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制
度
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部
年 月 日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规范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三、交底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建筑施工模板安装技术规范》(JGJ162-200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等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
四、要求
四.1 安全技术交底职责分工
四.1.1 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协管员)、劳务班组长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四.1.2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由方案编制人会同专职安全员将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安全施工注意事项等向参加施工的全体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协管员)、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四.1.3 每道施工工序开始作业前,项目部生产副经理或施工管理人员向劳务班组长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1.4 新进场的工人参加施工作业前,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四.1.5 每天上班作业前,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交底。
四.2 交底内容
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应分开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
四.2.1 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流程等常规内容;
四.2.2 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危险部位、危险源;
四.2.3 作业条件、作业环境、天气状况和可能遇到的不安全因素;
四.2.4 劳动纪律;
四.2.5 针对危险部位、危险源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
四.2.6 施工机械、机具、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四.2.7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四.2.8 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四.2.9 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
四.2.10 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的紧急避险方法和应急措施;
四.2.11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3 要求
四.3.1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交底人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认真履行签字手续,不得代签;
四.3.2 在作业过程中应进行动态管理,交底内容必须有针对性,当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发生变化时,必须针对相应变化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3.3 主体结构过程中,主要工种每三个标准层必须做一次交底,其余工种每月交底不得少于两次,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交底
四.4 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督检查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副经理、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5 记录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须参加并监督除班组安全交底以外的所有类型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收集、保存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保留一套交底文件,书面交底记录应分别在技术、安全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