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计调: 电话:
省 陪: | ||||||||
接站牌: 全陪 : | ||||||||
人 数: | 客源地: | |||||||
酒 店 | 入住时间 | 住宿地 | 酒店名称 | 用房数量 | 价 格 | 备 注 | ||
请导游提前对房,在不产生单房差的情况下 用房按实际情况调整 | 订房计调: | |||||||
XX地接社联系人: | ||||||||
用 餐: | 5早8正 | 餐 标: | 餐标25元/人/正 (请做足餐标,小孩只含正餐半餐) | |||||
如果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通知计调! | ||||||||
司机: 车牌: 车队: 下团现付车费 元。 师傅提总购2%,导游承担1%,社里承担1% | ||||||||
接团前请提前与司机联系,并告之需带包车合同,下团付车费请索要收据,否则不付车费。 | ||||||||
景点及签单 | 石 林: 签单号 所有景区 : 购物店签单: | |||||||
注 意 事 项 | 矿泉水要到指定人员手上购买,导游凭收据回来报账,不能提供相应收据,水费一律不予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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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团后,请导游跟客人核对行程及航班号、起飞时间,如有出入请及时通知计调。 | ||||||||
3、请导游上车时提醒客人保管好个人物品及一路上的注意事项,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请导游在车辆启动前,询问游客如有慢性病史或身体不适,提前告之导游并吃药,如出现紧急情况,拨打120,并请同车游客相互关心。 | ||||||||
5、计调费:购物3W—5W(100) 5W—7.5W(200) 7.5W—10W(300) | ||||||||
6、水费按2.5元/人报账 。报账的所有单子要齐全。 | ||||||||
7、请复印所有团员身份证。 8、严格按照规定行程来走,如有更换都要写清楚,录音等,让游客签字等 9、关于用餐事宜:请按公司指定餐厅用餐,如有特殊情况请先提前通知计调及所有导游报账一律要求带回餐费收据,否则不予报账! 10、通知:只要导游证或旅游车不符的都请通知导游、司机必须绕开小喜村 | ||||||||
备 注 | 11、请仔细核对回程航班 ,避免发生误机。 12、请注意服务质量,行程中突发情况或更改线路,请第一时间通知操作计调,谢谢配合! 鲜花接机,每人每天一瓶水,服务质量第一。 13、全陪如无证,其余费用产生自理。 14、小孩只含正餐半餐、车位费用,其余产生自理。 15、推荐自费表演:篝火晚会220元/人;水舞源歌舞表演200元/人;湄公河游船260元/人;勐巴拉纳西歌舞晚会:贵宾票380元/人、甲价260元/人。 16、不含费用:旅游意外险、单房差、自费项目及个人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