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个人结售汇系统操作指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9 10:57:47
文档

个人结售汇系统操作指南

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一、        2010年1月系统升级的主要内容(一)在现有统计功能基础上,增加区分不同办理渠道进行统计的功能   办理渠道区分为:银行柜台渠道、网上银行渠道、自助终端渠道、电话银行渠道。 (二)增加个人手持外汇现钞结汇管理功能   个人结汇时,系统根据个人结汇年度总额以及当日手持外币现钞情况做出不同判断。对于两个指标均未超规定限额的,系统自动显示此次结汇交易成功;对于个人结汇年度总额未超限额但当日手持外币现钞超限额的,系统提示需审核现钞来源证明;对于个人结汇
推荐度:
导读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一、        2010年1月系统升级的主要内容(一)在现有统计功能基础上,增加区分不同办理渠道进行统计的功能   办理渠道区分为:银行柜台渠道、网上银行渠道、自助终端渠道、电话银行渠道。 (二)增加个人手持外汇现钞结汇管理功能   个人结汇时,系统根据个人结汇年度总额以及当日手持外币现钞情况做出不同判断。对于两个指标均未超规定限额的,系统自动显示此次结汇交易成功;对于个人结汇年度总额未超限额但当日手持外币现钞超限额的,系统提示需审核现钞来源证明;对于个人结汇
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一、         2010年1月系统升级的主要内容

(一)在现有统计功能基础上,增加区分不同办理渠道进行统计的功能

    办理渠道区分为:银行柜台渠道、网上银行渠道、自助终端渠道、电话银行渠道。 

(二)增加个人手持外汇现钞结汇管理功能

    个人结汇时,系统根据个人结汇年度总额以及当日手持外币现钞情况做出不同判断。对于两个指标均未超规定限额的,系统自动显示此次结汇交易成功;对于个人结汇年度总额未超限额但当日手持外币现钞超限额的,系统提示需审核现钞来源证明;对于个人结汇年度总额超限额但不是手持外币现钞结汇的,系统按原操作模式提示需审核超年度总额相关凭证;对于个人结汇年度总额超限额且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的,不论金额大小,系统均提示需审核超年度总额相关凭证及现钞来源证明。 

(三)改进结汇资金形态及购、结汇查询功能

    1、将个人结汇资金形态由目前的三类增加为"账户资金、汇入资金、手持外币现钞、旅行支票"四类。 

2、在个人结汇交易明细查询中,增加一个查询条件:"资金形态",具体包括:账户资金、汇入资金、手持外币现钞、旅行支票。

    3、在结售汇流水查询中,增加一个查询条件:"办理渠道",具体包括:银行柜台、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电话银行。 

4、银行可实时查询当天的购汇业务,以便于业务的核对工作;并将按日查询改为按时间段查询。

   

二、 系统访问方式

(一)“个人结售汇系统”采用B/S结构,以Web页面做为最终用户界面,本系统适用的浏览器版本是IE5.0以上。外汇局用户通过外汇局内部网络访问系统,银行用户通过与外汇局总局建立专网连接访问系统。

(二)经过设置成为本系统的合法用户后,只要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地址:http://100.1.248.20,就会出现系统主页面,在主页面中输入:用户机构代码、用户ID、用户密码进行注册登记,就可以使用系统的功能。登录后,如长时间不操作,下次操作时需要重新登录系统。

(三)“个人结售汇系统”的对外服务时间(即银行和分局可以登录系统操作业务)是7:00至22:00,其他时间为系统后台批处理和维护时间。但具体的营业时间由各单位自行规定。节假日系统正常对外服务。

三、   用户设置与管理

(一)“个人结售汇系统”根据用户的所属机构和职责不同,按所属机构和角色对系统用户进行组织和管理,每个用户隶属于一个特定机构,并有一个固定的角色。系统用户角色和权限分配如下:

所属机构角色功能权限
 

 

 

 

外汇局总局

系统管理员(admin)

系统初始化、工作状态设置、外汇局业务权限管理员密码重置、系统参数维护等
业务权限管理员(ba)

负责总局用户维护
总局业务准入员负责银行系统和总行级机构的准入、退出、恢复、查询、密码设置等
总局业务人员负责对全国个人购汇业务的统计分析和监管
 

外汇局

分支局

业务权限管理员(ba)

负责本机构用户维护
分局业务准入员负责银行机构准入、退出、恢复、查询、密码设置等
分局业务人员负责各外汇分支局辖区内个人购汇业务监管和统计
 

 

银行

业务权限管理员(ba)

负责本机构的用户维护
业务主管负责设置本机构营业开始和结束、购汇业务的修改、撤销的授权等。
业务管理员负责业务监管及统计
业务经办负责购汇交易的登记、修改、撤销等业务操作
只能办结汇业务的经办员结汇交易的登记、修改、撤销、等
只能办购汇业务的经办员购汇交易的登记、修改、撤销、等
 

(二)“个人结售汇系统”中的机构包括:外汇总局、各级外汇分支局、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各银行营业网点、各银行总行个人业务管理部门和省级分行个人业务管理部门。每个机构在系统中有唯一的机构代码,外汇局机构代码为6位,银行机构代码为12位(由外汇局在业务准入时编制)。每个机构地管理本机构的用户,系统为每个机构创建一个具有“业务权限管理员”角色的用户,由该用户负责维护(包括增加、修改、查询、重置密码等工作)本机构内的所有用户。

(三)“个人结售汇系统”中的用户由本机构业务权限管理员登录系统后用“用户管理->增加用户”功能创建,创建用户时要输入用户ID、用户姓名和用户初始密码。在系统中除了系统管理员和业务权限管理员的用户ID(系统管理员为admin,业务权限管理员为ba)固定之外,用户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及偏好选择用户ID。用户ID可为任意有效数字或有效字符的组合,其最大长度不能超过8位。用户密码必须输入6位以上。

在一个机构内(如一个银行网点或一个外汇分支局),用户ID不能有重复,系统以用户所属机构代码和用户ID共同来唯一标识一个系统用户。

(四)系统用户具有管理自己密码的权限,系统的任何合法用户在需要的情况下都可自行修改其用户密码。具体操作是登录系统后,点击左边功能树上边的“修改密码”功能。 

(五)一般用户忘记口令时,可由本机构业务权限管理员用“用户管理->修改用户”功能重置密码。外汇局的业务权限管理员忘了自己的用户密码,无法登录系统时,必须报告总局,由系统管理员对其用户密码进行重置。银行机构的业务权限管理员忘了自己的用户密码,无法登录系统时,必须报告为该银行机构做业务准入的外汇局,由外汇局的业务准入员登录系统,用“银行机构准入->银行机构业务管理员修改”功能为其重新设置密码。

(六)对于因岗位变动不需再使用本系统的用户,由本机构业务权限管理员用“用户管理->修改用户”功能将用户设置为“停用”状态。

四、                 系统使用准备

(一)外汇局端准备:

1. 系统管理员为每个外汇局机构(包括总局的业务部门、分支局)设置初始的业务权限管理员。

2. 业务权限管理员维护本机构的用户,增加两类用户:业务准入员和业务人员。业务准入员进行所辖银行机构网点的业务准入登记和维护工作。业务人员负责辖区内个人结售汇业务日常的业务监管和统计分析。

(二)银行端准备:

1. 银行端使用本系统前,应完成以下两项技术准备工作:1)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第五章有关内容,在总行和外汇局总局之间建立网络连接;2)各银行机构网点要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第五章有关内容准备相应的设备和软件,并能够访问个人结售汇系统。

2.向外汇局申请业务准入,获得机构代码和业务权限管理员初始密码。

3.业务权限管理员根据业务需要为本机构设置用户,包括业务主管、业务管理员和若干业务经办。由各用户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登录系统办理业务。

五、                 业务准入管理

(一)根据业务准入管理流程,系统的业务准入管理功能分为银行系统准入管理和银行机构准入管理。总局完成银行系统准入后,由各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外汇局进行银行机构业务准入。

(二)银行系统准入管理功能包括银行系统业务准入、银行系统业务退出、银行系统业务恢复和银行系统准入查询。由总局业务准入员负责操作。

批准银行系统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就要在系统中进行银行系统业务准入操作,使用“业务准入->银行系统准入->银行系统业务准入”功能,输入4位的银行类别码(如中国银行代码为:0001)。如果输入银行类别码不存在,则需要报告系统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基础代码维护,增加相应的银行类别码。

停止银行系统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就要在系统中进行银行系统业务退出操作,使用“业务准入->银行系统准入->银行系统业务退出”功能,输入4位的银行类别码。对某一银行系统进行业务退出,则此银行系统下属所有银行机构自动退出,其所属的所有用户将不能登录或访问本系统,但系统不删除相应的机构或用户。

银行系统业务退出后,可以用“业务准入->银行系统准入->银行系统业务恢复”功能进行业务恢复操作,但其下属所有银行机构不能自动恢复业务准入,需要对其所属银行机构逐个进行业务恢复。

(三)完成银行系统准入后,才能进行银行机构准入。银行机构准入由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外汇局业务准入员负责操作。银行机构业务准入管理功能包括银行机构业务准入、银行机构业务退出、银行机构业务恢复、银行机构信息修改、银行业务权限管理员修改、银行机构准入查询和银行机构准入统计功能。

进行银行机构准入,需要先给银行机构编码,本系统使用外汇局为银行机构编制的12位代码作为每个银行机构的唯一标识码,具体编码规则如下:

地区代码(6位)+银行类别代码(4位)+顺序码(2)。

为了便于银行对所辖网点的业务管理,总行和各省分行的管理部门也可以使用个人结售汇系统,他们不具体做业务,只行使管理职能。根据系统用户管理原则,每个用户要属于特定机构,为了统一操作同时能明显标识其管理身份,将各银行总行和各省分行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部门也视同一个机构,由外汇局为其编制一个管理机构代码(也是12位),其中全国性的银行总行管理机构的地区代码统一采用“100000”,省分行和省域性的银行管理机构的地区代码采用该省的地区代码,顺序码统一采用“SA”。总行管理机构由外汇局总局进行业务准入,各省分行和省域性的银行由各省分局进行业务准入。

 进行银行机构准入时,要输入以下信息:银行机构编码、名称、业务权限管理员姓名、初始密码和银行机构级别。“银行机构级别”有“1”、“2”、“3”三个选项。“1”代表总行级,“2”代表省行管理机构,“3”代表银行业务网点。

     银行机构准入后,要将银行机构代码、业务权限管理员用户ID(固定为“ba”)和初始密码通知被准入的机构。

六、个人购汇交易流程

(一)个人购汇交易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即年度累计购汇在5万美元以内的凭身份证直接购买外汇,超5万美元的凭证明材料购买外汇。具体购汇交易流程如下:

1. 选择购汇录入功能后,操作员输入身份证号和购汇种类。

2. 系统显示购汇录入页面,并自动提示该身份证年度累计购汇金额(不含本次购汇交易)。

3. 操作员输入完购汇信息后,系统自动判断年度累计购汇金额(含本次购汇交易)是否超5万美元。若在限额内,直接显示购汇通知书,本次交易成功结束。否则提示“已超过年度限额,本次购汇是否已审核相关材料?”,操作员依据有关审核材料通过后,点击“确定”,则本次交易成功结束,并在备注栏显示“凭材料购汇”;若材料审核未通过,点击“取消”,则本次购汇交易取消。

4. 交易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该笔购汇交易的业务参号。操作员应打印出购汇通知书,作为会计凭证留存备查。业务参号是系统唯一标识一笔购汇交易的标识号,由系统自动产生,由12位的银行机构号、8位的购汇日期(YYYYMMDD)和5位的当日流水号共25位构成。

(二)系统购汇种类包括:

1. 有实际出境行为:自费出境学习、境外旅游、探亲、商务考察、境外培训、朝觐、境外就医、出境定居、国际交流、外派劳务、被聘工作

2. 无实际出境行为:货物贸易及相关费用、境外邮购、缴纳国际组织会员费、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境外咨询、补购外汇、其他服务贸易费用、外汇理财、其它

七、个人购汇业务监管和统计

(一)外汇局业务人员可以使用以下监管统计功能:

           银行流水查询

         购汇交易撤消情况查询

           个人购汇交易明细查询

           累计购汇金额预警

           累计购汇次数监管

           单笔大额交易预警

           按购汇地区统计购汇交易

           按购汇种类统计购汇交易

           按银行类别统计购汇交易

           按前/汇往国家统计购汇交易(只提供给总局用户)

(二)各银行机构业务管理员或业务主管可以使用以下监管统计功能: 

          银行流水查询

        购汇交易撤消情况查询

          个人购汇交易明细查询

          按购汇地区统计购汇交易

          按购汇种类统计购汇交易

(三)为减小对实时业务处理的影响,业务监管和统计只可以看到截止当天以前的数据。统计功能按月出报表,当前月的统计数字为截止当天以前的数据汇总。 

(四)业务监管的权限范围:外汇局分支局按属地原则管理直辖的银行;各行总行、省分行分别管理本系统全国、全省所有网点;网点只能查询自身业务情况。 

(五)购汇交易统计的权限范围:外汇局总局可以统计全国的数据;分支局可以统计所辖地区的数据;各银行总行可以统计本系统全国的数据;省分行可以统计本系统全省的数据;对应外汇局中心支局一级的银行网点可以统计其辖内网点的数据,其他网点只能统计本网点的数据。 

八、个人结汇交易流程

(一)个人结汇的具体交易流程如下:

1. 选择结汇录入功能后,操作员输入身份证件编号(境内个人输入有效证件号码,境外个人输入国别+护照号)和结汇资金属性。

注:国别项可在输入框直接输入该国中文拼音首字母,系统会自动识别。例如:国别为美国,可直接输入“mg”,系统会自动在下拉框显示美国。但在输入框不可输入国标码,系统不能识别。

2. 系统显示结汇录入页面。

3. 操作员输入完结汇信息后,若操作员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判断是否超年度总额和当日累计现钞结汇限额。对于两个指标均未超规定限额的,系统自动显示此次结汇交易成功;对于个人结汇年度总额未超限额但当日手持外币现钞超限额的,系统提示需审核现钞来源证明,审核通过后此次结汇交易成功,否则不成功;对于个人结汇年度总额超限额但不是手持外币现钞结汇的,系统按原操作模式提示需审核超年度总额相关凭证,审核通过后此次结汇交易成功,否则不成功;对于个人结汇年度总额超限额且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的,不论金额大小,系统均提示需审核超年度总额相关凭证及现钞来源证明,审核通过后此次结汇交易成功,否则不成功。

 4. 交易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该笔结汇交易的业务参号。操作员应打印出结汇通知书,作为会计凭证留存备查。业务参号是系统唯一标识一笔结汇交易的标识号,由系统自动产生,由字母J、12位的银行机构号、8位的结汇日期(YYYYMMDD)和5位的当日流水号共26位构成。

 

(二)结汇资金属性

结汇资金属性:货物贸易、运输、旅游、金融和保险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服务、其他服务、职工报酬和赡家款、投资收益、其他经常转移、资本账户、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国内外汇贷款、经批准的资本其他。

(三)个人结汇业务系统操作界面

由各银行经办员按照结汇人的个人资料,录入结汇信息。具体使用方法如下:在进入到系统主页面之后,点击左边功能树的结汇交易→结汇信息录入,右边将出现该录入功能的入口页面。如图所示:

 

页面要求输入进行结汇信息录入的交易主体、身份证件号和结汇资金属性等,对输入项有以下几点说明:

1. 身份证件号按规范其长度只能是15位或18位; 

2. 若是自编身份证号,必须按规定进行编制,以字母开头(字母自动转化为大写)。

3. 根据选择的交易主体录入身份证件号或国别和护照号。(交易主体为境内个人录入身份证件号国别和护照号不可用,交易主体为境外个人录入国别和护照号身份证件号不可用)。注:国别项可在输入框直接输入该国中文拼音首字母,系统会自动识别。例如:国别为美国,可直接输入“mg”,系统会自动在下拉框显示美国。但在输入框不可输入国标码,系统不能识别。

4. 选择结汇资金属性。

输入正确的信息之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如图所示:

          

 

页面要求输入进行结汇信息录入的个人资料等,对输入项有以下几点说明:

1.带有红色星号的输入项为必填项;

2.结汇金额指原币金额,折合美元由系统自动按外汇局公布的内部统一折算率进行折算。

3.币种可以直接输入三字母代码,也可以下拉选择。

4.“姓名”输入项的最大长度为10位;

5.“结汇金额”最大长度为18位(含正负号和小数位),小数位数不能超过2位,可以是负数。

6.“备注”输入项的最大长度为32个字。

7. 如果用户要进行冲减操作那么必须把冲减的原因写在“备注”中。

8. 用户发现身份证件号或国别、护照号有错可点“返回”返回上一页重新输入。

正确填写各输入项之后,点击“确定”按钮,可进入下一页面,如图所示:

    此页面让银行业务人员检查结汇信息的录入是否正确。如点击取消,则会返回录入信息确认页面;如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判断是否超年度总限额和是否超当日现钞结汇限额,若超限额则进入下一页面,如图所示:

 此时如果点击取消,则会返回录入信息确认页面。如果已审核相关凭证,可以点击“确定”按钮,就可进入下一页面,如图所示:

系统将录入的结汇信息保存,并返回录入结果,并为该笔结汇记录产生一个唯一的业务参号。

此页面为结汇信息录入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可以打印出结汇通知书。点击“返回”按钮,回到结汇信息录入的入口页面。

九、个人结汇业务监管功能

     结汇的统计功能将在系统二期开发中完成。

(一)外汇局业务人员可以使用以下监管统计功能:

           银行结汇流水查询

           结汇交易撤消情况查询

           个人结汇交易明细查询

           累计结汇金额预警

           单笔大额交易预警

按结汇地区统计

按结汇资金属性统计

按结汇银行统计

按结汇资金形态统计

按资金来源国统计(只有总局有此功能)

(二)各银行机构业务管理员或业务主管可以使用以下监管统计功能: 

           银行结汇流水查询

           结汇交易撤消情况查询

           个人结汇交易明细查询

按结汇地区统计

按结汇资金属性统计

(三)为减小对实时业务处理的影响,业务统计只可以看到截止当天以前的数据。统计功能按月出报表,当前月的统计数字为截止当天以前的数据汇总。系统每日计算当月的报表,统计范围为当月1日至昨日的业务数据。特殊情况下,如需修改历史月份的报表,业务人员可与系统管理员联系。 

(四)业务监管的权限范围:外汇局分支局按属地原则管理直辖的银行;各行总行、省分行分别管理本系统全国、全省所有网点;网点只能查询自身业务情况。 

(五)结汇交易统计的权限范围:外汇局总局可以统计全国的数据;分支局可以统计所辖地区的数据;各银行总行可以统计本系统全国的数据;省分行可以统计本系统全省的数据;对应外汇局中心支局一级的银行网点可以统计其辖内网点的数据,其他网点只能统计本网点的数据。

十、个人结售汇系统对个人身份的标识规则

1、一般境内个人编码(18位):

居民身份证号码。

2、没有身份证的境内个人编码:

根据居民个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按以下规则进行编码:

A+出生年月日(按yyyymmdd排列)+姓名的拼音编码+性别(1男/2女)

其中:姓名的拼音编码规则如下:取姓名的前4个汉字(不到4个汉字按姓名实际长度取),第一个字用全拼,第二到第四个字取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全部大写组成姓名的拼音编码。

3、境外个人身份编码:

国别代码(采用国标3字母代码大写,填写护照的签发国)+护照号码(除去空格和分隔点,连续录入)。国别代码单独录入,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别代码输“中国”,其中港澳居民的护照号码填写处填写回乡证号码,居民的护照号码填写处填写居民往来通行证号码。

十一、结售汇交易中须注意的事项

结售汇交易由各银行机构的业务经办用“结售汇交易”功能进行办理,具体包括结售汇交易录入、修改、撤消和查询,其中结售汇业务的修改和撤销只针对当日交易,隔日交易可使用冲正方式进行修改。

业务主管每日上班设置应设定营业开始,之后本机构的业务经办可以办理结售汇交易。结售汇交易修改和撤消要由业务主管授权才能办理。业务主管在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在系统中设置“营业结束”。

此外,系统还提供了“冲正”功能,即在录入结售汇信息时可输入负金额,以便对过去的错误业务进行修正。身份证件号、结汇资金属性、金额或币种项输入错误,都应先“冲零”(金额项输入原金额的相反值,其他项与原值一样),同时在备注栏写明冲正原因及冲那笔(结汇流水号)。之后,可重新输入一笔正确的结汇信息。

十二、应急处理

当系统出现故障时,由外汇局正式通知银行启动业务应急方案。启动业务应急方案期间外汇局可以在每个地区指定一家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恢复系统后外汇局应正式通知各银行恢复系统运行。

文档

个人结售汇系统操作指南

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一、        2010年1月系统升级的主要内容(一)在现有统计功能基础上,增加区分不同办理渠道进行统计的功能   办理渠道区分为:银行柜台渠道、网上银行渠道、自助终端渠道、电话银行渠道。 (二)增加个人手持外汇现钞结汇管理功能   个人结汇时,系统根据个人结汇年度总额以及当日手持外币现钞情况做出不同判断。对于两个指标均未超规定限额的,系统自动显示此次结汇交易成功;对于个人结汇年度总额未超限额但当日手持外币现钞超限额的,系统提示需审核现钞来源证明;对于个人结汇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