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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工煤矿安全检查表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9 10: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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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工煤矿安全检查表

井工煤矿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际情况标准分值实际得分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00分)×0.201.1矿井生产管理的领导机构健全;领导成员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矿长和主管安全矿长获得《矿长资格证书》检查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及《矿长资格证》;一小项不合格该项不得分201.2生产矿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人员;①有专职的安全职能部门或专职安全员;②各职能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3500人以上企业按1%比例、3500人以下企业按1.5%比例,300人以上各类小煤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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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井工煤矿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际情况标准分值实际得分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00分)×0.201.1矿井生产管理的领导机构健全;领导成员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矿长和主管安全矿长获得《矿长资格证书》检查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及《矿长资格证》;一小项不合格该项不得分201.2生产矿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人员;①有专职的安全职能部门或专职安全员;②各职能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3500人以上企业按1%比例、3500人以下企业按1.5%比例,300人以上各类小煤矿按
井工煤矿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际情况标准分值实际得分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00分)

×0.20

1.1矿井生产管理的领导机构健全;领导成员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矿长和主管安全矿长获得《矿长资格证书》检查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及《矿长资格证》;一小项不合格该项不得分20
1.2生产矿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人员;①有专职的安全职能部门或专职安全员;②各职能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3500人以上企业按1%比例、3500人以下企业按1.5%比例,300人以上各类小煤矿按3%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检查机构及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机构不完善或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20
1.3技术管理职能机构和人员配备:生产矿井设置相应的技术管理职能机构并配有中专以上学历(或经学校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

国有重点煤矿:年产30万t以上必须设通风区,年产30万t以下煤矿必须设通风段,并配齐通风、防尘、防火、测尘等专业人员

检查机构健全情况和技术人员档案,机构不完全或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30
1.4生产矿井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部门培训,并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

按矿井实际检查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及档案,一处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此项不得分30
2安全生产责任制(100分)

×0.20

2.1生产矿井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安全规程,认真组织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主要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主持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检查生产矿井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记录,下井记录,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人,扣完为止

20
2.2矿井副职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或正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生产矿井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记录,下井记录,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人,扣完为止

20
2.3矿井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本部门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业务职能部门的业务安全责任制,对本业务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分析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主持本业务范围内的事故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本职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检查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和有关资料,有一个单位未建立责任制,此项不得分。资料不全者一处扣1分

15
2.4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工程师、技术员对本职工作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各级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及时编写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并根据生产实施及时进行修改补充;深入现场,了解和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

检查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各级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资料,有一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资格不全者扣2分

15
2.5煤矿企业工会要贯彻执行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并监督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参加安全检查,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和协助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工作检查制定的安全责任制和记录资料,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10
2.6班组长督促本班组和工人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带头遵守劳动纪律;班组长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抽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一个队(班、组)不健全者,此项不得分10
2.7岗位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抽查各有关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有一个队(或一个工种)不健全者,此项不得分

10
3安全规程自制度(100分)

×0.25

3.1安全检查制度健全:①各种检查都要有记录;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③对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指定人员处理、验收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健全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健全

检查各种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记录等资料,对不安全问题跟踪追查处理结果,发现不按期组织大检查或未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此项不得分,其他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者扣2分

15
3.2事故预防制度: ①遇有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按规定进行审批、贯彻、落实;③矿井每年至少组织1此矿井救灾演习;④作业规程中有安全措施、避灾路线

有安全奖惩制度和入境检身制度

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补充措施,矿井救灾演习记录,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者或其他制度(应急预案),此项不得分,贯彻学习不符合要求者扣5分

15
3.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提取使用制度;①生产矿井编制安全投入的年度和长远规程;②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生产技术措施专项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

检查矿井编制的安全投入的年度和长远规划,安全技措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记录资料,无年度和长远规划,提取或使用不符合规定者,此项不得分

15
3.4重大隐患排查制度:①生产矿井必须建立重大隐患排查制度;②定期召开会议;③对重大隐患有记录,有整改计划,对责任人检查会议记录,检查落实整改情况,缺1项,不得分

15
3.5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统计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时间逐级报告有关部门检查矿井事故等级、统计报告记录。发现有1此未按规定上报者,此项不得分

15
3.6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矿井每年制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

检查矿井年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记录资料,抽查职工培训上岗证和操作资格证,无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者不得分,有计划未完成者扣3分,查出有无证上岗者扣3分

15
3.7劳动保护制度:①按时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②不得录用未成年人;③不得分配女职工进行井下劳动;④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检查劳保制度和矿井为从业人员办理的工伤社会保险资料,查劳保用品发放记录;无劳保制度,未办理工伤社会保险或招收未成年人,安全妇女下井者,此项不得分,未及时向从业人员发放劳保用品扣2分

10
4安全生产技术管理(100分)

×0.25

4.1生产矿井的各项建设工程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审查验收检查生产矿井有关工程的设计资料施工记录及竣工验收记录,发现有未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此项不得分20
4.2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实行规范化管理:①生产矿井的各种设备必须编制了《操作规程》;②运输、提升、排水、通风、采掘、机电安装等各项工程均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③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内容完善;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

检查生产矿井各种的《操作规程》和个施工单位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审批记录;发现无《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此项不得分;《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不完善和未按规定审批的,一处扣5分

20
4.3生产矿井的各种技术资料图纸齐全,管理规范,包括:生产矿井运输、提升、通风、排水、采掘、地质测量、供电、压风等的技术档案,各种技术台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检查各种技术管理资料,发现缺一种扣5分,发现一种资料不完善、不准确扣1分

20
4.4生产矿井在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查生产矿井生产现场和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警告标志的设置情况,发现有一处未设置者,扣1分

10
4.5安全设备管理:①生产矿井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②生产矿井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严禁违章操作;③生产矿井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设备安全、可靠、正常运转,维护检测有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④严禁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检查设备安全、使用、检测、维护、改造记录和有关人员签字情况,现场抽查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改造情况,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者,扣1分,发现一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者,此项不得分

10
4.6危险品的安全管理:①声场矿井使用危险物品(如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其他危险物品)②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③储放危险物品的仓库、车间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

检查生产矿井危险物品的使用证、安全管理制度和储存危险物品的仓库车间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检查现场使用危险物品情况,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20
5煤矿救护(100分)

×0.10

5.1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煤矿服务,行车时间≤30min

检查救护队或救护协议,无,不得分;时间超过,扣10分

40
5.2井下人员随身携带自救器,并知道自救器原理、使用时间和条件、注意事项、佩戴方法

检查记录、现场抽查,发现一人不会扣5分;一人不带口5分

30
5.3矿山救护队参加矿山排放瓦斯、启封火区、震动爆破、反风演习等检查资料,缺一词扣10分

10
合计100
采掘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际情况标准分值实际得分
1掘进(100分)

×0.25

1.1施工设计:生产矿井井巷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都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施工设计,设计必须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规范,图纸、文字资料齐全、准确、完善

检查施工图纸及资料,无施工设计或设计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者,该项不得分,图纸文字资料不齐全、准确、完善者,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0
1.2掘进施工作业规程(10分)

检查作业规程及有关记录资料,①、②、③、④条有一条不合格,此项不得分,各条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①每项工程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格式、文字规范,图表清晰、准确2
②作业规程按规定进行会审,并经生产矿井主管技术负责人批准执行

3
③作业规程对全体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并记录、签名3
④在施工中,因地质条件、工艺等发生变化和巷道贯通,均编制专项措施2
1.3斜井下山施工(10分)

检查作业规程和现场,发现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合格,有小项不合格,此项不得分
斜井、下山施工:①是否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跑车装置;②是否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跑车防护装置;③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的距离是否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
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人行道时,是否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

5
1.4上山施工:①上山施工,巷道坡度超过25°以上时,是否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②设置的隔板是否坚固;③人行道每距一定距离是否设置防煤矸挡板

检查作业规程和现场检查,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

10
1.5工作面支护:①掘进工作面是否空顶作业;②支护方式、支护质量是否与工作规程中规定一致

检查作业规程和现场一处不合格扣1分,一小项不合格此项不得分

15
1.6架棚支护(15分)

①柱窝深度是否做到实底检查工程验收记录、作业规程和现场,现场选点抽查,一条掘进巷道知识选4点,每两点相距10m;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一小项不合格,此项不得分

2
②支架间是否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③支架与顶帮之间的间隙是否塞紧、背实

④棚梁接口是否严实合缝

5
⑤支架间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3
⑥支架是否前倾后仰和棚梁为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⑦支架构建规格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5
1.7砌碹支护(12分)

检查作业规程、工程验收记录和现场,现场选点抽查,一条掘进巷道至少选4点,每两点相距10m,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一小项不合格,此项不得分

①基础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到实底2
②混凝土砌块及砂浆强度、砌块质量、规格是否达到设计规定4
③碹体与顶帮之间是否用不燃物充满填实

④砌体是否灰缝饱满,无瞎缝、干缝

4
⑤混凝土砌体是否无裂隙、露筋、蜂窝、狗洞现场2
1.8锚杆喷浆、喷射混凝土支护(8分)

检查作业规程及措施和现场,现场选点抽查,一条掘进巷道至少选4点,每两点相距10m,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一小项不合格,此项不得分

①锚杆、锚喷等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混凝土标号、锚体厚度、金属网规格及围岩涌水和处理等,是否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4
②现场施工是否兑现作业喷射前必须清洗岩帮,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都必须达到设计规定4
1.9巷道贯通和揭露老空区、老巷前是否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检查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此项不得分10
2巷道断面(100分)

×0.20

2.1①主要运输巷道和主要风巷自轨面不得低于2m;②架线电机车运输巷的净高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按要求

现场选点抽查,一处不合格扣3.5分,扣完为止。至少选10点,两点间距离不低于20m

35
2.2采区巷道:①采区内上、下山和平巷净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层不得低于1.8m;②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回风及溜煤眼的断面或净高,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设备安装、检修、施工要求;③回采工作面出口20m内巷道的净高不得低于1.6m

检查巷道设计尺寸、作业规程和现场,现场选点抽查,一处不合格扣3分,扣完为止,至少选10点,两点间距离不低于20m

30
2.3运输巷道安全间距: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门之间间距,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第23条要求

现场抽查,一处不合格扣2.5分,扣完为止,至少选10点,两点间距离不低于20m

25
2.4井巷交岔点,是否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现场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10
3回采(100分)

×0.25

3.1采煤方法和采煤工艺综合机械化采煤此项得10分,普通机械化采煤此项得9分,长臂单体液压支柱、摩擦金属支柱炮采此项得8分,长壁木支柱炮采此项得6分,非正规采煤方法此项不得分

10
3.2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①采煤工作面是否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②作业规程是否得到审批、贯彻;③作业规程中对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过地质构造带、过老空、过煤柱、过冒顶区及遇顶板松软或破碎等是否制定专项措施;④综采是否有切眼安装和撤面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检查作业规程,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采煤工作面回采没有编制作业规程的,此项不得分

10
3.3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①采煤工作面是否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与风巷相同,另一个与进风巷相同;②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处支护、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作业规程和现场,一处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第1条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

10
3.4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检查作业规程和现场,一处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

5
3.5煤矿做好冲击地压的预测预报工作;在无冲击地压煤层中,三面或四面被采空区包围的地区,构造应力区、集中应力区和回收煤柱,是否制定防止冲击地压的安全措施检查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未制定安全措施或未按安全措施操作者,此项不得分5
3.6采煤工作面支柱:①采煤工作面是否存放足够数量的备用支柱和坑木等物料;②是否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③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④对摩擦金属支柱、金属顶梁和单体液压支柱,在采煤工作面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是否进行检修

检查作业规程、支柱检修试压记录和现场,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10
3.7采煤工作面支护、控顶(20分)

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现场,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①、②、③、④小项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者,此项不得分

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是否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4
①采煤工作面是否空顶作业

②柱距、排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③所有支架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

4
④是否使用液压升柱器架设摩擦金属支柱

⑤摩擦金属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
采煤工作面的支架、输送机和填充垛都应保持直线4
液压支架的安装、移驾、仰俯角,相邻支架间、空隙、支架初撑力符合规定4
3.8回柱放顶(20分)

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现场,一处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

控顶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10
回柱放顶时特殊支护(如戗柱、戗鹏等)齐全;采高大于1.5m时,放顶线是否设挡碴帘

10
3.9采煤工作面安全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检查交安全记录,现场询问采面工作人员,发现未进行安全检查者,此项不得分10
4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采煤(100分)

×0.20

4.1试采前,是否建立观测站;是否完成“三下”技术情况调查,是否完成“三下”工程的加固准备工作检查观测站和收集的资料,检查地面工程的加固装备工作。一处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

50
4.2试采时是否做到及时观测;对受到影响“三下”工程,是否做到及时维修;试采结束后,是否提出试采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检查观测站收集资料、试采报告、审批文件,一处不各个此项不得分50
5巷道维修和报废(100分)

×0.10

5.1生产矿井是否制定了井巷维修制度;巷道失修率是否大于7%

检查井巷维修制度,查图纸报表,无维修制度该项不得分,失修率每超过1%扣5分

30
5.2井巷大修是否编制施工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维修井巷支护时,是否有安全措施检查井巷大修施工组织设计和维修井巷支护安全措施,无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措施,此项不得分

30
5.3维修斜巷时,是否制定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伤人的安全措施检查安全措施,无措施此项不得分。现场检查,斜巷上、下段同时作业此项不得分30
5.4报废巷道是否封闭,并在图纸上标明检查图纸、措施和现场,一处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10
合计100
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止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际情况标准分值实际得分
1矿井通风(100分)

×0.50

1.1主要通风机(100分)

×0.10

1.1.1主要通风机房设计、布置符合相关规定现场检查,溢出一处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10
1.1.2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矿井必须具有同等能力的备用主要通风机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

20
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和改造老风机投入使用,必须进行1次通风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安全保护检测装置完善,动作灵敏

10
运行工况记录、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内同齐全,记录填写符合要求,技术资料完整,司机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10
1.1.3风硐、扩散器(塔)、防爆门符合设计规范和有关安全要求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

30
1.1.4反风设施齐全、完好;检查、维修符合规定;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10
1.1.5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转时,有停风措施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
1.2通风系统(100分)

×0.30

1.2.1矿井有完善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是否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按规定报审核

部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0
1.2.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采煤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没有采用下行通风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20
1.2.3矿井必须具有两个之大地面行人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之间距离不得小于30m;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
1.2.4矿井通风原则(50分)

1.2.4.1

有害气体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现场测试5
1.2.4.2

进风井口温度、采掘工作面及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度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5
1.2.4.3

矿井通风要求:矿井通风能力必须大于或等于生产能力,严格以风定产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
1.2.4.4

矿井需风量计算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10
1.2.4.5

矿井内用风地点风速符合相关规定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10
1.2.4.6

矿井总回风巷及采区回风巷保持畅通,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5
1.2.4.7

矿井外部漏风率符合相关规定不符合要求不得分5
1.3局部通风(100分)

×0.30

1.3.1局部通风设计:根据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等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无作业规程或局部通风设计内容部齐全,本小项不得分10
1.3.2通风方式: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瓦斯喷出区域和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
1.3.3配风:每个的掘进工作面风量满足实际需要一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0
1.3.4局部通风机(40分)

1.3.4.1

安装位置符合要求;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规定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或发生循环风,或风速不符合规定,本小项不得分15
1.3.4.2

局部通风机必须由制定人员负责管理;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所有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依照规定检查瓦斯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
1.3.4.3

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5
1.3.4.4

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高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供电;也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1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
1.3.5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吊挂平直,接头正确、严密,无破口(临时风筒除外),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现场安设符合要求一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扣完为止10
1.3.6井下爆破材料库、井下充电硐室、井下机电硐室等地点的通风,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
1.4矿井通风现场管理(100分)

×0.10

1.4.1矿井风量调节(50分)

1.4.1.1

矿井总风量调节符合规定要求或有措施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5
1.4.1.2

矿井总风量调节有调节情况记录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

25
1.4.2矿井风量测试(50分)

1.4.2.1

测风规定: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有测风记录及牌板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25
1.4.2.2

总进、回风巷和主要进、回风巷建有正规测风站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25
1.5通风设施(100分)

×0.10

1.5.1风门设置,施工标准符合规定要求。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回风巷之间的风门必须联锁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

40
1.5.2密闭(风墙)符合设置要求,施工标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

20
1.5.3风桥符合设置要求,施工标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20
1.6通风安全技术管理及制度(100分)

×0.10

1.6.1建立通风安全检查制度;有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小项分为止

20
1.6.2通风管理图纸齐全,数据准确;报表上报及时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小项为止

40
1.6.3矿井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由国家授权的安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定期检验合格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40
2瓦斯防治(100分)

×0.40

2.1瓦斯等级(100分)

×0.10

2.1.1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0
2.1.2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域按高瓦斯矿井管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0
2.2瓦斯管理(100分)

×0.20

2.2.1矿井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符合规定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2
2.2.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符合相关规定不符合要求不得分8
2.2.3矿井采用专用排瓦斯行(即瓦斯尾巷)时,该巷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符合相关规定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0
2.2.4采掘工作面、爆破地点及其他作业地点(或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符合相关规定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0
2.2.5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当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及时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0
2.2.6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层时必须采取防瓦斯措施;打超前探孔;配专职瓦检员;发现异常,撤出人员缺一项扣5分

10
2.2.7开采有瓦斯或二氧化碳喷出的煤(岩)层时,必须采取措施;打前探钻孔或抽排钻孔;加大喷出危险区域的风量;将喷出的瓦斯或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风巷或瓦斯管路

缺一项措施扣5分

10
2.3瓦斯抽放(100分)

×0.40

2.3.1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条件(20分)

2.3.1.1

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情况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大于5m3/min,掘进工作面大于3 m3/min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开展瓦斯抽放工作

检查永久抽放系统鉴定资料和瓦斯抽放资料,若应抽放而未抽放的矿井,本想不得分10
2.3.1.2

凡符合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条件,应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必须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检查永久抽放系统建设文件和资料,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5
2.3.1.3

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条件,应建立移动式抽放系统,应编制设计和安全措施,移动式抽放泵站的安装位置、管路敷设、排放瓦斯浓度及管理符合规定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5
2.3.2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内容及施工(60分)

2.3.2.1

新建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必须经授权的专业科研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瓦斯抽放工程设计案规定报批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
2.3.2.2

矿井抽放瓦斯工作涉及内容齐备并符合规定现场检查,一个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10
2.3.2.3

抽放瓦斯基础参数测算方法应符合相关规定检查瓦斯抽放参数管理资料、台帐,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10
2.3.2.4

抽放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必须经常检查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变化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10
2.3.2.5

封孔材料与工艺应符合相关规定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10
2.3.2.6

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是否与带电物体接触并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10
2.4通风、瓦斯检查制度及隔爆措施(100分)

×0.30

2.4.1矿井是否建立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无检查制度不得分10
2.4.2矿井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及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入井是否按规定携带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人员是否满足需要,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瓦斯检查仪器仪表配备齐全,并定期校验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10
2.4.3瓦斯检查人员瓦斯检查的地点、次数及符合规定一出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30
2.4.4瓦斯检查人员是否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20
2.4.5是否执行通风瓦斯报表审阅制度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10
2.4.6高瓦斯煤巷掘进工作面是否安设隔爆设施;位置、数量、水量是否符合要求一项不符合要求扣4分,扣完为止

20
3粉尘防治(100分)

×0.10

3.1

矿井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不符合要求不得分×0.10

3.2矿井防尘供水系统(100分)

×0.20

3.2.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连续可靠;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无防尘供水主干系统不得分。工作面直线管路不到位每位扣5分,扣完为止

50
3.2.2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50
3.3综合防尘措施及设施(100分)

×0.30

3.3.1矿井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是否采取防尘措施;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是否安设净化水幕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运输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30
3.3.2掘进井巷和硐室,是否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巷帮、水泡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30
3.3.3采煤工作面是否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符合有关规定不宜注水的除外);炮采工作面应是否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后冲洗煤壁,爆破时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20
3.3.4采掘机械及破碎机作业的防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20
3.4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100分)

×0.20

3.4.1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及高瓦斯矿井是否按规定要求安设隔爆设施;隔爆设施的位置、数量、水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50
3.4.2是否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清洗沉积煤尘,定期清除岩粉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50
3.5防尘与职业危害管理制度(100分)

×0.20

3.5.1矿井有专职防尘技术人员和管理机构;配齐各工种人员无管理机构、人员负责防尘工作不得分20
3.5.2矿井有粉尘防止岗位责任制;例会制度;防尘资金落实不符合要求不得分30
3.5.3矿井有反映实际情况的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打钻注水台帐、测尘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防尘工程设施施工及管路验收检查记录、冲洗巷道记录等防尘管理技术资料

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30
3.5.4测尘人员和测尘仪器、仪表的配备、维修与校正符合规定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20
合计100
通风安全监控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际情况标准分值实际得分
1一般规定(100分)

×0.30

1.1矿井瓦斯监控要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煤矿企业建立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安全仪器仪表应定期校验现场检查,没有制度或未定期校验不得分,缺少按比例扣分10
1.2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有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没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风电闭锁装置。采煤工作面必须装置甲烷仪器现场检查,一处未装备扣10分,扣完为止

50
1.3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出、输入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扣5分,扣完为止

10
1.4煤矿安全监控设备的功能必须齐全;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

现场检查,缺一项功能扣5分,中心站主机少1台口10分

30
2安装、使用和维护(100分)

×0.30

2.1煤矿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扣3分,扣完为止

10
2.2拆除或检修与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现场检查记录,不合格不得分10
2.3煤矿安全监控设备至少每月调试、校验一次,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调校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现场检查记录,一次不合格扣4分,扣完为止

10
2.4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必须每天检查其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检查记录,一天未检查扣2分,扣完为止

20
2.5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检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现场检查,一天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

10
2.6配制甲烷校准气体的装置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现场检查,不符合不得分10
2.7有反映现状实际的内容齐全、完整的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接线图现场检查,没有不得分,内容不齐全适当扣分

15
3传感器的设置(100分)

×0.40

3.1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定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

10
3.2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要求设置设置位置不符合规定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45
3.3各类机车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设置符合规定一辆车不符合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

10
3.4装备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风速传感器、压力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风门开关传感器符合要求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

20
3.5装备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开采易自燃煤层时,各类传感器的设置符合要求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15
合计100
煤与瓦斯突出防止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际情况标准分值实际得分
1一般规定(100分)

×0.08

1.1突出矿井及突出煤层的确定经授权单位鉴定,并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检查批文,无,不得分15
1.2编制防止突出的措施计划检查资料、现场实施,没有不得分,一项不符合扣5分

25
1.3主要航道、石门揭煤、同一煤层同区段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规定检查图纸一项不符合扣4分

15
1.4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并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有关参数,填写突出记录卡片检查图纸、资料,一项不符合扣2分

15
1.5严禁非正规采煤法、风镐落煤检查现场、资料,一项不符合扣4分

15
1.6眼、孔填充必须符合规定检查现场,一项不符合扣6分

15
2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100分)

×0.20

2.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测控制区域的煤层已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威胁区、无危险区检查图纸、资料,未划分不得分。不符合要求扣5分

20
2.2石门揭煤、采掘工作面,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32-39条进行预测预报,并认真执行31条规定

检查调度日报预测资料、图纸,检查现场预测仪表完好情况,未划分扣5分,一个面未预测扣5分

20
2.3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60
2.3.1对采取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的采掘工作面,按规定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检查图纸、检验资料,并进行现场抽查,一个面未检查扣2分

10
2.3.2按规程规定对开采保护层的保护效果进行检验检查图纸、检验资料,一个面未检验扣2分

10
2.3.3必须对预抽煤层瓦斯防治突出效果进行检验,检验应在煤巷掘进时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35条方法进行

检查图纸、检查资料,一个面未检验扣2分

10
2.3.4必须对石门揭煤防治突出效果进行检验,检验应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34条方法进行

检查图纸、检查资料,一个面未检验扣2分

15
2.3.5必须对煤巷掘进面防治突出效果进行检验,检验应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35条方法进行

检查图纸、检查资料,一个面未检验扣2分

15
3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100分)

×0.20

3.1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时,优先采取开采保护层的区域防突措施,并标明保护范围检查图纸、资料、现场实施情况;有条件不采取的,一个采区扣15分,资料不全的扣5分

50
3.2突出煤层必须进行瓦斯预抽检查图纸、资料、现场实施情况。未预抽不得分,资料不全扣10分

50
4局部防治突出措施(100分)

×0.20

4.1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设计内容、揭穿煤层顺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

检查图纸、资料、现场情况。无设计不得分,执行不全一个工作面扣5分

40
4.2采掘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60
4.2.1煤巷掘进面防治突出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检查图纸、资料、现场情况。无设计不得分;执行措施不全一个工作面扣5分

35
4.2.2煤巷掘进面防治突出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

检查图纸、资料、现场情况。无设计不得分;执行措施不全一个工作面扣5分

25
5安全防护措施(100分)

×0.20

5.1采取振动爆破措施时: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有、可靠畅通的回风系统;爆破操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检查图纸、资料、现场情况。无设计不得分,执行不全一个工作面扣5分

20
5.2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两道以上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检查图纸、现场。无反向风门,不得分,不符合规定,发现一处扣5分

20
5.3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且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检查图纸、资料、现场,发现不符合规定一处扣5分

20
5.4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区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检查,未采区措施不得分,措施不全缺一项扣5分

15
5.5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爆式自救器数量配备不齐不得分,现场发现一人未带扣1分

25
6防止突出的组织管理(100)

×0.12

6.1防止突出机构:设置专门的防止突出机构,专门的防突施工队伍,人员配备和管理满足需要检查资料。无机构扣30分,人员不足扣10分

70
6.2防突管理制度:必须编制完善的防突管理制度检查资料无制度不得分,不完善扣10分

30
合计100
矿井防灭火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际情况标准分值实际得分
1一般规定(100分)

×0.40

1.1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检查资料,无,不得分10
1.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与进风井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检查现场,一项不符合扣1分

5
1.3矿井永久井架、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用不燃性材料检查现场,一项不符合扣1分

8
1.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放水管路系统;水池容量、管路敷设符合要求无水池和系统不得分,水池容量不够扣2分,管路不完善扣5分

25
1.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无水池和系统不得分,水池容量不够扣2分,管路不完善扣5非煤

10
1.6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井底车场,井下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胶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各20m内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检查现场,一处不符合扣1分

5
1.7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必须遵守规程规定检查现场,一处不符合扣1分

5
1.8井下使用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使用的润滑油、棉纱、破布和纸保管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查现场,一处不符合扣1分

10
1.9井上、井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材料库位置、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现场,无,不得分,配备不足扣2分

10
1.10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胶带式输送机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应备有灭火器材检查资料、现场,一处不符合,扣1分

12
2井下火灾防治(100分)

×0.40

2.1生产矿井必须具备国家授权单位作出的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检查资料,无,不得分15
2.2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一厚煤层或煤层群的矿井,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布置在岩层内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检查图纸、现场,一处不符合,扣2分

10
2.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薄煤层除外),采煤工作面必须用后退式开采检查图纸、现场,一个采面不符合,按工作面总数比例扣分20
2.4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急倾斜煤层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在主石门和采区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10
2.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必须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喷洒阻化剂、注阻化泥浆、注凝胶、注惰性气体、均压措施检查资料、现场,一处不符合扣2分

12
2.6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当采煤工作面投产和通风系统形成后,必须构筑防火门墙,并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

检查图纸、现场,无,不得分,无封闭材料或材料不足扣4分

8
2.7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必须建立火灾预测预报制度检查资料、记录薄、无,不得分,资料不全扣2分

15
2.8封闭火区时,必须有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检查资料,无,不得分,措施不全扣1分

10
3井下火区管理(100分)

×0.40

3.1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图检查资料、现场,无,不得分,资料不全扣5分

35
3.2

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资料、现场,一处不符合扣5分

20
3.3启封或注销火区符合条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检查资料不符合条件不得分,无措施扣5分

20
3.4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图纸现场,一处不符合扣10分

25
合计100
矿井防治水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际情况标准分值实际得分
1防止水技术管理(100分)

×0.20

1.1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无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实施的不得分10
1.2生产矿井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对相邻煤矿和废气的老窑情况,并将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标绘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情况不明不得分,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30
1.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5
1.4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并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需变动时,必须重新编制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住中采掘)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10
1.5井下存在各种积水区时,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积水范围,外缘标高和积水量,同时标出探水线位置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15
1.6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必须编制设计,按管理全县报批后方可进行;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放水煤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按管理全县报批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

20
2地面防治水(100分)

×0.15

2.1煤矿企业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放水和排水系统

情况不清扣10分,排水系统不健全扣5分

20
2.2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水位时,必须有防、疏、排水措施没有措施不得分30
2.3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灌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30
2.4严禁将矸石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10
2.5必须按规定对钻孔封盖或封堵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
3井下防治水(100分)

×0.15

3.1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须查出其确切为止,并按规定留设放水煤(岩)柱;井巷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制定针对性措施,探水前进情况不清不得分,没有针对性措施扣5分

15
3.2矿井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出现突水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未采取措施此项不得分15
3.3矿井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未做此项工作不得分,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15
3.4当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窑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未采取措施的不得分10
3.5承压开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不符合规定不得分10
3.6水文地质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必须按规定留设各类隔水煤柱和防水闸门(墙)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25
3.7井巷工程穿过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编制探放水注浆堵水设计,并按设计措施实施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
4井下排水(100分)

×0.25

4.1矿井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50分)

4.1.1工作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填充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少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补少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15
4.1.2水泵应完好,零部件齐全、完整,运转正常

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5
4.1.3必须有与矿井所需排水水泵能力、出水口直径相匹配的工作和备用的水管管路没有备用管路此项不得分10
4.1.4压力表、真空表、电流表电镀齐全,指示正确,定期校验;引水装置可靠;闸板阀、逆止阀、底阔完整、动作灵活可靠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10
4.1.5配备设备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向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电源可靠,电动机与水泵匹配、完好,起动柜动作可靠,过流和失压保护完善,整定、接地、电阻等符合规定,电气防护合格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10
4.2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并符合相关规定,硐室设计应符合有关要求,室内地坪比大巷高0.5m,硐室和电缆沟整洁卫生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10
4.3水仓的设置、容量符合相关规定,水仓进口处应设置篦子,水仓沉淀和水沟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水仓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10
4.4采掘工作面排水设备配备:满足预计涌水量,泵离沉淀坑为止符合要求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5
4.5技术管理(25分)

4.5.1矿井排水系统图、供电系统图、运行日志、事故和检修记录完善,技术资料、测试资料等齐全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10
4.5.2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每年雨季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现场检查,查微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10
4.5.3司机:水泵王水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
5探放水(100分)

×0.25

5.1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胃寒等安全措施检查施工措施和记录,违反原则者不得分30
5.2采掘工作面凡符合进行探放水施工先决条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放水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15
5.3探放水钻孔设计、钻机安装、工程施工及管理(50分)

5.3.1探放水设计的内容符合规定检查设计内容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10
5.3.2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符合规定

查施工措施,内容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10
5.3.3探放水钻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及钻孔数目等必须由测量和探放水人员根据设计现场标定不得随意更改检查测量记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
5.3.4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建立安全保护设施,配备相应能力的排水设备和通讯设备不符合要求不得分5
5.3.5碳水钻及必须安装稳固,便于操作,覅和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不得分5
5.3.6探放老空水现场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人员或救护队员检查空气成分,符合安全要求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5
5.3.7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水量突变时,必须及时处理并报告调度室无记录簿得分,记录内容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5.4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以及回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排水过程中,如有被谁封住的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检查措施、记录,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5
合计100
爆破材料和爆破作业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际情况标准分值实际得分
1爆破材料的贮存及运输(100分)

×0.30

①地面、井下爆破材料库及井下爆破材料发放硐的建筑、防护措施、安全距离等符合规定;②井上、下按解除爆破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③爆破材料哭、井下爆破材料发放硐贮存的炸药、雷管容量符合规定;④爆破材料的贮存方式符合相关规定;⑤地面爆破材料库必须有发放爆破材料的专用套间,专用套间内的保存物品爆破材料发放符合规定;⑥井下爆破材料库的支护、防潮、消防器材符合规定;⑦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照明设备、线路及人员携带的矿灯必须符合规定;⑧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爆破材料管理的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⑨地面运输爆破材料时,必须遵守民用爆炸品管理条例,同时还应遵守相关规定;⑩在井下运输爆破材料时,应遵守相关规定

现场检查,审查资料,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00
2井下爆破(100分)

×0.70

2.1所有爆破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合格,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复训现场检查,审查资格,不符合内容一项扣1分,不持证上岗扣5分

5
2.2井下爆炸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突出煤层中,专职放炮员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5
2.3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60分)

2.3.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现场检查,未执行“一炮三检制”扣20分

20
2.3.2爆破作业的方式、顺序符合规定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5
2.3.3炮眼布置、封泥长度、炮泥质量符合规定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5
2.3.4爆破警戒安全距离符合规定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0
2.3.5爆破后检查,交必须符合规定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5
2.3.6爆破后,按规定检查有关情况并进行处理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5
2.3.7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0
2.4矿井使用的炸药、雷管符合规定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5
2.5巷道贯通及特殊地点进行爆破作业时,制定相关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并严格执行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5
2.6爆破工对炸药、电雷管的管理、存放、取用等符合规定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5
2.7装药符合规定程序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5
2.8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符合规定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5
2.9井下爆破使用的发爆器性能完好,发爆器的管理、发放、校验,发爆器的把手、要是的使用管理符合规定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5
合计100
运输和提升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际情况标准分值实际得分
1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100分)

×0.40

1.1机车运输(13分)

1.1.1机车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47条和350条的规定

现场检查,机车选用不符合要求和失爆不得分。机车不完好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8
1.1.2机车主要部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照明、警铃齐全有效;制动装置完好可靠;撒砂装置灵活、可靠、有效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3
1.1.3各种运输车的两端必须装置碰头,其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

现场检查,一辆不符合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2
1.2轨道、道岔和架线(17分)

1.2.1轨道铺设标准、铺设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现场检查,行驶人车的轨道达不到优良扣2分,达不到合格品不得分;一处使用不同型号钢轨扣0.5分;主运输大巷达不到合格品扣2分,其他轨道达不到合格品扣1分,扣完为止

8
1.2.2不回电轨道与架线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安设二级绝缘,两绝缘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一列车的长度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
1.2.3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两平行钢轨之间每个50m要连接一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者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钢轨所有接缝处(包括道岔)都必须用导线或轨缝焊接工艺连接,连接后轨缝电阻值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2
1.2.4电机车架线高度计铺设标准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现场检查,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4
1.3行车安全(10分)

1.3.1运行机车应前又照明后有红灯;正常运输时机车头必须在列车前端现场检查一辆车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2
1.3.2运输巷道内应设置路标、警标、巷标等现场检查,一处不按要求设置扣0.5分,扣完为止

2
1.3.32机车或2列车在同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小于100m的距离

现场检查,发现一次距离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1
1.3.4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是不得超过20m

查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
1.3.5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的声光信号的装置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2
1.3.6人力推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现场检查,巷道坡度大于7%时,采用人力推车不得分,其余每一处不符合按要求扣0.5分

2
1.4斜巷运输(17分)

1.4.1有轨道防滑措施;托绳轮按设计要求设置,并保持转动灵活现场检查,无轨道防滑措施扣1分,一个托绳轮不符合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2
1.4.2倾斜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巷距离;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2
1.4.3斜巷串车提升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10
1.4.4串车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提升现场检查,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3
1.5人员运送(22分)

1.5.1长度超过1.5km的主要运输平巷,垂深超过50m的主要斜巷,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要求按比例扣分4
1.5.2用人车运进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现场检查,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4
1.5.3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应有足够的照明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1
1.5.4斜井人车必须有顶盖,必须有可靠的防坠器。当断绳时防坠器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作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
1.5.5斜井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有摄影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1次空车

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2
1.5.6斜井人车必须设置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
1.5.7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36规定

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5
1.5.8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运输机或钢丝绳芯带式运输机运送人员时现场检查符合规定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
1.6带式运输机(21分)

1.6.1滚筒驱动式(13分)

1.6.1.1

必须采用阻燃输送带,其托锟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不符合要求不得分3
1.6.1.2

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
1.6.1.3

必须有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保护、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保护现场检查,缺一种保护扣1分,扣完为止

4
1.6.1.4

安装在主要运输巷内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张紧力下降保护;防撕裂保护;机头机尾装设防护栏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按比例扣分2
1.6.1.5

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
1.6.1.6

液力耦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不受此限)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1
1.6.1.7

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
1.6.1.8

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
1.6.2钢丝绳牵引式(8)分

1.6.2.1

必须装设过速、过电流和欠电压、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输送带局部过载、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等保护现场检查,缺一种保护扣1分,扣完为止

5
1.6.2.2

在倾斜井巷中,必须设弹簧式或重锤式制动闸,其性能符合:制动力与设计最大静拉力差在闸轮上的作用力之比不小于2,也不得大于3;在事故断电或各种保护装置发生作用时能自动施闸

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分3
2立井提升(100分)

×0.20

2.1立井中升降的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在井筒内作业或其他原因,需要普通箕斗或急救罐升降人员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
2.2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提升;升降人员的罐笼或箕斗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现场就爱你差,无防坠器不得分,一次超载和超载重差提升扣5分,扣完为止

20
2.3升降人员的罐笼(箕斗)现场检查符合规定

现场检查,不符合规定按比例扣分10
2.4提升容器的罐耳与罐道间隙、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罐道和罐耳的磨损等不超限现场检查或查资料,一处超限扣2分,扣完为止

10
2.5钢丝绳罐道应优先选用密封式钢丝绳,钢丝绳的最小刚性系数,各罐道钢丝绳张紧力之差现场检查符合规定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
2.6安全门、摇台、阻车器、罐笼与信号联锁符合要求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15
2.7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等装备的锈蚀情况,应每年检查1次并处理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5
2.8信号发送,信号闭锁符合要求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
2.9过卷和过放距离现场检查符合规定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
3钢丝绳及连接装置(100分)

×0.20

3.1钢丝绳选型合理,有出场合格证、验收证书、检验报告等原始资料现场检查,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6
3.2钢丝绳的检验周期和安全系数及使用期限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一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6
3.3新绳悬挂前的检验和在用绳子的定期检验,现场检查不服规定

不符合要求按比例扣分10
3.4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其他用途的钢丝绳每周检查1次,检查结果应记录。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1次

现场检查记录,缺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18
3.5钢丝绳的断丝、直径减少量、锈蚀程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是必须更换不符合要求不得分10
3.6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情况时,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现场检查记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10
3.7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对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楔形连接装置的累积使用期限:单绳不得不得超过10年,多升提升不得超过15年

现场检查,查资料,一项不符合要求扣4分

8
3.8倾斜井巷运输,矿车与矿车、矿车与钢丝绳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连接装置在更换钢丝绳后、使用期达1年时必须进行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4分

16
3.9各种防坠器按要求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现场检查记录,不符合要求不得分8
3.10各类连接装置和安全系数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不得分8
4提升装置(100分)

×0.20

4.1主提升装置的天轮、滚筒、摩擦轮、导向轮和导向滚、滚筒绕绳部门等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应符合要求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10
4.2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不得分8
4.3提升容器的加速度、减速度和最大速度符合要求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6
4.4

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防止过卷保护;防止过速保护;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限速保护;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闸间隙保护;松绳保护;满仓保护;减速功能保护现场检查,缺一种保护扣5分,扣完为止

45
4.5提升绞车必须装设深度指示器、开始减速时能自动示警的警铃与不离开座位即能操作的常用闸和保险闸,其性能必须符合要求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15
4.6新安装的主要提升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检测,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6
4.7各种技术资料、图纸、记录本、岗位责任制齐全完善现场检查,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10
合计100
电气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际情况标准分值实际得分
1一般规定(100分)

×0.25

1.1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以及安全等工作,可参照有关部门的规程执行,遇有与《煤矿安全规程》相抵触的,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现场检查,审查资料,不符合内容一项扣4分

8
1.2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停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符合;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的要求;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负荷;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符合定量器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4分

8
1.3对井下各水平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及上述涉笔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的供电电源现场检查符合规定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4分

8
1.4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4分

20
1.5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的要求,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普通型携带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现场检查,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不符合要求,且未制订安全措施,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扣20分,其他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20
1.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5条的要求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4
1.7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46条的规定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4
1.8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4
1.9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的要求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4
1.10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4
1.11矿井必须北邮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按规定定期填绘;图中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的规定注明

现场检查,审查资料,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4
1.12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井下防爆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现场检查,审查资料,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4
1.13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现场检查,审查资料,不符合内容一项扣4分

8
2电气设备和保护(100分)

×0.15

2.1井下电用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段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性;非煤矿用的高压油断路器用于井下时,其使用的开断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2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20
2.2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5
2.3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装设规定的各种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5
2.4井下配电网路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保护装置选定现场检查符合规定,动作可靠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5
2.5矿井高压电网、地面变电所和井下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现场检查符合规定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并每天试验1次,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规定保护装置的综合保护器,并每天进行1次跳闸试验

现场检查,审查资料,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20
2.6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与井下联系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5
2.7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59条的规定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0
3井下机电设备硐室(100分)

×0.10

3.1永久性井下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的支护方式现场检查符合规定;硐室必须装设防火铁门,铁门的装设现场检查符合规定;从硐室出口起5m内的巷道支护现场检查符合规定;硐室内必须配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井下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现场检查符合规定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10分

40
3.2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满足规定要求,并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20
3.3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0
3.4硐室内各种设备之间、设备与墙壁之间所留甬道距离,现场检查符合规定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0
3.5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放在机电硐室内,其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严禁设集油坑;硐室应补滴水,过道应保持通畅,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0
3.6硐室入口与硐室内悬挂的警示牌、各种标志、设备编号、供电系统图等现场检查符合规定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0
4井下电缆(100分)

×0.12

4.1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5
4.2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的规定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10分

20
4.3敷设电缆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6的规定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5
4.4电缆与风管、水管、瓦斯抽放管在同一巷道敷设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通信和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高压与抵押电缆在同一巷道敷设时,应遵守有关规定。电缆不得遭受淋水,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点,电缆应按规定设置标志牌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5
4.5立井井筒中所用电缆的接头现场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70条的规定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0
4.6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等度管口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0
4.7电缆的链接应现场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72条的规定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5
5照明、通信和信号(100分)

×0.12

5.1井下照明现场检查符合规定,地面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10
5.2严禁用电机车架空线做照明电源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5
5.3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有关规定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5
5.4矿灯房应现场检查符合规定要求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5
5.5准备和装添电液必须使用专用器具,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调和贮存电液;房间内必须备有中和电液的溶液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5
5.6井下按规定地点装设电话,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做回路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20
5.7电气信号应现场检查符合规定要求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0
5.8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20
5.9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0
6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100分)

×0.14

6.1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30
6.2接地网上的接地电阻现场检查符合规定。移动式或手动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接地电阻值现场检查符合规定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0
6.3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的设置和规格现场检查渡河规定;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其接地电阻值现场检查符合规定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25
6.4采区变电所、电气设备硐室、单独装设的高压电器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接地装置、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应装设局部接地极;局部接地极的设置、规格、用材现场检查符合规定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25
6.5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链接、其材质、规格现场检查符合规定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2分

5
7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100分)

×0.12

7.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专职电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复训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25
7.2高压电器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高压停、送电的操作;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器设备的停送电操作,现场检查应符合规定

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5
7.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损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现场检查,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30
7.4矿井应按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调整,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记录薄;检查和调整中发现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现场检查,审查资料,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20
7.5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按规定定期进行物理、化学性能测试和电气耐压试验,更换和试验矿用设备绝缘油应有记录

现场检查,审查资料,不符合内容一项扣5分

10
合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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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工煤矿安全检查表

井工煤矿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际情况标准分值实际得分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00分)×0.201.1矿井生产管理的领导机构健全;领导成员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矿长和主管安全矿长获得《矿长资格证书》检查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及《矿长资格证》;一小项不合格该项不得分201.2生产矿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人员;①有专职的安全职能部门或专职安全员;②各职能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3500人以上企业按1%比例、3500人以下企业按1.5%比例,300人以上各类小煤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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