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区总工会决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及标准
1、对于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930元(北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于今年6月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各级工会要指导并帮助其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申请民政部门的一次性入学补助金救助4500元。
2、对于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930元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不含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从2015年9月开学起,在大学二年级以上(含大学二年级)就读的,以及今年考入普通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的,由工会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3、对于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930元的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按照下表标准救助:
子女
就学阶段 | 学前教 育阶段 | 义务教 育阶段 | 高中阶段 (高中、中职) | 高等教育阶段 | |||
高中教 育阶段 | 职业教 育阶段 | 高职 专科 (一年级除外) | 全日制 本科 (一年级除外)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补助标准 (元/生/年) | 3000 | 300 | 2000 | 4000 |
对于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930元的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按照下表标准救助:
子女
就学阶段 | 学前教 育阶段 | 义务教 育阶段 | 高中阶段 (高中、中职) | 高等教育阶段 | |||
高中教 育阶段 | 职业教 育阶段 | 高职 专科 (一年级除外) | 全日制 本科 (一年级除外)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补助标准 (元/生/年) | 1500 | 700 | 1000 | 2000 |
1. 凡符合市、区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填写《北京市总工会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附件1)、《北京市总工会2015年“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申请表》(附件2)、《丰台区总工会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附件3)。
2. 各基层工会将符合市、区助学对象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子女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或就学证明)及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中心工会。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工会于7月27日前将申报所需的相关纸质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至中心工会。
四、工作要求
1. 坚持“优先帮扶”:各基层工会要在“金秋助学”活动期间,大力开展宣传,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子女,必须指导帮助其申请并享受相关救助。
2. 各基层工会对申请助学的职工家庭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不重不漏,建立档案,须确认所报困难职工档案已录入2015年“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3. 各基层工会要在“金秋助学”活动中注意发现典型,及时推荐感人事迹及上报相关信息。
附件:
1、北京市总工会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
2、北京市总工会2015年“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申请表
3、附件3:丰台区总工会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
中心工会
2015年7月23日