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2、监督运输工具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3、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载的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几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
4、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中途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爆破器材保管员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
2、负责炸药、雷管的验收、保管、发放及统计工作,建立收、发台账、做好完整的记录。
3、不得将炸药、雷管发放给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
4、负责对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炸药、雷管进行清理、造册登记,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5、对配送到现场的炸药、雷管除及时登记外,还应将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6、爆破作业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完整的将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资料交到公司有关人员的手中,并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检查。
爆破员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
2、保管和使用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遗失或转交他人,不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3、按照爆破指令和爆破方案进行爆破作业。
4、严格遵守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5、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6、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和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临时库房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和爆破器材安全使用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6、经常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安全使用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7、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