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序列职级管理办法
一、 总则
为适应集团公司的发展,使集团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能在与本人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促使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提高素质,激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精神,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 领导及组织管理机构
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三、专业序列职级设置及角色定位
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四、专业序列职级评定条件及标准
表1 专业序列职级评定条件及标准
分类 | 说明 | 认证方式 | 判定方式 | ||
基 本 条 件 | 硬 性 标 准 | 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 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 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 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
软 性 标 准 | |||||
专业 要求 | 核 心 条 件 | 专业知识与技能 | 与本专业技术相关的知识,包括理论知识、应用知识等,以及在专业方面解决问题的能力 | 考试积分 | 35分 |
工作业绩 | 在实际专业工作中的业绩 | 考核积分 | 40分 | ||
其他 条 件 | 创新/创优成果 | 专业工作取得的创新/创优成果 | 申报资料 | 10分 | |
个人表彰 | 指个人获得的专业方面的重大表彰 | 申报资料 | 5分 | ||
活动参与度 | 技术交流、培训活动的参与情况及带教成果(包含“师带徒”计划的完成情况) | 申报资料 | 10分 |
核心条件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工作业绩两个方面的要求。
4.1.1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35分)
专业知识指胜任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业务理论、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相关制度和流程等知识。技能是指胜任专业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关键业务技能。
表2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根据实际工作岗位筛选) | 1、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理论,行业、企业、专业知识、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企业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2、施工技术管理与新技术应用;3、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编制;4、科技创新; 5、技术研发; 6、质量/安全奖项申报材料与流程;7、工程管理要点;8、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要点;9、BIM/信息化技术及应用;10、协调与表达。 |
考试方式 | 现场答辩考试 |
加分条件 | 每取得一项相关注册执业资格,可在专业知识折算总分上增加2分(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加3分),同一执业资格增项不重复计算。 |
认证结果 | 考试计分 |
工作业绩是指员工在本专业岗位取得的工作效果和成绩。员工初次申报专业职级,工作业绩指其近3年(申报首席专家近5年)在本专业岗位上取得的工作效果和业绩;员工晋升专业职级,工作业绩指每一个认证周期内本专业岗位上取得的工作效果和成绩。
工作业绩采取评分制,满分为40分。员工通过评审的,其原有工作业绩得分自动清零,不再累积到下次认证使用。
4.2其他条件
4.2.1创新/创优成果(10分)
指个人或团队(个人在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获得的科技进步奖、技术标准、专著、专利、工法、论文、QC 小组成果、科研课题、优秀项目BIM/信息化技术及应用奖项、质量奖项、安全奖项及其他外部表彰。
同一成果按就高原则只享受一次加分,创新成果累积加分不超过10分。
表3 创新成果加分表
序列 | 类别 | 等级 | 加分 |
1 | 科技进步奖 | 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 | 10 |
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 8 | ||
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 6 | ||
市科技进步奖 | 4 | ||
2 | 技术标准/规范/手册 | 国家标准/规范 | 8 |
行业标准/规范 | 6 | ||
地方标准/规范 | 4 | ||
专业指导手册 | 2 | ||
3 | QC小组活动 | 国家一等奖 | 4 |
国家二等奖 | 2 | ||
省级一等奖 | 3 | ||
省级二等奖 | 1 | ||
4 | 工法 | 国家级工法 | 10 |
省级工法 | 5 | ||
企业级工法 | 2 | ||
5 | 专利 | 发明专利(授权) | 4 |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2 | ||
6 | 论文 | 核心期刊 | 4 |
论文征集活动一等奖 | 3 | ||
论文征集活动二等奖 | 2 | ||
论文征集活动三等奖 | 1 |
7 | 科研课题 | 国家级科研课题 | 7 |
省级科研课题 | 5 | ||
市级科研课题 | 3 | ||
8 | 优秀项目BIM/信息化技术及应用成果 | 市级协会评选 、楚天都市报等媒体主办或联办的评选活动一等奖 | 2 |
市级协会评选 、楚天都市报等媒体主办或联办的评选活动二等奖 | 1 | ||
省级协会评选一等奖 | 3 | ||
省级协会评选二等奖 | 2 | ||
省级以上协会评选一等奖 | 4 | ||
省级以上协会评选二等奖 | 3 |
其他创新成果根据成果难易程度与公司需求情况给予相应加分。
表4 创优成果加分表
序号 | 级别 | 奖项名称 | 参与形式 | 工程类别 | 加分 |
1 | 国家级 | 鲁班奖 | 承建 | 市政/建筑 | 10 |
2 | 参建 | 5 | |||
3 | 国家优质工程奖 | 承建 | 市政/建筑 | 8 | |
4 | 参建 | 4 | |||
5 | 扁鹊杯 | 承建 | 市政 | 3 | |
6 | 其它国家级奖项及表彰 | 承建/参建 | 市政/建筑 | 3-10 | |
7 | 省级 | 省市政金奖 | 市政 | 4 | |
8 | 省市政银奖 | 市政 | 2 | ||
9 | 质量楚天杯 | 市政 | 5 | ||
10 | 省结构优质工程 | 市政/建筑 | 2 | ||
11 | 安全楚天杯 (省安全文明工地) | 市政/建筑 | 5 | ||
12 | 省园林优质工程奖 | 市政/建筑 | 4 | ||
13 | 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 | 水利 | 4 | ||
14 | 其它省级奖项及表彰 | 市政/建筑 | 2-5 | ||
15 | 市级 | 市级市政金奖 | 市政 | 2 | |
16 | 市级市政银奖 | 市政 | 1 | ||
17 | 质量黄鹤奖 | 市政 | 2 | ||
18 | 市建筑优质工程 | 市政/建筑 | 1 | ||
19 | 市结构优质 | 市政/建筑 | 1 | ||
20 | 安全黄鹤杯 (市安全文明工地) | 市政/建筑 | 2 | ||
21 | 安全铜都杯 | 市政/建筑 | 2 | ||
22 | 其它市级奖项及表彰 | 市政/建筑 | 1-2 |
23 | 区级 | 区级奖项及表彰 | 市政/建筑 | 1 |
4.2.2个人表彰及荣誉(5分)
指个人获得的专业方面的重大表彰及荣誉,总分5分。同一级荣誉不累计加分,个人表彰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表5 个人表彰加分表
类别 | 级别 | 得分 |
优秀个人 | 国家级 | 5 |
省部级 | 4 | |
市级 | 3 | |
集团公司级别 | 2 | |
分(子)公司级别 | 1 | |
技术专家 | 国家级行业协会专家 | 5 |
省部级行业协会专家 | 3 | |
市级行业协会家 | 1 |
活动参与度指在一个专业职级评定周期内各职级人员参加技术交流及培训活动的情况,以及对公司内部专业人员累积完成的带教课程和主讲专业领域课程的授课情况(包含“师带徒”计划的完成情况)。
表6 活动参与类别及得分
序号 | 类别 | 得分 |
1 | 技术交流、培训活动的参与情况 | 5 |
2 | 带教成果 | 5 |
表7技术交流及培训活动参与度标准表
序号 | 职级 | 年度任务课时(个) |
1 | 首席专家 | 2 |
2 | 专家 | 6 |
3 | 资深工程师 | 12 |
4 | 主任工程师 | 18 |
5 | 工程师 | 24 |
6 | 技术员 | 30 |
(1)技术交流及培训活动参与度标准分值为5分,技术交流及培训活动参与度得分=实际参与课时/任务课时*标准分值(5分),最高不超过5分。
(2)技术交流及培训活动情况记录根据上报至集团公司总工办的活动参与回执名单及现场签到表确定。
4.2.3.2 带教成果
带教成果是指各职级人员对公司内部专业人员累积完成的带教课程和主讲专业领域课程的授课效果。技术序列中各级别人员每年应完成一定课时的内部带教任务。年度内有详实的“师带徒”协议、带教计划的实施记录以及考核结果合格的,每完成1个“师带徒”任务视同完成3个课时带教任务,每有一个徒弟获评为优秀新员工或优秀个人的,可另算3个课时带教任务,年度内导师带徒任务视同课时数不超过9个。
表8带教成果标准表
序号 | 职级 | 授课要求及效果 | 年度课时任务(个) |
1 | 首席 专家 | 能完成对专业岗位人员的培训, 授课满意率在85%以上 | 15 |
2 | 专家 | 能完成对专业岗位人员的培训, 授课满意率在80%以上 | 12 |
3 | 资深 工程师 | 能完成对专业岗位人员的培训, 授课满意率在80%以上 | 9 |
4 | 主任 工程师 | 能完成对专业岗位人员的培训, 授课满意率在70%以上 | 6 |
5 | 工程师 | 能完成对专业岗位人员的培训, 授课满意率在70%以上 | 3 |
6 | 技术员 | 能完成对专业岗位人员的培训, 授课满意率在70%以上 |
(1)带教课时标准分值为5分,带教课时得分=实际带教课时/任务课时*标准分值(5分),带教课时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2)授课效果主要由集团公司总工办对申报人认证周期内各年度授课满意度调查结果统计汇总获得。
五、评定程序
由人力资源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