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是指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招标是招标人选择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的过程,投标则是投标人力争获得实施合同的竞争过程。招标人和投标人均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程序(详见P.28流程图)。招标过程概括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阶段。
(一)、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获得批准后,招标人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建设项目的报建手续:(1)项目报建的范围;(2)报建的工程内容;(3)应交验的文件资料;(4)报建的程序。
2、选择招标方式
根据工程特点、招标人的管理能力确定招标范围、合同类型等。
3、申请招标
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申请招标文件应说明: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4、准备招标有关文件
有关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方法。
(二)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
1、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的作用是让潜在投标人获得招标信息,以便进行项目筛选,确定是否参与竞争。内容一般包括:招标单位名称;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工程项目概况和本次招标工作范围的简要介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时间和价格等有关事项。
2、资格预审
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考察该企业总体能力是否具备完成招标工作所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预审后审,一般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依据项目的特点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对参加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人员能力、设备和技术能力、财务状况、工程经验、企业信誉等进行评审,确定最优的七家有资格的投标人。
3、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及工程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他全面反映招标工程的情况和特点以及招标人对招标工程的具体要求,是投标和签订合同、实施工程管理的依据,也是招标过程中工作量很大的部分。招标文件通常分为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等几大部分内容。
4、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的目的在于一方面让投标人了解工程项目的现场情况、自然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周围环境条件,以便于编制投标书;另一方面也是要求投标人通过自己的实地考察确定投标的原则和策略,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推卸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5、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的主要作用是向投标人介绍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并回答投标单位的有关问题,最后以会议纪要予以确定。
(三)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
1、开标
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标会议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的监督部门及所有投标人参加。
2、评标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根据工程实际和招标文件对所有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投标人的优势,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3、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按投标人的排名确定中标人。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招标人: | 投标人: | 建设主管部门: |
申请招标 | 批准招标 | |
准备招标文件 | ||
发布招标广告 | 索购资审文件 | 核查资审文件 |
进行资格预审 | 填报资审文件 | |
确定投标人名单 | 确认投标意向 | |
发售招标文件 | 购买招标文件 | 核查招标文件 |
研究招标文件 | ||
组织现场考察 | ||
参加现场考察 | ||
参加标前会议 | ||
召开标前会议 | 确定投标策略 | |
发送会议纪录 | 编制投标文件 | |
接受投标书 | 递交投标文件 | |
公开开标 | 参加开标会议 | 监督开标过程 |
审查标书 | 监督评标过程 | |
澄清问题 | 解答有关问题 | |
评标比较 | ||
评标报告 | ||
定标 | 监督定标 |
发中标通知书 | 准备履约保证 | 招标报告备案 |
商签合同 | 合同谈判 | |
通知中标人 |
1、接受委托
1)承接业务前,必须了解项目基本情况,估测项目风险;
2)一般项目,由部门初拟委托代理合同,经所长室认可后与被代理单位签署,盖业务委托专用章;
3)特殊项目,由所长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2、编制计划
1)由部门编制项目实施计划,报请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所长批准;
2)计划内容:
3)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委托单位名称;
4)代理费用;
5)招标代理小组成员,指定小组负责人;
6)预定时间安排。
3、标底编制、审核
1)标底严格保密,标底编制人员与招标代理人员分离,相互之间不得透露标底及招投标单位名称。
2)标底实行二次审核,第一次在工程量计算完成后汇总前,由标底编制人员互审或由部门指定专人审核;第二次在全部工作量完之后。由部门一审,总稽查室二审。
4、招标文件审核
招标文件实行二级二次审核制;
1)第一次审核:由招标代理组负责人初拟招标文件,部门或部门稽核一审,总稽查室二审,后交招标办核准;
2)第二次审核:招标代理组负责人根据招标办审查意见对招标文件初稿进行修改后,由部门或部门稽核一审,分管所长二审,所长签发。
5、中标通知书审核
1)中标通知书实行一级一次审核制;
招标代理组负责人根据有关资料填写中标通知书,由部门或总稽核室一审,所长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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