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 分(部)项工程 | 幕墙 | |||||||||||||||
交底内容 | 电 焊 | 接受交底班组 | 电、气焊工 | ||||||||||||||
交底内容 | 1.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朵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电电工进行。 3.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5.在潮湿地点工作台,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上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工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7.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将所有孔口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8.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必须开设进、出风口,通风良好,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并应有人监护。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有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min,并应有安全人同在现场监护。 9.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10.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1.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12.清除焊渣、采用电弧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3.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不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4.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5.焊接装好模板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16.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7.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18.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9.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0.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证,方可施焊. 21.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 ||||||||||||||||
施 工 员 | 安 全 员 | 交底日期 | |||||||||||||||
接受交底人 |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 分(部)项工程 | 幕墙 | |||||||||||||
交底内容 | 气 焊 | 接受交底班组 | 电、气焊工 | ||||||||||||
交底内容 | 1.气焊作业应遵守有关电焊的规定。 2.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具有灵敏可靠的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必须装置设厚度为1~1。5mm,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3.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4.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5.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6.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7.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水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8.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9.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爆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10.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11.点火时,焊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止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12.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爬梯、登高. 13.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4.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扔孔、口打开。 15.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主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6.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17.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品不得少于10m。严禁用明火检验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1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超过350C,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碰撞胶管气焊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 19.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应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 | ||||||||||||||
施 工 员 | 安 全 员 | 交底日期 | |||||||||||||
接受交底人 |
安全技术交底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 分(部)项工程 | 幕墙 | |||||||||||||
交底内容 | 交流电焊机 | 接受交底班组 | 电焊工 | ||||||||||||
交底内容 | 1.应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2.次级抽头连接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 ||||||||||||||
施 工 员 | 安 全 员 | 交底日期 | |||||||||||||
接受交底人 |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 分(部)项工程 | 幕墙 | |||||||||||||
交底内容 | 气 焊 | 接受交底班组 | 气焊工 | ||||||||||||
交底内容 | 1.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可破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1.5gf/cm2)时应停用。用水必须清洁。发生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0C(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0C,浮桶式发生器水温不得超守6500C)。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4.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爆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5.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6.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7.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8.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gf/cm2)的剩余压力。 9.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10.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1.点然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2.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3.发现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14.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阀门,停止共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5.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 ||||||||||||||
施 工 员 | 安 全 员 | 交底日期 | |||||||||||||
接受交底人 |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 分(部)项工程 | 幕墙 | ||||||
交底内容 | 高空作业 | 接受交底班组 | 各班组 | |||||
交底内容 | 施工处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不敷出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2.攀登和悬空作业(如架子工、结构安装工等)人员危险性都比较大,因而对此类人员应该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合证件后再持证上岗。 3.高处作业人员,一般每年需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阗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他们从事这类作业。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这类作业,严禁洒后高空作业。 4.各班组工长必须对各作业班组工人进行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5.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之前不得进行施工,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要一一加以检查,经确认完好后,才能投入使用。 6.上班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下防滑鞋,决不能穿着拖鞋、硬底鞋带钉易滑的靴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7.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台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过且过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或者加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8.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等各种专项措施. 9.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毁损或擅自移位和拆除,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10.在高处作业高耸建筑物的施工中,还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避雷装置,以防止施工人员发生触电事故。 11.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在完成后应按类别逐项加以查验并且做好记录,随着工程的向上进展,高处作业的工作量还会随之而增多,这时应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 |||||||
施 工 员 | 安 全 员 | 交底日期 | ||||||
接受交底人 |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 分(部)项工程 | 幕墙 | |||||||||||||
交底内容 | 临边作业 | 接受交底班组 | 各班组 | ||||||||||||
交底内容 | 施工处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各工长、架子班班长必须对各作业班组工人进行临边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 2.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牢固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同的临边作业场所,需设置不同的防护设施,这些设施主要为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3.临边防护用的栏杆由栏杆柱和上下两道横杆组成。 4.用钢管做栏杆时,应采用Φ48~51mm×2.7~3.5mm的脚手钢管,并用相同口径的扣件或电焊固定。 5.防护栏杆在构造上紧密而不动摇,能够承受可能的突然冲击,阻挡住人员在可能状态下的下跌和防止物料的坠落,还要有一定的耐久性。 6.防护栏杆上杆离地的高度规定在1~1。2m,上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以免横杆受力后挠曲过甚产生险情,造成滑跌。 7.栏杆柱在桥面固定时,可采用预埋件与钢管下端焊牢. 8.栏杆的结构及横杆与栏杆柱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该使防护栏杆在其上杆的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体碰撞等可能时,还要加大横杆截面可加密柱的距离,以提高其强度和刚度。 9.防护栏杆要自上而下有小网眼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加扎严密固定的挡脚笆或挡脚板。挡脚笆高度应不低于40cm,挡脚板高度应不低于18cm,挡脚笆与挡脚板面上如有孔眼,应不大于25mm.板与笆的下沿离底面的空隙不大于10mm。 10.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或其他有人流经过的场所,除设置必要的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还要满挂安全网或以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全封闭防护. | ||||||||||||||
施 工 员 | 安 全 员 | 交底日期 | |||||||||||||
接受交底人 |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 分(部)项工程 | 幕墙 | |||||||||||||
交底内容 | 临时用电(1) | 接受交底班组 | 各班组 | ||||||||||||
交底内容 | 1.电工组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HJ46—2005)规定,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操作证必须有效,严禁无证操作上岗。 3.上班时,必须坚守本职工作岗位,认真操作,不得离岗串岗,不得让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带电作业。 4.在施工中一定要按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经过漏电保护器后,方可按要求接用电设备。 5.按照各设备的容量进行计算,并选择电线的截面积,以及保险丝的安全电流。 6.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架空线路挡距不得大于是35m,线间距不得小于0。3m,线路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不小于4m,导线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7.电线杆的埋设深度不小于杆长的1/10再加上0.6m,严禁沿地面明设电线,埋地导线必须套管后方可埋地. 8.电线不得有老化、破皮、漏电,杆上及室内架线必须有横担,要有绝缘子,严禁电线架设脚手架或树上。 9.电缆架空时,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过道路埋地电缆必须套上钢管。 10.在施工现场和宿舍内不准乱拉乱接线,严禁使用电炉。 11.上班时,坚守本职工作岗位,认真操作,不准离岗串岗,非电工人员不许操作电器,严禁带电作业。 12、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3、配电箱内各种电器必须合格且符合使用要求,箱内应设置配电系统图,并标明各分路的用途. 14、机械设备及配电箱外壳要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 ||||||||||||||
施 工 员 | 安 全 员 | 交底日期 | |||||||||||||
接受交底人 |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 分(部)项工程 | 幕墙 | ||||||
交底内容 | 临时用电(2) | 接受交底班组 | 各班组 | |||||
交底内容 | 配电箱: 1.配电箱要有专人(电工)负责,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乱接线. 2.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并能防雨防尘。 3.总配电箱应设在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有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总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定值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定值相适应. 5.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开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固定的支架上,固定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6m,小大于1.5m。 7.配电箱内的电器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坚固的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用电线连接,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应带电金属底座。 8.配电箱金属外壳有可靠接地,接零,接地线必须用多股铜芯线及专用接地线,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连接。 9.配电箱引入、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电缆不得有老化、破皮、漏税电,电缆横穿道路时,应采用保护措施,和开关箱的连接应采有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进出线,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11.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触保"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灵敏度的检查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时检查并做好记录及交记录. 12.所有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业分路标记。 13.配电箱、开关箱内应配锁,安全标志,箱内无杂物,积灰,接线牢固整齐,移动式配电箱离地有0.6m。 14.漏电开关开闸后,必须检查原因后,方可送电. 15.电工必须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遇到难以解决问题及向项目部汇报,并作定期检查记录(接地电阻每月一次,漏电保护器每周一次). | |||||||
施 工 员 | 安 全 员 | 交底日期 | ||||||
接受交底人 |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 分(部)项工程 | 幕墙 | |||||||||||||
交底内容 | 现场文明施工规范 | 接受交底班组 | 各班组 | ||||||||||||
交底内容 | 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带。 2.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 高空作业涉及交叉作业,不得在同一竖直方向上下同时作业,要做好上方的防护,防止高空落物导致伤害。 4. 高空作业严禁将建筑垃圾扔到楼外. 5. 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6. 在建工程严禁住人以及做饭。 7. 使用电、气焊时,要配备接火斗、灭火器,并安排专人看火. 8. 施工现场电箱接线要专门的电工按照规定接线,严禁乱接、乱搭。 9.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0. 施工现场的剩料、包装袋等与施工无关的东西严禁散放,必须一起归放到废料堆放区。 11. 严禁酒后作业. 12. 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进入。 13.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14. 施工现场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15. 工程施工人员严禁打架、斗殴. 16. 施工现场严禁搭乘物料吊笼上下楼。 | ||||||||||||||
施 工 员 | 安 全 员 | 交底日期 | |||||||||||||
接受交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