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0年11月10日)
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自2008年11月建成运行以来,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各进驻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以“规范、便民、廉洁、高效”为宗旨,以转变职能、深化政务公开、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和审批服务工作,认真执行各种告知、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群众咨询,积极受理进驻事项,运行模式渐趋规范,服务功能日臻完善,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推进机构建设。县委、坚持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第一平台,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员配备,健全规章制度,为服务中心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设置机构,准确中心定位。2009年全区机构改革结束后,县委、及时为政务服务中心落实了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由办公室下属单位升格为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并核定了1正1副2个领导职数、3个事业编制,中心功能定位为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和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落实后,县委通过全县领导干部差额选任的办法配备中心主任、副主任,并从各相关部门抽掉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窗口工作人员21名,确保了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大投入,加强硬件建设。从2008年中心筹建开始,县先后投入资金130万元用于中心租赁办公场地、购置办公设备。目前,服务中心共有A、B两个工作区560平方米、电脑28台,并配有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电子显示屏等一系列设备,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四级网络建设硬件设备采购已经完成,预计本月底即可调试运行。三是广泛调研,理清发展思路。为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学习借鉴周边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先后组团赴银川市和石嘴山、大武口等地进行了专题考察学习,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村级便民服务室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务服务工作,加快建立政务服务体系,促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二、强化政务公开,不断规范中心运行。坚持把深化政务公开作为打造“法治、服务、责任和效能”的重要抓手,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以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审批项目数据库为契机,由县办公室牵头,政务中心实施,法制办审核,对全县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彻底地清理,并将清理出的19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反馈给各28个相关部门(单位),为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提供了依据。清理过程中,制办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了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等相关内容,并尽可能的简化程序、减少手续、缩短时限,方便广大群众办事。二是多措并举,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为了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晓率,我们将中心办理的事项通过县有线电视台、网站、中心电子屏、政务公开栏等各种途径公开,有效的杜绝了事项办理的“暗箱操作”和 “体外循环”,保障了审批服务正常有序进行。另外,将申办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内容制成服务指南,摆放在各窗口,方便群众了解和办事。三是阳光作业,确保群众办事明白。为了使群众办事明白,干部工作清白,中心各窗口所有办件实行现场公开化办公。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窗口当场受理,能当即办结的当即办结,不能当即办结的明确期限办结;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或不属于中心受理的事项耐心向申办人解释说明,并指明方向,决不让服务对象来回跑,尽最大努力确保服务对象满意。另外,中心开辟“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通过“非国家法定工作日预约服务”、正常下班后延时服务、节假日轮流值班服务等方式,对一些有急事、特事的服务对象,积极协调窗口工作人员预约或延时办理,有效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把政务中心作为管理创新和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快集中进驻进度,不断规范内部管理,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一是理顺机制,保障窗口优质服务。针对中心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事项进行了调整,将原进驻中心的县发改局、民政局窗口退回原单位,新增县就业局、卫生局、财政局工作窗口,并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全部业务移驻中心B区,进驻中心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分别增至11个、196项,进驻部门进一步合理,进驻事项进一步规范,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我们正在协调将县档案局进驻中心,开设信息公开查询窗口;将县民政局大病医疗救助和县医保中心进驻中心,设立医保窗口和民政大病医疗救助窗口,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医保和民政医疗救助“一条龙”服务。另外,从2009年起,将部门支持中心窗口工作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将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权限交予政务中心,切实提高了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支持配合中心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依章办事,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使中心运行实现了有章可循。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心《办事制度》和部门业务工作要求,认真接待申办事项,解答群众各类咨询。截止10月底,中心共接待审批(服务)事项11211件,其中即办件8803件,全部办结;承办件2408件,已办结2353件,55件正在办理之中,按时办结率100﹪。三是强化监督,打造窗口服务形象。根据中心业务需要,建立“一册、一书、二单” 的配套管理办法(《窗口服务事项受理登记册》、《不予受理告知书》、《事项受理通知单》和《事项办理群众满意情况反馈单》),对窗口办件进行有效地掌控,对窗口服务群众满意情况进行调查,提升了窗口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中心设立了效能监督窗口,专门监督、检查窗口工作,防止进而不办、办记不符、两头受理和群众两头跑等现象的发生。另外,制作了《岗位效能监督公示栏》、桌牌和胸牌,亮明工作人员身份,在办事大厅摆放《征求意见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推行投诉责任追究,切实树立了中心良好形象。
四、强化联系指导,不断延伸服务链条。坚持把服务链条向基层延伸,积极构建县、乡、村、组四级便民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搭建平台,追求服务群众“零距离”。按照自治区建设“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县有政务服务中心、乡镇有便民服务中心、村有便民服务室、组有便民服务代办点)的工作要求,在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分别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室,乡镇将分散在各办公室、站所的行政审批、收费和服务事项集中在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行政村由便民服务室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实现了服务群众的“零距离”。二是建立制度,追求服务群众“零障碍”。为了保障便民服务中心顺利运行,指导各乡镇制定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收费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较为完备的工作制度,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同时,在便民服务中心积极推行“六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办理程序公开、依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工作职责公开、服务电话公开),坚决杜绝“人难找、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实现了服务群众“零障碍”。 三是明确责任,追求服务群众“零差错”。便民服务中心根据各站所工作实际,明确每个办件的承办站所和具体责任人,并实行效能问责制,使每个工作人员都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服务中,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申办登记制、限时办结制和监督投诉制,以严格的办事制度杜绝了责任不清、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办事程序不懂、办理人员不在而造成的误时、误事等问题。同时,推行监督投诉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让便民服务始终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以优质、热情、周到的服务确保便民服务中心的高效顺利运行,实现了服务群众“零差错”。
虽然我们在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的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积极借鉴各兄弟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措施,努力开创我县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