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明管理
1、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施工时,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委派的施工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的管理;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离开施工现场;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例会,更不得扰乱会场秩序;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须码放整齐;
6、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
7、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等;
8、工棚必须保持整洁,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9、严禁酗酒、打架斗殴、、盗窃等违纪违法行为;
10、严禁干扰周边居民生活,不得危害公共安全。
二、安全管理
1、新工人入场,必须先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施工作业时严禁抽烟;
3、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一经发现必须暂离岗位并严肃处理;
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7、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8、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9、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10、节约用水、用电,严禁私拉乱接,注意用电安全;
11、施工现场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等,实行封闭施工;
13、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三、质量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控制工程进度;
2、按时完成当月的施工进度计划;
3、进场材料必须资料齐全,并及时进行检验,没有检验报告一律不准使用;严格检验程序,不得弄虚作假;
4、严禁偷工减料;
5、严禁违反强制性规范要求或不正确的施工行为;
6、严禁违反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属主控项目要求的;
7、严禁欺诈隐瞒施工质量问题;
8、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成品保护,禁止野蛮施工;
9、涉及结构安全和隐蔽工程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甲方代表到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10、必须做到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不得弄虚作假,并配合监理部门的检查,杜绝施工资料残缺不全,整理不规范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