于1.5m,两边应设置护栏;行汽车便桥应通过计算。 3.一切脚手架或棚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一经架设后,不得擅自拆动。如需拆动时,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 4.工程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以达到经常保持现场清洁,消除事故隐患。 5.不应踏在拆落的模板上走动,以防钉伤和模板失稳坠落伤人。 6.同一现场有多单位配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与各有关单位共同议定安全工作制度,共同遵照执行。如进入某一单位内进行扩建或改建工程时,应先与总包单位议定安全工作制度,切实执行。 7.现场主要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3.5m,以保证车辆安全行驶,如因条件,应采取有效措施。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不宜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小于上述半径应采取有效措施。 8.施工现场要采用全封闭施工,现场应有防止闲人进入的围栏,属于危险作业的地带应加上明显的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管。 9.工地上行驶斗车的道路应平坦,坡度不能大于3%。上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两侧要有lm高的防护栏杆。 10.现场内的沟、坑、池、井和电梯井口、机笼口、楼梯口、阳台口、通道口及各种预留洞口等其他危险部位,应设置防护栏或防护挡板,并设危险标志,在可能范围内加以封闭。 11.道路(不论行车或行人)应平稳坚实,且有排水设施,不应有积水和泥泞以及乱堆材料垃圾等现象。轮辗坑陷部位应经常填补维修;雨后泥泞,应铺渣防滑。 12.禁止小孩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进入现场。 | ||||||||
审核人 | ××× | 交底人 | ××× | 接受交底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